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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把他挂墙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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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在当地的电视台还有一个节目要录,所以在本地定了酒店套房,让大家都可以稍事休息一下。

等赶回到酒店房间的时候,启明星那位名叫孙博的宣传助理,就已经拿到了这一期的东方之声音乐榜的名单。

《坎坎伐檀》果然重回A榜前十,而且一举蹿升到第三名的高位。

排第一名的是《雨夜的你》。

赵兴宇个人第二张录音室专辑的同名主打歌。

来自老牌六大之一的长城唱片。

赵兴宇在91年蹿红,以苦情歌著称,个人形象相当不错,唱功也过硬,第一张个人专辑就卖到了六七百万张的样子,算是进入90年代以来新蹿红的这批歌手里,相当能打的一位了。

现在,他的这张新专辑《雨夜的你》上个月中旬上市,同名主打歌随后就直接空降A榜榜首,到现在已经在榜首稳稳地待到第四周了。

绝对是锐气满满的上升期实力派。

而且不难想象,他们这些大牌歌手的新专辑发行和发售,那套路是一波接一波的,不等《雨夜的你》彻底过气,他的第二主打肯定就会跟上了。

基本上来说,无论是现在的《爱的初体验》,还是接下来的《江南》,又或者《蛇舞》,以及接下来专辑上市之后的第一主打歌《无地自容》,要想争榜,第一个会迎头撞上的,就是他。

通览整个A榜,老牌大咖有几只,新人冲锋也有几只,但似乎都没有什么太多值得关注的——徐正华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冠军,既然如此,就只需要关注最强的那一个就够了,别的注定了只能成为炮灰。

“第一周就能拿到第六名,已经很厉害了!我从公司那边的各个渠道收到的反馈,这张唱片出货很快,而且各路媒体上的评价也都偏向不错,接下来咱们再接再厉,争取下周就直接冲翻《雨夜的你》。”

孙博相当之亢奋。

徐正华,以及徐正华签约的正华唱片,在启明星唱片内部,是归属刘君羡这位总裁直接管理的,而刘君羡听过母带之后,又对《爱的初体验》极有信心,那么不问可知,能够拿到现在这个宣传助理的差事,他一定是刘君羡的人。

唱片销量好,当然会成为他的成绩。

徐正华跟他笑谈几句,他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出去,等回来的时候,就直接说:“公司来的电话,根据过去一周的各种数据调查,包括咱们上过的电台节目,录了已经播出的电视节目的收听收视率反馈,公司那边倾向于认为,接下来咱们应该主动放弃电台节目,集中精力和时间,多上几个电视台节目。”

明白了,还是卖脸更容易一些的意思呗。

管玉兰笑着说:“看来咱们的感觉是对的,跟唱片公司收集的数据也完全对得上。正华太受女孩们的欢迎了,所以要多露脸。”

孙博哈哈一笑,“没错,公司就是这个意思。让正华多去那些露脸的节目,看不到脸的电台节目虽然也有效,但效果远远不如电视节目。投入产出比差别有点大,那就不如干脆直接砍掉。”

徐正华没什么好说的,当即点头同意。

在这方面,他还是很相信启明星唱片这种老牌的大发行公司,他们对市场的细节把控能力,往往都是多年经验积攒下来的。

他一点头,孙博和管玉兰就马上开始分头打电话。

今天晚上的电台节目是已经定好了的,当然不好事到临头再推掉,但接下来几天只是初步预约的节目,却是能推尽推。

在单曲和专辑的宣发期间,孙博作为唱片公司的宣发助理,也算是要临时客串徐正华的经纪人职务,现在等于是他跟管玉兰一起为徐正华打理宣发行程。

他们那边打起电话来,而且貌似不止是打出去,尤其是管玉兰那边,似乎不断有电话打进来,但徐正华就不操那个心了,见袁维抱着孙博买回来的报纸,还在那里认真地看榜单,就笑着过去她身边坐下,搂着她,跟着看了一会儿,然后干脆自己瘫在沙发上假寐。

当天下午,当他出现在本地一家省级电视台综艺节目的录制现场时,节目的制片人和主持人,都明显变得客气了一些,候场只等了不到俩小时,就安排他进去录了,而且现场的观众明显已经认得他,看见他出场,现场甚至小小骚动片刻。

