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五点,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习习凉风抚慰着场馆外焦急等待着的歌迷朋友们。
忽然,场口入口一阵骚动,接着是欢呼声,再然后沈周就看到无数人秩序井然鱼贯而入,开始向场馆里走。
“可以进场了,我们也走吧。”
竹西站着不动:“好多人呢,再等等吧。进去太早也没什么用,又不能第一时间见到嵩嵩,而且这人挤人的,我……还是算了。”
“那就再等等。”沈周不是许嵩的歌迷,自然无所谓什么时候进场,他确实也不想挤来挤去的。
场馆有多个入口,站在高处可以远远看到每个入口都排了很长的队。每个人都想早点进去找到自己的位置,但大家又都是文明人,都很自觉地排队,等待检票入场。
来看演唱会的人真的很多,足足等了半个小时,离沈周比较近的这个入口队伍才稍稍短了一些,不过队伍后还是有很多人在等着排队,场地有限,队伍太长也根本排不开。
“感觉有点离谱了,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竹西一想到这是自己偶像的演唱会,心里不禁升起些许的自豪:“我们国家可是有十四亿人口呢,十万人来看演唱会也很正常吧。”
“是挺正常的,奈何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大场面,可能我上一次见到这么多人在一起还是大一报道的那天,校园里全都是学生和家长……不过跟今天这样水泄不通的场景相比还是差了些。”
“没关系啦,时间还早呢,再等一会儿吧。”
沈周和竹西还好都是比较有耐心的人,半个小时都等了,也不差这一二十分钟。
差不多五点五十的时候,随着众多歌迷朋友已经有序入场,入口处的长队也终于有了尽头,沈周和竹西一前一后排在了最后面。
实际上也没有必要这么早进场,离演唱会开始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即便是要寻找座位,也用不了太多时间。座位都是按照不同区域划分好的,从相应的入口进入场馆就能很方便快捷地找到座位。
竹西说这是为了提前感受一下演唱会的氛围,可沈周在座位上坐了半天,除了人声鼎沸,别的好像也没什么。
“不愧是一千五百八的票,这位置就是好,离舞台这么近,感觉连许嵩衣服上有几颗纽扣都能看清楚。”
“要是第一排的话,说不定还能和嵩嵩握个手呢。”
沈周看了看和她十指相扣的手,道:“怎么,握着我的手还不能满足你吗?”
“你难道不想握神仙姐姐的手吗?”
“那,那我肯定是想的。”
何止想握啊,恨不得直接prprprpr……
竹西说道:“那不就得了,你自己都想这么做,还好意思说我。”
沈周哑口无言。
场馆里的喧哗浪潮一般席卷而来,在演唱会开始倒计时十秒的时候达到最顶峰。
所有人都在高声喊着许嵩的名字,主持人在暖场之后也终于说出了那句万众瞩目的话:“让我们欢迎许嵩!”
竹西也跟着欢呼,就差直接从座位上跳起来了。
晚上七点的演唱会现场灯光未开,歌迷朋友们手里的荧光棒已经打开,就和竹西说的一样,观众席成了一片紫色的海洋。
突然灯光大亮聚焦到一点,许嵩站在升降式平台缓缓出现在所有人面前。
“许嵩……许嵩……许嵩!”
欢呼声山呼海啸般一阵高过一阵,就连不是歌迷的沈周都有些激动了,在这样的氛围下想不融入都很难,一向冷淡的竹西这个时候都跟着不停喊着许嵩的名字,完全变成了热情的小迷妹。
偶像的力量果然强大。
沈周甚至能在欢呼声中听到隐隐约约的抽泣,估计是哪个歌迷激动到哭吧。
开始唱歌之前自然是少不了一番发自肺腑的感谢,介绍过舞台上的诸位表演老师后,许嵩也终于是开始唱起今天演唱会的第一首歌——如约而至。
“等到秋叶终于金黄,等到华发悄然苍苍,我们相约老地方……”
这首歌沈周没怎么听过,也没法配合着跟唱,但是现场的歌迷们已经一句一句分毫不差地大合唱起来,完全把竹西跑了调的歌声盖住。
沈周站在她身边,能听得很真切,竹西也不出意外地把这首歌唱毁了。但她多少有点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唱歌跑调,所以哪怕很激动,也只是很小声地跟着唱。
坐在她另一侧的那个女生应该也听见了竹西的歌声,时不时投去怪异的目光,好像在质疑身边这个人是不是来捣乱的,怎么能把这么好听的歌唱得这么难听呢?
