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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四章 读书人的事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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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的选择多种多样,有的人偏向于防守类型,有的人偏向于资源类型,而有的人则是喜欢进攻类型,根据需求,基地所建立的位置也不同,想要防守类型的,建立在山上最好,易守难攻,资源类型的基地建立在平原上面,粮食生产就没有压力了,而对于进攻类型的,那就往往设置在危险地区的附近,不战斗就没法活下去。

沈枫在没有占据城市之前,就曾经选择了在江心洲建造基地,把大坝给守住,谁都过不来,在收复泸州的时候就是这样,数万丧尸拥挤在狭窄的大坝上,硬是没能攻入基地。

而眼下,沈枫看到了这个依山而建的基地,这才发现,很多时候基地的选择可攻可守,而且还能掌握资源,电力和粮食生产都可以进行下去。

岳恒毅听到沈枫的夸赞,不满的说道:“说这么多干嘛?现在这个时候,不是要偷粮食吗?快点找好路线,别婆婆妈妈的,偷完就走,别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岳恒毅也不想做贼的,家庭教育就说过,天下行业千千万,最不能选是做贼。如今生活所迫不得不偷粮食,似乎是有了合适的理由,但是这种事说出去还是要被人耻笑的,不信的话就看刘邦,出身是亭长,还不是被嘲笑了两千年?

沈枫看了看山势,说道:“我们从山顶|进去,瞭望塔下面!富贵险中求,只要我们速度快,别人就发现不了我们。”

对于沈枫的这个建议,岳恒毅却觉得不合理,说道:“你这是怎么想的?山上瞭望塔和探照灯一直都在看着,从山顶上进入,这才容易被发现呢,我们从山脚或者山腰的位置进去,这才比较合理。”

“哟,竟敢质疑大哥的决策,你以为我不知道这个道理吗?你能想到从山脚进入,我能想到从山脚进入,别人就想不到了?越是漏洞,那就越是可能是陷阱,反而从山顶|进入,能玩一招出其不意!”沈枫对着岳恒毅严肃的说道。

岳恒毅这才明白沈枫的考虑内容,竟然是心理学,聪明人往往能想到一处,于是乎就会出现英雄惜英雄,实际上就是因为两者的想法是相同的,所以,对付聪明人的策略就是预判,知道了聪明人想什么,然后避免落入陷阱。

“大哥说得对,就从山顶|进入吧。”岳恒毅只能承认沈枫的想法正确。

接下来两人来到了山顶,岳恒毅徒手掰开铁丝网,也幸好铁丝网没有通电,否则的话想要进入还是需要费一番功夫的。

趁着探照灯没有照射过来,两人直接进入其中,沈枫悄悄地往瞭望塔里看了看,守卫人员已经倒在瞭望塔里睡着了,手中抱着老式步枪,沈枫没有打扰他,带着岳恒毅直奔基地的内部。

当两人来到了基地的深处以后,这才惊讶的发现,整个基地里面灯火通明,竟然每家每户都有电灯在照明,如果是末日之前自然没什么稀奇的,也就是最落后的地方才见不到电灯,否则的话,谁家没点大功率的电器?

可是现在是末日啊,除非占据了有充足能源的地方,否则的话,什么基地能整天有电力啊?

进入了这个基地,就恍如进入了文明社会,灯火通明才是最让人欣慰的事情。

“这帮人倒是很会享受嘛,竟然有电力,空调和冰箱肯定是可以使用了,说不定这里面还有电脑电视等东西,枫哥,你说的粮食在哪里?”岳恒毅看着基地里的几万人都能过上文明生活,不禁有些羡慕,但是还是没忘记自己来到这里的正事。

沈枫想了想,指着远处的树林说道:“那边,那边树林里就是。”

远处的树林中有许多的高大树木,两人迅速进入树林,岳恒毅东张西望,什么粮食都没见到,他没忘记向上搜索,结果只发现了几棵芭蕉树上的香蕉,有的香蕉已经泛黄了,看来是可以吃了。

“这么十几串香蕉就算是粮食了?别开玩笑了!”岳恒毅看着橡胶树说道。

沈枫拍了拍身边的大树,说道:“这就是粮食!”

岳恒毅疑惑不已,继续抬头往上看去,却什么都没看到,如果是有椰子也就罢了,可是连椰子也看不到啊。

“吃树皮?”岳恒毅问道。

“不是!”沈枫问道:“你喝过酸奶西米露吗?”

岳恒毅摇摇头,说道:“我喜欢喝烧仙草,什么西米露,我看别人喝过,我自己没有喝过。”

沈枫拍了拍身边的大树,对着岳恒毅说道:“诺,这就是西米露的原料了,这种树好像是叫做西谷椰子树,但是不是吃椰子,是吃树干里面的芯,这里面都是淀粉,挖出来以后就叫做西米,懂了吗?”