娱乐圈就是这样。

你不红的时候,没人知道你,你要上一个小节目,甚至可能最后只会被剪进去五分钟,你都要老老实实候场一整天,可一旦当你红了,开始受到关注和追捧了,大家对待你的态度,马上就会和睦起来。

为了让你更方便,他们可以让别的人,甚至让自己,更不方便。

不过今天这个节目的那位女主持人,明显有点不老实。

徐正华还没上台,还在后面候场的时候,她就已经主动找借口过来打招呼,还聊了几句,等徐正华开录了,她更是几乎目不转睛地盯着看,轮到她说台本的时候,话里话外往这边递橄榄枝示好。

徐正华上辈子没混过娱乐圈,但大风大浪的确见识的不少,区区一个综艺节目,几个主持人而已,显然难不倒他,所以很从容地就应对下来了。

等到他的这一段录完,那女主持人趁他跟几个主持人稍事寒暄和道别的时候,居然悄无声息地躲到下场门那里,看见他走过来,就迎着走过去,伸手过来握手的工夫,手心里递了个小纸团过来。

啧啧!

前后两辈子,还真没泡过女主持人呢!

长得也很可以,明眸皓睐细腰大长腿的。

年龄不大,下得去嘴。

等上了自家租来的车,卢立果立刻发动车子,直接就奔定好的一家夜场去,半路上管玉兰和袁维负责下车去打包买晚餐的时候,徐正华悄悄从口袋里摸出纸团来,打开,是一串手机号码。

但是再想想,还是算了,有风险且没时间。

还是连名字一起忘了吧。

晚饭就在商务车里匆忙解决。

一是已经不适合随意的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二是节目录制结束的时候,已经是七点多,而约好的电台节目,却是九点就要开播的。

实在是没时间细致讲究地找家馆子坐下吃饭了。

晚上九点,徐正华准时出现在电台的直播间里,“鹏哥好,各位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徐正华。”

一通东拉西扯,巧妙地避开对方话里的两个小陷阱,到播音结束的时候,倒也依然还能跟对方笑着握手道别。

但出了这间电台,徐正华马上就跟管玉兰和孙博说:“记下这家电台和这个主持人,孙哥你也跟你们公司反馈一下,这家伙不老实,喜欢给人挖坑,我以后是绝对不会跟他们合作了,你们公司也小心点。”

“好的!”

“明白了。”

俩人马上答应下来。

欺负新人是业内常态,但很可惜,徐正华虽然是新人,却并不是真正的二十岁的毛头小伙子,所以倒也算轻松化解。

接下来继续赶场。

今晚有两场商演要接。都是酒吧。

而且都是下午徐正华录节目期间谈成的。

一处是演出公司联系过来的,报价谈下来,给到了两万一场,但他们要抽成30%,另一处是对方直接联系上了管玉兰,最终一万六成交。

两处酒吧还都在同一条街上,加上串场、候场的时间,半个小时也足够跑下来了,轻轻松松就是三万块入账,何乐而不为呢。

“想要买酒来浇忧愁,却懒懒不想出去走……”

环境幽暗的酒吧里,彩灯游离,徐正华歪戴着鸭舌帽,随着节奏缓缓摇摆,显得很投入,台下的观众们却明显比他更投入,尤其是那些女孩子们,几乎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的徐正华,一个个高举双手,跳得很疯。

这不属于宣发的范畴,所以这次孙博在外头车里等着,而卢立果则跟进来,负责护住管玉兰和袁维两个女孩子。

当此时刻,尽管并不是第一次跟着徐正华跑夜场了,但袁维却不知为何,一副很是有些感慨的模样,痴痴地盯着舞台上魅力惊人的徐正华,看了足足大半首歌,然后端起酒吧老板请的酒,一仰脖,直接倒进喉咙里,凑近管玉兰的耳朵,大声喊:“他真是红啦!”

