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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关于我家爱豆在洛杉矶走红这件事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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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国怎么看?华国隔着时差看,这里和米国是有着12小时时差的。但是吧…

这两个地方隔的不只是时差,还有信息差。

以至于...

“惊天大爆料,哈哈,F1rst-A在国内营销自己的新歌多好听多红,实际上在米国无人问津,都没有节目可以上,只能在酒吧表演来宣传!”

早上10点,某娱乐贴吧内,一则爆料贴引起了相当多的人注意。

发这个的是吧内知名罗艺轩和许贺黑粉——人家是爱屋及乌,她是讨厌罗艺轩和许贺,也讨厌到了F1rst-A身上。

说起来,讨厌的两个艺人都在一个组合内...

也是蛮难得的。

吧内倒是盛传她是朱重的粉丝,但这位从来没有正面回应过——嗯,粉圈内确实有这种奇怪的现象,到处黑人的粉丝不肯承认她喜欢某个偶像。

大概是因为,她心里也知道她喜欢的那个偶像更不受欢迎,说出来会被大家嘲讽。

以及无法接受别人黑她的偶像吧。

就...挺矛盾的。

总之这个人发帖之后,大家也都心里有数,所以回复的时候都带着疑问道:“真的假的?不是说他们的《MyLove》在当地小火了一把么?”

“火不火我不知道,这歌真的很好听啊,不至于无人问津吧?米国人这么不识货?”

“也有可能是因为歌曲风格过时了。”

“楼上的,你看看现在的排行榜一大半都是十几年前的歌,真的就过时了?”

“你们不知道这是许贺和罗艺轩的知名黑粉么?她发的消息基本上都不用看,一眼假。”

熙熙攘攘讨论半天,这人也没继续吭声。

就当大家准备散去的时候,这位突然甩出来好多张照片。虽然画质没那么清晰,但这里面就真的看得出是F1rst-A在酒吧表演。

尤其是许贺和罗艺轩两人。

几乎是瞄准着各种死亡角度,恨不得把他们拍得奇形怪状,但确实怎么拍都能看出是本人无疑。

这下有图片作证据,吧里面顿时热闹了:

“卧槽,还真是!”

“这么惨的么,果然内娱的明星还是老实在国内收割粉丝吧,出去了就什么都不是了。”

“楼上的,拉踩别带上内娱,我们还是有国际知名的明星的!”

“后排卖花生瓜子八宝粥…”

“虽然但是,在国外酒吧表演的艺人我见了不止一个了,还见过好多泡菜的组合。确实存在楼主说的这种情况,为了自己新歌免费表演宣传,所以我觉得很正常啊…”

吃瓜的趁机吃瓜,科普的开始科普。

黑子也赶紧踩一脚,

毕竟最近组合顺风顺水,她们憋了好久了。

只有国内粉丝粉丝顿时着急了。

和偶像远隔重洋,又只有几张照片,就有人忍不住有些着急地解释:“几张照片而已,能说明什么问题?这年头看图说话的事情多了去了。”

“对啊,而且刚才路人也都说了,F1rst-A本来在米国就是纯新人,不去这些地方表演,怎么拓宽知名度?”

以及:“没错没错,还有人说他们是去镀金,真的镀金会去这些地方表演?我看F1rst-A才是那种做了歌真正在做事的人!”

嗯,说的很有道理。

奈何国内也确实是没有多少这种“真的新人时期出国,就能走出去”的先例。

贴吧里不是粉丝的人就有些怀疑。

并且楼主还添油加醋地回复:“对啊,他们表演都没人看的好么。”

“表演完也没人鼓掌。”

“没更多照片啦,他们唱完一首就溜了,估计也觉得丢人丢到国外去了吧!”

一时间各种质疑和嘲讽随之而来:

现在的华国,早就不是十几年前的华国了。虽然大家也觉得国内还有很多地方不完美,但相当多的人也觉得,外国的月亮没有比较圆。

所以你F1rst-A出国去打拼没问题,但是借用国外本来不存在的名气,回来国内宣传...

这可并不会让组合高人一等。

贴吧这事于是很快传出去,上了热搜。

不过还没等路人吃明白,这个瓜就来了个180度大反转。

...

“诶,这个酒吧的装修我好像在哪见过...”

韩元慎是个软件工程师,洛杉矶和京城来回飞的那种,基本上属于这边住半年,那边住半年。

现在他就在洛杉矶。

所以他晚上刷贴吧的时候,看到这个是觉得很奇怪:

《MyLove》不应该这么无人问津吧?

F1rst-A的这首歌在洛杉矶确实有点名气了啊,因为他上班的时候车内电台里播了两次,好几个同事也都在听过这首歌。

甚至最开始,还是他的同事提醒他的。

那是两天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他刚到公司,就有个做后勤的哥们找上门来问他:“嘿,韩,你过来看看!我最近听过一首好听的歌是几个华国人唱的,挺不错的。

刚好我昨天拍到了他们的照片,旁边还有华国人介绍他们在华国很有名。

你看看,他们在你那真是明星嘛?”

