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归来
梅思早已不是一个冲动的人,熊晖是在一九八六年七月邀请她,她筹谋到第二年的五月,才终于登船去往广州,在广州没有多做停留,第二天便搭乘火车去南宁,先去找陈露云。
循着地址,梅思换了几次巴士,终于找到一栋已经显得陈旧的楼,是老干部楼,陈露云就住在三楼,梅思望着斑驳的门牌,“302”,抬手拍了几下门,不多时里面就有人应声:“是黄菲吗?你等等,我来了!”
然后是匆忙的脚步声,不多时门便打开了,一张微胖的脸出现,梅思仔细辨认:“露云,你还是当年的眉眼。”
陈露云也在她脸上用力盯了两眼,笑着请她进门:“快进来快进来,黄菲,你也还没变啊,一眼就认得出来。”
梅思走进客厅,坐在沙发上,陈露云忙着倒茶切水果:“去年熊晖那一天打电话来,说找到了你,我就盼着你能回来,时隔这么多年,哪想到还能有联系?幸亏了你那一本书,知道你还在香港,自从当年你一去,这些年时时想起你,不知你在那边怎么样。如今看起来很好……”
把果盘端到梅思面前,陈露云又上下打量她几眼,乐道:“归国华侨了!”
梅思差一点把刚喝到嘴里的茶喷出来:“露云,你如今也这样促狭!”
陈露云哈哈地笑:“难道不是么?你看看你这一身,也算是‘衣锦还乡’了。”
旗袍皮鞋,头上的珍珠发簪,腕上的手表,这在如今的国内,相当时髦,尤其是旗袍,经历了数十年红色洗礼,虽然改开十年了,但走在街头,看到有人穿旗袍,还是很显突兀,一看就是从外面回来的,可以说黄菲这一身,浓浓的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的重叠气息。
待客该有的东西都摆在桌上,陈露云便在梅思身旁坐下来,乐呵呵地说:“昨天一接到你的电话,我就在想,你总算是来了,真亏了你能沉得住气,自从熊晖去找你,到现在一年了,你才肯动一动,我本来还以为你去年就会回来,哪知这么久,我都以为你不来了,再不盼望的时候,你却一通电话过来。”
梅思笑道:“总要准备一下。”
陈露云微微一撇嘴:“又不是要见公婆,有什么可准备的?”
梅思笑着望向四周:“房子很大。”
陈露云道:“三室的,如今我一个人住,你也晓得吧,我离了婚,沈芒回东北老家去了,我在南宁住惯了,也不想回上海,毕竟儿女们都在这里,就留在南宁。”
她如此坦荡,梅思反而不好立刻就问,望着阳台道:“花草照料得很好。”
陈露云满不在乎地说:“是么?我现在就指着它们打发时间了,熊晖是退而不休,我可做不到,这么多年实在很累了,就想清闲清闲。听熊晖说,你如今‘钻研金融’了?”
梅思差点给自己的口水呛到:“你们一个个拿我开玩笑,我为了生活,才买股票。”
作为一个极度崇尚竞争的地方,香港没有退休制度,每个人都是耗尽青春的血汗,存储老年的口粮,在这样的缺乏保障之中,每个人望向未来,都感到“惘惘的威胁”,少不得便要你追我赶,如同身后有看不到的鬼魅,只有尽力奔跑,才能躲避危险。
陈露云心中有话,嘴里没说,倘若你当年不走,到如今起码厅局级,哪里需要筹划养老的费用?听熊晖说,在香港住小小的一室一厅,如果经受住考验,现在怎么会这样局促?资历摆在那里,哪怕只有一个人,也要住两室三室,一个卧房一个书房,第三间是给保姆的,虽然未必到配保健医的级别,老干部生了病,找医生方便,你这些年住香港,那地方倒是纸醉金迷,可有多少是你的?
陈露云心思转动,最后说出的却是:“国内也要开股市,到那时要听你好好说说。”
又问:“行李在哪里?”
“在旅馆。”
陈露云忙道:“快搬过来,到了这里,哪能让你住旅馆?”
“只怕打扰你。”
陈露云哈哈笑:“你这些年别的我不知道,倒是把资本主义的繁文缛节学了个十成十,看看你这个客气,我一个人住,你又不是天长日久住这里,虽然是老同学,两个人忽然间要住一起,也不容易,总得互相适应,你在这里不过十天半月,有什么打扰?三间房两个人,难道还怕住不开?”
