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梁启超在写给女儿梁思顺(令娴)的家信中:“宋氏之亡,促吾加慎,刺宋之人(真主使者陈其美也),胪列多人,我即其第二候补者,今将彼宣告文剪寄,应某谋北来刺我,二十日前蜕丈已电告矣。”
看来,梁先生也认定陈其美是刺杀宋教仁的幕后指使。
但是陈其美和宋教仁交情深厚,又同为一个战壕里的同志,而且宋被刺时,陈就在身边,事后表现也可圈可点。在宋案中,虽然陈其美疑点重重,但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陈其美就是杀宋的幕后黑手。
那些宋陈恩怨,不过都是捕风捉影。
如果袁世凯、赵秉钧、陈其美三人都不是幕后指使,还有别的人吗?
其实除了袁世凯、赵秉钧、陈其美三个嫌疑人之外,“宋案”的幕后指使者,从现有的资料看,至少还可能是另外两个人之中的一个。
其一,是洪述祖。
《张溥泉先生回忆录、日记》说:“宋遁初被难后,洪自南来,又见总统一次。总统问及遁初究系何人加害?洪曰:‘这还是我们的人,替总统出力者。’袁有不豫色。洪见袁颜色不对,出总统府,即到内务部告假,赴天津养病。”
张溥泉:字溥泉,河北沧县人。一八九九年留学日本。一九零四年参与创立华举会,一九零五年参加同盟会。武昌起义后,任同盟会交际部主任、国民党参议。一九一三年当选第一届国会参议院议长。自一九一七年后任护法军**驻日外交代表、军**顾问。一九二零年任广东军**顾问。
张溥泉是老同盟会会员,他的话可信度高。
后据袁二公子袁克文回忆:“家父曾说:‘我代人受过多得很,从未辩过。我虽不杀遁初,遁初亦因为我而见杀,怎么辩呢!明事理的人一定察觉出,如果我想杀他,不必一定招其来而杀之。我完全可以等他来了后,陷他以罪杀他,何必要数次邀请他,乘他将行而杀之?这明明是授人以柄,愚夫也不会做这等傻事。’”
如果上边《张溥泉先生回忆录、日记》所记,洪述祖和袁世凯见面和对话确有其事,那袁世凯对刺杀宋教仁是不知情的。而是做为袁世凯的手下的洪述祖,求功心切,私下安排人员刺杀了宋教仁。这一点,从想邀功请赏的应桂馨后来的表现可以看出端倪。
有个史料记载,袁世凯曾嘲笑洪述祖,说他净说空话不干实事,这话是有针对的。此前,洪述祖曾说过能拿来陷害宋教仁的材料,从袁世凯处预支五万块钱赏钱,结果赏钱拿出去了,一无所获。
所以,当洪述祖说,应夔丞可以搞到构陷“孙、黄、宋”(孙中山、黄兴、宋教仁)的东西,再要钱的时候。袁世凯要求先把东西拿来,再说钱的事情。
应夔丞想的是空手套白狼再骗30万块钱,洪述祖发现应夔丞是在骗他,觉得没脸见袁世凯,也没办法向大总统交代。
被嘲笑不干实事的洪述祖决定干一件实事,他马上告诉应夔丞拿不到材料的话就趁机下手。因为,他可能不只一次的听袁大总统说过,宋教仁如果当了国务总.理,可是比唐绍仪当国务总.理更要麻烦得多。洪述祖自以为是的“揣摩上意”,以为袁世凯要除掉宋教仁,便有了洪述祖主谋刺杀宋教仁地自作主张。
或许,洪述祖应该就是大家一直要寻找的元凶,在他得指使下,应桂馨又安排武士英刺杀了宋教仁。也正应了袁世凯所说:“我虽不杀遁初,遁初亦因为我而见杀。”
如果洪述祖是受袁世凯和赵秉钧所指使,有一件事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洪述祖在被处死前,都没有说出袁世凯或赵秉钧。那时,这二人已经死去,真要是他们指使的,洪述祖已经没有后顾之忧,相反可以减轻自己的罪行,他有什么必要保守这个机密呢?这是否也是个佐证呢?
