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夏城出发回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了。
竹西昨天不负众望地一觉睡到晚上八点多,醒了之后先把肚子填饱,又生拉硬拽带着沈周一起去遛弯儿。末了,又去小公园里看老太太跳广场舞,折腾到快十点才回去。
因为第二天还要开车回家,沈周不敢熬夜,回去之后就洗了澡打算睡觉了。但竹西睡了一天,哪里还有一点困意,大半夜在床上翻过来倒过去,生生把沈周折磨得十二点多才睡着。
睡醒之后果不其然已经中午了,沈周看着竹西的两个黑眼圈,真的一点同情都升不起来,准确来说如果不是打不过她,沈周可能已经开始疯狂吐槽了。
哪有这样的?你睡不着玩手机就是了,老是在床上扑腾是什么意思?这不是明摆着要折磨我呢?
活该你顶着俩黑眼圈!
“你一上午都没跟我说话了。”
沈周看着前面的路,头也不回地说道:“大姐,你嗓子都哑成这样了,就别念叨了好吧,让它歇一会儿行吗。”
“……”竹西撅着小嘴也不说话了。她今天起床之后嗓子撕裂般疼痛,别说吃饭了就连说话都能牵扯到伤口,吃了几个润喉糖之后才算缓解了一些。
演唱会固然很嗨,但后遗症却真的很多。首先是把竹西给熬成了夜猫子;跟着唱了三四个小时,嗓子也废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
沈周这么一个“外人”也被牵连到,好几天都没能睡个好觉,这会儿还得担心竹西的嗓子。
“估计夏城药店里的润喉糖要卖脱销了。”
“嗯。”竹西不敢说太多,只能很憋屈的用语气词回答。
“让你吃两个,你开始还不想吃……还是疼得轻。”
“哼。”
不是我不想吃,是实在不喜欢薄荷的味道,吃了它我会死的……可是不吃也得死,我太难了。
“今天你就老老实实把嘴闭上,什么时候嗓子不疼了,才可以开口说话,知道了吗?”
“哼!”
这是表示知道了,但是不同意。
沈周才不管她同不同意,为了保护她的嗓子不留下后遗症,只能先委屈两天了。
“我这几天被你折磨成什么样子,你应该也能看出来,要是再不听我的话,我就去和爸妈告状,让他们好好教育教育你。”
“哼!!”
“你不同意也没用,腿长在我身上,我想去就去。”
“哼嗯哼~”
沈周摇摇头,道:“求我更没用,嗓子好之前你一切都要听我的。”
“哦……”
竹西答应得很勉强,她倒是不怕沈周回家告状,而且觉得演唱会前后的这几天实在是太委屈沈周了,自己使性子各种折磨他,但他却没有什么怨言。更何况刚才那一句不怎么讲道理的话也都是为了我好,我怎么还能跟他反着来呢。
“你说说你,明明五音不全,唱歌严重跑调,还非要跟唱。唱几首意思意思就行了,你倒好,全程跟着,一首都不带落的。我是你男朋友,不会嫌弃你唱歌多么难听,但你至少也要为坐在你附近的其他观众朋友考虑吧?”
“同样是一首歌,许嵩唱出来让听众耳朵怀孕;你那两嗓子都能直接把人唱流产了……话是夸张了一点,我也理解你当时的心情,但是你这种自残的行为,我是坚决反对的,以后可不许再这样了。”
“如果只是单纯的嗓子疼那也就没什么大碍,可万一留下什么后遗症了怎么办?直接开启二次变声期说不定呢?本来唱歌就不好听,要是再变声了,那就真的成了夺命魔音了。”
沈周不停嘟嘟囔囔,说得竹西连连白眼,却又无可奈何,谁让这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呢。
该死,下次再看演唱会一定不会再像这次这么激动了,省得沈周在我面前耀武扬威的,还敢说唯他命是从这种话,真是胆大包天!
“哦……”
沈周注意力都集中在开车上,也忘了继续念叨,竹西耳根清净,打开手机查看在演唱会现场拍的照片和视频。
以前她只能在网上翻翻视频过过眼瘾,但这次不一样了,照片和视频都是她亲自拍下来的,而且每一张照片和每一段视频都打上了“许嵩夫人”的水印,昭示着这些照片和视频的最终解释权归她所有。
不仅如此,竹西还打算回家之后把这些素材剪辑成视频,发到网上,让别人也来羡慕羡慕,属实是居心叵测。
“想什么呢?口水都流下来了。”
“咳……”竹西连忙擦了擦嘴巴,什么都没有发现,看向沈周的眼神仿佛是要吃人。
她现在虽然不能说话了,但是还可以用眼神和表情来表达自己,只不过沈周在开车,不能全部看到罢了。
“别胡思乱想了,你这辈子都不可能和许嵩有什么缘分了,你们最多也就是偶像和粉丝的关系,其他的想都不要想。”
“哼!”
