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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二章 魔王降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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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枫到了养鸡场以后,却发现养鸡场里面的儿女竟然手中拿着武器,全都站在某个地方商量什么,其中甚至有人带着枪,见到这一幕,沈枫不敢轻易出现,而是悄悄地进入养鸡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扭断了两只鸡的脖子,再顺手拿走五个鸡蛋,趁着没人发现,迅速溜走。

“小岳,你运气好啊,中午能吃面了,晚上炖鸡汤,等你恢复了身体,赶快给我去干活,我已经被挂在悬赏令上面了,接下来出面可能不方便。”沈枫回到了船舱以后便对着岳恒毅说道。

岳恒毅此时也已经恢复了许多,喝下姜汤,出了一身的汗水,脑袋清醒了不少,见到沈枫拿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来,忍不住问道:“你是去打劫了吗?怎么身上这么多的东西?”

“别瞎说,我给钱了的,顶多算得上是强买强卖,你老老实实的养病,你之所以体质弱,还是因为你身上的皮肤黏|膜所受到的损伤眼中,等到你身上的皮肤也恢复,到时候自然百病不生!”沈枫一边念叨,一边就准备做午饭。

岳恒毅靠在船舱上面,忍不住问道:“你被悬赏了?这是什么意思?你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我怎么知道?我及不得我做了什么坏事,况且,我这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不应该被盯上啊,而且,我被悬赏,你为什么没有被悬赏?这也说不通的吧?”沈枫无奈的说道。

“如此看来,只能等到我恢复了身体,去打探情况,以后我再也不随便钻树林了,特别是雨林!”岳恒毅很是感慨,从未想到,在东南亚的雨林中有这么多的危险存在,就算是看上去人畜无害的树木,也是可以粘住异能者的。

岳恒毅之前绝对不相信自己的身体很弱,毕竟已经是五阶异能者了,谁见到了不是恭恭敬敬,自己也从高山到海洋都经历许多,可是两个月来,两次生病,岳恒毅这才发现,自己的体质可能是比一般的异能者要差劲。

沈枫的厨艺不是特别好,仅仅是能吃的水平,此前也没有锻炼厨艺的机会,水平仅仅比不会做饭的楚朝颜略好,等到楚朝颜有人指导,系统性的学习做饭之后,沈枫的厨艺就是全家最差的了。

不过,即使是这样,沈枫还是尽量做了一顿美味,中午的时候,番茄鸡蛋汤煮面,面条很宽,却没有多少的韧性,下水就变成面片了,岳恒毅现在生病,不想吃大鱼大肉,因为太过油腻,对于沈枫制作的面条却很喜欢,张开嘴就不断的吃面,一大锅的面条,全都被他吃到了肚子里去。

中午,沈枫继续熬姜汤,等到岳恒毅喝下去以后,继续陷入熟睡。

如此五天的时间过去,岳恒毅总算是恢复如初,精神有了好转,体温也恢复了正常。

恢复身体的岳恒毅忍不住就要活动身体,但是船舱外面的天空还是阴沉沉的,每隔一段时间都要下雨,沈枫也叮嘱岳恒毅不能远离岸边。

不过,就在岳恒毅在附近走动的时候,忽然间发现了树林中有一群人正在慢慢的靠近,于是连忙回头找到沈枫,说道:“枫哥,有人向着我们这边靠近了,有十几个人!”

沈枫迅速钻到树林里面去观察,发现在一百多米外,十几个人正在手持砍刀,一路劈砍树枝前进,见到了这一幕,沈枫马上就警惕起来,这帮人,自己似乎见过。

沈枫迅速回转,找到岳恒毅说道:“我之前偷了这帮人的锅巴和白菜,他们多半是来报仇的,我们走吧!”

现在沈枫已经把树林中的这帮人给认出来了,这些人就是此前在屋子里的那帮人,他们的身上都带着枪支之类的武器,其中还有人是进化者,而且,自己还趁着他们不注意把锅巴给偷了,做贼心虚,现在他就想要离开。

岳恒毅无奈说道:“你说你,堂堂正正一个男子汉,怎么做这种小偷小摸的事情?真是给我们异能者丢人!”

“少废话,过来把船搬到水里去,我们往北走,之前我拿来的锅巴,你也吃了,你是共犯!”沈枫没好气的说道。

两人随后合力把船只搬到水里去,沈枫扯下风帆,掌舵,召唤狂风吹来,向着北边就出发,这里是一片浅滩,周围全都是树林,当下展开风帆往北边进发,树林中的一帮人什么都没能发现。

上船以后,岳恒毅还是觉得不对劲,忍不住问道:“就算是偷了他们的锅巴,这里有面粉,还他们两斤就行了,何必逃走?”

“要是我偷锅巴的事情被传扬出去的话,那才真的是要被笑死人,锅巴事情很小,被当场抓现行事情就大了,我丢不起这个人!”沈枫说道。

岳恒毅耸耸肩,对于沈枫的固执无可奈何,明明是一个很强大的异能者,偏偏喜欢在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上斤斤计较。

很快,一行人从树林中钻了出来,看到了浅滩上的一地鸡毛,顿时陷入了沉思,似乎有人在这里生活过的样子,鸡毛都还在地上呢,一些生活垃圾也在附近能找到。

依琳问道:“老大,这些痕迹会是沈枫他们留下来的吗?”

