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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原来是徐爱云(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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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长长的走廊里,空无一人,橘黄色的灯光有些阴暗,估计用了有些年头了。

王满银穿着蓝白色长条的病人服,坐在木制长椅上,把玩着手中的金香玉。

老实说,他前世今生并没有听说过金香玉这玩意,毕竟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多了去了,他也只是个普通人,哪里能接触到这种稀罕玩意儿。

对于高山口中的趋吉避难的说法,他也就是听听而已,但是金香玉确实自带一股香气,而且淡黄的玉质给人一种高贵的感觉。

王满银觉得回去用自己的雕刻技术来打磨一下,可以雕刻成两个小物件,他一块,兰花一块,就当是随身佩戴一个香囊算了。

当然,他现在还不知道,金香玉的价值有多么高,用那么一点儿药酒就换回来一块金香玉,他可算是赚大了。

像是金香玉这种稀罕玩意儿,已经不能用价钱来衡量了。

王满银随手将金香玉放进签到空间,和那几根金条和珠宝放在一起,然后就无聊的盯着手术室的大门。

他余光突然看到墙壁上挂着一副人民医院的医生名单,走过去一看,之前接待他们的美少妇也在上面。

“徐爱云......”

王满银念了一下这个名字,突然反应过来,这不就是田福军的妻子嘛。

不过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原著里就说了,徐爱云在人民医院工作,而且地位似乎还不低,技术很不错的样子。

只是没想到田福军这么好运,居然有这么一个漂亮有气质,身材还好的婆姨。

当然,肯定还是没他的兰花好,兰花除了见识和出身方面比不上徐爱云,其他方面可以碾压她。

特别是在吃了安胎药丸以后,身材更好了,前凸后翘,皮肤如羊脂,完全看不出是一个农村妇女。

只不过平日朴素的衣服遮住了一些她的美貌。

闲话不多说,过了一会儿,高山面泛红光的从厕所出来,看到王满银好奇的眼神,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不过意识到这里是医院,他马上强迫自己闭上嘴。

王满银戏谑问道:“解决完了?”

高山一愣,笑骂道:“解决个求,你个瓜怂想到哪里去了,我是去看起没起反应,可不敢发泄,那位老大夫说了,这药酒要连续喝半个月才能完全好。”

说着,他摇摇头,“可惜,这药酒就算再怎么省着喝,最多只能喝三天,不过也很不错了,至少能给我高家留个种。”

王满银点点头,也没多说,剩下的药酒他不打算拿出来了。

高山走过来坐下,又递给王满银一跟香烟,随口问道:“对了满银,你这药酒是多少年份的,我感觉效果比老大夫说的还要好。”

王满银摇摇头,“记不大清了,起码也有五十年吧,从我爷爷辈传下来的。”

高山眼睛又是一亮,“难怪效果这么好,这可是多了二十年的药力,不行,我回去得问问老大夫,五十年份的药酒可以抵多少三十年份的药酒,能不能把我这病给彻底治好。”

王满银笑了笑,“山哥,那你是不是该考虑讨个媳妇儿了?”

高山笑着点点头,但是又叹了一口气,“我要是早点儿遇到你就好了满银,不然也不至于等到这个岁数,我都四十五岁了啊。”

说着,他眼眶泛红,这个铁打的汉子居然落下两颗热泪。

“也不迟嘛,正是男人最壮的年龄。”王满银安慰道。

高山调整好心情,点点头,“我也不去祸害人家小姑娘,找个能生的,三十多岁的漂亮寡妇就行。”

“等结婚的时候,你可一定要过来帮忙,生了儿子,你还得给我做他干爹,对了,你有儿子了没?”

“有个干儿子,婆姨肚子里还怀着一个,过年前就能生下来。”

高山高兴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行,那到时候我当你儿子的干爹,我告诉你,多少人想找我当干爹,我都不答应呢。”

王满银点点头,很多人确实喜欢找屠夫和猎人当干爹,他们认为屠夫和猎人身上有杀气,可以镇住妖魔鬼怪,让孩子安全成长。

两人闲聊着,等到天色蒙蒙亮的时候,手术室的大门终于打开,满脸疲惫的徐爱云缓缓走出。

“徐大夫。”王满银走上去招呼了一句。

徐爱云点点头,勉强扯出一点儿笑容,“放心吧,病人的生命已经保住了,没有大碍。”

说着,她惊奇的说道:“本来一开始我没有抱希望,毕竟病人发着高烧,又流血太多,伤口也发炎了,而且耽误的时间太久,很难救回来。”

“但是病人始终吊着一口气,居然撑过了手术,简直不可思议,你们给病人吃了什么吗?”

高山看了看王满银,王满银隐晦的摇摇头,于是高山笑呵呵说道:“大夫您受累了,没吃什么啊,也许是我们猎人身体结实耐造。”

徐爱云也没多想,“好,等会儿病人就会转到病房去,你们记得去把费用给缴了。”

说完,徐爱云就走了,她忙活了一晚上,也该去休息休息了。

王满银眼神示意了一下高山,高山点点头,从随身带的包袱里拿出两张完整的狼皮,又拿出两只熏好的兔子追上去。

“徐大夫您受累了,俺们是猎人,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就是两张狼皮和两只兔子,还希望您不要嫌弃。”

徐爱云瞬间就挂上了笑容,推辞道:“你们这是干什么,我只是做我应该做的,你们快收回去。”

“不不不,我们只是感谢你,要是没有您,我兄弟的性命肯定就保不住了。”高山恳切说道。

“徐大夫您就收下吧,我哥是猎人,狼皮和兔子都不是什么值钱东西,没花钱。”王满银附和说了一句。

徐爱云假装犹豫一下,点点头,伸手接过了狼皮和兔肉,“那好,我就不推辞了,病人的情况我会持续关注的,你们放心。”

说完,朝办公室走去,心里也是美滋滋,这可是珍贵的狼皮,还有两只兔子,饶是以她的家庭,这些东西都是稀罕物,特别是狼皮......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一百三十四章 原来是徐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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