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门案,案发至今已经超过了二十四小时。
我们已经调查了案发当晚进出过沈光赫家的所有人,也调查清楚了他们的行动轨迹和具体时间。
这起灭门案件的关键,是我们还没有找到杀人动机。
百分之九十九的灭门案,都是仇杀,激情杀人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所以,保姆辛淑慧在我们警方这里,依然是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人。
接下来的案件调查工作,我们把注意力全都放在了寻找杀人动机上面来。
这起灭门惨案,相比我们之前经历的除夕夜灭门案来说,是相对比较轻松的。因为现场留下了大量的线索,而且案发时间内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找到了对应的人员。
但那起除夕夜灭门案,没有任何线索,没有任何嫌疑人,没有作案动机,没有目击证人。案发现场留给我们的,只有七具冷冰冰的尸体。
死者的父母我们已经联系到了,也向他们了解了一些情况,特别是黎梦需要的女性死者方合美的闺蜜信息。
方合美有一个闺蜜,叫晋书雁,是方合美的大学同学,两人关系非常好,无话不谈。
我们立刻去联系了晋书雁,向她了解方合美的近况。
晋书雁已经知道了方合美的死讯,整个人已经完全崩溃,陷入了深深地悲伤绝望之中。
“是不是沈光赫?!是不是他?!”
我们刚刚见面,晋书雁就发出了一个厉声的质问。
这一句话,把我们都听懵了。
“是不是他?!一定是他?!你们赶紧把他抓起来!”晋书雁发出了一个歇斯底里般的怒吼,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陷入了癫狂。
“你为什么认为是沈光赫杀的她呢?”黎梦看着她,很是不解地问了一句。
晋书雁坐在沙发上,怒目圆睁,眼神中充满了怒意,像是要把我们全都撕碎一般。
“如果不是沈光赫,她也不会得了产后抑郁,都是因为他!”晋书雁现在已经完全没有理智可言,心中已经认定了方合美的死,和沈光赫有直接关系。
“可是沈光赫也死了。”黎梦怔怔地看着她,认真地说了一句。
“呵呵。”晋书雁冷哼一声,十分冷漠地说着:“他杀了人,自知罪责难逃,畏罪自杀了呗。”
我和黎梦对视了一眼,认真地看着晋书雁,一时间感到非常的疑惑。
晋书雁为什么一口断定是沈光赫杀了方合美呢?难道这其中,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隐情吗?
黎梦沉思了片刻,定了定神,问晋书雁:“你说方合美得产后抑郁,和沈光赫有关系?”
“是啊!”晋书雁抬高了声音,肯定道。
“他们夫妻的感情不好吗?”黎梦盯着她,继续问道。
晋书雁看找我们穷追不舍的样子,一时间有些无奈,深深吸了一口气:“他们的感情当然不好啊!唉……怎么跟你们说呢……”
晋书雁似乎是因为我们对他们夫妻感情不知情的情况而感到有些急躁,她不停地深呼吸,随后慢慢对我们讲起了自己了解到的情况。“小美在雅春金店上班,是出纳员,工作了没几年,竟然和比她大五岁的老板谈起了恋爱!
当时她跟我说的时候,我除了祝福她,并没有说什么。
后来,我也只是告诉她,要自己注意一下,千万别被人欺骗了感情。
人家可是金店的老板,年轻有为,长的又帅。虽然小美的模样也不错,但总感觉有些门不当户不对。
不过他们谈恋爱的那几年,小美还是很幸福的,对方有“钞能力”,总能给小美一些惊喜和一些浪漫,小美在这些糖衣炮弹的诱惑下,还是比较开心的。
没过几年,小美跟我说,她怀孕了,但沈光赫却没有要和她结婚的意思,甚至还准备让她把孩子打掉。
小美这明显是被人欺骗了感情,小美那几天的精神状态很差,也很迷茫。
我就让她来我这里来住一段时间,陪她说说话,陪她散散心。
见她的精神状态恢复得差不多了,我才放心让她回去。
小美告诉我,她要回去找沈光赫摊牌,如果沈光赫不娶她,她就把孩子打掉,然后和他永不相见。
大约过了半个月的时间,小美一直没有和我联系,突然有一天,我收到了她的喜帖,她要结婚了,请我去做伴娘。
婚礼非常豪华,小美非常开心,没过多久,孩子出生了。
之前是两个人生活,现在有了孩子,就是为孩子生活,两个人的矛盾也不断激化。
两人越来越觉得,两个人的三观不合,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两人几乎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对很多事情的看法也都是相左的。
小美还要照顾孩子,那段时间,她的精神状态非常差,经常在深夜和我打电话,每次她都是哭着找我的。
而且每次她给我打电话的时候,都说沈光赫在外面喝酒。
她非常后悔,但是现在有孩子,自己也没有什么办法,想要带孩子回娘家,然后和他离婚。
我虽然很理解她,但还是劝她不要冲动,可以来我这里住,或者我去陪陪她。
一连大半年的时间,她都是这样,后来我陪她去医院,说是什么产后抑郁症。
从那以后,她的身体就一直非常不好,还落下了月子病,每到阴天下雨就膝盖疼,脚肿。
孩子慢慢长大,他们两个人的关系依旧非常不好,而且沈光赫还动手打人,家暴小美。
唉,要是不爱了,就离婚呗。估计是沈光赫怕影响自己的名声,没有和她离婚。
本来结婚,是一件非常甜蜜的事情,两个相爱的人一起生活,相伴余生。
唉……”
晋书雁边说边叹气,她的话语虽然非常平静,但神情上却是满满的怒意,她在为方合美的结局惋惜,也在为她打抱不平。
看来,沈光赫和方合美之间,感情并不好,而且经常发生矛盾,还有家暴行为。
那么这起灭门案,似乎就有些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