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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说漏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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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试第一天考帖经,第二天杂文,第三天策论,与县试不同的是,县试每场考试之间间隔一天,而府试的三场考试之间每场考试间隔两天。

也就是说,整个府试总共需要耗时七天时间。

这三场考试,沈毅答的还算顺利。

尤其是是第三场策论。

这场策论的题目是“仁义”。

仁者爱人,义者循理。

这种相对空泛的题目,可以用来当作杂文的题目,也可以用来当作策论的题目。

如果是当作策论的题目,那么写起来就要结合时事了。

这句话是圣贤书里的内容,先生们也都反复教过,不过沈毅前两天翻看陈府尊那本“丰德文集”的时候,在陈府尊曾经写过的一篇文章里,有写过一篇类似的内容。

不过那篇文章是一篇杂文,非是策论。

沈毅并没有把陈府尊的原文背下来,但是大概能记住这篇文章的大意,本来按照陈府尊的文章,再结合一些近来发生的时事,应该就是一篇合格的文章。

但是沈毅落笔之前,想到了最近一段时间,江都城里《丰德文集》涨价的事情。

陈府尊的文集涨价,也就意味着有很多人买。

大部分是今年这些府试的考生在买。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能够走考学这条路子,除了一些富贵闲人闲来无聊之外,其他的所有考生都可以称得上是学霸,区别只是小学霸与大学霸而已。

因此,这些考生们一定可以像沈毅这样,将陈府尊曾经写的内容给大致记下来,一些变态甚至有可能一字不差的背下来。

逢迎主考官,是科考常事,也是每一个考生都会做的事情,只要确定主考官人选,哪怕自己的认知与主考官天差地别,一般也都是顺着主考官的思路去走。

于是乎沈毅估计,今年府试的策论,恐怕会变成“陈裕模仿秀”。

所以,他在落笔前改变了思路,并没有按照陈裕的理解去写,而是在不逆着陈裕主体思想的前提下,尽量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理解。

一些相对“成熟”的理解。

毕竟陈府尊当年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似乎才二十岁出头,而现在的陈府尊,已经三十五岁了。

人都是会成长的。

正巧,沈毅如果按照另一个世界的年纪来算,与陈府尊算是同龄人。

于是乎,沈毅奋笔疾书,写了一篇与陈府尊不太一样的策论。

按照沈毅的估计,他的这篇策论,不一定有多么多么出彩,但是如果今年真的出现了一堆“模仿秀”,那么他这篇文章,已经足够让考官们眼前一亮了。

而且沈毅对于自己的水平还是相对自信的,他相信凭借自己现有的学问,最起码通过府试不会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因此,当日落时分,考棚第一轮锣响的时候,沈毅满怀信心的递上了自己的考卷,第一批离开了考棚,结束了自己的府试。

有了县试的经验,这一次沈毅心里镇静了不少,很从容的走出了考棚。

考棚门口,沈三郎沈陵还有小弟沈恒,已经在门口等了许久。

沈三郎依旧很高兴,又要拉着沈毅去喝酒,面对热情的三哥,沈毅没有办法,只能跟着沈陵一起,到了他家里好好的喝了一顿。

当天晚上,他们兄弟两个人就睡在了沈陵家里。

不知道为什么,沈家这一代最小的老九沈恒,虽然年纪才十二岁,身材也相对瘦弱,但是酒量居然是三兄弟之中最好的,第二天早上,沈陵沈毅还在睡觉的时候,沈恒就已经早早起身,顺便还把沈毅给喊了起来。

兄弟俩吃了早饭之后,沈恒就跟沈毅告别,回甘泉书院读书去了。

自从进了甘泉书院之后,小沈恒的读书热情高涨,恨不能一天十二个时辰都钻在书上。

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沈毅考完府试之后,大概率就要暂时离开江都,去一趟京城。

兄弟俩自小相依为命,沈恒心里肯定舍不得自己这个胞兄。

沈恒离开之后,沈毅也一大早跟兄嫂打了声招呼,然后离开了沈家,在大街上转悠了两圈,买了点吃了和日用品之后,他转了两个巷子,来到了他给许复等人租住的那间小院子里。

这会儿是上午,没有到出摊的时候,六个小家伙都在,在许复安排下,正在准备晚上出摊的材料。

见到沈毅之后,六个小家伙都站了起来,许复对着沈毅低头道:“公子。”

其他五个小家伙,也跟着低头行礼,学着许复的模样,口称公子。

沈毅看了看许复的胳膊,问道:“手上的伤好些了?”

许复点头道:“谢公子关心,我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

他抬头看向沈毅,低声道:“公子上次说,府试之后要带我去一趟建康,我也准备好了,随时可以陪公子出发。”

“不着急。”

沈毅笑了笑,开口道:“刚考完府试,要等到发案之后,才决定去不去建康,你还可以在家歇个十天半个月,十天半个月之后,再说去不去建康的事情。”

说完这句话,沈毅脸上的笑意收敛了一些,他扫视了一眼这六个孩子,开口道:“咱们去屋里说话,我有些事情要问你们。”

几个小家伙乖乖点头,跟着沈毅一起进了里屋,沈毅老实不客气的坐在主位上,看了一眼这六个孩子,低眉道:“有一件事情,你们要跟我说实话。”

沈毅顿了顿,缓缓说道:“童谣的事情,你们是不是有人说出去了?”

沈毅这句话刚说完,少年许复的脸色就微微一变,他缓缓回头,看向身后的五个“弟弟妹妹”。

其中最小的小妹一脸茫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剩下的六个孩子,其中两个果断摇头,另外两个孩子神情有些不对劲,张了张嘴,但是又不敢说话。

许复冷下脸,喝道:“公子问你们话,都哑巴了?!”

许复在这个小团体里地位极高,早年如果不是因为他,剩下的五个小家伙至少要饿死两三个,被他这么一喝,其中一个十三岁的小家伙都快哭出来了。

他不敢看沈毅,而是可怜兮兮的看了一眼许复,有些怯懦的说道:“大哥,没有官府的人问我们,先前我跟老四在玉带湖那里卖吃的,有一个大叔一口气买了两三百钱的吃食,然后我跟老四就忙着给他做。”

“我们做东西的时候,他就站在旁边跟我们说闲话,无…无意间问起了童谣的事情,那件事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老四他…就不小心说漏了嘴。”

他低着头,有些害怕。

“当时回来,我想跟你说的,又怕被你骂,后来几天时间也没有发生什么事,我跟老四就觉得没事了…”

说到这里,这个小家伙咽了口口水,抬头看向沈毅,神色有些怯懦。

“沈…沈公子,我们没有说出你的名字…”

沈毅微微叹了口气,没有说话。

许复也没有再看这个小家伙,而是扭头看向沈毅,二话不说,直接跪了下来,对着沈毅重重的磕了个头。

“公子,是我没管好他们,我对不住您。”

少年一个头重重的磕在了地上,发出了“砰”的一声,只一下,他的额头就红了一大片。

几乎快要流出鲜血。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九十三章 说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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