管玉兰哈哈大笑。

成功的时刻,收钱的时刻,每一个人都很兴奋。

但是等赶场结束,大家终于得以回到酒店里休息的时候,眼瞅着袁维先进去洗澡了,管玉兰却跟徐正华说:“正华,有件事情,我觉得必须得提醒你一下,你事先要考虑清楚。你红的比咱们之前预想得要更快,所以从现在开始,你就要注意了,如果你不想被媒体各种瞎猜,那最好就先让袁维回去……”

好吧,这的确是个问题。

如果袁维真的就是自己的助理,那倒无所谓,自己把自己的小助理给睡了,在业界也不是什么稀罕事情,大家都保密,随便外头怎么猜去。

但袁维毕竟不是自己的助理,而且她已经跟自己名下的唱片公司签了歌手约,甚至连作品都已经给她了,接下来忙过这一段,就要给她录歌、发行!

这种情况下,自己跑宣传时把她带在身边的事情,将来等她也出来发歌了,是一定会有人记得,会有人提起的。

各种瞎猜,各种绯闻八卦,想来也觉得难以避免。

这个时候就主动出手把她隔开,其实也算是对她的一种保护了。

宜早不宜迟。

别管是不是滚过床单,让她以一个干干净净的身份去出道,显然对大家都好——小助理被赏识唱歌出道的故事,固然也算励志,但故事从来都不会由得你自己想怎么编就怎么编,你编的同时,别人也会帮你编。

而小助理靠贴身陪睡上位出道的故事,显然就不怎么悦耳了。

“好!我知道了。”

…………

蓉城,下午。

大巴车在酒店门口稳稳停下。

谢淑敏拖着行李箱下了大巴,正要进酒店,一个年轻帅气的大男孩追上来,“淑敏,晚上一块儿出去玩玩吧?大家都一起呢,很热闹。”

“谢谢,不了。”

谢淑敏脚步不停,回答一句,继续往酒店里走。

男孩尤不放弃,在身后喊:“明天白天不用飞呀,难道你要在房间里待一天吗?跟大家一起出去玩玩嘛!”

谢淑敏头也不回,冲身后摆了摆手。

略潇洒。

但很快,又有一个女孩在身后喊她,她无奈,只能站下,那女孩跑过来,“你真不去呀?傻子都能看出来,张阳想追你,就一点机会不给人家?”

“我说了呀,我不喜欢他,也不喜欢你们爱玩的那些,你们去玩吧!玩得开心点,我有点累了,回去睡觉!”

“真服了你了!张阳有什么不好的……嗳,喂……”

眼见谢淑敏已经走远,女孩无奈地叹了口气,“一辈子都嫁不出去!”

张阳承诺,谁能把谢淑敏给请出来,他送一只包包,另外今晚大家的花费他也全部买单,但现在看来,泡汤了。

谢淑敏这个女孩,很有点食古不化老顽固的感觉。

她不爱逛街,不吃零食,不买包包,也不喜欢圈内的聚会,甚至只用最便宜的那些护肤品和化妆品,大家都说她像个修女。

她最喜欢的事,目前已知就一样:存钱。

她是一向能飞就飞,从不请假,基本上是把业务范围内的每一点钱都赚着了,偏偏又不花,就知道存起来。

但你说她爱财吧,张阳那明显是白马王子级别的,人长得帅也就罢了,据说家里还很有钱,但偏偏,她对人家张阳摆明车马的追求,却从来都是直接拒绝,别管怎么纠缠,顶天了就是怠答不理的直接走开。

很邪门一个女孩。

谢淑敏头也不回地走进酒店,当然不知道同机组的同事们心里有多失望,凭证件到前台办了入住,还特意要了一间目前没人,她拉着行李箱上楼,进了房间之后先下意识地检查了一遍,确认没问题,然后才进去洗澡。

洗完澡出来,就瘫在小沙发上,开始走神。

最近她经常就这样一个人坐着走神,短则一二十分钟,长则两三个小时。

这一次倒是短,也不知道有没有十分钟,她就忽然被转动的门把手给惊醒了,门一开,进来一个高个子的大妞儿,“哈,淑敏姐,没想到吧,我又来了!”

谢淑敏愣了一下,旋即失笑,语气中倒是有着对很多同事不曾有的亲热,“赶紧关门!……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间的?”