岳恒毅算是长见识了,看着周围的一棵棵大树,还以为这些树木是用来建造房屋的呢,没想到这些树木就是粮食啊,从未想到,粮食还能从树上长出来。

“可是,我们怎么带走呢?总不能砍十几棵大树抗走吧?”岳恒毅继续问道。

沈枫也摸了摸下巴,的确,这是一个大问题,就算这些西谷椰子树有二十多米高,就算它一棵树的产量能有一百公斤,想要航海也要带走八九棵大树才行,这么大的目标,不好行动啊。

“走,去附近看看,或许能有发现,我就不相信,这个基地里几万人生活,他们就没有存粮!”沈枫想了想,不能砍树,目标太大,去附近找找看,找到了仓库就能找到粮食了。

两人在树林中走了一圈,忽然间看到了树林正中央的一棵巨型大树,目测能有四十米高,比起周围的椰子树高出一倍有余。

“看来,这就是变异的西米树了,周围的西米树都是从它的根茎上长出来的,可惜只能在热带生活,否则的话,可以带回渝州去种植!”沈枫看着这棵大树自言自语。

“那边有灯光,我们去看看!”岳恒毅没有沈枫这么多的心思,看到好东西就想据为己有,这就太过分了,本来偷窃粮食就不道德了,沈枫还想把别人的粮食作物给偷走,这就不合适了。

沈枫和岳恒毅顺着灯光走出了西米树林,接下来就看到了一片厂房,就算是现在天黑了,这个工厂里面也还有人在工作,大概是三班倒,也有可能是两班倒。

两人悄悄地走近厂房,透过窗户观察厂房内的工作,一群穿着白衣服的工人正在制作西米,他们把砍倒的西米树送到机器上,切成一段一段的,再从中剖开,把木髓取出来,磨成淀粉,接下来加水混合,变成了糊状物以后,过筛制成颗粒状,这就是西米了。

“原来是这样制作的,我还以为西米就是西方的米呢,长见识了!”岳恒毅忍不住说道。

沈枫在看完了流程以后,说道:“跟着这些西米的流程走,看看西米被送到了什么地方。”

两人顺着工人的足迹前进,最终发现,制成的西米被烘干去除水分以后,被送到了工厂外面的卡车里,卡车随后向着远处驶去,沈枫和岳恒毅连忙追着卡车出发,一路上需要避免被别人发现,这还是很有难度的,也幸好两人的速度太快,一般人根本就看不清楚。

一直跟着卡车来到了基地的另一端,车子这才停下,仓库里出来了十几人,开始搬运车上的西米。

沈枫和岳恒毅对视一眼,打了一个手势,一起进入了仓库,先躲了起来,等到两小时以后,搬运结束,守卫仓库的人也睡着了,这时候,两人才开始行动。

“我们要偷多少?”岳恒毅问道。

沈枫不悦道:“能不能不要说‘偷’这个字?我们是读书人!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说偷呢?”

“哦,那我们要窃多少?”岳恒毅反应很快,继续问道。

沈枫看了看仓库里面的西米,大概是五十公斤一袋的,略微计算一下,沈枫回答道:“先搬运个八百斤再说,如果我们到了吕宋岛,不需要停留,直奔宝岛就行了!”

岳恒毅点点头,之后想了想,找到仓库里面的绳子,捆上四百斤的面粉,背在背上,沈枫也同样做,可是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走窗户出不去,带走的粮食实在是太多了,人可以翻窗户出去,粮食被捆在一起,完全没办法带走,会卡住的。

沈枫想了想,指着仓库的大门说道:“我们从大门走!”

“仓库大门被从外面锁起来了,一旦破坏,必然会发出巨大的声响,引起别人的关注,所以,不能这么鲁莽!”岳恒毅劝道。

沈枫摇了摇头,指着大门一侧的门框说道:“你仔细看,这里的门框是被嵌入门中的,而且没有相应的固定手段,我们把门框拆下来就行了,不需要破坏大门。”

“哦,不愧是枫哥,观察就是仔细,这么快就找到了出路,不过外面还有一帮守卫的人,这些人怎么处理?”岳恒毅继续询问。

沈枫耸耸肩,说道:“走一步看一步了,祈祷这帮人没有注意仓库这边的动静,要是被发现了,那就跑快点!”

沈枫和岳恒毅随即用绳子卡住大门和门框的缝隙,接下来用力一扯,便将嵌入仓库的门框给拆了下来,不料,此时大门忽然发出了响动:“咣……”。

大门外的铁链撞击在铁门上,发出了响动,沈枫连忙把门框给放下,说道:“快跑,说不定已经惊动了守卫的人了!”

沈枫和岳恒毅扛着鼓鼓囊囊的一大捆粮食就迅速远离仓库区,向着来时的方向就开始飞奔,本以为已经惊动了守卫,但是直到沈枫和岳恒毅冲出了仓库区,也并未受到阻拦。

“呵呵,看来这个基地里的人也不全是聪明人啊,明明外围的防御这么强大,可是内部的防御却这么差劲。”沈枫一边跑一边说道。

岳恒毅一边奔跑,一边就看着远处的灯火通明的住宅区,羡慕的说道:“要是能在这里居住一段时间就好了,我好久没有摸过电子产品了,要是能找到游戏机,那就太好了。”

“得了吧,要是为了游戏机而耽搁时间,那就得不偿失了,等到回国,我送你一堆游戏机!”沈枫随口回答道。

两人扛着粮食迅速返回帆船边上,借着就开始做晚饭,煮了一锅肉粥,喝完了以后睡觉,准备等到天亮继续出发。

不过,就在两人熟睡的时候,仓库区的守卫也开始了巡逻,突然间发现了有仓库的大门向内倒下了,不禁疑惑了起来,“好好地,大门怎么就倒下了呢?难道有贼?”

走进仓库一看,果然发现了地上的许多脚印,而且仓库中的粮食也少了许多,这种情况只有一个解释,进贼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四百九十四章 读书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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