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是胡适来到这个世界的第40个年头。按中国的传统算法,他当算是40岁的人了。这年6月,他开始为自己写自传——《四十自述》。
胡适从小喜欢记古人嘉言懿行的文字。儿时读朱熹的《小学》,那里面记载的几个可爱人物,如汲黯、陶渊明等,使他数十年而不忘,这使他从中悟出了传记文学有的价值。
青年时代,在中国公学读书的胡适,便开始创作传记文章,《竞业旬报》上曾发表过他最早写的《中国第一伟人杨斯盛传》和《中国爱国女杰王昭君传》。留美时写过《康南尔君传》。回国以后,更写了不少今人古人的传记和年谱。
胡适之所以重视传记文学,首要的应该是着眼传记文学感化教育功能。他常常慨叹中国传记文学太不发达,也是基于这种认识。他曾分析过我国教育培养人才方面的六种缺陷,其中的一项便是传记文学太贫乏了,虽偶有伟大的人物,而其人格风范皆不能成为多数人的读物。
他对比西洋教育的长处,也是六种,其中的一项便正是“传记文学特别发达”,而且多能写生传神,又纤细详尽,能够成为后人学习效法的榜样。
每个人的成长和生活经历都不会是孤立的,都会伴随着他的成长和生活的环境,写个人自传不可避免要写他所经历的社会环境,这也就把真实的历史留下。
因此,胡适下决心大力提倡传记文学,他多次劝过一些朋友(例如林长民、梁启超、蔡元培等等)做自传,但都没有见到效果。或许他写《四十自述》,也是为了率先垂范身体力行。
因为,在谈到他自己的《四十自述时,他说过:“我们赤裸裸的叙述我们少年时代的琐碎生活,为的是希望社会上做过一番事业的人也会赤裸裸的记载他们的生活,给史家做材料,给文学开生路。”
他原计划把四十年的生活划为三段(留学之前1891-1910,留学期间1910-1917,归国之后1917-1931),但总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使得这个计划推迟,而最终因为出国而中断了传记的书写。《四十自述》仅用六篇文章记叙了第一段的生活,仅用了一篇“附录”附上了“文学革命的开始”。
传记的最重要条件是纪实传真,而我们中国的文人却最缺乏说老实话的习惯。对于政治有忌讳,对于时人有忌讳,对于死者本人也有忌讳。圣人作史,尚且有什么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谬例,何况普通的人们呢!故几千年的传记文章,不是失于谀颂,便是失于诋诬,同为忌讳,也就不能纪实传真。
鉴于此,胡适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传记文学“纪实传真”的原则与要求。他认为,真实性是传记文学最重要的条件,一定要说老实话,既不可谀颂,亦绝不应诋诬,而要能写出传主的“实在身份,实在神情,实在口吻”。
对于近代中国的一些重要历史人物,胡适认为都应该写传记,而且应该有写生传神的大手笔来记载他们的生平,用绣花针的细密工夫来搜求考证他们的事实,用大刀阔斧的远大识见来评判他们在历史上的地位。
在他看来,所谓“写生传神的手笔”,“细密的考证工夫”,“远大的识见”,这三项加上说老实话,不谀不诬,便可以概括古人所谓良史的“才、学、识、德”,是对传记文学作者的全面要求。缺了其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算一个好的传记作者,也难以写出好的传记作品来。
胡适当然是对的,笔者在自己的另一篇文章说过,你可以颂扬秦始皇为千古一帝,也可以怒骂他为一介暴君,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把真实的历史留下,就不妨碍后人站在更高的历史高度,对其进行客观评价。
胡适原打算在“谨严的历史叙述”中,进行“小说式的文字”的尝试。“从这40年中挑出十来个比较有趣味的题目”,用小说式的文字来写。第一篇写他父母亲的婚事就是这样,显然有一些想象虚构的成分。当时曾得到徐志摩的热烈赞许,胡适自己也高兴,误以为这是“自传文学上的一条新路子”。后来,他还是抛弃了这种小说式的写法,算是回归了正道。
如他自己所说:“我究竟是一个受史学训练深于文学训练的人,写完了第一篇,写到了自己的幼年生活,就不知不觉的抛弃了小说的体裁,回到了谨严的历史叙述的老路上去了。”
三岁的胡适认得近一千个字,三岁的胡适失去了父亲,三岁的胡适进入学堂,开始了《九年的家乡教育》。在这一篇文字里,我们会看到有三种主要的力量参与了胡适的成长:一是儒学的人生信条与伦理传统,主要依据着其父亲所编的两本书与学堂中的儒家经典;二是“笑话书”(即小说,“包括弹词,传奇,以及笔记小说在内”),使他“得了不少白话散文的训练”与“把文字弄通顺了”;三是他母亲的影响——“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接人待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感谢我的慈母。”
