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这两条村里传了挺久,如此彪悍的两人,也成了所有人不敢接近的对象。
最可怜的就是媳妇跑了的李发财,如今的他,不仅被人打得满身伤还没好,媳妇跑了,家中的名声坏了。
压根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
王桂芳有心想给儿子介绍对象,可惜她的凶名在外,没有哪个姑娘愿意嫁进他们家,最终也只能放弃。
反观另一边的王金花却大大不同,摆脱掉女儿的王金花家里就只剩下两个儿子。
大儿子早早娶了媳妇,完全不用她操心,如今就剩下了这么个小儿子。
小儿子年纪还小,也没必要这么早找媳妇,所以她压根不用操心这些。
对于走了的女儿,王金花压根就不关心,她自认为对这个女儿已经非常不错了。
从小到大,她都会亏欠这个女儿半分,本以为养熟了,以后能孝敬自己。
却没想到……这个女儿竟然会用这种方式来报答她,想到外面流传的疯言疯语,王金花就恨不得没生过这个女儿。
如今正好,两人解除了母女关系,以后但凡有人说起她王金花,肯定不会再把这个闺女联想起来,这么多年也就当养了条生畜吧!
而被父母厌弃的张秀秀,此时已经下了火车,出现在了隔壁市的大街上。
看着人来人往的大街,张秀秀眼中满是羡慕,她决定留在这里过上人上人的生活,不回去了!
以后等她有了很多钱,再回去好好羞辱下那所谓的母亲。
想到对方的嘴脸,张秀秀冷笑,她从未见过如此狠心的人,自己的女儿受到了污蔑,她不帮忙对抗外人也就算了。
居然直接动起了手,本来张秀秀还对她妈王金花抱有些许希望,可在那一巴掌落下时,她的希望全都破灭了。
留下的只剩下憎恨,她抛开这些思绪,蹲在路旁开始观察周围的人,想看看这些人过的日子同时在这里找份工作,只要钱给的多,再脏再累的活她也干。
从小也不是没干过活,所以张秀秀对于干什么活压根不在意,只要对方钱给的多,不过她做人还是有底线的,不该F的事情她是不会干的。
“哟,这是哪来的小丫头片子?你应该不是我们本地人吧?”
张秀秀刚出现就被人盯上了,对方观察了她好一会,发现张秀秀只是孤身一人就直接上前搭讪
“不是本地人又怎样?”
张秀秀初生牛犊不怕虎,压根没意识到危险就隐藏在四周,也许是从小生活在农村,并不知道大城市的险恶,所以对面前的人只升起了些许的警惕心。
“不怎么样我只是想问问你需不需要介绍工作罢了?不过看你这样子也不像是需要介绍工作的算了,就当我自作多情打扰了,再见!”
男人说完转身就想离开,可还没走两步,身后就传来了张秀秀急切的声音。
“你等等!”
张秀秀急忙把人叫住,见人停下,忙上前,此刻的态度比刚才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这位大哥你先别走啊,谁说我不需要介绍工作的,我现在就很需要份工作,如果你能帮我的话,我会对你感激涕零的!”
张秀秀紧张的望着对方等待对方的答案,而被叫住的男人却勾起了嘴角,眼中闪烁着得逞的光芒。
又一条傻鱼上钩了。
“如果你想找工作的话,我当然能帮你,不过你全程都得听我的,一旦不听我的话,那你也别想要工作了,你刚来这个地方不知道,我们这边找工作没有关系是找不到的!”
男人非常懂得打一个巴掌给一个甜枣的道理,还没等张秀秀打算离开他又继续说。
“当然我找的工作也是非常好的,一个月工资最少有50,你要是愿意跟我干那就跟我走,要是不愿意的话就自己去找工作!”
男人抛下的诱饵很诱人,当听到工资时,张秀秀想都没想就点了头。
“我愿意跟着你干,你真的会给我这么高的工资吗?”
“那是当然你,以后拿到钱时。你肯定会为你自己的决定而感到高兴的!”
男人嘴角微微扬起,直接带着懵懂无知的张秀秀离开了繁华的大街,张秀秀对于这座繁华的城市充满好奇,一路上忍不住东张西望打量着这座城市。
这座城市发展的非常好,好到她自认为挺好的镇上都比不上街上的人们身上都穿着新潮的衣服,脚上穿着漂亮的鞋子,整个人光鲜又靓丽。
看着这些人的模样,张秀秀眼中写满了羡慕和斗志。
总有一天她也会成为这样的人,穿着以前从来不敢奢望的衣服和鞋子,走在如此繁华的大街上。
傻乎乎的张秀秀压根没想到自己这一去就是踩进了火坑!
以后不管怎么挣扎也走不出这火坑,不过这也是后话了,让我们继续回归当前……
经过了一天一夜的赶路,沈晚曦和顾云弦终于把车停在了一家招待所,这家招待所不大,却是沿路唯一一家的招待所,两人若是想要休息就只能住在这儿。
顾云弦把车停好,两人下车,一前一后走进招待所,招待所的灯光昏暗,前台坐着位上了年纪的婶子,看见两人进来,婶子也不打瞌睡了。
“两位同志是想要住店吗?”
“是的,请问现在还有房间吗?”
顾云弦点点头从随身的公文包里掏出了两人的介绍信放在桌面上,再出远门没有介绍信,根本就住不了招待所,哪怕你再怎么有钱也住不了。
“有的,请问同志几个人住店?”
沈子边说边拿起顾云弦放在桌面上的介绍信,开始仔细分辨真伪。
“我们两个人住,麻烦给我们两人各开一间房间,谢谢!”
顾云弦很礼貌道谢,而沈晚曦全程都站在旁边没有插嘴,她到这个年代这么久了,这还是第一次看见招待所。
说实话,招待所的环境并不怎么样,可如今两人也没得选,也只能选择住下,婶子给两人开了房间后,分别把钥匙递给了他们。
“从楼梯上去,二楼右手边两间就是你们的房间,我晚上都会在这守夜,要是晚上出了点啥事儿,可以下来找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二百一十三章:误信他人容易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