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陆老爷子开始写了,对面的“诗仙”也不甘示弱,笔走龙蛇,在纸上写了起来。
过了片刻,他得意的随手把手中的笔一抛,正好落在砚台边,引得场边一片惊呼。
赵诗把手负在身后,满满的一副高人风范。
很快就有人来到了赵诗这边,把写着诗的纸收走。
接着,这人把诗誊抄了一份,把原本送到李清凝和李成寿面前,然后爬到台子中间那个高台,对着熙熙攘攘的百姓,高声念了起来。
“离群孤雁向天呼”(诗词生成器,勿喷~)
“万里大河一望舒”
“对酒当歌君莫笑”
“风流还是少年无”
福王得意洋洋的看着李清凝,手中是赵诗的原稿:“如何?侄女啊,今天王叔就教你一个道理,就算有必胜的把握,也要未雨绸缪,虽然我知道,在京城根本找不到这么优秀的诗人,但是还是提前把所有会写诗的文人都挖走了。这就叫谨慎。”
他用手指背轻轻的拍打着纸张,发出啪啪的声音:“虽然和皇兄写的比起来不值一提,但是像皇兄那样的天才,整个大夏前后这么多年,也就只有一个。”
听到李成寿的话,李清凝叹了口气,眼神有些惆怅。
她并不是因为福王的必胜宣言,而是随着福王的话,回忆起了自己的父亲。
那个在她的印象中,脸上一直带着一副一切尽在掌握的微笑的男人。
李成乾。
这首诗念出来之后,底下围观的文人纷纷拍手叫好。
“这就是诗仙的实力吗?真是恐怖如斯,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写出这样一首佳作!”
“不愧是特意把名字改成赵诗的江南诗仙啊,真是为了诗而生的男人!”
陈扬听到赵诗写出来的东西,微微颔首,不得不承认,这家伙还是稍微有一些些的实力的。
但是。。。
赵诗不知道,他面对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怪物。
那是在华夏五千年的历史上,都留下赫赫诗名的顶级诗人,以及整整五千年的所有诗词。
陆游仍然不紧不慢的在纸上写着,一笔一划,极为认真。
赵诗得意洋洋的看着陆游。
“还挺能写,但是你真的能超过本公子吗?”
陈扬笑着看着赵诗。
“希望等会你输了之后能干脆点。”
赵诗冷冷一笑。
“开什么玩笑,我怎么可能输?”
就在这时,陆游停笔,长出一口气。
他笑呵呵的看着眼前的纸,低声说道:“这手字,也不算辱没了太白的威名吧。”
赵诗好奇的向前走了几步,想看看纸上到底写了什么。
但是负责抄录宣讲的人已经走了上来,把墨迹未干的纸捧在了手中。
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好漂亮的字!”
而当看到第一句话之后,他更是整个人呆在了原地。
李成寿看着呆愣在台上的宣讲人,好奇的嗯了一声。
“嗯?怎么不动了?”
而把全篇内容都看完之后,宣讲人难掩心中的震撼,额头上的冷汗涔涔,有些为难的看了一眼台上的福王。
“楞什么?快抄一份,然后送上来!”
李成寿不满的喊了一声。
那人如梦方醒,执笔开始誊抄纸上的诗篇。
而写着写着,这人竟然微微颤抖了起来。
耗费了比陆游还长的时间,他才把这首诗誊抄完毕,随后把原稿送到了台子上。
接着,他并没有像上次一样直接念出来,而是怯生生的看着李成寿。
李清凝接过原稿,李成寿马上凑过头来。
两个人,一起陷入了呆滞。
见到李成寿没有反应,而底下已经开始有人议论纷纷了。
“怎么回事,怎么还不念?”
宣讲人只能清了清嗓子。
他的第一句话,就让整座广场,鸦雀无声。
“君不见,大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李成寿小声的把第一句读出来,脸上难掩震撼。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李清凝也小声读着,有些异样的看着端坐在下面的陈扬,美眸中异彩连连。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宣讲人整个人都被带入了诗中的意境,声音变的高昂有力起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没人关心谁是岑夫子,谁是丹丘生。
但是他们都竖起了耳朵,想要知道接下来是什么“歌”。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李成寿猛的拍手。
“好一个‘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巧合的是,先帝李成乾,在登基之前,就是陈王,这句话,被所有人,都当成了对开创了大夏诗词文风的李成乾的致敬,无意中,把这首诗的境界又拔高了小小一截。
随着李成寿读完最后一句诗,宣讲人也恰好念完了最后一个字。
整个广场,好像被出了无尽的盖伦狠狠Q了一下一样。
暴击加沉默。
李成寿闭着眼睛,往后仰躺了过去。
过了一会,他睁开了眼睛,猛的站了起来。
“来人!上酒!”
李清凝笑眯眯的看了看在底下一副“高人风范”的陈扬。
虽然诗是陆游誊写的,但是所有人都认为,这首诗是陈扬创作,只不过由陆游代笔罢了。
转过头来,李清凝看着李成寿。
“王叔,这第一场,是谁赢了?”
“这种天马行空,豪迈无羁的诗作,还用问吗?我李成寿,愿赌服输,第一场,是你的人赢了!”
李成寿一边说,一边接过手下递上来的酒,亲手拍开封泥,就这样用嘴对着酒坛,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
溢洒的酒液浸湿了他的蟒袍,但是他毫不在意。
“好酒!”
“好诗!”
把坛子放下,李成寿哈哈大笑起来。
“皇兄,汝道不孤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九十二章 将进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