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冷!
这该死的熟悉感!
颜夏缓缓睁开眼,不用确定她就知道这具身体在发烧,还烧得很严重。
“妮儿?你醒了?感觉怎么样?快起来把药喝了!”
她这一动,趴在床头的中年妇人立刻就醒了,立马去外面端回了温热的汤药,一手将颜夏扶了起来,就要往她嘴里灌药。
颜夏耸动着鼻子闻了闻,确定这就是治疗高热的中药,便也不抗拒,一口气都喝了,才又闭上眼睛假装昏睡。
额头覆上了一只长满老茧的手,磨得她皮肤有些疼。
耳边传来担忧的叹息声,颜夏戳了一下系统,道:“把原主记忆和剧情传过来。”
原主也叫颜夏,六零年生人,今年十五岁,家住东北靠山屯,屯子里的人都叫她夏妮儿!
这次发烧,是落水的原因,任谁在寒冬腊月掉进了冰窟窿,即便立马获救,也会去掉半条命的。
更何况原主是被人推下去的,要不是她会些水性,兴许就飘到了冰层下面,到时想救都救不上来了。
奇怪的是,原主并没有得罪过什么人,她也不知道是谁推了自己一下,这对原主来说,就是个谜。
但拥有剧情的颜夏知道,这就是女主干的。
为的什么呢?
因为按照剧情来说,明天屯子里楚家的三儿子就从部队回来了,而楚家给他定的相亲对象就是原主。
原主病了,当然相亲是相不上了,楚家三儿子的假期很紧,三天后就得回部队,楚家这时候想再选人也来不及了。
女主正好趁着这个机会,与楚忠军相识,两人还聊得挺好。
楚忠军也对这个大城市来的漂亮女知青特别满意,回了部队后,两人也没断了联络,一来二去的,产生了感情。
当下次楚忠军回来的时候,两人就结婚了。
看到这里,颜夏还以为女主是重生的,上辈子过得不好,所以这辈子重生回来,就抢了个有出息的男人。
但往后看才知道不是。
是有重生的人,但却不是女主,而是同样作为知青的一个炮灰女配。
李世芳重生了,重生在下乡做知青的时候,她觉得这是她的机缘,是对她悲苦一生的补偿。
上一世,李世芳看不上乡下人,熬到重开高考,可她却没考上,但也回了城。
家里人口多,哥哥弟弟也都结婚了,根本就没有她住的地方。
要找工作就更难了,最后还是跟一个别人介绍的男人结了婚,当时觉得还不错,毕竟对方是个工人,就是住房紧张了些,一大家子挤到四十平方的屋子里,特别不方便。
到了八十年代末期,很多工厂都开不下去,下岗工人比比皆是,他们家也不例外。
没了生活来源,日子一下苦了起来,上面有老人要照顾,下面还有孩子要养,两口子没办法,只能推个三轮车,每天天不亮就去市郊老乡家上菜,然后回到市里,趁着市里人没上班之前在市场售卖,这一卖就是二十年。
可以说没一天能吃得好睡得好,日子苦得跟黄连似的。
送走了父母,儿女也长大了,日子能好起了来吧?!
并没有,孩子要结婚,要买房,可房价飞涨,他们怎么赚也赶不上房价涨的速度。
好不容易买了房,欠下了贷款还得他们还。
孩子又生孩子,孙子要上幼儿园,要学各种才艺,没钱怎么办?他们还得把棺材本往出拿。
李世芳就觉得,她这一辈子怎么赚钱都是不够的,每一天都被巨大的压力压着,压的她腰都要断了。
她是死在了病床上的,因为饮食不规律,又营养不良,得了胃癌,疼得她死去活来的,可那又怎么样?没钱治,等死吧!
她真就在病床上活活疼死了!
重生后,她发誓,这辈子死也不过那种生活了!
什么儿子,什么孙子?都不如她自己重要!
李世芳记得她在电视新闻上看到的一个对军队师长的采访,那人就是她下乡所在的靠山屯的人,她还记得自己见过这个人。
他娶了同村的颜家夏妮儿,没想到现在却成了人上人!
熟悉了几天情况后,李世芳发现这时候那两人还没认识呢,真是太好了,她也有成为人上人的机会!
兴冲冲的李世芳完全没发现同屋的苗青秋看她的目光有些怪异。
苗青秋是海市人,家里是工人阶级,父母都在工厂上班,哥哥比她大了七岁,已经成家,还生了两个儿子,一个五岁,一个三岁,她还有个弟弟,比她小七岁,是父母的老来子,下乡的时候只有她年纪合适,又没有工作,无奈之下,家里只能让她下乡。
不是不疼她,只是没条件疼她。
苗青秋下乡已经大半年了,自从下乡的时候起,她就发现自己能听到一些别人听不到的声音,很杂乱,远远近近的,很多时候都听不清楚。
她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去找村医看过两回,也没看出什么明堂。
就在半月前,她突然发现那些杂音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特别清晰鲜明的声音,可她却没发现自己身边有人在说话。
研究了好几天,她才明白,她听到的就是李世芳的想法,她心里想的什么,自己的脑海里就会出现她的声音。
重生?!
工人下岗?!
楚忠军能当师长?!
一个个秘密让她震惊不已。
一开始她是不信的,只觉得李世芳是疯魔了,可是每每李世芳早上起来就会念着今天会发生什么事,或是今天会下雪,今天会打冰洞去捕鱼之类的,全部应验了。
她这才相信李世芳是真的重生了!
多么奇妙的境遇?!她能听到别人的心声,而被听到心声的人却是个重生者。
苗青秋都有点相信这个世界是真的有鬼神的,不然怎么解释她的能力和李世芳的重生呢?!
李世芳把重生当做上天对她的补偿,但苗青秋想,老天爷还是更偏爱她的,让她知道这一切,是不是她注定就应该成为师长夫人?!
李世芳一直惦记着想认识楚忠军,她相信自己一个城市来的,有文化的知青,肯定比一个村妮儿要强得多,长了眼睛的就应该知道该选谁。
可苗青秋却没那么乐观!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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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知青女主会读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