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了近十天的县试,虽然中间间隔时间都可以休息,但是神经一直紧绷,现在骤然放松下来,沈毅还是觉得有些疲惫的。
当天晚上,他在三哥沈陵家里好好吃了一顿,又喝了点酒,连家也没有回去,就在沈老三家的客房里呼呼大睡,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沈毅才从床上爬起来。
这一觉睡了六个时辰以上,睡得浑身舒泰,沈毅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然后就看到三嫂的丫鬟端了一盆热水过来,放在了自己面前。
“七公子,您洗漱。”
这个丫鬟是沈夫人娘家跟来的,目前也是沈陵家唯二的两个仆人之一,这些年沈毅与沈恒兄弟常常在三哥家吃饭,与她自然也很熟悉,当即笑着点头到:“有劳巧儿姐姐了。”
听到沈毅这个称呼,这个叫做巧儿的丫鬟愣了愣,然后微微脸红,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头道:“七公子怎么突然这样称呼我了?”
从前那个沈毅,虽然有些老实,但是因为在这个世界土生土长,他的内心是有明确的尊卑之别的,因此虽然巧儿姑娘经常照顾他们兄弟,但是沈毅并不称呼她为姐姐,只是跟着嫂子一起,巧儿巧儿的叫着。
新的沈毅到来之后,沈毅大多数时间都在书院,也不怎么回来了,因此这是沈毅第一次换称呼。
对于巧儿的反应,沈毅倒不以为然,他一边洗脸,一边对着巧儿笑着说道:“这么些年,巧儿姐姐没少照顾我们兄弟俩,称呼一声姐姐应当应分的,哪天姐姐给三哥纳进了门,我还要叫一声小嫂子呢。”
巧儿是沈毅三嫂的通房丫鬟,是跟着自家小姐一起嫁过来的,本来如果沈家这里有合适的仆人,也可以许配姻亲,但是沈家并不是如何有钱,家里就只有一个老仆,年纪明显配不上。
巧儿在沈家也已经好几年了,沈毅也不止一次看到她跟沈陵亲热,早已经有了夫妻之实。
纳妾,估计是早晚的事情。
听到沈毅这句话,巧儿姑娘脸色瞬间通红,她瞪了一眼沈毅,扭头就走。
“七公子,你…你胡说什么…”
看着巧儿姑娘狼狈而逃,沈七郎面带笑容,笑着说道:“巧儿姐姐,三哥三嫂呢?”
巧儿脚步停在了门口,应了沈毅一声。
“少爷跟夫人出门去了,说七公子如果醒了,就让奴婢做些饭给你吃…”
她回头看了一眼,继续说道:“小公子也一大早起床,回书院读书去了。”
“七公子要吃饭么?”
沈七郎微笑摇头:“还是算了,我出去也有点事。”
巧儿姑娘脸色还是有些红,她低着头迈着小碎步跑远了。
沈毅看着这姑娘跑远的背影,小声嘀咕了一句:“这么脸皮还这么薄…”
洗漱完之后,沈毅换了一身新衣裳,迈步走出了沈宅。
因为刚考完县试,距离县试发案少说半个月,慢则一个月,这段时间里,沈毅终于可以给自己放个假,可以做一些自己的事情了。
他先是在大街上找了家路边摊吃了饭,然后随便买了点糕点,在城里转悠了两圈,来到了他给几个小朋友租住的小院子里。
这几个小家伙刚开始摆摊干生意的时候,热情高涨,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都出摊,恨不能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在卖东西,但是现在几个月时间下来,六个小家伙也渐渐习以为常了,就只出傍晚的摊,白天的时候都在家里备货或者休息。
沈毅敲了敲门之后,很快一个小姑娘过来,给他打开了房门,小姑娘看了一眼沈毅,神情有些高兴。
“沈哥哥!”
这个小姑娘,是六个小家伙当中最小的,看起来只有十岁出头,流浪街头不知道姓名,几个小家伙就叫她小妹。
小姑娘流浪街头差点饿死,后来碰到了少年许复,还有几个同伴,才勉强活了下来,从那之后她就跟着许复一起姓许,现在也有了个名字,叫做许小妹。
许小妹原本衣衫褴褛,脸上也都是黑灰,瘦到了可怕的地步,现在他们的日子好过了一些,经过几个月调养,小妹的沈毅不再那么骨瘦如柴,洗干净之后,看起来虽然不是那么俊俏,但是最少也有个小姑娘的样子了。
沈毅上前,摸了摸小丫头的脑袋,笑着说道:“你许哥哥在不在?”
“在的。”
许小妹拉着沈毅的衣角,开口道:“我哥前天才从外面回来,听说沈哥哥在考试,便没有去打扰你。”
说着,她微微低头,开口道:“还有,我哥他…受了点伤。”
沈毅微微皱眉,开口道:“带我去见他。”
许小妹这才点头,一路把沈毅领进了院子里,另外几个小家伙见到沈毅,都纷纷开口,称呼“公子”。
很快,沈毅就在里屋的床榻上,见到了躺在床上的许复,沈毅上前两步,找了个板凳,坐在了床边,他看了一眼许复,问道:“怎么了?伤哪里了?”
“胳膊。”
许复对着沈毅微微低头,然后开口道:“公子,我按照你的吩咐,这段时间带着那些药包,走访了十几个村子,有些村子里的确有孩童或者妇孺发热,我便将那些药包一一分给了他们。”
沈毅点了点头,问道:“有效果么?”
“我发了药之后就留在那里看一天,多半是有效的,有些是当天退烧,有些第二天退烧…”
说到这里,许复苦笑道:“但是也有没效果的,前两天我去乡下的一个村子发药,那人的孩子高烧不退,吃了公子开的药之后依然不奏效,孩子没扛住,第二天就没了。”
“我第二天再去看那个孩子的情况,就…”
听到这句话,沈毅微微摇头。
他开的药,只能治一般的发热,如果是其他原因引发的高烧不退,这个药的确没办法,而且这个时代医疗条件极差,小孩子夭折的比比皆是,可能一场高烧人就没了。
想到这里,沈毅看了一眼许复的胳膊,问道:“那家人打的?”
许复点头:“看到我之后,追着我便打…非说是吃我药吃死的…”
他看向沈毅,苦笑一声:“如果不是赔了十两银子,公子现在未必见得到我了。”
听到许复这番话,沈毅坐在他旁边默默无语。
的确,成药在这个时代,未必就能为人接受,这个时代的人也不会相信这个药无毒无害,不是信得过的大夫开的方子,一旦吃出了问题,他们当然会把责任怪在这药的头上。
人性如此,即便这药是免费的也不成。
“这事怪我,没有考虑清楚。”
沈七郎微微低眉,开口道:“稍候我找个大夫来给你看看,这段时间你安心养伤,其他的事情你先不要管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七十三章 人性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