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是长辈,顾晓云几人见到文氏,便赶紧起身相迎。
文氏笑道:“大表嫂,在忙什么呢?没有打扰到您吧?”
周氏笑道:“怎会?表嫂请坐。”招呼着丫头上茶果点心。
文氏坐了起来,笑问:“几个姐儿都在呀,都在说些什么呢?这么热闹。”
周氏笑着回答:“三姐儿五姐儿请教我田地上收租的情况呢。”
文氏一脸吃惊地说:“姐儿们都是闺阁小姐,自该金尊玉贵,岂能由这些俗务污了耳呢?庄子上的事,自有管事或庄头负责打理,哪需要当家主母或姑娘们操心的。”文氏出身清贵之家,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家里的庶务也都由管事打理,每年坐收租子便是,日子过得清省自在。向来瞧不起有些主妇,为了三丁两枣的绳头小利,与庄户们锱铢必较,实在有损身份。
周氏却有不同的看法,说:“虽有下人干活跑腿,但身为主人也得心中有数才好,不然万一养出了刁奴,欺上瞒下,悔之晚矣。”
文氏说:“这怎么可能,卖身契在手中,还怕他们翻了天。”
又看着顾拂云,说:“五姐儿,你是闺阁小姐,就该有大家闺气的气派,这些俗务哪是你干的呢?交给底下人就是了。”
周氏不高兴了,她也是大家闺秀呢,如今还管着家,操持着一大家子的事。大家闺秀也是要吃喝拉撒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家闺秀,不过是温室里的花朵,经不得风吹雨打,有意思吗?
顾拂云心头也不爽,便说:“大表婶,我就喜欢干这些俗务。”
文氏便说:“堂堂大家闺秀,这成何体统?”文氏今儿想了一个早上,顾家还未婚嫁的姐儿只有三个,六姐儿七姐儿年纪还小,暂时不考虑。唯有顾拂云年纪适合,她是三房的闺女,长得也好看,虽然名声微瑕,但乔氏能生养。
想来顾拂云也是能生养的。并且,三姐儿顾晓云嫁的是礼部侍郎家的公子。儿子要是娶了顾拂云,便与侍郎公子成为连襟,对儿子今后的仕途也是一道助力。
最重要的是,听说顾拂云与人斗鸡,赢了三万多两银子,文氏心头火热得不行。
江家虽然也颇有些家底,可也只够温饱,随着儿女渐长,这近年来已有些入不敷出,手头渐紧。如果娶了顾拂云,生活便能大为改善。三万两银子啊,他们江家一年也不过几百两银子的嚼用呢,省着点,足够他们花十数年了。
于是文氏越想越美,看顾拂云的目光便自动转为婆母看媳妇的目光。
模样长得不错,身子纤细,但骨骼匀称,脸庞圆润有肉,不似那种苦命单薄之相。
肌肤白里透红,身体想来健康,有利于生养。
出身伯府,身份高贵,娶回家去也是倍有面子的事。
唯一的美中不足的便是被人退过婚,对于素来讲究名声的江家来说,有些不大能接受。
不过话又说回来,正因被人退过婚,不可能再嫁入高门,他家彦哥儿才有机会呢。
并且这样的人才好拿捏啊。
文氏不知不觉地把顾拂云当成未来的儿媳妇,不由自主地就想训诫几句:“身为大家闺秀,就该矜持自重,哪能与这些俗务打交道?没得把自己也弄俗了。像咱们这种诗书传家的人家,俗务都是让专人打理的。堂堂主母,亲自操持这些,未免自降身份。五姐儿,听大表婶的,生儿育女,侍奉公婆,相夫教子,那才是女子当做的。”
顾拂云有些愕然,这哪来的奇葩啊?
这个时代的女人大都要走上相夫教子侍奉公婆的老路,可要是手中没银钱,凡事都要向婆家伸手或靠公家过日子,再是衣食无忧照样有拿人手软之感。手头有钱的女人可就不一样了,腰杆子都要硬上几分,好女不吃嫁时妆,靠自己努力挣银钱,那日子才叫美妙呢。
这文氏活了半辈子,怎么连这点道理都不懂呢?
而文氏显然把顾拂云的愕然当成是被批评后心虚的体现,越发加重语气:“听表婶的没错。女子多做些女红,方为贤惠,平时多给公婆爷们做些鞋袜衣服,不但省了开支,还是孝顺的体现呢。你的几个表嫂,都是如此。对了,我身上这件衣服,就是你的庆表嫂亲手做的呢。”
众人目光看向文氏身上的宝蓝月白二色的刻丝刺秀褙子。
周氏不威不淡地道:“表嫂可真是有福的。”
顾拂云笑道:“站在亲戚的角度,大表婶确实是有福的。可站在女儿家的角度,我却是颇为同情庆表嫂了。”扭头对顾晓云笑道,“三姐姐,将来嫁入侍郎府,可千万别学庆表嫂哦,祖母爹娘还有我都会心疼的。”
顾晓云忍着笑道:“那是,身为媳妇,虽说相夫教子侍奉公婆天经地义,但两家结亲,结的是两姓之好。咱们这样的人家,做婆母的可不是非要儿媳妇服侍的。真要享儿媳妇的福,就该娶个小门小户的回来,随便磋磨都没人说什么。既想娶高门儿媳妇做脸,又想摆婆婆的谱,天底下可没有这么好的事。”
顾晓云这话说得轻蔑,并且语气铿锵,惹来周氏和顾拂云的赞同。
周氏又还借机教导几个姑娘:“三丫头说得不错,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媳妇不止延绵子嗣,传宗接代,还有联系两方家族之纽带。咱们这样的人家,给婆母长辈做衣裳的行为,偶尔为之是为贤惠孝顺,若经常做之则自降身份。你们是顾家姑娘,代表的是顾家的脸面和尊严,将来嫁入婆家,也切莫自降身份做些不合身份之事。”
顾晓云领着几个妹妹起身,恭身道:“大伯母教训得极是,侄女谨尊大伯母教诲。”
顾拂云等人也恭身重复了一遍。
周氏满意地点点头。
文氏却羞恼得胀红了脸。
顾晓云重新坐下来,又继续刚才的话题,问周氏:“大伯母,刚才五妹妹请教您的问题,侄女也想请教您老人家,还望大伯母不吝赐教。”
周氏便笑道:“皇上赏赐了五丫头两处庄子,五丫头确实该了解些。你娘也给你买了三百亩良田做陪嫁,也该把庄户上的学问学起来。身为主母,可以不通俗务,却也不能毫不过问,不然底下的奴才可就要翻天了。”
文氏惊讶叫道:“什么?皇上还赏赐五姐儿庄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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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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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婆母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