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的里间传来断断续续的吉他琴声,伴随的是叶欢懒洋洋的歌。太阳公公工作了一天,已经回去休息调整,准备第二天精神饱满的重回大地。月亮姐姐是否在精心准备她那婀娜多姿绝世无双的面容,并且想想今天是哪一天,心情如何,准备露出几分妆容给思念她的人们。
“欢欢!”
阿毅大步跨了进来,脸上带着胜利骄傲了神情。
“人生得意须尽欢,找几个人出来乐乐,庆祝一下!”
看样子今天又做成了一笔大买卖,这个时间段应该是答谢招待客户的酒精沙场,一定是由他那威严而又护犊的老爹代劳。
“叫我全名很难吗?他.妈.的就像唤一条狗!”
为什么朋友间称呼喜欢叫一些小名,或许朋友的意思就是亲切与忠诚!
又或者狗就是人类唯一真诚的朋友!
而狗的祖先却是狼!
叶欢瞪起了眼珠子瞧着这个帅气多金的二世祖,阿毅身材细长,皮肤白皙,乌黑的头发自然卷起,笔挺的黑色西服套装和白衬衣是他的标配,但过于苍白的脸庞和迷离混浊的眼神不符合他25岁的年纪,那是长期纵情欲海的临床表现。
“好好,欢哥,行了吧!”阿毅露出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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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几个漂亮姑娘喝酒去!”
阿毅朋友很多:商场上的,供需关系的,同一个学校的,打过交道的,还有就是像叶欢这种说不明原因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成朋友的左邻右舍。
同时因为叶欢很闲!
人啊,害怕孤独的动物!
如果说臭味相投就是性格特点很像的话,叶欢和阿毅其实一点也不像,阿毅属于那种静下来就要发疯的,而叶欢可以盯着诊所门外的行人一动不动几个小时,如果非得说说他们有什么相似的地方:可能他们都害怕寂寞,都到了如公狗发.情.的年纪,一样的青春年少,一样的风华正茂!
人和动物没有什么不同,和猫一样整夜不眠叫唤着春天,和狗一样围着异性的身后闻着气味,能给少男们带来欢乐的是那些豆蔻一般的少女,反过来亦然。
“你约到谁了?”叶欢问到。
“找人还不简单,边走边打电话。”阿毅嘴角露出一丝得意和不屑。
来到蓦然回首小酒馆的门口,老板娘已经满脸春风的迎了出来,象看到多年未见的情人,又像是红花楼里面的老鸨子,看见了行走的金子,其实开饭店和开红楼并无区别,她们都卖笑,卖手艺和体力,卖的是生活的艰辛或背后不为人知的苦难,哪怕是端上来一盘冷冻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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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肉,还得向别人解释,肉很新鲜!
这是他们常来的酒馆,常来的频率搞得就像自己家开的。
径直走进“那年花开”包间,因为阿毅觉得这名字更符合他的气质和身份。叶欢倒更觉得这名字应该改成“群魔乱舞,”“疯样人生”更合适,哪怕是“公狗.发.情”这样更直接,女生进门省得浪费唇舌。
就在那天晚上叶欢写了一篇关于《身份》的随笔
一时
我们是父母的孩子
我们是朋友的朋友
我们是敌人的敌人
我们是恋人唇上磨成老茧的皮!
一时
我们是父母的孩子
朋友的敌人
敌人的朋友
恋人藏在心底嘴里永远不愿提起的往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