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了徐彦的同意,那其他事就好说多了,就听李伟成说道:“还请各位先休息半日,半日后就要辛苦各位出征了。”
领头的将士摆手道:“保家卫国本就是军人的天职,何谈辛苦!”
徐彦带头,领着他们去了城主府,人家大老远过来,不好好招待一下说不过去,落下一个不知礼数就完了。
打仗不能喝酒,于是专门搞了点茶叶以茶代酒,方才的那一点不愉快也就烟消云散了。
周超也很满意,酒这东西他不喜欢,喝茶是没什么问题的,就是这茶叶也比不得现代。
吃完后就开始做准备了,李伟成跟着周超和赵信长,看着他们在挑选兵器,于是说道:“为了突袭,原本打算给青滩的城主写信,让他坚守城池,现在也就算了。”
“只希望他不要看大军一到就投降,这样的话,我们成功的可能性就大了许多。”
赵信长唯一不喜欢李伟成的一点就是凡事都太过谨小慎微、算计过重,之前设计周超时他就不是很赞同。
“三弟多虑了,那青滩可不是陵州城,他那里可是有八千守军,从探子来报的那些粮草辎重,我大概能判断此次攻城人数有两万左右。”
“两万虽然多,可要是算是我们的五千人马,也是有一万三千人,自古以来,攻城都是在拿人命去填,等我们一到,人数也就差不多了对等了。”
“到时候,且看我赵信长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见赵信长十分自信,李伟成也就不再多说了,他把目光放在周超身上,此时后者正在挑选兵器。
周超转了一大圈,对兵器架上的东西都不满意,他随手取过一杆长枪挑了个枪花后,又摇摇头放了回去。
“太轻了,这要是用来冲阵,没两下就不能用了!”
周超一扭头,看着李伟成问道:“三弟,就没有稍微重一些的武器吗?这些用起来不趁手。”
他渐渐接受了结义的事实,而且尤其喜欢喊李伟成为三弟,这是昨天酒宴上对李伟成称呼他为“小子”的报复。
“有,你跟我来!”
李伟成是陵州城主簿,主要负责主管文书、办理事务,但他对陵州城的一些内务也是有了解的。
他带着周超转身开了一扇门,里面放着的都是一些重武器,宣花大斧、偃月刀、流星锤,甚至连狼牙棒都有。
周超把玩了一下偃月刀,关二爷都是拿着这样的武器大杀四方,天下英雄闻他名无不闻风丧胆!
不过相较于关二爷,周超他倒是更喜欢赵子龙,主要是影视剧里的赵子龙英姿飒爽不说,一身铁胆、武艺高强,与刘禅在长坂坡杀了个七进七出。
突然间,他眼睛一亮,看到角落里的一杆马槊,他掂了掂,重量不错,虽说他还是觉得有点轻,但已经很不错了,这才是战场上该用的兵器嘛!
外面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长枪的枪杆还是木做的,那是上战场该用的吗?在演武场耍耍够了,去战场就是丢人现眼!
心满意足地出去,赵信长看到周超手里的马槊,脸上也都是赞扬之色。
“就该如此!二弟,可
(本章未完,请翻页)
会骑马?”
骑马?周超想了想,他记得这具身体的才能里提到过,马术优秀,现在周超相信,当他骑上马的那一刻,就自然而然会驾驭,如同喝水一样简单。
“好男儿当袭一身青衫,一把剑、一壶酒,骑马闯天下,马如何不会骑?”
“好!那就随哥哥一起,将那些叛贼通通拿下!”
陵州城外,看着已经整装待发的众人,李伟成走到赵信长和周超身边,说道:“多的话不说了,等你们回来,万事小心!”
“放心!”
赵信长洒然一笑,“想当年,你大哥我可是令人谈之色变、小儿止啼的存在。”
两人即将要离去打仗,李伟成莫名产生一股别样的情愫,也许,这就是人们说的对胃口。
有些人,相处了一辈子,却依然合不到一块儿去,有些人,仅仅只是相处了一两天,就比亲兄弟还要亲。
“此次出征,我当为主将,而我身边的这位,乃是副将,诸位可有异议?”
无双虎赵信长,他们还是认识的,既然是他指定的副将,那这些军中人自然无异议。
“出发!”
一声令下,大军急速前进,坐在马背上的周超感觉到一股热风扑面而来,这是夏日的阳光炙烤所造成的。
骏马在奔驰,周超跟着上下起伏,他觉得十分畅快,尽管马背坐着不如骑车舒服,但当风儿拂过他的脸庞,他有一种自由的感觉。
策马奔腾在广阔的大地上,就如同一只鸟儿,在天空中飞翔,那种轻快的感觉,令周超沉迷。
“要是我出生在古代就好了,没有劳什子的汽车,也不会出车祸,就不会有人命丢在这上面了!”