梅思噗嗤一笑:“我去退了房间,把东西搬过来。”
多年不见,起初难免生疏,梅思之前还有些顾虑,只怕陈露云还如同当年一样,每个细胞都是“党性原则”,那还真有点难说话,不过说了一阵话,梅思发现,或许是这些年经历了许多风波,陈露云变得爽朗,在原则性方面不那么拘泥了,虽然还算不上多么豁达,但变通了许多,于是两个人谈话便很放松,从午后谈到傍晚,一起进厨房烧饭,便煮饭边谈,吃过了饭看电视,一边看一边谈:
“如今国内开放很多了,能看美国片。”
“改革开放嘛,当年我们就看<追捕>了。要说外国人的片子,也有她们的一套,<神探亨特>挺好看。唉,你在香港,要去美国日本都容易吧?有没有想过去那边看看?”
梅思哈哈地笑:“护照容易,钱难办,不过家里倒是有美国日本的东西。”
一直到躺在床上,还在说话:“可得多住一阵,多少年不回来了呢。”
“大约总要一两个月,少不得麻烦你,要去的地方也不少,过两天先回桂林,再去江陵,然后回延安看看。唉,老同学,有一件事要拜托你。”
一听她这句话,黑暗之中,陈露云的眼睛倏地就亮起来,如同两个灯泡,肩膀一耸,差一点便要撑着床板坐起来:“要做什么,你尽管说,哪怕我办不到,再托一托别的同学。”
毕竟也是正厅级呢,虽然已经离休,在旁人看,少不得“人走茶凉”,不过在南宁总有几分薄面,纵然自己做不到,熊晖高明霖她们都还在任上,找她们就好了,辗转相托,总能有几分指望,海外归来的人,一般来讲少有要钱,多数是要找人。
梅思仿佛有些为难:“要麻烦你帮我找一个人,叫做钟坤,从前是国军的军官。”
陈露云毫不犹豫:“明天把名字籍贯写给我,我让人去找。”
又细问缘故:“你怎样认识的他?有些什么过往?”
梅思拣重要的说了。
陈露云听完,咯咯地乐:“倒是乱世中一段奇缘,你怎么到这时候才说?要是白天说了,我当时就打电话找人,你可也真是,整藏了一天,到这时候吹枕头风呢。”
梅思笑得胸口疼:“这就是贵妃与明皇。露云,你与从前不一样了。”
“哦?从前怎样,现在又怎样?”
“当年我离开桂林,那时你很严肃的,现在放松了许多。”
昏黑之中,陈露云默然片刻,语声低落下去:“只可惜我现在才明白了。”
梅思听她的话头,仿佛要诉说心事,斟酌一下,终于问:“露云,你和沈芒,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露云叹息一声:“我万万没有想到,到了这个年纪,居然离婚,简直晴天霹雳,太痛苦了,之后我仔细想想,这件事主要怪我,是我没有处理好两个人的关系,我把婚姻也当做了革命工作,事实上,组织终究不能够解决一切,走到这一步,是我咎由自取,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梅思头脑一动,“天字出头”。
在陈露云这里住了两天,五月十一号礼拜一,梅思便乘火车去桂林,中午上车,第二天下午到了桂林,在这里,便需要住旅馆。
三十年后重临桂林,梅思热血上涌,在旅馆休息一天,第二天便找了旅行社,游漓江,又委托侨办寻找吴美霞,然后便搭乘客车去平乐。
县城虽已改变,街道依稀相似,循着记忆中的路径来到宅前,昔日的黄家大院,向来紧闭的大门此时敞开着,只是红漆都剥落了,院内场景清楚可见,从前是草坪的地方,现在是菜地,种满了茄子黄瓜小白菜。
梅思抬起脚,恍恍惚惚走进去,水井旁边,有两个三四十岁女人在洗衣服,看到陌生人进来,一个妇女睁大了眼睛仔细打量:“你是谁?找哪家?”
梅思道:“我从前住在这里。”
“哦,老邻居啊,哪年搬出去的?我从小就住这,二十几年了,怎么没见到过你?”
另一个女人显然脑筋更快一些:“啊哟,你是黄家的人么?当年这是你家的房子么?你从外国回来了?”
