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自己的男朋友跟自己在一起,只是因为自己很像他的前女友。
“安安,生日快乐,这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面前的男生将最新出品的口红送给我,用精致的礼盒包装着,我打开一看全是豆沙色。
“为什么全是豆沙色?”我问道。
“因为我觉得你涂豆沙色最好看,所以全买了豆沙色。”
“是吗?谢谢。”我佯装喜悦的将礼盒收好。
我知道豆沙色是他前女友最喜爱的口红色号,就连这个口红品牌也是他的前女友经常买的牌子。
“你不是一直都很喜欢去逛商场吗?”他摸着我的头说,“今天你生日,我带你去逛商场怎么样?”
“好呀,”我邀着他的手,“那今天所有的消费,你来买单。”
“傻瓜,”他笑着捏我的脸,“我们出去的哪次消费不是我买单?”
“那每个月的房租还都是我全付的呢。”我小声嘟囔道。
“那从这个月起我全付好吗?”
“那可不行,”我放开他的手,认真看着他的眼睛说道,“我们现在还没结婚呢,我可不会占你的便宜。”
“行,”他宠溺的望着我,“那等以后结婚,我的所有便宜都给你占好不好?”
“臭流氓。”我样装生气的打了一下他的手。
跟他打闹一番后,他就牵着我的手前往市中心最大的购物中心。
六月的城市闷热异常,像一个大蒸笼,恨不得把人活活蒸熟。所幸停车库离购物中心并不远,来到购物中心后,我赶紧拿出随身携带的小镜子,照了一下自己的脸,还好妆没花。
之后我们逛了整整一天的商场,可谓是满载而归。路上他提议我们去附近的一家中餐厅吃饭,他以前经常到这家中餐厅吃饭,跟餐厅老板处成了不错的朋友。今天是这家中餐厅连锁店开张的第一天,去吃个饭,捧个场,我自然是满口答应。
来到餐厅后,一名身材魁梧的汉子立马迎了上来。笑着问候:
“萧辙,你这小子可来算来了。今天我可特地准备了你和阿媛最喜欢吃的菜品,你要是不来,可就可惜了。”他拍着他的肩,往周围望去,“诶,阿媛呢?”
“杜莱,”他尴尬的咳了咳,“这是我的女朋友沈安安。安安,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位朋友——杜莱。”
“你好,”杜莱立马反应过来,“刚刚我的话,不好意思。妹子你别放在心上,今天你们在餐厅的消费我全包了。”
“怎么会?”我笑道,“杜莱哥,你只是不知道而已。”
“哈哈哈,”杜莱打着哈哈,“包间已经为你们准备好了,跟我来吧。”
“好,谢谢。”我和他跟着杜莱前往包间。才走两步后面就传来一道爽朗女声:
“杜莱,我来啦,红烧狮子头准备好了没有?”
他立刻回过头,望向那名女生。女生看到他之后,表情微愣,过一会后,才笑着说:“萧辙,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顾媛。”他清声回应。
多么美好的回见桥段呀!只是可惜这个男主角是我的男朋友,而女主角却不是我。顿时感觉这个画面真是刺眼,刺眼得让我想立刻离开。
“阿媛,你来了。欢迎!欢迎!”杜莱立马站了出来,“包间早就准备好了,快来吧!”
“好。”顾媛笑着应道。突然她将目光转向我,“这位小姐是?”
我拽了拽他的衣角,他却不为所动。最后还是场面太过尴尬,杜莱才出来打圆场:“她是萧辙的女朋友——沈安安,沈小姐。”
“原来你是他的女朋友呀,你好,我叫顾媛。”她向我伸出右手。
“你好,”我回握住她的手,“我是沈安安。”
我仔细的打量着她,这是我第一次在现实中看到她,而不是在萧辙的手机上。她跟照片上的模样并没有什么差别,五官精致小巧,皮肤细腻白皙,我离她这么近,都没有看到她脸上的毛孔。身材高挑。
这样一看,我总算明白萧辙为什么对她念念不忘了,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么漂亮的一个人,光看着心里都是高兴的。
而萧辙的模样生的也是极好,在我见过的所有帅哥里也算得上是佼佼者。他俩站在一处,就宛如金童玉女,让人感觉极为般配。
这一对比,我感觉我就像一个廉价的替代品,身材没有她高挑,皮肤也没有她的这么细腻,唯一有些相似的便是我的这双眼睛,都是精致的桃花眼。难怪每次他都会亲吻的眼睛,原来是这样……
在回去的路上,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回到家后,他如往常一样给我准备了一杯红姜茶,这杯红姜茶他从我们在一起开始后,每天都会给我准备一杯,刚刚开始我以为他是因为关心我,所以就算我对姜过敏,我还是快乐的接受了,但后来我才知道,这不是为了我,是因为她的前女友——顾媛有体寒的症状,他才准备的,后来他和我在一起了,将我当做替身后,他便将这个习惯放在我身上,我以为我会一直这么忍下去,但现在我发现我做不到,我累了。我没有接过他手里的红姜茶,而是开口:“我们分手吧。”
“是因为今天的事吗?”
