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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闻战辄喜(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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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美国偏远地区的房屋,基本上都是木制的。

讲究一些的,地基会用砖石垒砌差不多大腿的高度,防止雨水泡烂墙根。避免‘春来发几支’这种糟心事。再大户人家一点,比如麦克斯家的大白别墅,才会整上石灰油漆刷白。

建筑使用油漆最普遍的,居然是某类职业女性。她们会用彩色油漆,涂绘自家的大门和门框以作标志。然后在家办公。

简直超前卫的,SOHO!

彩绘门,单身牛仔的乐园!

翻新庄园,大麦克斯准备把住宅建成红砖楼——因为昨天带回镇上的那群人里面,流浪汉先生自称是个烧砖攻城狮。

大麦克斯对此则表示,愿意拿他的命和10英亩田地作对赌。

所以,第二天一早。大麦克斯就兴冲冲的带着流浪汉先生,还有韦恩等四五个好手,带齐露营的家伙什,准备出发去寻找合适建砖窑的地点了。

院门口,一行人刚骑上马。

秃头亨利突然跑来堵门。

正赶巧,酒窖里第一批窖藏的二锅头,时间快到3年了。好酒必须配好瓶,死秃头追着卡尔,要他解决新酒瓶的事。还说酒瓶的设计图,他都画好了。

地中海不愧是最佳打工人!

自己给自己加KPI,还加班加点完成了。

史蒂夫看出了自家野王……啊不,是便宜老爹急着出去浪的心情。随手把这事给接过来了,打发走了大麦克斯。

酒瓶的事,其实不难解决。

亨利自己的建议,是去肯塔基找厂家。

在沦落到西进躲债之前,亨利最后一份正经的从业经历,正是在肯塔基一家生产威士忌的酒厂工作。秃头说,肯塔基那边酒厂众多,酒瓶子满街都是。

理是这么个理。

但问题是太远了。

肯塔基那旮旯,隔个弗吉尼亚都能够到大西洋了。而科罗拉多,则在密西西比河以西的美国正中央。这就好比,在中国重庆建一家酒厂,结果厂家跑到江西景德镇去定制酒瓶。并且还是在没有现代物流运输的条件下,货物全靠车载马拉。

产品的运输损耗太大了!

真当玻璃瓶子不会碎么?

史蒂夫要他们去“湖北”就近找:先去隔壁的堪萨斯看看,一路向东,最远到圣路易斯,肯定能找到玻璃厂。这样,酒瓶的运输路程起码能少一半。

麦克斯家还没有建酒坊的时候,大胡子经常喝的啤酒,就产自圣路易斯。

大老板自己个跑出去浪,秃头亨利又得坐镇酒坊,大少爷年幼只会打嘴炮。

顺理成章的,商队的大伙计梅洛就怀揣着死秃子的手稿,带上商队的账房,骑上马儿一路向东直奔堪萨斯了。

家里管事的核心力量散出去大半,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史蒂夫每天上街逛悠的范围扩大了许多。除了太远的牧场让洛奇去住几天,从酒坊、到农场,再到酒馆。史蒂夫天天溜达到天全黑了才回家。

只不过,陪小学生溜达的,变成了大胡子。

一阵风吹过。

带起的臭味,差点没把溜达到酒馆门口的史蒂夫,给熏了个跟头。

好臭!

史蒂夫定睛望去,臭味污染源来自斜对面旅馆门口的一个猎人。猎人牵着一匹马,马背上捆着一大坨皮毛。

没处理过的生皮毛很臭。

血腥味混合着油脂变质的臭味再混上毛皮的味道,一发酵,那味道简直让人飘飘欲仙!看样子,猎人先生是来和保罗·科比做皮毛生意的。顺便的,他应该会在镇上的旅馆打尖歇脚。

保罗·科比,是镇长保罗的大名。

刚听到镇长先生的大名时,老李是错愕的:这特么‘黑船来航’事件还没开搞呢,怎么这年头就有神户牛肉的英文单词了吗?