虽然已经几十年过去,本地的掌故依然流传,这一片大屋,依稀听闻,从前是姓黄的大地主所有,看来是他家的后人回来了,不过也这么大年纪了啊。
梅思简单地说:“我从香港来,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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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是我母亲的丈夫。”
那女子放下手里正在搓洗的衣服,站了起来,笑道:“原来是黄家的大小姐,快请进,我带你看看这些房子。”
梅思笑着问:“有劳了,您贵姓?”
“真客气,我姓程,你叫我程嫂就好。来来来这边是正房,从前都是太太小姐们住的吧?房子真好,又结实,又明亮,但凡能住这里的,都是好成分……赵阿姨,开门,有客人来了!原来黄家的大小姐,从香港回来的!”
门嘎吱一声开了,一个六十几岁女人的脸露出来,望了望,冲着梅思一乐:“快请进!”
梅思随着程嫂踏进门内,四面环顾,昔日母亲的房间,早已经变了样子,门前是脏水桶,扫把拖布立在墙角,掉了漆的木质脸盆架,上面放着搪瓷洗面盆,椅子上乱丢着衣服,还有一沓过了期的《广西工人报》,封面破损的《上海电影》,散乱地堆在一起。
再往里面走,雕花大床无影无踪,是简单的双人木板床,床头倒扣一本摊开了的《白马金刀》,也不知经过多少人的手,彩绘的人物封皮上一块黄黄的污渍,床尾一个小小的立柜,床头一个小桌上,摆了一台无线电,正在呜哩哇啦播着歌曲。
梅思只觉得两条腿仿佛不是自己的,如同机器人,自动抬脚迈步,在这屋子里走了一圈,还是不必拍照了。
把自己与哥哥的房间都看过,往三姨太的院子走,程嫂乐呵呵地说:“还得说是老爷太太的房子,就是不一样,她们说刚搬进去的时候,墙上粉白粉白的,窗棂雕的花活灵活现,那一股气味哦,虽然灰尘大了些,可就是觉得喷香喷香,我家从前也很想搬进去,只是不够格,就住边上的厢房,听说当初住佣人的……”
虽在恍惚之中,梅思仍捕捉到了那一点:“从前想要搬进来,莫非现在不想了么?”
程嫂笑道:“啊呀黄大小姐,我说这一句话,你不要不高兴,你们家的房子在从前,那当然是顶呱呱,只是这么多年过去,难免破旧些……”
梅思抬手抚摸破损的窗棂,三姨太很爱精致,她的房屋庭院,当年很经过一番收拾。
“况且时代变了么,过去哪怕是大宅子,也没有下水道,厕所不能自动冲水,如今咱们平乐,也起楼房呢,自来水啦,排水管啦,冲水马桶啦,电线也不是这么乱拉的,都走在墙壁里,看着可清爽呢……”
梅思望向房屋四面,许桂珠的地方,自己从前极少踏足,避之唯恐不及,每次不得不过来,总是逃难一般匆匆跑掉了,如今总算得以从容看一看,却也早已不是记忆中的模样。
从许桂珠院子出来,进入后花园,荷花池里的水早已干涸,里面枯枝败叶,葡萄架也无影无踪,变了白菜地,所幸墙角放了几只烂花盆,里面种着菊花,仿佛是没有人浇水,又或者缺少阳光,叶片发黄,蔫头耷拉脑,却终究残存一点风雅气息。
昔日高大坚固的青砖围墙,也已经倾颓了,砖块脱落,露出豁口,时间如同草原民族,破袭了长城。
梅思怔怔地望着园子,昔日是当做乐园的,夏日天气晴好,家里来了客人,前面一片哄闹,自己便钻进这里看书,浓浓的槐树荫遮蔽了小小的人影,任凭宁妈妈四处跑着叫:“三小姐!三小姐!老爷太太要你过去见客!”
自己把身体愈发往树荫中缩去,只掩了嘴偷偷笑,谁也找不见自己,如同逃离了尘世一般,之后问起,便只推“睡着了”。
呆立了几分钟,梅思打开皮包,取出一只小巧的相机,举在面前对了焦,按下快门,咔咔照了几张相。
再转过头来,程嫂目不转睛正盯着自己手里:“啊哟照相机啊,这么小的一个,还亮闪闪的,是海鸥的么?”
收音机里说过的,“海鸥相机,世界先进水平”,是上海做的,上海那个地方,惯常出好东西,真想去大上海逛逛,平乐这么个小地方,憋得人要发霉了。
梅思道:“是佳能的。我也很想买一部海鸥相机。” </神探亨特></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