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刘明义没有像往常一样背药箱,而是拿起了一个背篓。
卫斓斜倚在躺椅上,懒洋洋地问道:“明义哥,去做什么呀?”
刘明义答:“去山里采人参。”
卫斓一听“人参”二字,便如触电般从躺椅上跃起,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急切道:“人参?我也要去!”
刘明义却轻描淡写道:“我一个人去便可,此行未必有所收获。再者,你要是跟我白跑一趟,岂不要怪我?”
卫斓一跺脚,“我才不会!”
她的好奇心被彻底勾了起来,追问道:“你采人参干嘛?难道是为了卖钱?你可不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
刘明义道:“唐二小姐需人参调理身体。”
卫斓不解,又问:“唐家那么有钱,人参还买不到?就算现挖,那么多采药师,怎么就非得你去?”
刘明义解释道:“不是有钱就能买到人参。”
“大明疆域内,人参多产自辽东长白山与鸭绿江一带,当地女真族以采集人参为业。然自努尔哈赤称汉建大金后,人参便成了稀罕物。”
原来,辽东边境局势紧张,人参难以运入,大明无人参可用,即便少数幸运运至者,亦被权贵先行夺去,非唐府这等商户所能购得。
卫斓想起了之前丹说过的话,问:“这里不产人参吗?我听丹大哥说有人在乌川大山采到过。”
看到卫斓丝毫不掩饰自己对银子的渴望,明义嘴角微微上扬,调侃道:“那不过是传说罢了,很多人都想采人参发大财,却无一人成功。哪知道,银子是那么好赚的?”
卫斓心里有点发虚,这说的不正是她自己?她摸了摸鼻尖,道:“那你为什么还要去?”
刘明义缓缓开口:“我想去试试,为了唐二小姐的病。再者,我已研读李言闻著《人参传》,乌川大山确有条件生长野生人参。”
卫斓道:“哦?看来你如此关心唐二小姐,莫非你们之间情投意合?”
明义的脸色骤然一沉,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严肃:“卫姑娘,这种玩笑万万开不得。我名声如何无关紧要,但绝不能因此而玷污了唐二小姐的清誉。”
卫斓意识到自己的失言,她这才意识到,自己所处的并非那个可以随意玩笑的现代,而是规矩森严的古代。她与刘明义之前的相处让她放松了警惕,却忘了这里的禁忌。尽管如此,卫斓心中仍旧坚信自己的直觉,她确信刘明义对唐二小姐的关心,远超过了寻常。
她连忙转换话题,试图缓和气氛:“唐二小姐究竟患了什么病?”
刘明义沉声道:“血虚质,乃先天禀赋不足,从娘胎里带出来的。”
卫斓问:“血虚质是什么意思?”
刘明义答:“血虚质者,面色苍白或萎黄、唇色淡白、头晕眼花、心悸失眠、疲乏无力等症。”
卫斓若有所思,心中暗忖,这不就是贫血吗?然而贫血的原因多种多样,治疗方法也各不相同。她第一次见到唐二小姐时,就注意到了她苍白的肤色,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
从娘胎带出的毛病,难道是遗传病?她疑道:“唐家除了她,还有谁有此体质?”
刘明义对她的敏锐感到惊讶,答道:“唐二小姐的父母皆康健,唯有她的祖母有此体质,未及四十便离世。这会有所关联吗?”
卫斓打了个响指,自信地说:“这就对了,她的贫血很可能是一种遗传病,是从她祖母那里遗传来的。最常见的是地中海贫血。”
刘明义眼中闪过一丝希望,问:“可有治愈的法子?”
卫斓叹了口气,无奈地说:“没有,这个病是基因缺陷,唯一可能治愈的方法就是骨髓移植,否则只能靠补血来缓解症状。”
刘明义见卫斓失落,温柔安慰道:“无妨,慢慢调理她的体质,她现已比往昔好多了。”
她突然意识到,即使她拥有再多的医学知识,没有先进的医疗设备,一切都是徒劳。在这个时空,那些高精尖的医术技术已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不过,她依然能凭借自己的医术,治疗许多疾病。比如,她有意推广海姆立克急救法,以减少因噎食而丧命的悲剧;她还想广泛普及医用酒精的使用,以降低伤口感染的风险。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拥有一个稳固的基地——一个属于自己的医馆。唯有建立起这样的基地,她才能着手实施后续的计划。而这一切,都离不开一个关键的要素——本金。因此,摆在卫斓面前最紧迫的问题,便是她身无分文的现实。
卫斓随即开口,表示自己也要一同前往采集人参,心中却在暗自盘算:若能亲手采得一株人参,岂不是能一夜暴富?至少开个医馆不是问题了。
由于预计将在山里待一整天,她们做了周全的准备。为了方便活动,两人都换了棉麻耐脏的长衣长裤,均戴草帽以保护头部。
食物方面,刘明义带了两张自家烙制的粗面饼,这是当时常见的干粮,既能充饥又便于携带。卫斓则拿出了自己精心制作的风干野鸡胸脯肉。因为胸脯肉是鸡身上最难吃的部分,所以刚好被她拿来做干粮了。
她在明义面前炫耀风干肉,得意道:“带饼能顶饿吗?还是吃肉好!”她将这些风干肉放入一个特制的布袋中,并将其挂在腰间,既方便取用,又不影响行动。
两人还各自携带了一个用动物皮革制成的水囊,里面装满了清水。另外,采集人参的工具包括一把铁制的短柄锄头以及一把锋利的小刀。这些工具被妥善地包裹在布中,然后放入背篓。
一切准备就绪,刘明义和卫斓便踏上了进山的路途,开始了他们寻找人参之旅。
途中,走着走着,一只神采奕奕、矫健如飞的黄狗,远远地飞奔过来迎接她们。
卫斓心里一暖,是家宝!
