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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六二章 买花(两章合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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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尚未开学,小满刚从紫藤山庄回来以后,暑假生活更加忙碌。

这是因为皇帝让柴浩每日去京衙观政半日。

上午去还是下午去,时间由柴浩自己来定,但是每天都要去。

柴浩去京衙,他的小伙伴们当然也要一起去。

小满不是伴读,原本以为没有他的事,可是太子想起柴浩说过,郜先生跟着小满学番话的事,鸿胪寺现在没有什么事,闲人一抓一大把,太子觉得,教一个是教,教一群也是教,柴浩和他的伴读们每天有半日去京衙,那么李满也不要闲着,去鸿胪寺教番话吧,不仅郜先生跟着学,其他官员也一起学,别说太忙没有时间,每天只学一个时辰,以一个月为期,月底考核,考核的成绩纳入官员考评。

这几年来,小满不但个子长高了,五官也长开了,以前那个苍白瘦弱的小孩,早就蜕变成满身书卷气的清秀小公子,恐怕就连太皇太后见到他,也不敢咬定他是柴冉了。

而对于其他人,即使是以前见过他的朝中大员,柴冉早已是先帝,除非他们脑袋里有包,才会指认国公府的小公子是先帝。

因此,得知小满要去鸿胪寺上课,齐慰很放心,也只叮嘱了几句,便让他去了。

即便如此,小满第一天到鸿胪寺上课,下课出来,走出鸿胪寺时,便看到国公府的马车停在外面,齐慰撩起车帘,冲他招手。

小满欣喜,小跑着过去。送小满出来的鸿胪寺官员暗暗吃惊,京城里都传定国公对这位继子视如己出,还以为只是传言而言,今日一见,才知道原来是真的。

“上课可还顺利?”齐慰问道。

马车里放了冰盆,还有用冰镇着的酸梅汤,小满接过酸梅汤喝了两口,透心凉,真舒服。

“很顺利,今天除了郜先生,来上课的还有三位官员,我原本以为来学番语的会有年轻官员,没想到,他们的年纪和郜先生差不多大,都是三十出头。”小满说道。

“哦?都是几品的?”齐慰问道。

小满一笑:“一位八品,两位七品。”

齐慰看到他的笑容,就知道他已经明白个中原因,笑着说道:“说吧,你想到了什么。”

“之所以年轻官员没有来,一来是因为他们入仕不久,正是意气风发之时,对自己的前程充满信心;二来,我在很多人眼中还是一个连科举都没有参加过的孩子,只靠着家里的背景,只会几句番语而已,没有必要跟我学习。”

小满又喝了两口酸梅汤,他语气温和,其实事实远不仅这些,得知国公府的小公子要来鸿胪寺上课,鸿胪寺的官员当中,有人甚至认为这是奇耻大辱,让一个黄口小儿来教导他们,就是污辱斯文。

齐慰微笑:“继续。”

“今天来上课的四位官员,除了郜先生以外,其他三位都已经在鸿胪寺认职多年,能力一般,又没有家族支持,眼看着新晋官员接踵而来,他们想要升职,就必须寻找机会,学习番话,便是他们现在能够抓住的机会。”小满说道。

齐慰颔首,问道:“那你准备怎么做?”

小满放下手里的杯子,严肃地说道:“我会认真教导他们的。”

齐慰欣慰,撩起车帘,对前面赶车的车夫说道:“去撷雅轩。”

小满问道:“爹爹要买东西?”

齐慰笑着说道:“今天是你第一天做先生,你娘让我带着你去挑一枚好一点的玉佩。”

