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时候的晚餐。
自然又是村里的人,去猎杀了一头剑齿虎。
给林峰炖汤喝。
不得不说。
现在的林峰,每天都离不开虎肉了。
或者一些猛禽。
什么熊肉。
这些可都是补那方便的强大的肉类。
可以说,每次吃完后的林峰,那都是很火大的。
完全就一肚子的火。
只能是黄子晴、朱奇龄,还有小雪纷纷的前来。
反正朱奇龄有了。
也只能在一边助攻用嘴骂人。
红娘的话,如今林峰还和她的关系不算太好,也只能先放着,等待熟悉点再说。
但是林峰看红娘的名字和身材,故而给发了一套cos斗破里的美女美杜莎的服饰。
非常的好看。
当然了,有的人会说,林峰一直吃这些猛禽,会不会有一天都吃灭绝了。
这当然不会的。
林峰一个人能吃多少啊?这个星球那么大,这些东西,多得很,完全打不完。
而且林峰还命令了,让人去培育了小崽子,送去大自然。
还有这些只能是自己享用。
其余的人,要是敢捕杀,那就直接问罪。
这样的事情,虽然有点不公平,但村里的人,都觉得是应该的,因为林峰就是神的使者,他的话就比圣旨还要圣旨。
故而林峰的话,想要吃这些肉食,自己和自己的红颜们,那基本都是不影响大自然的。
天生万物,本来就是给人使用的。
若是要当圣人,那就出家当和尚,别吃肉了,或者就是植物也别吃了,因为他们也是生命啊。
夜里。
三点过的时候。
红娘来到了内房。
收拾了一下狼藉。
虽然也看到了一点没有的林峰那无敌的存在。
害羞得很。
她也想起。
有一天。、
自己也要被那无敌....
反正就很担心。
这能进去吗?
......
.......
第二天的日子里,由于林峰三点过才睡觉,到了中午,才起身过来。
而今天。
“天降城池”那边的工程,还需要一天才能完成,故而林峰则不需要过去看了。
现在的林峰,打算去最近的一个叫做“星火”城邦的地方看看。
这是神龙部落如今最近的一个城邦。
据说这个城邦,大概有五万多人汇聚在此。
住城池,大概有30多万平米。
商业和农业、牧业,自然比小部落发达不少。
林峰打算去这个地方,购买很多奴隶回来,毕竟林峰要的是人力资源而已。
而且顺便林峰也可以过去踩踩点,看看这个城邦的防御里如何这些事情。
因为林峰下一步的计划。
那就是拿下附近方圆五十里的三个城邦。
星火城邦是最近的。
那是首当其冲。
“真是热死的天气了!”
林峰坐在前往星火城邦的马车上,此刻虽然很热,但周围的几个小美女,却不断的用手,给林峰煽动着。
特别是那小红娘,不断的扇巴掌风.....此刻手都有点酸了。
但她也不想看见自己的救命恩人热到。
就一直坚持不懈。
“走的时候,就没想到拿点扇子吗?这么热?”林峰埋怨了一句,那身边的黄子晴,亲昵的用帕子弄了点凉水,轻轻擦了擦林峰的脸颊。
红娘则是看在眼里,甜在心里,也羡慕。
自己什么时候,能和公子爷有这么甜蜜的动作呢?
不过也还好,一路上,虽然热,但有佳人相伴,也还不错。
特别是,这些小美女,个个都在马车里,是白丝、
还有黑丝。
高跟鞋啥的。
都是林峰喜欢的。
当然了,进去城邦以后,她们都会在马车上换好这个地方的古代款式的衣服。
而那些衣服,林峰都骗红娘和小雪说,这是家乡一种只穿给男人看的衣服。,
这句话说出去的时候,黄子晴和朱玲琦两个人都笑了,公子爷是真的能骗。
“公子爷,这红娘的包臂裙,是不是总感觉太勒了?”黄子晴反正看见红娘第一次穿这个衣服,就有点不自在。
“额,是有点......”林峰无语了一下,看了看红娘的身材。
她屁股太大了。
怪谁啊?
“主子,星星城邦到了。”
小雪和朱玲琦子在外面驾驭马车。
此刻喊了一声。
紧接着。
黄子晴掀开了那车帘子。
林峰则下车而去。
“嚯,好壮观的城池啊!”
林峰下车之后,用手遮挡了一下刺眼的阳光,但是身边的红娘见到这里,则是自己伸手放在了林峰的额头前。
因为林峰185的身高,红娘的身高也有170,伸手到额头,也比较容易。
要换了160那种小鸟依人的女孩子,基本也就要垫脚尖了。
眼前的城墙,也不算是很高,大概就六七米的样子,都是用整块的石头堆积而成的。
正方形的石头,大概一个就有几吨的样子。
若是换做蓝星那边的古代,这个城市不算是长安那种超级大都市,但也算得上一个小县城了。
大概就古代的三线城市的样子吧。
比起那华夏那边的十三朝古代,倒是差了不是一星半点。
但为什么林峰还要说壮观呢?
那是因为最近一直在部落里,看着一些草房,最好的只是木头房,瓦房都没有。
自然看见了如此的城池,才说是壮观的。
“主子,那边有一个喝茶的棚子,要不我们先过去歇脚,喝点水吧。”小雪朝着前面指了指。
这是一个不打的茶棚。
毕竟一般城门口的话,都会有来往客人喝茶的地方。
“店家,先给我来二十碗凉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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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213、前往城邦!开启毁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