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第52章
第三天晚上,他们做了红糖馒头100个,茶叶蛋40个,其他没变,然后臭豆腐不够卖的。
之前吃过臭豆腐的书生们找过来,还带来一帮同窗好友,他们吃得相当过瘾。
40份臭豆腐被他们一伙人包圆了。
之后再出摊,他们又加大了量。做了60份。然后又不够卖的,直到准备80份,才算全部卖完,不会剩下。
张家的摊位这独一无二的臭豆腐也成为汴京夜市的特色。许多人慕名前来,有人喜爱非常,有人嫌它太臭。
而后他们每天的营业额基本上都维持在2000文左右,这里面不包含摊位费。如果扣除摊位费,差不多在1940文左右。张希瑶每天会告诉他们大概营业额,可是天数一多,他们就忘了总数。张希瑶也就不再告诉他们。
只是这一日三餐,张希瑶就开始按照自己的喜好。她不喜欢吃面食,更喜欢吃米饭。但是一天三顿全吃米饭,也吃不起。她现在的作息是这样的。早上九点起床,吃一点早饭。十二点吃中饭,然后五点吃晚饭。睡觉时间是24点至早上九点。张家其他人不习惯吃三顿饭,张希瑶也不强求。她早上就吃一个馒头和咸菜就行。
她在晌午会用糙米煮饭。这糙米是从东市买的。别看这名字是糙米,其实这并不是最糙的米,最糙的米表皮的稻糠根本没磨干净。一斤是五文钱。除了吃米饭,她一日三餐都得吃蔬菜,青菜、萝卜、菠菜都行。这些菜一年到头就属这个时候最便宜。
除了蔬菜,她中午还得吃肉。
颂朝以羊肉为尊,价格也最贵,一斤要60文,可是猪肉只要三分之一。除了羊肉,鱼的价格也是相当昂贵宜的。尤其是活鱼,一斤能卖到五十文。当然鱼死了,价格就大打折扣。可能连一半都不到。张希瑶想吃好,但是她还不想花大价钱。所以每次吃猪肉最多,时不时会买些猪杂。现代猪杂比猪肉贵,但这古代相反,猪杂比猪肉便宜三文钱。偶尔她也会买一只鸡,每斤差不多是30文,比猪肉贵一些,但是比羊肉便宜多了。晚饭,就是喝疙瘩汤,馒头和蔬菜。
就这么忙忙碌碌半个月过去。
张大伯带着二郎,驾着驴车,上面装满东西。看到他们几人大变样,两人皆是一惊。张二伯就不说了,夏花,阿瑶和大郎都长高了一大截,而且脸上也有了肉。当然张二伯也长了些肉,只是他年纪大了,没法再长高。
二郎看到他们胖了,羡慕得不行,“你们是不是天天吃好的?”张希瑶见他眼睛乱瞄,估计也是馋了,就让夏花到灶房给他拿馒头。天气冷,馒头放得住,所以他们一次会蒸一锅,这样想吃就在锅里蒸一蒸就行。张二伯和大郎把车上的货物往屋里搬。
这次张大伯送来三百斤磨好的粗面,三百斤糯米粉,三百斤红糖和一千个鸡蛋。
除此之外,还拿了些棉衣和被子,天气已经转冷了。在外面摆摊可不能冻着。
张希瑶摸摸被子,叹了口气,这里面的木棉都已经结成疙瘩了。颂朝百姓取暖以木棉为主。棉花也只在南方种植,不过汴京是颂朝首都,全国各地的好东西都在此处云集。就连国外好物都能看到。张希瑶上回在布庄就看到他们店里卖棉花,价格不便宜,一斤贵到150文。张二伯把东西搬进屋,翻了翻,眉头皱紧,“怎么没看到紫苏叶啊?”张大伯微怔,“现在树上的叶子都掉光了,哪还有紫苏叶。”张希瑶用紫苏叶专门包吃食,这古代没有塑料袋,牛皮纸或油纸,可又太贵了。她就道,“东市应该卖荷叶吧?”
