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能卖的东西无非就是衣服,鞋子,手表,要是运气好的话,还能买到收音机。
收音机这种东西,可是可遇不可求的,谁不想结婚的时候能有三转一响呢?
不过这些都只是想法罢了,他们现在还没到隔壁市,是在一个小镇上,这个小镇的经济和他们那边差不多。
供销社卖的东西应该也差不多,沈晚曦没有进去看过,所以也不是很在意。
既然打定主意决定要卖这些东西,沈晚曦开始盘点自己的资产,除去预留下来,准备买房的几万块钱外,沈晚曦就只剩下几千块钱散钱。
按照如今的市价,几千块钱能买很多的东西,这些东西放在空间带回去就能出手。
就在沈晚曦盘算着悄悄去隔壁市的供销社看看时,房门被人敲响了,沈晚曦把脑内的思绪提走,起身拉开了门。
“顾大哥,快进来!”
沈晚曦侧开身子让顾云弦走进屋子,顾云弦在床边坐下,这间屋子很小,并没有提供能让人坐下的椅子,顾云弦只能坐在床上。
“顾大哥,我买了点儿早饭你尝尝看好不好吃?”
沈晚曦边说边把牛皮纸包打开,露出了牛皮纸包着的东西。
“包子?”
顾云弦有点儿惊讶,他没想到在这个地方居然能买到包子。
“顾大哥你快尝尝好不好吃吧!”
为了不让顾云弦继续问下去,沈晚曦只能赶紧转移话题,让对方尝尝看。
顾云弦点点头抓起包子咬了一口,松软的面皮裹着香喷喷的肉简直让顾云弦竖起大拇指。
“很好吃,不过丫头,下回还是我去买早餐吧,外面太危险了,一个小丫头可不能乱跑!”
顾云弦很是懊恼,他今天早上就应该早起的,要是他早起来了,丫头也用不着自个跑出去买早饭。
“没事,我去买也是一样的。”
沈晚曦摆了摆手,压根儿不在意这些,顾云弦没办法,也只能由着沈晚曦去了。
两人面对面的吃着包子,吃完饭后,两人收拾好东西后,准备离开这家小小的招待所。
这家招待所只是两人到达里城的停靠点。
而他们现在距离隔壁市还有一天一夜的路程,要是快的话,第二天早上就能赶到。
两人带着自己的行李下楼退房,拿回之前递出去的介绍信后,离开了招待所。
坐上车继续朝两人所定下的目标进发,一路上两人都聊得很开心,他们天南海北的聊着。
在聊天的过程中,顾云弦越发勾起了沈晚曦的兴趣,不管沈晚曦聊什么,顾云弦都能接得上话题。
可想而知平时的顾云弦到底有多博学了,聊着聊着,沈晚曦对顾云弦的好感“噌噌噌”的往上涨。
谁会不喜欢更能与自己聊得来的人呢?
在欢快的聊天中,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的,太阳高挂于天空,炙烧着大地,即将迎来炎热的夏季。
“这天气越来越热了,要是能有解暑的东西就好了。”
看着越来越大的太阳,顾云弦随口抱怨了句,本来是很平常的抱怨。
可惜落在沈晚曦耳里,却成了条巨大的商机。
夏天正是任何东西最畅销的季节,这个时候不仅可以卖衣服,还可以卖冰糕之类的冰凉产品。
不过,这个年代并没有冰箱,就算弄出了冰糕,也没办法售卖。
好在,沈晚曦想弄的也不是冰糕,她忽然想到了好想法。
那就是凉粉!
在她之前生活的那个世界,凉粉这种东西,可是人们的夏日最爱。
尤其是放进冰箱冰镇过的凉粉,那冰冰凉凉的口感简直让人回味无穷。
虽说这个年代没有冰箱,但他们有天然的大冰箱,只要使用了天然的大冰箱,就能做出冰冰凉凉的凉粉。
只要把做好的凉粉放入大缸的冷水中浸泡上一段时间,拿出来使口感绝对极佳。
想到这,沈晚曦肚子里的蛔虫已经被勾了起来,不过这个年代的水果很稀少,同时也很贵。
沈晚曦是不可能用水果来装饰凉粉的。
唯一能用的就是红糖水,空间能买到的红糖很便宜,现在的沈晚曦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想实现自己的想法了。
如果可以的话,她还真的想试试看!
沈晚曦的想法很不错,但是她去哪找凉粉呢?
虽说她有淘购购app可以购买,可她要怎么解释凉粉是从何而来的呢?
再说了她得上班,根本就没有时间售卖这些东西。
想法尚未成熟,沈晚曦也没思考多久,就在摇黄晃晃的车中闭上了眼,沉入了梦乡中。
相比于两人的惬意生活,另一边的李发财显然就没这么好运了。
李发财如今很可怜,媳妇跑了,没有人愿意嫁给他,他整天又游手好闲,半点正事不干,直接成了村里头号讨论对象,照这样下去,她压根就娶不到媳妇。
王桂芳不管怎么介绍,都被来回推脱,她也是没办法了,只能给点钱让儿子去找张秀秀那个女人。
哪怕把对方找回来当祖宗捧着也行!
只要给他们李家生下一儿半女,那她就算是死了,也有脸去见李家的老祖宗了。
听了他妈的建议,李发财压根就不同意这么干,他都已经把张秀秀那个女人给赶出了家门,咋可能还去把她找回来?
这多没面子啊!
凭他的优秀的长相和不凡的能力,何愁找不到媳妇?
就是这些乡野村姑目光太过狭隘,看不到他的好,他相信只要到了大城市,那肯定会有更多人发现他的好,从而上门说亲。
“妈,这种丢脸的事儿我才不去呢,你要是想让那个女人回来的话,你就去,反正我不去!”
李发财拒绝了他妈的想法,被拒绝的王桂芳气得牙痒痒,可这是自己的儿子,再生气又能怎么样?
还不是只能宠着,想到这王桂芳无奈的叹了口气。
“你不把人找回来,你想咋样?以咱们家在村里的名声,你想找个好媳妇,压根就找不到,你难道想光棍一辈子吗?”
王桂芳都要气死了,她怎么就生了这么个混账儿子呢?
看看别人家儿子多优秀,再看看她家这个,简直就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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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致富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