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考证,不管是什么种类哪里的猴子,只要是他们长久的居住地,环境如果不遭到破坏的话,他们都会酿猴儿酒。
起初应该是因为季节的原因,把吃不完的果子储存起来的缘故,但是因为树洞往往密封很好,又有发酵所需要的酶,最后就会有很多果子不断发酵,最终酿制成不同种类的猴儿酒。
这处峡谷地势很低,这里猴群没有天敌,早年又有小龙洞的滋养,仙气缭绕,这里的果子几乎全都是难得一见的灵果,用这种果子酿的猴儿酒精华,对于修士来说就是瑰宝,生气人肉白骨啊!
刘云志记得叶凡早年间为了一块源石,都被追杀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最后硬是躲到了荒古禁地中都没有躲开,有谁又会把珍贵的灵果给猴子吃呢!
不过尽管很珍贵,不过刘云志并没有收走这些猴儿酒,这些都是小灰的,他并不缺这些东西,他还有不少荒古神泉呢,并不需要拿小灰的东西。
“小灰,我并不缺少这个,我给你把这个收起来,这些东西很珍贵,还有你那根香蕉,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拿出来,记住了吗小灰?如果你随便拿出来了,就会有很多很多人都跑来杀你。记住了吗?”
并不管它听不听的懂,也竭力给它解释了一番这其中的缘由,小灰倒是听懂了,它很听话,见刘云志神色郑重,也收起顽皮之色,郑重的点了点头,表示听懂了。
仔细叮嘱了小灰一番,刘云志就着手给它用一些玉块炼制了一个粗浅的玉瓶法器,将树洞里的猴儿酒都存储到了玉瓶里,和赤阳橙金香蕉一起送进了小灰的苦海。
诸事以毕,他就准备离开此地。
让小灰变小了一些,变成了巴掌大小,站在了他肩膀上,随后刘云志化成一道蓝色的霞光,从峡谷底端一飞冲天,极速而上。
“走喽!”
“吱——吱——”小灰吓得吱吱乱叫,拼命的死死抓住了刘云志头发,眼睛闭的紧紧的,生怕一不小心掉了下去。
刘云志见小灰被罡风吹的不行,连忙打开了神力光罩,将罡风挡开,过了一会小灰这才恢复了过来,发现很安全并没有掉下去,也开始好奇兴奋起来。
万米深的峡谷,从下往上飞,先是云山雾罩,水气弥漫,随后就是地下的瘴气毒气等一些五颜六色的气体,最后接近上方的时候,太阳照耀在云雾上,在山谷间形成一塌厚厚的彩虹,犹如来到了天宫一般,美轮美奂。
继续飞行终于冲出了那片与世隔绝的大峡谷。
遥远的天空上?光??皎洁,这?是树的海洋,这?是鸟的天堂。这?枝连着枝,叶叠着叶。这?没有道路,也没有?烟。毒虫遍地,妖兽横行,这里是大荒。
从没有丝毫云朵遮盖的天空向下望去,??静谧的原始森林中间,?条如同雄浑?脉般巨?的蜥蜴正缓慢地爬过,所到之处,树?交错断裂,像是?条被火车碾过草地后留下的痕迹?样……
泥?碎?沿着它路过的地?四处迸射,四肢踩踏大地隆隆作响,裂缝交错蔓延,像是冰?的裂痕?样四处崩坏……
好一片原始风貌,怪不得这里的人们远距离飞行都要么开辟域门,要么就绕路也要避开原始老林,先不说这颗星球有多巨大,飞行又有多费时费力,单单是没有地图,能不能活着穿越原始森林都是个问题。
“唳”
远空,一只遮天蔽日的鹏鸟在天空盘旋,一冲而下,化成一道神光,眨眼睛就抓着一条大蟒蛇,腾像了天际。
这一切让第一次见到外面世界的小灰,看的目眩神迷,恍然如梦呆呆的不敢动弹。
大了两只獐子,用兽皮给自己和小灰各做了一个兽皮裙,连番大战,刘云志的衣服早就破碎的成里乞丐装,小灰穿上兽皮裙倒是真和孙猴子有几分相似了。
休整完毕,辨别了一下方向以后,刘云志就化成一道绚烂的蓝光,向之前大荒里那个村子里极速飞去,也不知道这么多天过去了,那个村子怎么样了。
一天以后,刘云志终于在次回到了这个大荒村落。
断壁残垣早已被草草的打扫了去,如今这里再次有了人烟,人类啊,真顽强。
神识一扫就在当初大战的场所发现了当初的那名老者,刘云志至今不知道对方姓什么,只知道他叫满仓。
在次看见刘云志老者很是吃惊,他说,很少有人能在大荒里招惹了獬豸还能活下来的,至少他就从来没听说过,在这篇地域,獬豸有些无与伦比的统治力。
几天不见刘云志回来,他都给刘云志把衣冠冢都做好了,不过刘云志如今回来自然是值得高兴的事情,说罢就要找村里为数不多的几户人家聚集起来庆祝一番,被刘云志阻止了。
“老伯,我回来一来就是看看你们怎么样了,二来就是想问问这里是什么地方,那个国家。”
刘云志告诉老者,自己是在莽荒森林里迷路的修行者。
“国家?我没见过什么世面,也不知道什么国家,不过么,村里也需要盐,偶尔会有卖盐的货郎来到此处,听说此地往北五百里就有个镇子。”
得知终于可以出去了,刘云志终于长出了一口气,他再也不想在这该死的原始森林里待着了,这里对于弱者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净土,只有来过这里,方知人间美好,再苦在难,还是有人的地方好啊!
随后刘云志又和老者攀谈了一番,老者告诉他,自己没有什么姓氏,姓以前也许有,自从祖先不堪剥削,搬到这大荒里以后,就渐渐地没有了,因为村里多桃花,就统称为桃花村。
如今村里的几户人家,一些是当初的幸存者,另一部分是两百里外另一个大村,叫做红山村的村子听说他们村里遭殃了,就分了几户人家搬了过来的,大荒里的村落能帮忙的时候,一般都不会拒绝。
想起当初进村子时遇到的那个小女孩,老者告诉他,那个女孩子被另一户人家领养做了童养媳。
大荒里,没有那么多规矩,为了活命,女娃不值钱,很多都是从小就被送给别人家作了童养媳。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六十三章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