不过大家都是许嵩的歌迷朋友,理解包容的心态还是有的,所以哪怕竹西几首歌跟唱下来,没有一句歌词是唱对了调的,也没有人站出来指责,大合唱的声音完全可以包容她的歌声。
沈周抱着来都来了,不如就好好享受的心情,也跟着唱了几首,他唱歌要比竹西好听很多,旁边的大哥甚至还朝他竖了竖大拇指。
一个非歌迷的观众成功融入到了现场的气氛当中,又是几首歌唱完,开始有人激动得站起来,竹西亦是如此,从演唱会开场之后,她好像就忘记身边还坐着她的男朋友,忘乎所以地享受现场,欢呼呐喊,好不热闹。
沈周真的很怕她会把嗓子喊坏了,趁刚唱完一首歌的时间,连忙取出一颗润喉糖递给竹西,后者看了一下,很嫌弃地推开:“哎呀,不要。”
不要拉倒!反正嗓子疼的也不是我!
沈周只好把润喉糖塞进自己嘴里,清清凉凉,还挺好吃。
这时,音乐突然停了。
舞台上,许嵩扶了扶耳麦,声音温润:“有朋友跟我说,你总是埋头在写歌、创作、发专辑,也不去融人娱乐圈,娱乐一下,光靠纯粹的做音乐是没有出路的。但是今晚你看这万人体育馆座无虚席,你们就帮我证明了,就光是埋头写歌,做音乐一样很有出路。”
场馆里本就从未停止的欢呼再次高涨,这一番语气平静的话是许嵩对自己和支持他的歌迷朋友们最大的肯定。
沈周了解得不多,此时也只觉得舞台上这个万众瞩目的男人被这么多人喜爱确实是有理由的,耳边更清晰的抽泣哽咽声也在印证这一点。
竹西从来都知道自己没有喜欢错人,听完这些话,她忍不住有些鼻酸。
或许在场的所有歌迷朋友们都很感动,无论喜欢谁,都总要会有一个理由,而许嵩也用实际的行动去证明他值得被喜欢。
演唱会还在继续,一首又一首熟悉又陌生的歌交替响起,场馆里一直都回荡着大合唱的声音,在座的所有歌迷好像都是根据节目单提前做好了准备,也可能是他们本就很熟悉每一首歌,才能从头到尾都一直跟唱。
每个人都忘记了时间,彻底沉醉这个迷蒙的夜里。
今晚并没有下雨,免费领的雨衣和润喉糖等物品也没用上,竹西生怕自己错过任何一首歌,别说润喉糖了,甚至都没怎么喝水。
哪怕演唱会已经到了最后的半个小时,沈周还是不能理解,她的喉咙真的不痛吗?
不过看着竹西欢欣雀跃的样子,沈周也不想扫她的兴,大不了演唱会结束之后,嗓子疼上几天……还是享受这个夜晚比较重要。
“台下的观众听我的歌已经快十年了,甚至十多年了,有没有?”演唱会到了最后的阶段,许嵩和舞台上一众表演老师们并排站在一起,他看着座无虚席的万人场馆开口说道。
“有!”
“我想,当熟悉的旋律一段一段响起的时候,一定会想起十年前或是十几年前的听着这些歌的自己,很多的回忆就会涌现出来,是不是?”
“是!”
“这就是音乐的力量。它不光了解你和我,也连接你和你的过去;同样的道理,此时此刻,就此时此刻,我们也在创造着全新的回忆。在今后的某个时间,你会想起今晚的音乐、今晚的许嵩,更重要的是今晚的你自己。”
“在未来,我还想和大家创造更多的回忆,可以吗?”
“可以!”
“谢谢你们,谢谢音乐。欢快的时间总是很短暂,今晚的相聚也到了说再见的时候,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但我们有缘千里来相会,未来的某一天,我们还会再见。”
离别总是动人,当满天礼花彩纸如雪般飘落,意味着今晚的快乐时光还是要说再见了。
处处都有不舍的哭声,沈周看到了前排偷偷抹泪的大哥,也看到了左前方抱头痛哭的姐妹俩,同样还有闪烁着晶莹泪花的竹西。
原来那个小姑娘给的餐巾纸是用来擦眼泪的,沈周完全想不到看个演唱会,观众们会哭得这么惨,就连竹西这样的“钢铁猛男”居然都没抗住。
他不是粉丝,理解不了别人的心情,抽出一张纸巾递给竹西,又拍了拍她轻微颤抖的肩以作安慰。
广播宣告演唱会结束的声音想起,观众们挥泪向仍站在舞台上的许嵩告别。
排队入场用了一个小时,而离场的时候,两个小时还未离开一半。
回到住的地方,已然是深夜十二点多。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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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 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