用得着你多嘴,我心里能没数吗?
不过嵩嵩要是愿意让我做他女朋友,那我还是十万个愿意的!
噫,那我这不就是出轨了吗?
不行不行,不讲道德的事不能做!
虽然嵩嵩很优秀,但我还是更爱沈周一点!
沈周自然想不到身边一副平静样子的竹西在悄悄地进行什么头脑风暴。即使知道,也只能让竹西少做梦。
一句无话,回到春城已经是下午五点,刚好到吃饭的时间。
沈周把把车停好,连家都没回,直接和竹西一人骑着一辆电动车去了春分路父母家。
昨天沈妈突然打电话问什么时候回来,沈周告诉她说是今天。然后沈妈就调了班,就为了给多日未见的竹西做点好吃的。
沈周一边嫌弃着这么做没必要,却还是屁颠屁颠地跟过去,毕竟有免费的晚餐,不去的话那可就亏了。
路过门卫室的时候,沈周忽然想起远在他乡、和儿子一家人住在一起的张叔。这个看着沈周长大,和旧小区的每户人家都很亲近的秃顶老头,今后怕是再难见到了。
那天临别前,沈周匆忙跑去买了两包好烟,打算最后再孝敬他一次,结果却没能来得及。
昏黄的路灯下,他反着光的脑门和欣慰的笑容,是沈周心里剩下的最后剪影。
那两包烟至今仍在电视柜的抽屉里存放着,再也送不出去。
稍稍感慨了一下,沈周很快就调整好情绪,他是最不会演绎离别戏码的,所有的心情都只存在心里。
竹西对张叔的印象并不深,只知道他的人缘很好,住在这里的街坊邻居都很尊敬他。如今他以远离,竹西也升不起些许的不舍,她对不熟悉的人的态度向来如此。
一路沉默,来到家门口,竹西很熟练地从包包里找到钥匙,打开门锁。
刚打开门,迎面而来的就是芳香扑鼻的鸡汤味。
沈妈小的时候就知道鸡汤很珍贵,喝了之后对身体很好。她一年到头,也就过年的时候家里才会找一个不下蛋的母鸡宰了吃。老母鸡不容易炖烂,全家人就用鸡汤煮面条,鸡汤用完了,就再添水继续炖……反复几次后,吃一点不敢浪费地把鸡肉吃了。
这是沈妈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虽然说到现在沈家上上下下都不用像以前那样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吃的用的也早就不知道提高了几个档次,但沈妈一想起当年的鸡汤的味道,就还想再喝一碗。
只是沈周外婆过世以后,她自己再也没能做出那个味道的鸡汤。
后来有了沈周,家里条件也一直不好,再加上沈婷,两个小孩子从小都比较瘦弱,家里也负担不起什么营养品,光靠着沈爷爷捕鱼种地,还有早早辍学打工的沈二叔负担起整个沈家的开销。
那个时候,沈奶奶在小院子里养了八只鸡,沈周记得很清楚,五只母鸡,三只公鸡,唯一一只会下蛋的母鸡就是被他失手错杀的,为此他还挨了一顿打。
那时候他哪里明白为什么会被打,明明就是一只鸡而已。可对于沈妈而言,这只会下蛋的母鸡很大程度上能改善沈家的生活。
沈周长大之后回想起他和沈婷小时候蹲在厨房门口,各捧着一碗清汤寡水的稀饭,沈奶奶笑眯眯地把煮鸡蛋均分成两半,放进他碗里的情景,才知道他那一顿打挨得还是有点轻了。
沈周的童年和沈妈的童年差不太多,都是等着过年能吃顿好的,其实也就是一碗鸡汤。沈爷爷心疼孙子孙女,也心疼两个儿子,所以一小锅鸡肉总是平均分,大家都有份。
那个时候沈妈总是说自己喜欢吃鸡头、鸡爪,还用好多沈周听不懂的词来形容有多么好吃……后来条件好了却没见她再怎么吃过,应该是吃腻了。
在沈妈的眼里,山珍海味都不如一碗香喷喷的鸡汤更能让人愉悦舒坦。所以每次竹西来家里,餐桌上总是会有一锅鸡汤。
这也许是她能想到最能表达她心意的一道菜了。
“爸妈,我们回来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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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我们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