女孩的个子明显比谢淑敏还要高了好几公分,哪怕穿着平跟鞋,也显得格外的高,她整个人从脸到脚脖子,都异常的白,白到隐隐有些发光,甚至是让谢淑敏都有些自惭形秽,觉得只有大姐才能跟她比一比的那种程度。

她是另外一个机组的,但大家都是新人,都飞国内航线,一个月总能有几次交叉的机会,航空公司安排给内部的空乘人员入住的酒店,都是一间卧室两张床的标准间,而两个人自从三个月以前偶然住到一间房里之后,就逐渐认识了。

这女孩叫夏晶晶,跟谢淑敏同岁,但小了一个来月,人很单纯,在谢淑敏看来,甚至是属于傻乎乎的懵懂无知那种,自从认识之后,谢淑敏下意识地有点照顾她,她也格外的黏着谢淑敏,有机会就要住到一个房间里去。

她回身关了门,行李箱随意地推开,“跟前台熟了呀,多叫几声姐姐哥哥嘛,他们就告诉我你在哪个房间了!”一派天真可爱的模样。

谢淑敏觉得她简直乖巧可爱到像一只小白兔。

还直接走过来撒娇,“姐姐抱抱!”

谢淑敏嫌弃她,笑着推开,“别闹,洗澡去!”

她脆生生地答应一声,但忽然又回过神来,“啊,等一下,我得先把我家正华贴好。”

谢淑敏懵了一下。

一瞬间,还以为时空转移了。

好像自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等她回过神来时,夏晶晶已经跑去打开了自己的拉杆箱,从里面拿了一张明星海报出来,装的时候是折起来的,她小心地展开,凑近了,虚空里亲一口,然后熟练地从拉杆箱里又摸出一个塑料的小盒子,打开来,全是图钉。

比量着床头的位置,她很快选好了位置,把海报放周正了,徒手摁图钉。

“怎么样?我的新偶像,叫徐正华,帅不帅?”

她得意地回头看向自己心目中的大姐姐谢淑敏,却发现她有点惊愕的样子,死死地盯着墙上的海报。

“是吧?震惊了吧?我以前也不相信,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帅的男人!”

夏晶晶极为得意,又嘟起嘴,虚空里亲了一下。

宣传画报上,那个熟悉的大男孩歪戴着鸭舌帽,穿一身牛仔装,眼神儿有点混不吝的匪气,笑容也有点痞,没有自己记忆中的那一抹阳光气质,但却毫无疑问更帅了,至少是更吸引女孩子了。

谢淑敏就这么痴痴地看着他,浑然没听到夏晶晶又说了些什么。

已经又有小一百天没有任何联系了,这家伙这次明显比过去的任何一次更犟,一直都没给自己打过哪怕一次电话。

当然,他的动向自己还是很清楚的。

每隔两三天,赶上落地休息的时候,总要给大姐和家里各打一次电话,每次都理所当然地收到他的最新讯息,和一大通的埋怨。

最近的一次是大姐说的,他的首张单曲碟卖的很好,他的那首叫《爱的初体验》的歌,下周很可能会上一个叫什么东方之声的榜单,如果上去了,就算是更红了——可惜做空乘的人,居无定所,走到哪里都是睡酒店,大姐说想要给寄过来一份,自己也没个地址可以填。

这次可以休一整天,她本打算待会儿晚饭后去市区里随便逛逛,买一张他那个CD,顺带给他看一件呢子大衣什么的,买了给大姐寄去,却没想到,人还在酒店,他居然已经被一个追星追得有点疯狂的小傻妞,给挂到墙上了。

仔细看,海报上的他,手腕上带的那只表,应该还是他高二那时候自己送给他的那块电子表——真的蛮旧了,也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用。

“真傻!就不会自己换块表?都那么有钱了还抠!傻瓜!”

她笑着喃喃自语。

等到夏晶晶从洗手间哼着歌出来,她指着海报问她,“你就那么喜欢他?”

夏晶晶立马来了精神,身体乳也不着急擦了,快步过来,两眼放光,“你没听过他的歌吧?可好听了!叫《爱的初体验》,我包里就有,待会儿给你听!我大前天和前天休了两天,回到家之后,我妹妹疯狂的给我推荐他,我一看海报,我的天哪,简直就是我的梦中情郎!再一听歌,太好听了,所以我就决定了,以后他就是我的梦中情人了!”

谢淑敏不由失笑,“你以前不是喜欢那个……”

“赵去病?”

“嗯,对呀!怎么?不喜欢那个了?”