但是,洪述祖在为自己辩解时,一直坚称:他给应桂馨电报中的“毁宋”,只是毁坏宋教仁的名誉,前面电文中关于搜集宋教仁“黑资料”方面的内容可以证明。而除“毁宋”外,好像再没证据证明是洪述祖指使应桂馨杀宋教仁。
因此也有另一个可能,是应桂馨自己把“毁宋”理解为“杀宋”。或者,应桂馨没把“毁宋”错理解为杀宋,因为“毁宋”的材料搞不到,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把宋杀掉,比“毁宋”干得更彻底,得的赏钱不就更多吗?这样的可能性,也应该是不能排除的。因此,杀宋教仁的主使人是应桂馨自己,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宋教仁死后,人们情愿花大量的时间在“谁是主谋……”上,但大家都忘却了宋教仁的最后嘱托:“请诸位同志继续奋斗,以救国救民为己任,勿以我为念放弃责任。务必继续走议会选举、阳光参政、公平竞争的宪政民主之路。”
或许,做为一个敏锐的政治家,他应该预感到自己的死会干扰共和的大计。事实上宋教仁的担心恰恰成为了现实。
宋教仁的死,不但影响了他死后的政局走向,也宣告了袁世凯和革命党人蜜月期的结束。
孙中山回国后,与陈其美、居正等在黄兴寓所讨论对策时,黄兴主张以国事为重,以法律为正当解决办法,但遭到激烈派戴季陶等人的强烈反对。
孙中山站在了后者的一边,并极力主张起兵反袁。他的理由是:袁世凯是总统,而总统指使暗杀,这决不是法律所能解决的,能解决的只有武力。
黄兴继而提出,南方革命党人武力不足,如贸然发难,恐怕大局糜烂,最终不可收拾。对此,孙中山不以为然,他极力表示宋教仁被杀并非一人之事,除从速起兵、武力解决外,决无其他办法。
但是,会上多数人认同黄兴的看法,起兵反袁的提议最终不了了之。
国民党人放弃武力反袁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国会即将召开。由于在议员人数上占尽优势,一些国民党人认为可以通过国会来制约袁世凯,“宋案”同样会得到公正的法律解决。
一九一三年四月八日,民国首届国会在北京召开,国民党议员一上来就给了袁世凯一个下马威,总统府派去致贺的代表梁士诒被认为是藐视国会而被斥回。
四月二十五日,也就是程德全公布“宋案”证据文件的前一天,国民党人张继(也就是前边提到的张溥泉)、王正廷被选为参议院正副议长,林森为全院委员长。
正当国民党为取得的胜利而欢欣鼓舞的时候,却遭遇了迎头一棒。因为,不久后进行的参众两院议长选举,已经赢得国会多数席位的国民党却没能继续保持优势,众议院议长却落到了共和党的汤化龙头上。国民党在议会的影响力大打折扣。
汤化龙实际是共和、民主、统一等进步党系的党魁之一,背后有袁世凯撑腰支持。众议院议长选举时,在袁世凯的收买和分化活动帮助下,他经过三轮选举才勉强击败国民党的吴景濂。
所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紧随“宋案”之后,另一件搅动民国初期政坛的大事发生了。
因为,也就是在国会选举的这天晚上,国务总.理赵秉钧、财政总长周学熙、外交总长陆征祥在北京汇丰银行大楼里正与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代表进行一场卓绝艰难的谈判,双方代表一直谈到次日凌晨,才将各项条款最终议定,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善后大借款”。
善后大借款是袁世凯以办理善后改革为名,向国际银行团贷借的长期巨额借款。双方交涉已久,最终在一九一三年四月有了结果。
清**在宣统三年与美国资本团、英国汇丰银行、德国德华银行、法国东方汇理银行签订的清**为改革币制和振兴实业借款一千万镑的合同(资金到位仅十万镑清**就垮台了)。
袁世凯为摆脱民国初建时资金困难的处境,为处理善后问题,策划将这笔贷款改为民国北洋**的“善后大借款”。
北洋**许诺借款以盐税为担保,并把四国银行团列为北洋**借款的优先权国家。
袁世凯起初要处理的善后事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结束南京临时**,首先是遣散南方的军队;
二、偿还积欠的外债和赔款;
三、履行对逊清皇室的优待条件。
四、整顿北京的统治机构,加强政治、军事等各方面的统治力量;
简言之,就是解决革命中所产生的或遗留下来的种种问题。袁世凯以全国领袖自居,急于以解决这些问题来建立他的新统治体制和统治秩序。所有这一切都需要钱,而北京**本来就已濒临财政破产的边缘,一时又无法打开国内财源,所以只好向外国告贷,而最方便的乞求对象就是四国银行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