不过,想想古英语大杂烩般的词根、词汇来源。

这种问题也就没办法细究了。

早在全新的亨利酒馆开业后,保罗·科比有样学样,就在酒馆斜对面,开了家旅馆。旅馆同时也作为保罗皮毛生意的一处据点。

本来,两家是商量好的。

大麦克斯家搞酒馆,科比家弄旅店。首富对镇长,错位经营也算是各行其是。

不过保罗这人不地道呀。

他的旅馆,也卖酒卖饭。

大麦克斯跑去和自己的‘狩猎’师傅理论时,保罗居然厚着脸皮振振有词:顾客需要啊,他们想在床上喝酒吃饭,我有什么办法?只好满足他们咯。

不过,两家都不怎么赚钱。

经营鬼才保罗镇长同志,居然能想出,在科罗拉多二锅头总店对面卖酒,这种骚操作。这让史蒂夫一直有种“刘苏良在王刚面前卖弄华氏老方”的即视感。

要不是保罗招安了几个彩绘门的职业女性,在旅馆里驻店,他一定会亏得当裤子的!

史蒂夫捂着鼻子,溜达进自家酒馆。

亨利酒馆现在,也有了漂亮的女招待。另外还创造性的发明了“三合一酒托”这种职业,为河南镇本地就业工作,贡献了两个岗位。

亨利酒馆只有一个比男人还粗壮的雌性的状况,已经成为历史。

不就是卷嘛!

卷王之王会怕谁?

酒馆不挣钱的原因,是这里有太多的人开工资:‘职业’酒托固然只需要一点点津贴。但除了新增的漂亮女招待外,酒馆里还有6个彪悍的工作人员。人人配枪的那种。

亨利酒馆是科罗拉多二锅头,在本地唯一的销售点。光门店销售,每个月的出货量就接近1短吨。后院的小仓库,屯着一堆货呢。按50美分1磅的零售价格算,货值起码三四千美元。

高度白酒又是易燃货物,三班倒巡逻是有必要的。

“少爷,你是说喝了科罗拉多二锅头,可以百病不生?”

“额,让顾客掺水喝,也行?”

“还有驱蚊效果?”

“身上痒也可以抹一抹?”

“上帝啊,谁会把酒弄脚上?什么?能去除鞋子和脚的臭味?”

“向顾客宣传?”

闲着没事的史蒂夫,把啤酒妹和打手们召过来,向他们传授“先进的营销技巧”。然后,就收获了一帮乡巴佬各种各样的惊叹,和奇奇怪怪的问题。

白酒包治百病?

这绝对没问题!不信你去街上随便找一个大毛子问问,他们一定会非常赞同,并把你引为知己的!

再说了,白酒治百病很夸张吗?再夸张能有脑白金夸张?史玉柱这种专门洗脑割中老年人韭菜、赚昧良心钱的货色,不也被堂而皇之的引进课堂,被捧为营销教父?

我史蒂夫,卖的可是正宗二锅头!

“倒一杯,点着?稍等吖……”

漂亮女招待弯着腰、俯着身,正跟着大少爷的提示,准备演示把一杯白酒点着。这时大胡子忽然插嘴。

“点着了喝?这个没试过!”

漂亮女招待闻言对他抛了个媚眼:“要不,你试试看行不行?”

男人怎么能说不行!

片刻之后,史蒂夫的御用护卫,整个人好像被草薙京的大招一拳命中下巴一样,直接燃烧起来了。

大胡子的大胡子没了!

仅有的安慰是,胡子没烧光,还能修剪成小胡子。没用的冷知识:胡子其实蛋白质,烧起来也有臭味的。

砰!

就在大伙乐不可支,大胡子脸色发黑的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一声枪响。

有人大声惨叫。

大胡子立刻,不,是小胡子当场腾的站起身,一手就把史蒂夫连人带凳子推到吧台的角落里。另一支手果断拎起漂亮女招待,盖在史蒂夫身上。

然后他才拔出腰间的龙骑兵,跟着护卫冲向门口。

只见路对面的旅馆门口,有个人倒在地上,口吐血沫在哀嚎。而一个头戴灰色毡帽的人,正从倒地流血的人身上摘钱袋。

街上有个路人大喊道:“他杀人抢劫!”

抢劫犯受精。

灰色毡帽被路人惊动后,迅速直腰起身,正准备逃离作案现场。然而,他一只脚刚踏上马镫,转身眼角余光一扫。

顿时就不敢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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