想到这里,眼泪不由得想要挤出眼眶,周超努力抬头看天,这才勉强将这些调皮的孩子憋了回去。
“嘿,二弟,怎么了?”
瞧出了他的异状,赵信长询问道。
“没什么!”
周超摇摇头,努力笑了笑,淡定的把自己有些尴尬的局面揭了过去。
军中大多都是粗人,尤其是以赵信长这类人为代表,听到周超这么说,也就不再多问。
“大哥,我们的行军速度会不会太快了?”
过了一会儿,全身心放在赶路上的周超感觉到有些不对劲。
“这有什么问题吗?战争随时会打响,我们必须要抓紧时间啊!”
“不!”
周超反驳道,“大哥,我们非但不能太快,反而要慢一点。”
“为什么?”
赵信长皱着眉,在军中,话是不能随便乱说的,虽然没有清朝时期的文字狱那么严重,可要是说错话,也是会遭到处罚的。
“是这样的,我们此次的行动是不能暴露的,我们一共也只有五千人,要是被发现,影响了行动都是小事,若是被敌人包围抓住才是坏事。”
“所以,我们万万不能张扬的行动,但是青滩在陵州城的西南方向,想要过去支援、并不
(本章未完,请翻页)
能被阳关的人发现,只能贴着山脚饶过去。”
“但这样就有一个坏处,那就是动静太大,声音还好说,这里树林较多,隔音效果不错,但是林中多飞鸟,我们五千人行军,容易惊扰到它们。”
“倦鸟被惊飞,一两次顶多当做林子里有些蛇虫猛兽,可要是这样的景象不断持续,傻子都知道有人在里面行动,而且数量不少。”
“最关键的是,我们是要过去支援的,敌人两万大军攻城,我们区区五千人,正面对拼是拼不过的,只能在他们交战过程中,从侧面突袭,方才能够决胜。”
“斥候也说了,现在只看到粮草辎重在往青滩的方向在运输,等到大军过去还需要点时间,不如我们延缓速度,匀速行动,这样既不会有太大动静,也能保证达到突袭的效果。”
赵信长思考了一番,也觉得周超的话有些道理,的确,现在快马赶过去,又容易被人发现,也不能达到突袭的效果。
现在赶过去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集合青滩的八千人马一起,摆开阵仗,和敌人硬碰硬。
但这样的话就起不到效果了,他们的人会越拼越少,相反梁王那边,还可以不断的提供人马,一来二去,他们这边的人就会被耗干净。
“传令下去,放缓速度,匀速前进,不得制造太大动静,若无缘无故惹乱子的,军法处置!”
指令下达,传令官立即一级一级的传了下去,很快,他们的速度慢下来了不少。
夜晚,他们走出了山脚,步入一望无际的平原,夹住陵州城的两座山脉分别名为“大衍”和“天罡”,这两座山脉平行纵列,像一条长长的甬道,成为深入楚地的唯一路径。
要是不惧危险的话,可以选择走两条艰难的山路,不过这样既容易被陵州城发现,同时山间的猛兽也不是好惹的。
不说林间的毒蛇,就是猛虎,也不是三两人能应付的,它在山间如履平地,没走习惯的人可不行。
早些年,还能时常见到猛虎下山去觅食,下山虎饿着肚子,闪烁着凶光的双眼,一只血盆大口择人而噬,最后腆着肚子满足的上山。
士兵们熟练地安营扎寨,每个人都带足了能够吃两天的粮食,这种活,不是一个在现代生活惯了的人能够掌握的。
喝了点晾凉了的粥,周超舒坦极了,他们选的地方不错,背靠大山,面朝水源,就是有一点,蚊虫有些多。
周超和赵信长一个帐篷,方才派了个人去打探消息,桐谷军已经上路了,并已离青滩不过三十里地,现在正在生火造饭。
现在已经证明周超的判断是正确的,明日一早,恐怕桐谷军就会发动袭击,而那也是周超等人过去的最佳机会。
“大哥,我有一点疑惑,现在一直都想不通。”
打仗前不能太过放松,但也不能太紧张,越是紧张就越是容易出错,就像考试一样,临时着急地多翻翻书,只能证明平时学的不认真。
“二弟,有什么问题但说无妨!”
赵信长大手一挥,非常豪气,他就希望周超能和他畅所欲言,而不是与李伟成一样,说句话都要斟酌字句。
“你这样的人,为何会在陵州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