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一万柄燧发枪,不知道林将军可以便宜一些?”
洪承畴直接语惊四座,惊呆了其他两人!
“一万柄?那岂不是一百万两?”
孙传庭惊讶的看着自己面前的这两个人,原来只有自己才是穷比一个啊!
林懿也没想到这洪承畴一订就是一万柄!
还好自己没有降价,不然可就亏大发了!
“当然没问题,你我也是第一次合作。”
“直接打八折好吧?”
可即便打了八折,也是价值八十万两的白银啊!
这要是换做孙传庭,肯定是万万不可能拿得出来的!
虽然洪承畴答应的豪爽,但是八十万两对他其实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了。
虽然没到伤筋动骨的程度,但也绝对是妥妥的大出血。
可是燧发枪的威力有目共睹,而核心技术又在林懿的手里。
自己也可以少买一点来偷偷进行研发。
但是速度实在是太慢,并且一旦失败浪费的时间可是无法弥补回来的。
洪承畴现在急需燧发枪提升自己洪军的战力。
所以即便是大出血也无妨!
看到洪承畴如此决绝的样子,原本不打算买的孙传庭也动摇了不少。
虽然不如洪承畴订的那么多,但也是订购了三千柄。
二十多万两的真金白金!
现在林懿才知道后世的漂亮国为什么那么挣钱,这做军火生意绝对是他娘的暴利啊!
“不知道林将军何时可以进行交付?我有些急用!”
“大概需要两月时间吧,不知道洪将军能否等得起?”
“好!两月便两月!”
“我当然相信林将军的诚信,这回回去就准备四十万两的订金送来!”
一下拿八十万洪承畴也有些困难,但是四十万还是不成问题的。
林懿实在没想到,自己在这河南不仅收获了一批粮食。
竟然还有这样的意外之财。
如果不是因为燧发枪现在还不能在大明大面积普及,林懿觉得自己不如直接就做军火生意算了。
现在蓟辽正因为造船的问题资金捉襟见肘。
现在有如此庞大的一波白银汇入,恐怕也能减少不少的燃眉之急!
因为这两个人的事情,林懿又多在河南府停留了几日。
直到十一月份,大军才从整个河南动身前往京城。
因为皇帝的诏书已经下达。
林懿即将册封为异姓王的事情已经不胫而走,彻底传遍了整个京城的大街小巷。
高迎祥斩首的时候整个京城万人空巷,都来看这个流民头子的灭亡。
但这也同时将林懿的声望推向了最高潮。
如朝中无人不识君王,而百姓无人不识林懿。
虽然是句玩笑话,但是现在放眼整个天下或许有人不知道崇祯叫什么名字。
但提起整个大明,谁能不认识蓟辽总督林懿?
无论是名气还是声望,林懿到了足以和当朝天子并驾齐驱的程度。
所以还没等林懿到来,京城的百姓都是自发走上街头。
翘首以盼林懿的到来。
“林将军,在下奉陛下之命在此恭候将军凯旋而归!”
刚刚踏入京畿地区,曹化淳就已经带着上千的京营军队前来迎接林懿。
现在林懿除去自身的十一万的镇远军人马,外加还有守边李自成的六万流民。
这十七万人自然不可能让其靠近京城。
林懿率大军到此,朱由检虽未多说。
但是出现的曹化淳也已经体现出了他心中的忌惮了。
“那就有劳曹公公了!”
虽然曹化淳作为阉人,但是却是朱由检身边为数不多的亲信之一。
对方已经表现得足够客气,林懿自然也不会有任何逾矩的行为。
只是现在五十万两白银还有一大批的粮食在手,自然是要先安排妥当后这才和伍梁和洪士信等人进城。
而京营戍卫军队的动向又岂能逃过京城百万百姓的法眼。
所以大家都是猜测林懿已经到来,都是想在林懿入宫之前能够见上一面。
为了避免人群拥堵。
平时紧闭九门之一安定门,也是因为林懿的凯旋而打开。
可是一眼望去,就是一片黑漆漆的人山人海。
彻底将林懿前进的道路彻底堵死。
即使有京营的人在前开道,仍然架不住百姓们崇拜英雄的热情!
整个队伍也只能以一种相当缓慢的速度向宫里推进。
看着在街道两旁夹道欢迎的百姓们林懿内心的自豪感也是油然而生。
在这个时代没有明星,人们只崇拜他们心目中的英雄。
而这种感情无疑是纯粹的,不掺杂任何的杂质。
手边无数的酒壶和菜篮都是不断堆向林懿的手里,还没走出几米就已经被塞得满满当当。
他们或许自己都无法保证每一顿都吃上饱饭。
但还是愿意拿出一部分来贡献给林懿,这才是最让他感动的地方。
“多少年了....这也是朕第二次见到这种景致。”
知道林懿今天到达京城,朱由检在上完朝之后也是来到了城楼之上。
与身边的秉笔太监王承恩将眼下百姓欢呼的场面尽收眼底。
“陛下是曾被百姓拥戴的天子不是吗?”