到了撷雅轩,齐慰给小满挑了一枚成色很好的玉佩,又给李绮娘挑了一支式样古雅的玉簪。

小满很高兴,这枚玉佩是有纪念意义的,他要好好保存。

撷芳轩离青萍巷不远,小满想起周万千找他借书的事来。

千味居里的那个伙计,据说能把水牌上的字认全了,就是比起蒙不久的学童强一点,小满现在读的书肯定不行,所以他要找些浅显的书。

这样的书,国公府里没有,但是青萍巷有。

小满在黄秀才那里上学时用过的旧书,全都留在青萍巷了。

听说他要去青萍巷拿书,齐慰没有多问,他也有些日子没有去过青萍巷了,正好去看看财伯。

李绮娘也想让财伯搬到国公府里住,可是财伯不想来,他在青萍巷里更自在,能种菜,能种花,没事还能到李食记里转悠转悠。

忽然,一阵花香从车窗里飘了进来,是白兰花的香气。

京城里也只有内城,才有挽着篮子卖白兰花的。

皇城不让卖,外城买不起,所以只有内城才能看到走街串巷卖花的。

齐慰和小满一起向车窗外看去,路边的大树下,果然坐着一个卖白兰花的老阿婆。

齐慰让马车停下,打发跟车的随从过去买一些回来,李绮娘喜欢。

父子俩坐在车里等着,小满咦了一声:“白兰。”

想到齐慰应是不知道白兰是谁,小满解释:“白兰是温大娘的女儿,现在在千味居做事,对了,她家就住在这附近,咦,和她在一起的是谁?”

听说是女眷,齐慰没有去看,小满趴在车窗前往外看,白兰也在挑白兰花,她身边还有一个女子,从小满的角度,能看到白兰的侧脸和那个女子的背影。

国公府的随从走过去,见老阿婆篮子里的白兰花已经不多了,便要全都买下来,这花是国公爷买给夫人的,如果只买几朵,那像什么样,肯定要多买一些。

白兰和小英正在挑花,冷不丁旁边有人说道:“阿婆,这些花我都要了。”

白兰不高兴了,你一个男的,跑来和我们抢花,显你有钱啊?

“凭啥,你谁啊,我们先来的,凭啥都给你,我们也要买,前来后到你懂不懂?”

白兰连珠炮似的声音传了过来,小满乐了,叫了声“唐隆”,唐隆也看到白兰了,只是小满没有吩咐,他不能过去,现在听到小满叫他,唐隆知道是什么事,快步跑了过去。

“白姐,白姐,你别急,都是自己人。”

唐隆是唐茹的弟弟,白兰认识他,小英虽然不知道他是谁,但是听他叫白姐,便猜到肯定是认识的。

白兰看到唐隆,下意识地唐隆跑过来的方向看去,笑着对小英说道:“还真是自己人,看到了吗?那是国公府的马车,小少爷正往这边看呢。”

白兰说着,远远地朝小满福了福。

小满冲她挥手,笑容却凝在了脸上,白兰身边的那个女子,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见过。

尤其是,那女子看了他一眼,便把目光移开,接着便藏到了白兰身后。

很快,唐隆便提着一大篮子白兰花回来,对齐慰和小满说道:“给了白姐几朵。”

小满嗯了一声,再往车外看去,白兰还在那里,另外那个女子,却不见了踪影。

到了青萍巷,小满找了几本书,忽然又想起刚才看到的那名女子,他把唐隆叫到书房,问道:“刚刚和白兰在一起的是谁?你可认识?”

唐隆还真不认识,从去年开始,他就跟在小满身边了,大多数时间都在国公府里,即使回到青萍巷,也没见过那个女子。

他挠挠头:“我姐可能知道。”

他姐和白兰关系不错,说不定还真知道那是谁。

唐隆虽然不明白小少爷为何要打听那个女子,可他还是一溜烟地跑去找唐茹。

唐茹问了他是在哪里遇到白兰的,便笑着说道:“那一定是小英,你说的买白兰花的地方,离白兰家不远,小英租了她家的房子,现在和她们一起住。”

唐茹又笑:“你不认识小英?她以前也是善堂的,算了算了,那时你还小,又是男孩子,可能没有留意过她。对了,小英现在千味居的分店里做事,就是开在内城的那一家。”

唐隆傻笑,当年在善堂里有那么多人,他能记住的,就是常和他一起玩的几个小子,至于姑娘,他现在也还没到会留意姑娘的年纪。

唐隆跑回来,向小满如实汇报,小满的眉头越蹙越紧。

这个小英,像极了他认识的一个人。

晚上回到国公府,用过晚膳,小满对周万千说道:“表姐,明天你去内城的分店吗?”