“不喜欢啦,我把他抛弃了!没我家正华帅,还没我家正华显得阳刚!”

谢淑敏又笑,“他……现在很红吧?”

夏晶晶毫不犹豫地点头,“红!红到了不得!反正我回家那一天半,往大街上一走,所有唱片店,几乎全都在放他这首歌!老板要是不放这首歌,就会有女孩子过去问老板,你为什么不放《爱的初体验》?老板就换碟了……”

说话的工夫,夏晶晶打完身体乳,小跑过去,翻出她的随身CD机来,献媚一样地跑过来,“淑敏姐,你听听,听听嘛!我最近几天只要有功夫,就在听!你听听,真的很好听的!”

谢淑敏没有像以前那样推拒,反倒接过来,戴上了耳机。

她对音乐没什么感觉,甚至可以说是没什么兴趣,她知道自己家里人其实都这样,天生的就对音乐方面没有什么感知似的。

听吧,也能听,唱吧,甚至也不怎么跑调,能跟大家差不多的唱,但的确就是对这些东西不怎么上心,更谈不上什么热爱。

所以从不追星。

就算是喜欢弹钢琴的人,其实也只是喜欢弹钢琴的那个人而已。

戴上耳机,音乐很快就响起来。

是他的声音——

“如果说你要离开我,

请诚实点来告诉我,

不要偷偷摸摸的走,

像上次一样等半年。

如果说你真的要走,

把我的相片还给我,

在你身上也没有用,

我可以还给我妈妈。

什么天长地久,

只是随便说说,

你爱我哪一点,

你也说不出口。

你认识了帅哥,

就把我丢一旁,

天气热的夏天,

心像寒冷冬夜。……”

胡说八道,我才没有要离开你,是你,老想让我按照你的要求去做,可是……

是的,自己已经是知道的。大姐说,她给他做的账,他今年到现在已经是挣了一千多万了,明年很可能会挣几千万——搁在过去,实在是想都不敢想的数字。

而毫无疑问,自己当初的坚持,似乎已经失去了意义。

但他却并不愿意给自己打一个电话,哪怕是劈头盖脸训自己一顿呢!

只需要他一个电话打过来,自己估计就坚持不下去了,就乖乖地像一只其实很恋家的小鸟一样,飞到他给自己搭建好的窝里去了。

但他就是不肯打电话来。

这个犟种!

那我也不给你打,要犟大家一起犟!

从小到大那么多年,我还没输过!

“姐,姐……淑敏姐……”

忽然被大力的摇晃,谢淑敏一下子醒过神来,匆忙摘掉耳机,“啊?怎么了?”

小白兔一脸惊讶地看着自己,“你……你怎么哭了?”

谢淑敏愣了一下,抬手一抹,竟真的摸到了满脸的泪水。

“呃……”

“这首歌……就那么打动你吗?”

夏晶晶有些惊讶地问。

她的确是很喜欢这首《爱的初体验》,也超级喜欢徐正华,但即便如此,她依然不觉得《爱的初体验》能让人听到泪流满面的程度!

这是一首很轻快的歌好不好?

哪有人会听哭的!

大家只会听着很嗨,甚至很想跳舞啊!

谢淑敏背过身去,快速地在脸上抹了几把,擦掉那不知道什么时候流出来的眼泪,再回过头的时候,已经换上笑脸,“喜欢他?想见见真人吗?”

小白兔愣了一下,“谁?徐正华?那……想啊!当然想啊!做梦都想!”

谢淑敏笑了笑,忽然起身,走到电话前,直接拿起话筒,手指飞快地按下一连串的数字,片刻后,电话通了,那边响起等待接通的嘟嘟声,她把话筒递给傻乎乎的小白兔,“呶,电话那头就是他,说吧,说你想跟他见面。”

小白兔愣愣的,不知道谢淑敏这是发了什么疯,但还是听话地接过话筒,正好那边接听了,传来一个很有磁性的男孩子的声音,“喂?哪位?”

肯定不会是徐正华,像他这种大明星,哪可能是随便谁都能知道号码的?

但是无所谓了,疯狂一把也蛮有意思的。

“喂,徐正华我爱你!哈哈哈哈……”

电话那头沉默片刻,随后滴的一声,电话挂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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