这样的场面朱由检也见过,就是在自己登基之后大整阉党。
人们才像今日这般庆祝,或许还远远不如今天.....
似是自嘲一般朱由检笑了笑。
“我也不过是收拾先帝的烂摊子而已,而这林懿今天的一切可都是他自己打拼出来的。”
对林懿朱由检真的是又爱又恨。
但归根结底,如果不是他或许脆弱的大明真的会夭折在这风暴当中。
“陛下....”王承恩还想说什么,却已经被打断。
“罢了!回去吧。”
“林懿也应该要入宫了。”
即使百姓的热情空前高涨,但是也不能在这里耽误太长时间。
虽然说册封活着的藩王还是大明历史上的首次,但是还是有着些许规矩的。
在路上已经由礼部的官员讲述了册封仪式的诸多细节。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时辰!
日子都是很久之前就已经定下来的,而册封选的日子也是挑选的良辰吉日。
虽然林懿不在乎这些繁文缛节,但是在这个礼法是不可废的。
尤其还是和皇室相关。
册封的地点并不在金銮殿上,而是选择了外面的天坛。
虽然已经过了上朝的时间,但是朝中的文武百官已经齐聚在此就是为了林懿的册封仪式。
待朱由检就位之后,仪式也将正式开始!
“册封仪式!开始!”随着礼部侍郎的一嗓子。
浑厚的钟鼓之音瞬间在众人周围不断回荡,连续击钟三声之后。
一身戎装的林懿才从外殿正式进入到了大众的视野当中,在两侧的文武百官。
无一不将目光汇聚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
面庞刚毅,步伐虎虎生风!
这也是林懿在战场多年产生的气质,透过他身后鲜红色的披风。
隐约可以看见在他身下堆积如山的层层白骨。
“臣林懿!叩见陛下!”
“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爱卿免礼!”朱由检发话之后林懿才在地上缓缓起身。
“两年的征战,爱卿辛苦了!”
“为陛下分忧!未曾感觉辛苦。”
林懿也是按照刚才教自己的话复述。
“若朕之臣子皆如爱卿,何愁大业不兴!”
“然而国有国法,爱卿先为朕东拒后金。后又平定匪患功不可没。”
“我已斋戒沐浴三日,告祭天、地。与各位列祖列宗。”
“近正式册封林懿为蓟辽王,封镇国公!爱卿请上前一步!”
朱由检亲自将书写好的诏书送到王承恩,又转交到了林懿的手中。
“臣,叩谢隆恩!”
其实不光是诏书,还有一件极为贵重的物品。
丹书铁券,也就是常说的免死金牌!
有了这个东西,林懿的公爵位置便可世袭罔替!由其子孙历代传承!
“今日正是良辰吉日,林爱卿可是还有好事呢!”
听朱由检这么说,林懿一脸迷茫。
“宣!镇国公之妻林氏上殿!”
“林氏?”林懿心中疑惑,偷悄悄向后瞟了一眼。
直接当场整个人就愣在了原地!
一袭华服的温媛踱步走入了大众的视野当中,直到在林懿的身边才缓缓站定。
“奉天诰命!今镇国公林懿功勋卓著,其妻林氏性行淑良,坚贞守节。”
“故册封为一品诰命夫人,封号淑贤。”
说着朱由检又将自己手里的铠甲葵花引首,抹金轴的诏书交到了温媛的手中。
“草民温媛,谢主隆恩!”
很久林懿才反应了过来,自己也接近两年都没见过温媛。
现在她也已经彻底脱去了少女的稚嫩,只是身上的英气并未削减半分。
举止行为和之前简直是天差地别。
林懿都有点不认识对方了。
站在群臣之首的周延儒现在已经彻底毫无感觉了。
回想自己第一次见到这个林懿,不过是个引车贩浆的贩夫走卒而已。
而现在对方已经册封公爵,真正有了自己的封地!
和自己已经不是一个层次的人物了。
而回想林懿做到今天这一切,不过仅仅用了五年。
如果时间穿越到五年之前,有人告诉他这个年轻人会用五年的时间成长为他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
周延儒一个字都不会信。
然而但是现在,现实就这样彻底摆在了自己眼前!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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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双喜临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