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一出,乔安安不上也得上了,她硬着头皮,在所有人敬佩的目光中,一步一步走上台子,她的腿就跟灌铅了似的,最后还是肖潇亲自下场,挽臂与她共同上台。
“肖潇你大爷的,你明知道我不会。”乔安安压低声音,在一边求助:“你给我听着,待会儿你必须想个法子让我下去。”
肖潇对乔安安的话置若旁闻:“乔小姐的智商,怕是这一道题还不够,你要是想要,我可以再给你出一道。”
乔安安欲哭无泪,她咬牙切齿地想,这笔仇,她乔安安记下了。
处理完自己工作上的事情后已经到了午餐时间,余笙本想像从前一样直接离开,去自己在苏州所买下的实验室调香。
结果刚收拾好,身旁的小丫头一下子拉住她:
“余姐,待会儿总监铁定要带新来的总经理过来,您要是先走的话……第一印象总归是对你不利的。”
余笙皱了皱眉,她本想说这个总经理职位再怎么高,她余笙都不会把这个人当回事。
“各位好,我是你们新任的总经理,今后就请各位多多努力,我的名字是……”
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尤其是孽缘,无论你是在天涯海角,又或是穷奇碧落,时间就是一台助力机,
余笙并不恨这个人,这个人没有资格让自己去恨,也不过是一个跳梁小丑,在自己面前所有的小把戏,连让余笙笑,她都不配。
但余笙一直在嫉妒,嫉妒欲疯,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依旧无法忘怀当年的事情,她依旧无法忘记,宋瑾对她那温柔欲浸的眼神。
这是余笙不曾有过的,她沉默地想,宋瑾对自己爱意的回应,是否又是一种施舍。
一种对于失败者的施舍。
不过是上天垂怜自己爱一个人爱了将近二十年,才会给自己一场空欢喜的梦。
“我叫温阮,不是软糖的软,是一种传奇乐器阮。”
她的声音温柔似骨,透露着江南女子的温婉优雅,长相于高中而言并未有太多的变化,
若真要说出点什么,大概就只能说是容颜更加柔和了。
与余笙妩媚妖娆的容颜不同,她便是小家碧玉,手若无骨,搭在桌面上,眼眸是温和的杏仁眼,脉脉含情,水光潋滟,让人移不开眼。
也许宋瑾真正喜欢的,依旧是这样小鸟依人,温柔酥人的性子。
“说起乐器,我记得新招来一个员工好似也有这样一个乐器的名字。”其中有一个人十分不合时宜的开口。
“是笙吧?这个我知道,小学时候我对这个字印象特别深刻。”
正巧,温阮的目光一下子就往自己这边看来,这一道目光依旧是如常的柔和,不过眸底的那一抹嘲讽与轻蔑,余笙看得是清清楚楚。
她不由得有一些后悔,早知自己就搬出Collins的身份,如今竟是让温阮直接骑在了自己的头上。
“余笙啊,没想到你真的来这里了。”她热络地走到这里来,温柔一笑,牵起余笙的手:
“早就听宋瑾说过你来这里当员工,我还不信,想想你当时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成绩不上不下,一直保持在前三。”
余笙没有半点留情,生硬地抽出自己的手,淡淡一笑:“他是什么都要告诉你,原来如此,难过昨夜与我吃宵夜的时候,总是隐隐提起身边少了个能够当丫头使唤的人,你了解他这样多,这身份还是得由你来比较合适。”
温阮听到这话,面色微微一变,但还是被她很好的掩饰了下去。
余笙并不想再和她有什么牵扯,打算一走了之,去看看实验室里的成果怎么样的时候,温阮又在背后出声:
“不知道余笙是在哪里念的大学?我成绩不好,也只能跑去布里斯托大学去念。”
她浅笑盈盈,静等着余笙的出糗。
余笙也没有拂了她的面,慢慢说道:“辍学了。”
周围人无不露出惊讶而嫌弃的神色,茯予公司虽然现在在全国上并不算很出名,但由于其完美的设计理念与高档奢华的品质已经俘获了大多数资本的心。
所有人都明白,这家公司以后的潜力绝对不低,就连重本研究生都难以进入的公司,余笙这样没有学历没有经验的人,竟然直接入选?
温阮见达到了目的,嘴角的笑容更加柔和,她弱弱地说:“如今余笙是我手下的员工,你放心,我一定不会亏待了你,毕竟阿瑾也曾经和我说过,我既然来到了这里,就要多多照顾你一番。”
余笙忽然靠近她,温阮微惊,不由得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但手却被对面这个妖艳的女人紧紧地勾住,动弹不得。
“温阮,你真觉得这点小伎俩,能够把我给弄倒?”
余笙讽刺一笑,继而缓慢说道:“我丢弃不要的东西,被你侥幸捡了去,皆以拿来与我炫耀,试图从我这边得到一点可怜的卑微,好以满足你的虚荣心。”
她的声音很轻很低,只有她和温阮两个人能够听到,红唇勾起一个妩媚的笑容,她慢条斯理地继续和温阮说:
“高中时我避而不耀,你都没能把我给比下去,你觉得,凭借你的实力,有资格骑在我的头上吗?”
“小孩子家家的把戏,我余笙打六岁就已经玩腻了,从十二岁就已经懂得如何去打心理战,十四岁与哥哥治理公司,首次获得了公司的股份,十六岁就已经走向国际,在国际的舞台上绽放着属于自己的光姿,后来嫌弃当时的我风头太盛,又费了好大的力气,将有关于我所有的消息给封锁起来。
温小姐,我不似你一般,需要凭借学历来证明自己,我有充实的家族背景,所以并不在乎这一点,你觉得你能拿出什么和我斗争?
金钱?权势?
随便挑出来一件,我余笙哪怕现在身着布衣,手无长物,我也能够把你踩在脚底下,叫你永远永远都翻不了身。”
余笙微微一笑,说出最后一句话:“别拿宋瑾来压我,我对他,根本不在乎。”
------题外话------
火葬场最近尽快安排上,但和男主一起去XZ的部分会取消一大部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一百七十五章.温阮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