《从拜神到无神》揭示的是这样的矛盾:程朱理学与神佛迷信;前者提倡“格物穷理”,教人“即物而穷其理”;后者令人迷信神佛地狱,陷入宗教形式而求神灵庇佑。
朱子《小学》“形既朽灭,神亦飘散”一段话,《资治通鉴》中记范缜《神灭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一段话,让胡适相信:“我不知不觉的成了一个无鬼无神的人”。范缜与人论辩的话,动摇了胡适家中女眷所熏染的“佛教的果报轮回说”。经过这样的思想解放,胡适不再怕地狱与轮回,不再虔诚拜佛拜神……
《在上海(一)》和《在上海(二)》写的是从1904至1908年,胡适在上海求学的经历。
在梅溪学堂,胡适写曾纠正先生的错误:“这个'传曰'是《易经》的《系辞传》,不是《左传》”;根据先生出的题“孝弟说”而“勉强写了一百多字”,“一天之中升了四班”(进学时是第五班);仅几个月,他从一个全不懂得上海话的“乡下人”升为头班学生,到后来还成了学堂选派去参加上海道衙门考试的四名佼佼者之一。
在这一时期,很重要的几件事是:他某次作文被命题《原日本之所由强》;煽动革命的思想有很强的号召力,邹容《革命军》的传抄;日俄战争爆发,“这时候中国的舆论和民众心理都表同情于日本,都痛恨俄国,又都痛恨清政府的宣告中立”。
在澄衷学堂,严复译的《天演论》风行全国,胡适的“适”即是出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梁启超的《新民说》与《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震荡感动”了胡适,后一书留给胡适的“失望”感促使他有了补作中国哲学史的“野心”。
第二年,“发起各斋组织‘自治会’”,发表《论性》演说,驳孟子性善论与荀子性恶论。宣扬王阳明等人的主张:人性本无善无恶,却又可善可恶。做了西一斋(第二班)班长,因为同学被开除而向上抗议,被记大过,而生去意。
在中国公学。该校由不满日本颁布取缔中国留学生规则而归国的留学生所创办,与革命党关系密切,是第一个用“普通话”教授的学校,“试行一种民主政治的制度”。胡适加入竞业学会,该学会创办《竞业旬报》;他在报上写白话文,写章回小说《真如岛》,“自由发表和整理思想”,最后还成为该报主编。在中国公学期间,胡适接触并且痴迷于古体诗歌,“发奋读诗,想要做个诗人”,后来还“颇有少年诗人之名”。
按时间与事件脉络,《我怎样到外国去》主要记述了从1908到1910年间发生的中国公学学.潮事件与考取留美官费一事。前一事简述:中国公学由于种种原因从学生为主体的“共和国家”制度变为董事会主体的制度,学生争取治校权利,组织了“校友会”,遭到压迫,于是一群学生退学而筹办“中国新公学”,但终因为条件艰苦,坚持一年后解散。期间曾“在新公学做教员”,教英文。
因家事败坏,新公学解散,忧愁烦闷时,如实的写自己跟着“浪漫的朋友”“堕落”,曾大醉,打了巡警,进了巡捕房。而后终于猛醒振作。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参加留美考试……
《四十自述》的最后一篇题为《附录》,副题为《逼上梁山——文学革命的开始》,
这篇文字主要写的是在1917年1月发表《文学改良刍议》之前“一年多的文学讨论”。留美学生最先关注的是“中国文字的问题”,例如赵元任论“吾国文字能否采用字母制,及其进行方法”、胡适论“如何可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随后,胡适提“要须作诗如作文”而引发“诗国革命”的争辩,经过一轮交流,胡适称自己“思想上起了一个根本的新觉悟”。同时也写到,因为朋友间的“大笔战”,他被“逼上了决心做白话诗的路上去”,写了第一首白话诗也就是著名的《蝴蝶》(原诗名《朋友》):“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大段大段地引用文章、日记、书信,这应是胡适行文的一大风格特点——他自己称文章长短处时说的是“我的长处是明白清楚,短处是浅显”。
读这本自传,和阅读《白话文学史》、《中国哲学史大纲》等胡适的著作,会有不同的感受。多的是一种亲近感,多的是切入心路历程。会留给人对于成长、对于思想文化、对于为人处事等诸多的启发。
《四十自述》,因为剪裁得当,描写传神生动,取得很好的效果。在《新月》上登出前3章以后,刘大杰曾写信给胡适,评论说:“新月》上你那三篇文章,我最爱第二篇《九年间的家乡教育》。那篇给予人的印象是很深的。最成功的一点,是在纯朴的家园的生活里,反映出来一个聪明的孩子和一个慈爱而又是孤苦的母亲相依为命的活泼的面影。”
遗憾的是,《四十自述》毕竟只是“半部书”,而且是始终没能续完的“半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