老大听到了这个问题,忍不住摸了摸下巴,说道:“有可能,但是也不一定,其他人也一直没有和我们联系,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收获。”

“那我们回去?”有人问道。

老大思考片刻,说道:“如果是这两人的话,他们没有理由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这些生活痕迹不是一天的时间形成的,所以,这可能是其他人,多半是佣兵什么的,我们继续往南搜索!”

众人随即向着南方的火山走去,如果整个西海岸都没有找到沈枫的话,那就只能往回走了。

沈枫和岳恒毅往北行驶了四十公里,找到了一片沙滩,周围还有一片废弃的房屋,旁边有许多的树林,房屋中一个人都没有,也看不见丧尸,物资什么的也全都被带走了,只有空荡荡的房间。

“行了,就在这里休息吧,我去打探情况,顺便给你报仇,你在这里守着船。”岳恒毅对着沈枫说道,说完,披上雨衣就要出发。

“记得找足够的粮食回来,没有几百斤粮食,别想长时间航行!”沈枫耸耸肩对着岳恒毅说道。

岳恒毅点头出发,向着沈枫所描述的基地方向进发,走了一半的路程之后,天上又开始下雨,东南亚的雨季就是这样,经常性的下雨,难得有晴天,不过也正是因为这里的雨水众多,所以粮食产量很高,一年种植三次。

当岳恒毅来到了这个基地的时候,却发现一帮人正在大包小包的带着行李出逃,如今全球末日,基地中缺少汽油,所以,最受欢迎的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只需要人力就能前进,每小时耗油一碗饭,如果是有人有三轮车的话,那就是逃难路上的最靓的仔。

岳恒毅忍不住开始寻找华人,一般来说,华人的皮肤比较白,当地人比较黑,找皮肤白的人就行了,找到了以后,询问现在的情况。

有人懂得中文,听到了岳恒毅的问题,连忙回答道:“听说,我们基地有人招惹了大魔王了,过几天就要来毁灭我们的基地,我们不得不逃命啊,不跟你多说了,我们还要赶路了,趁着天没黑,去东边的一个基地!”

岳恒毅一听这话就疑惑了,大魔王?什么样的人被称为大魔王啊?

“什么样的大魔王,能让你们这么害怕,这是有多少人在出逃啊?”岳恒毅问道。

华人回答道:“别说我们了,首领一家子都带着人跑了!现在基地里想要活命的都走了,起码一万人在往外跑!听说这个大魔王啊,挥手就能召唤上万风刃,如雨点落下来,那就是天上下刀子啊,谁能活下来?而且,他还能召集台风前来,到时候风雨大作,我们基地就全都要被淹没了!”

说完,此人推开了岳恒毅就逃命。

基地里有四面大门,全都敞开了,一万多人拖家带口就往其他的基地逃跑,对于这个基地来说,人口流失以后,衰落是必然的,没有人口,什么样的基地都只能败落。

岳恒毅听到了这人的描述,心中顿时疑惑起来了,想道:“听这个描述,我怎么觉得是沈枫啊?但是沈枫说这帮人在悬赏杀他,这些人又说,沈枫要毁灭这个基地,这是怎么回事?”

岳恒毅想不通这件事,走进了基地里面一看,除了孤寡老人和孩子之外,基本上想要活命的人都走了,一边走一边向着四周观看,很多的墙上还有悬赏令,其中沈枫的悬赏令就挂在上面。

“么的,出师不利啊,这么一座已经败落的基地,想要打探情况基本上是不可能吧?”岳恒毅很是郁闷。

岳恒毅走到了基地中央的大别墅里,这里完全没有人敢靠近,都在害怕被寻仇的时候殃及自身。

在附近走了走,找到了一个瘸子,他看上去也是华人,至于会不会说中文,那就不太清楚了。

“喂,会说中文吗?你不和他们一起跑吗?”岳恒毅直接问道。

瘸子靠在屋檐下面,看着街上的泥泞在发呆,听到了询问以后,无奈的说道:“我这样子,跑得掉吗?我在等死,如果大魔王不杀了我的话,我就活下来了,还能找一个好一点的房间休息,要是死了,死在大魔王的手中,也不算是什么丢脸的事情。”

岳恒毅想了想,问道:“那什么,你们是怎么招惹了大魔王的?既然害怕,那就不要招惹啊!”

瘸子苦笑道:“我怎么知道那帮人是怎么想的?听说有一个小队长看到了悬赏的奖励很丰厚,两根异能药剂呢,喝下了异能药剂就飞黄腾达了,也不考虑能不能打得赢,带着四十多人就围攻大魔王,我当时在街角看得清楚,大魔王挥手就把这些人都捅成蜂窝煤了!对了,当时的大魔王,穿着的雨衣和你这个是同款!”

岳恒毅腹诽:“不仅是同款,还是同一件呢!”

随后,岳恒毅继续说道:“既然你们都是被冤枉的,那找到大魔王说清楚不就好了吗?”

“大魔王速度太快了,我们想要说清楚这件事,想要赔礼道歉都做不到,谁能追得上啊,而且,几天前首领夫人就遇上了大魔王,当时大魔王就说了,过几天就来这边!算算时间,也就是这两天了,唉,你想要活命就快点跑吧!”瘸子苦恼的说道。

岳恒毅现在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原来是一个贪心的小队长想要获得奖励,所以带人攻击了沈枫,以至于出现了误会,按照沈枫的性格,冤有头债有主,也不可能屠杀普通人啊。

“行了行了,你不会有事的,找个地方居住去吧,对了,这里有卖粮食的地方吗?”岳恒毅随即问道。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四百九十二章 魔王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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