周万千摇头:“明天我要去外城,不去分店,你有事?对了,我让你找的书呢,找到了吗?”

“找到了,对了,表姐,你那个爱读书的伙计是总店还是分店的?若是分店的,明天我路过时捎给他。”小满说道。

他没问小英的事,他这个表姐,恐怕和他知道的差不多,问了也白问。

“分店的,就是内城的分店,那你就捎给她吧,她叫小英。”周万千说道。

小满扬扬眉毛,这还真是巧了。

小满是个懂事的孩子,因此,齐慰和李绮娘对他很放心,平时他出去,不必征得父母同意,只要和自己院子里的人说一声便行了。

李绮娘怀着身孕,身子慵懒,早上睡到自然醒,用早膳时,问起小满,丫鬟告诉她,小满去买书了,身边带了护卫,让李绮娘不用担心。

小满的确是出来买书了,只不过,他顺路去了千味居分店。

这家是新铺子,小满和唐隆全都没有来过,伙计见一大早就来了客人,一脸歉意;“客官来早了,咱家的卤味和包子还没有出锅,凉拌菜也要等一等,李食记的点心也还没有送过来。”

唐隆忙道:“不急不急,我们是来找人的,小英在吗?”

伙计松了口气,见小满衣着考究,心里起疑,迟疑着没有说话,小满微笑:“你们老板是我姐,两位都是。”

伙计啊了一声,妈呀,这位要么是国公府的小少爷,要么就是国公府的表少爷,他连忙道:“小英在的,她在后面,公子稍等,小的这就把她叫过来。”

千味居后面有个小院,万二娘和女儿正在清洗做凉拌菜的食材,小英在一旁帮忙。

伙计匆匆忙忙跑了进来:“小英,快快快,舅少爷来了,让你过去。”

小英一怔,问道:“哪位舅少爷,多大年纪?”

伙计道:“我也不知道是哪位,十二三岁吧,文质彬彬,一身的贵气。”

这时,白兰闻言走过来,笑着说道:“文质彬彬的一定是满少爷,昀少爷可不是那样的。”

小英的心怦怦直跳,昨天若不是白兰说那车上的是小少爷,她几乎就认不出来了。

小少爷长大了,和以前判若两人。

昨天小英心存侥幸,她觉得小少爷不一定能认出她来。

她也长了个子,以前她是个小丫头,现在已经是大姑娘了。

可现在小少爷居然来找她,莫非还是认出她来了?

小满是高高在上的国公府小公子,而她只是铺子里做粗活的女伙计,她以为自己即使在王妃的铺子里做事,也很难会被小满看到,却没想到,这也没过多久,她就被认出来了。

“小英,你想什么呢,小少爷还在外面等着呢,你磨磨蹭蹭地干嘛呢?”伙计催促。

白兰虽然也奇怪小满为何会找小英,不过她很快就想到了周万千,说不定是周大姑娘有事找小英,让满少爷给带话的。

“是啊,你快去吧,别害怕,小少爷最斯文了,没有架子。”

小英脸上笑着,心里却是七上八下,放下手里的活儿,跟在伙计身后走了出去。

小满已经回到马车上,只留唐隆在外面等着,见伙计带了小英过来,唐隆说道:“周大姑娘让小少爷给你带了很多书,小少爷听说你喜欢读书,想要考考你,你上车吧。”

伙计羡慕地看着小英,那是王妃的弟弟啊,他从今天开始读书认字,还来得及吗?

小英深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对唐隆道谢,缓缓走到马车前。

那个孩子就在车里,踏上脚凳的那一刻,小英忽然有些迟疑。

她要如何称呼他呢?

像以前那样,不行,肯定不行!

和白兰一样,叫小少爷?

嗯,就叫小少爷吧。

车帘从里面挑起,小英对上了一双清澈的眼睛。

“终于见到你了,阿莺姐姐。”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五六二章 买花(两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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