它的耳朵竖起,尾巴摇动,鼻子不停地嗅动,显得异常兴奋。
刘明义本以为家宝会先向他扑来,毕竟他们是多年好朋友了,但出乎意料的是,家宝却直奔卫斓。
它亲昵地围着卫斓转圈,后腿站立起来,前腿搭在卫斓的身上,完全忽略了刘明义的存在。
卫斓被家宝的热情逗乐,她蹲下身来,温柔地抚摸着家宝的头。
家宝似乎对卫斓腰间的布包特别感兴趣,不停地用鼻子拱着。
卫斓立刻明白了家宝的意图,笑着说:“好哇你,原来是馋我的肉干了。”
“反正野鸡也是你抓的,我就赏你一块好了,就一块哦,我还要吃呢。”她从布包里取出一块风干的鸡胸肉,故意站起来摇晃着肉干,逗弄着家宝。
家宝的眼睛紧紧盯着那块肉干,口水直流,一跃而起,精准地一口咬住肉干,几乎是狼吞虎咽地吞了下去。
刘明义看到家宝的动作,哈哈大笑。
家宝还想吃,卫斓却温柔地摸摸它的头,轻声说:“没了哟。”
家宝似乎听懂了,摇摇尾巴,乖巧地在前引路。家宝将他们引到一栋简朴的木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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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这是丹的家。
丹正全神贯注地磨砺着铁箭头,细心地将一支支损坏的箭杆卸下,换上崭新的箭杆,为下一次的狩猎做着准备。当明义兄妹二人出现时,丹停下了手中的工作,抬头问道:“二位这是往山里寻什么?”
明义答:“人参。”
丹随即送上祝福:“你们定能寻得。”言罢,他又低头忙于手中活计。
告别丹后,刘明义与卫斓踏上了蜿蜒的山路。行进间,刘明义向卫斓传授着发现人参踪迹的秘诀。
“寻人参,须先往山区阴坡或半阴坡之地,寻觅椴树林。椴树之叶宽大,既能遮雨又能遮光,而土壤须是黄褐色或棕色,结构松软,富含腐殖质,此等环境最适宜野生人参生长。”
刘明义引领着卫斓穿行于他熟悉的林间小径,尽管他们携带了指南针,但在茂密的森林中,一旦偏离了熟悉的路径,就很容易迷失方向。
他们途径一片密林。林子里,古木参天,枝叶繁茂。空气中弥漫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静谧,只有偶尔的鸟鸣和树叶的沙沙声打破了这份宁静,却也更增添了几分诡异。
卫斓好奇地问道:“我们不去看看吗?”
刘明义面色凝重,“这是迷魂林,你进去了可就不一定能出得来。”
据说,即便是经验最丰富的猎人,一旦踏入这片林子,也会被它错综复杂的地形和诡异的地质结构所迷惑,难以找到出路。林中似乎有一股无形的力量,能够扭曲时间和空间,让人在不知不觉中迷失方向,甚至迷失自我。
明义断然道:“我们不可前往。”
他们继续在山中搜寻人参,饥饿时共享肉干和饼。卫斓留下最后一块肉干以备后用,而将饼先吃了填饱肚子。
他们找到了一片椴树林,环境非常适合人参生长。然而,即便他们搜遍了每一个角落,几乎将土地翻遍,人参的踪迹依旧杳无音信。
随着时间的流逝,太阳渐渐西沉,天边的晚霞映照着林间。
刘明义看了看天色,提议道:“天色已晚,我们不如先回去,明日再来。”
卫斓心中却有不甘,她的眼神坚定,语气中带着一丝倔强:“我不想空手而归。”
当他们再次经过迷魂林入口时,卫斓蹲下身,抓起一把褐色的土壤仔细观察,说道:“这土壤结构松软,温暖湿润,蚯蚓众多。与我们之前寻找的那片椴树林相比,这里的土壤更为肥沃。明义哥,我有种预感,这里有人参。”
“这就解释得通了,为何挖到人参只是个例,因为它们生长在这迷魂林。大家都不愿冒险进入迷魂林,或者进去的人没能再出来。”
卫斓远眺,似乎在远处瞥见了椴树林的轮廓,她兴奋地说:“那里肯定有人参,看起来不远,我们去探探?”
刘明义眉头紧锁,坚决反对道:“卫姑娘,此举不妥!”
然而,卫斓向来不惧挑战,她的人生信条是:不成功便成仁。她目光坚定,语气坚决:“我要去,你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就回来。”话音未落,她已毅然决然地踏进了迷魂林的深处。
刘明义在后面喊:“我不管你,我回去了啊!”
可是卫斓充耳不闻,执意往前走。
刘明义心中忧虑她的安全,无奈之下,只得紧随其后,每走几步便回头仔细记下路径,以防迷失。
然而,卫斓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在山里,目之所及的地方,实际上可能远比看上去要远得多,视觉往往是不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