张二伯还真没注意到,不过买,总归要花钱。哪有白捡的好。张希瑶把这半个月来,他们用掉的材料写出来。粗面之前带来300斤,他们早上煮疙瘩汤,用掉60斤。摆摊蒸馒头、红糖发糕和油条用掉400斤。家里带的面不够,他们自己去东市买了160斤。糯米粉300斤,每天要蒸红糖糍粑,用掉150斤。带来的红糖是300斤,除了摆摊用掉的,他们还卖掉120斤,几乎没有乘下。因为红糖不够,张希瑶就用甜菜现熬出红糖。即便她把200斤甜菜全部熬完,也不够卖的。汴京人实在太喜欢吃甜食了。“下次你过来,带500斤粗面,200斤糯米粉,400斤红糖。鸡蛋可以多带些。我们做茶叶蛋不够用。自己还去东市买呢。”张大伯听完她的报账,好奇问,“你们买了这么多,还能剩下钱吗?”张希瑶把账记得清清楚楚。出去的花销也全找她要。不过她不打算告诉张大伯,“等我回老家,我会跟阿爷报账的。”张大伯点点头,也就不再多问,“你们在东京有没有被人欺负?”夏花端着刚刚出锅的馒头,让他们边吃边聊。张二伯就兴冲冲告诉他这半个月他们摆摊的事情,“没有!都挺顺利的。咱们摆摊交税,那些人也会管治安,不会让地痞无赖胡来!”张大伯听着连连点头,眼睛却全被馒头吸引。这馒头也太白了吧?上面一点麦麸都没有。里面还有这么多红糖,吃起来甜滋滋的。二郎更是吃得津津有味,“你们这日子过得太好了。我也想来摆摊。”张希瑶叹了口气。
张二伯却叱责儿子不许胡说,“你阿爷没同意。乖乖跟你大伯回去。”虽然二郎很想留下,但是实在没地方可以留人,最终还是回去了。不过张希瑶却把这事记在心里,她除了摆摊,白天会利用空暇时间教夏花认字。
夏花学得很快,这段时间吃得好,睡得好,她脑子也比以前活泛。但她不理解,为什么要认字,她就让阿瑶自己学就行,不用管她,“我还得做件棉衣呢。你买这么多棉花,不能浪费了呀。”
是的,张希瑶为了让全家人舒舒服服过冬。特地去布庄买了二十斤棉花。一半拿回老家,让张婆子分给家里人做棉衣。另外十斤让夏花给他们四个做件但暖的冬衣。
其实她更想多买些棉花,给家里人换几床棉花被。可是她怕把阿奶气死。所以暂且忍下了。
夏花不仅要做棉衣,还得跟她一块做饭。她手头一堆活,也难怪她没时间学习。
做衣服这事,张希瑶帮不上忙,原身倒是会,可她没有继承原身的记忆,不会绣花,也不会做衣服。她让夏花先把棉衣做出来,至于做饭,她会找人接手她扭头就让张二伯和大郎负责做饭,理由也很简单,夏花要赶在冬天来临之前把棉衣做出来。
理由是挺好的,但张二伯有话说,“她要做棉衣,没空做饭,不如你来做吧?你做的饭更好吃。”
张希瑶才不做呢,“我得盘账。回去要给阿爷交账的。你就按照摆摊的水准就行,我不挑。”
于是张二伯和大郎被迫接过做饭的活计。
等她一走,大郎就察觉出不对劲儿,“她不是天天记账吗?干嘛还要盘账?她是故意偷懒吧?”
张二伯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阿瑶就是欺负他们不识字。明晃晃的偷懒。偏偏他们找不到理由反驳。
张二伯在大郎耳边一阵嘀咕,两人露出奸诈的笑容。到了晚上,饭菜端上桌。这蔬菜炒得太久,已经化开了。疙瘩汤里面的疙瘩糊成一团,咬开疙瘩,直往外喷面粉。
夏花吃了一口,很想吐出来。但是不浪费粮食已经写进她的骨子里,哪怕再难吃,她还是咽下肚。
她扭头看向阿瑶,却发现人家吃得很香。而且还夸他们做得很好吃,“以后再接再厉。”
张二伯和大郎原以为张希瑶吃惯美食,肯定会看不惯,可是没想到她这么沉得住气,两人对视一眼,心里还在想对策。张希瑶跟夏花笑道,“二郎哥想来东京摆摊。我也觉得让他来比较好。他比较听话,嘴巴也能说。要是…她将目光投向对面,“我看二伯和大郎哥不爱估饭,不如我跟阿爷说一说,让你们之中一个留在家里,换二郎哥………她话还没说完,张二伯撑着桌子,腾地站起来,满脸通红看着张希瑶。三人皆看向他,就在夏花以为二叔会叱责阿瑶不懂事时,张二伯却是扭头就往外走,“阿瑶,这疙瘩汤是不是不好喝,我现在就去给你重新做,我就不信,我还能被这点事难住!”
大郎愣了一下,瞬间反应过来,二伯这是在讨好阿瑶,他也忙起身,“伯等等我。我来给你烧火。”
夏花再傻也看出来了,“他们是故意做这么难吃的?”张希瑶拍拍她肩膀,“想要不被替换,就得有自己的竞争力。阿爷换谁都不会换我。我是这里唯一一个识字的。”
夏花放下碗,握紧张希瑶的手腕,“阿瑶,我跟你识字。咱们什么时候学?”
张希瑶翘起唇角,眼里多了几分笑意。
夏花说完,又突然想起来,“我学会认字,你不怕我抢了你的位置?”张希瑶失笑,“我会的,你未必会。就像这些方子,有些其实不全是书上记载,有好些是我自己想出来的。”
夏花恍然大悟,“那你确实不用担心。”
“要是你学会识字,将来也能嫁个好人家。不用下地干活。"张希瑶觉得夏花脑子还是很活的。嫁进农户,一辈子种地太可惜了。这儿没有外人,夏花就跟她说了实话,“我喜欢卖东西,要是我将来能嫁进镇上就好了。”
这个愿望可以说是相当朴实,张希瑶逗她,“你不想嫁进汴京?”夏花显然被她的话吓得不轻,她连连摆手,“可不敢想。这边本地人太有钱,不是咱们平民百姓能够得着的。”
这孩子连做梦都不敢往大了想,往好说她是务实,往坏了说她内心其实是自卑的。
张希瑶没有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