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意思?”沈忠林错愕。
而沈萝央却面露异色,无意识地抓紧了手指。
沈召卿视线一侧,落在沈江海的身上,明明那么淡的神情,却好像总是蒙着一层不明的讽:“公司的事情已经成了定局,沈家顺风顺水了几十年,这点产业,我本看不上,但我不在意的东西,是你们视若珍宝的一切,意义又有所不同,究竟是放手,还是死扛打底,我不插手,全看你们意愿。”
他起身。
眼眸寡淡的扫视了一圈,这个他呆了十几年的地方。
一路的艰难困苦,在这样一个家里绝地求生,本就不是容易的事情,小小年纪就需要懂世间的一切人情世故,不管你能不能承受,世人都知道他是沈家的沈二爷,但是无人知晓他究竟走了什么样的路才站在现在的位置上。
沈家……
恩人?
不。
那只不过是另一桩惨事的遮羞布。
“今日我来,就是给各位一个忠告,沈家跟过去不一样了,所谓的荣耀,存还是亡,就在我的一念之间。”
多么杀伐无情的话。
深深地震慑着在场人。
沈江海怒气翻涌,一张老脸几乎崩盘,“沈召卿!虽没血缘关系,可沈家可待你不薄!你做的什么畜生事!?”
当年,若不是他将沈召卿从人贩子手里带回沈召卿,他还能有今日?!
不知感恩就算了,竟然还翻了沈家的天,要将沈家颠覆!
沈忠林惊诧:“爸!你意思说,他不是你亲生的?不是外面野女人生的?”
这件事沈家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毕竟沈江海不声不响将这么个小子带回来,还说是他的弟弟,其余的解释一概没有。
这不就是坐实了沈召卿的身份是私生子?
“不薄?”
一声清冷地哂笑,有些离奇在其中,男人淡色的瞳眸里泛着几分恨意。
“害死我双亲,你说待我不薄?”
客厅里陷入了一阵的死寂。
皆被这句话惊的回不过神来。
害死双亲……?
沈江海都瞪大眼睛,嘴唇蠕动:“你……究竟是谁?”
他好像逐渐有了些许的猜想,但是又惊窜一阵的寒凉,并不是害怕,而是一种心知肚明地毛骨悚然。
“老爷子一生杀过几个人,难道记不得了?”
随着这句话的落下。
沈江海彻底的确定,眼前这个心机城府令人惧怕的男人,究竟是谁。
他如坠冰窖一般,重重地跌落回了沙发上。
一幕幕在眼前开始回放。
原本已经被他忘记的事情,全部浮现,成了此时此刻的梦魇。
“你是……你是……”
沈召卿回过身,一字一句:“当年在你家惨死的孕妇,是我母亲,当年你为了遮羞找人解决的教授,是我父亲,怎么?要我帮你回忆回忆细节吗?”
沈江海脸色灰败下来。
报应……
这都是报应。
“知道我当年是怎么活下来的吗?”
沈召卿敛眸,看着自己修长的五指:“我在人贩子手里,为了不让我逃跑,这只手被反复地打断,腿骨至今还有伤疤,每日仍旧会钻心刻骨的疼,这是给我的教训,你沈家,权大势大,为了一己私欲,为了掩饰家丑,不惜断了无辜之人的生路,可你维护的那位宝贝女儿呢?”
他似是一声嗤笑:“早早殒命,死于报应,自己得了疯病,自己了结了自己,老爷子,你可还满意?”
沈家沈妍让。
当年邕城最负盛名的大小姐。
高高在上,无人能及。
养成了刁蛮的性子,看上的,不惜一切也要拿到手。
例如,姜遇孑。
她爱慕这位京城惊才艳艳的公子哥,但姜遇孑多么的心高气傲,哪里是她这种骄傲大小姐能用强势拿下的。
二人之间的爱恨纠葛,却牵连了旁人。
当时,他父亲与姜遇孑是同僚,在同一家研究院工作,甚至是比肩的存在。
二人关系不错,可沈妍让却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也为了刺激姜遇孑,故意去找他父亲,当中宣布追求他的父亲,在研究院乃至当时的大学闹的沸沸扬扬,父亲备受争议和负累,可沈妍让不知,当时父亲已经成家,他也已经七岁,母亲还有孕在身,沈妍让追求父亲的事闹的太大,被母亲得知,孕晚期本就容易情绪动荡,母亲拖着笨拙的身体去沈家,想要让沈妍让不要再继续纠缠。
沈妍让多么高傲,性子本就目下无尘,在争吵与推搡之中,母亲坠下楼梯,大出血当场去世,连带着他还未出生的弟弟妹妹,两条命落在了沈家宅子里。
这无疑是一桩会使得沈家背负骂名的重大事件。
本就是无妄之灾。
父亲得知消息后,彻底崩溃,妻儿皆没了命,无异于天降祸事。
他本是前途无量的物理学家,却被逼的走投无路,申冤无门。
势要为妻儿讨公道。
沈江海爱女心切,不愿沈妍让背负这种意外事故后的骂名。
为了压下事情,不让父亲继续闹,便一不做二不休的用阴损伎俩坏了父亲在研究院的名声,失去工作后,又被有意安排的车祸夺走了性命。
一个家,就因为豪门大小姐的一场情爱而无辜家破人亡。
这对沈家来说,根本无足轻重,好像眨眨眼事情就过了。
可他呢?
他瞬间失去了所有。
在为父亲收尸时,他才七岁,对这个世界认知还不是很全面的时候,只给了他无比灰暗痛苦的结果。
他举目无亲,小小年纪想着投奔亲友。
那个年代不像如今,犯罪率高的离谱,他还人贩子抓住,他那时变现的性情太凶悍,卖不出去,就被留下来乞讨,打折双手双脚,让他逃跑无门,就那么活在炼狱里四年。
但他认识沈江海。
一次意外。
看到了去祈福的沈江海,大概是恶事做太多,开始信奉起了神佛。
为了洗刷他的罪孽,便开始行善积德,领养也是其中一种办法。
就这样,他进到了沈家。
一待,就是呕心沥血的十九年。
所以,这究竟是哪门子的不薄?
有什么公道?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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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章 命运齿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