“是,也不全是。”我望着他,“萧辙,你以为你喜欢她的事,你隐瞒得很好吗?她的照片几乎占满了你的手机内存,她的喜好你也知道得清清楚楚,而且一直都没忘。”
我掏出今早他送给我的一支口红,“这个口红牌子是她经常买的,口红色号也是她最喜欢的豆沙色。她喜欢逛商场,可我不喜欢,我喜欢的是蹦极、去KTV唱歌;她喜欢豆沙色,我也不喜欢,我喜欢的是正红色;就连这个口红牌子,我也是一样。”我狠狠地将口红摔在地上。
“对不起。”他轻声说道。
“我的喜好,你从来都不关心。你关心的,只有她。就像今天她问我是谁,身为男朋友的你没有回答,反而是刚见面不久的杜来帮我说了。真是可笑。萧辙,你知道吗?当时我都想找个地洞钻进去,”说到这我感觉我的声音有些哽咽,可我却继续冷笑,
“不,你不知道。因为当时你的眼睛就直接粘到她身上去了。就算你知道你也不会说吧,因为你害怕,害怕你不小心伤了她。可你又不敢告诉她,萧辙,你就是个胆小鬼,懦夫。你真让我失望。”说到最后我的声音不禁嘶哑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安安我……”他走过来试图抱住我,被我狠狠的推开。
“别碰我,”我厉喝,“你喜欢她,你就去追呀。你和我在一起干什么?今天看她的表现,她还在喜欢你吧。这么好的机会,你为什么不去争取。萧辙别让我再这么看不起你。你也不用感到抱歉,我并不喜欢你。你还记得许易吗?”我轻抚他的眉目,“如果你没有这双眼睛,我并不会选择你,你把我当替身,我也把你当替身。咱俩扯平了,谁也不欠谁的。”
他站在旁边愣了愣,说道:“安安,对不起,还有谢谢。”
说着他便头也不回的向门外跑去。
当他关上门后,我真的忍不住了,我的身体沿着墙面慢慢下滑。蜷缩在一起,我开始抱头痛哭。
哪有什么替身?有的不过是我为你的离开找的一个借口罢了。这样的我到头来不过是自我感动罢了,我想天底下应该没有像我这般愚蠢的人了吧。我苦笑。
可是能怎么办呢?他不喜欢我,无论怎样他都不喜欢。我太累了,我想跟他分手,放过他,也放过自己……
时间是一份良剂,它可以抚平人心里的一切悲伤。如果不行,那么你一定是个特例,而很不幸的是,我便是了那个特例。
不过也多亏了这份悲伤,让我在这三年一刻也不闲着,因为一但闲下来,心里就难受得紧。因此这三年来,我获业内大奖无数,一路上升到总经理这个位置。
这天,我突然收到以前同学的电话。说萧辙结婚了,结婚对象是他的初恋——顾媛。问我要不要跟她一起去参加婚礼。我以最近工作忙为由推拒了。
但是,他结婚的那天我还是去了。我并没有去婚礼现场,而是在现场旁边像个偷窥狂一样默默的看着他。
看着他穿着白西装,在那开心的笑着。这种笑容,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从未显露过。果然只有跟顾媛在一起,他才会真的开心。真是个渣男。
他牵着顾媛的手一起走过红地毯。
看着他的背影,我不禁想起少年时自己。那时候的自己每天回家,都要穿过一条长长的小巷。小巷没有路灯,到晚上的时候,小巷里漆黑一片,看上去似乎没有尽头。
初三的时候,增加了晚自习。所以每次晚上回家,我的爸爸都会来接我回家。有一天,爸爸有事,我只能自己回家。回家的路上,我总感觉有人跟踪我,我赶紧往前跑,后面的人也跑起来。并且越跑越快,直接捉住我,把我按在地上。我哭喊,我挣扎,都无济于事。正当我绝望之际,萧辙出现了。
在我眼里力气大到惊人的中年男人,他不过三两下就把他扳倒了。
听上去很狗血是吗?确实很狗血,而我也像狗血文里的设定一样,对于拯救我的英雄,我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他,并且多年以来不可自拔。只是我一直没想过,我不是女主,只是女配。
直到现在,我依旧清晰的记得他当时伸手对我说:“同学你好,我是萧辙。不用怕,坏人已经被打跑了,我送你回家。”我握住他伸出的手,从此对他献出了我整个青春。
婚礼上他给她带上婚戒,并虔诚的向她许诺他的一切。看到这我的眼角不由有些湿润,心里的哀伤似乎减轻了一些。我并不决定继续看下去,而是打算直接开车离开。离开这里,离开这座城市,离开他。我知道这一次,我是真的要放下了。
就像歌词里写到“我庆幸自己从未拥有过你,可又不幸自己从未拥有过你。”再见了我的男孩,可能这一生他都不知道,曾经有一个女孩从他们遇见开始就默默喜欢他好多年。
出来的时候,我遇到了许易。自从跟萧辙分手后,我总是能隔三差五的遇见他。有时候一个星期能碰见好几次,那时候我总是在忙,因此并没有闲功夫搭理他。不过,现在……
我向他走去,车窗缓缓落下。
“你在这干嘛?”我问。
“接你回家。”他也不掩饰,“要回去了吗?”
“回去吧。”我说。
“上车。”他将车门给我打开。
“那我的那辆车怎么办?”我看向一旁的汽车。
许易:“我叫代驾给你开回去,全部费用我出。”
“行。”我直接坐上了他的车,靠在座椅上。既然他钱烧得慌,就让他烧会儿。自己不开车,蹭别人的车就是爽。
“我这有两张成人乐园的票,”他开着车看向前方,“听说他们那的蹦极很火,要不要去试试?”
“好呀。”我直接闭目养神。
“这个星期天,怎么样?你正好休假。”
“行,没问题。”
“那……”
……
他跟我聊了一路,把下个休假,下下个休假,下下下个休假。全都安排得满满当当。
我想了想,似乎这样也不错。既然成不了他的女主角,那就换一个男主角,或许和这个男主角在一起,会很幸福也说不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