说着就拿着手机凑了过来。

那时候韩元慎很无语,因为这个同事无论什么国家的人,只要是黄皮肤,他就会说:

是华国人吧!

不是?是不是霓虹人,是不是泡菜国人!

都不是?

啊,亚洲那边还有第四个国家么?

所以韩元慎本来没怎么注意,结果对方拿出来拍的照片。

他一眼就看到许贺:“嚯,好家伙,这几个在国内确实挺火的。怎么,他们最近来这里了?”

“当然!”同事表示:“昨天我在酒吧出来,听说附近的酒吧有个组合在唱歌,就去听了,真不错!《MyLove》你听过么?反正现场有人跟着唱,大家也都鼓掌了!”

所以时间回到现在...

想起来了,这就是那个酒吧!

韩元慎凭着感觉搜了一下,还真不知道是哪里,看来解铃还须系铃人。

于是他起身,找到那个同事:“嘿詹姆斯,你两天前说的那个酒吧...”

“噢?你也想去大鸟转转转酒吧?难道你也想体验一些...”詹姆斯满脸期待。

“额,我猜应该不是你说的这个酒吧。”

韩元慎莫名感到菊花一紧,赶紧解释道:“你当晚不是去了两个酒吧么?我是说你当晚去听歌的那个酒吧,叫什么名字?我想去看看我们国家那个组合...”

“好吧,原来是这样。”

詹姆斯一下子兴趣大失的感觉:“没啦!老板花钱请来表演的呢,就一个晚上。

他们的新歌这两天在这边走红了,想约表演都约不上,价格一直在涨呢...”

...

有了这一位出头发帖解释,很快就有更多人的人出来回应了。

尤其是当地的粉丝,对,F1rst-A在这边确实还是有粉丝的。这几位约着当晚就去了那个酒吧,还挺不好找的——因为这个酒吧是个清吧。

这种酒吧以轻音乐为主、比较安静、没有蹦迪或者热舞女郎的那种酒吧。适合谈天说地、朋友沟通感情、喝喝东西聊聊天的。

所以所处的地带也比较偏一点。

但无论过程怎么样吧,大家终于是亲自从老板嘴里确认了这个消息。

这一下子,整个意义就不一样了。

第二天,粉丝们宣传的时候,都多了十二分底气。

如果说一开始宣传他们赴美的时候是:

“大新闻啊,朋友们呐!

国内组合F1rst-A的新歌《MyLove》在国外深受当地人喜欢啊!

啊?前几天看过了,而且这种类型的新闻看太多了不相信?

这个不一样的!

我知道你们想的是什么,但是真的,这是那种你走进街边的某家小店,就会放的歌,而且在当地的电台上周新歌流行指数里排第一,总的排名第十一呀!

觉得排行榜都可以刷?那这个...”

那现在粉丝们终于可以扬眉吐气地道:“那这个,你们总该相信吧!”

咔咔咔...

粉丝甩出好多张照片,分别是F1rst-A在教堂,在清吧,在互助会,在慈善晚会的现场表演...

咳咳,或许跟大家想象的表演地点不一样。

只是考虑到《MyLove》这首歌的性质,以及他们目前的知名度,不可能去和歌曲氛围不太相和的地方。

但人家确实是在接商演。

而且这些地方不常请人来表演,不就正说明,这歌确实不错才吸引他们做这些事情么!

也就是说,国内的明星终于不是薅羊毛去给国外送钱,而是去国外薅羊毛回来啦!

这算不算赚外汇呢?

不知道。

但这一番安利下来,路人基本上会说:“噢,那确实不错,有那么多人愿意花钱请他们,那证明他们在当地确实是有价值的。”

粉丝也就开心地讲:“确实,本以为是走走形式,没想到人家真的认真在做音乐,认真宣传,最后还赚了点小钱钱...”

然后路人如果再夸两句,粉丝就会谦虚:

“没什么啦,啊哈哈哈哈,这些都是我们家哥哥应该做的。”

“就是可惜纽约那边的粉丝了,本来行程是安排他们去纽约的,结果他们在洛杉矶太火了,公司就先取消了他们的纽约行程。”

“嗨,没关系,她们能理解——还有什么,比自己偶像不仅在国内热度很高,在国外也迅速走红更值得开心的呢?”

嗯,确实是“关于我家爱豆在洛杉矶走红这件事情”,粉丝是高兴了。但十天之后,F1rst-A的成员们在这时候已经换了个心态。

此刻在异乡的四人组,在深夜的拉面店各自干完一整大碗后,许贺终于是忍不住开口了:

“我说,不行啊。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九十二章 关于我家爱豆在洛杉矶走红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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