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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六十四章 台风天谈秧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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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台风天谈秧歌

从春至夏,梅思痛读鲁迅,转眼间便到了七月。

正是盛夏时节,又是在香港,“七月流火”,很可以用它的字面含义,这个时候,梅思实在再难继续读那充满战斗热情的文章,然而,即使是诗词,闷热的夜晚,倚靠在床头,那些“青草池塘蛙声”也是读不进去。

梅思抹一把头上的汗,简直好像蒸笼,健莲姐蒸的酱肉包子,那样硕大,白白胖胖,只一看便给人一种慰藉感,然而自己身在蒸笼之中,半点不觉得幸福。

其实这种感觉倒是并不陌生,从前住铁皮屋的时候,每当盛夏也是这样的酷热,已经不觉得稀奇,只是梅思抬眼望了一下那悬挂半空、轻轻颤动的帘子,微微叹气,然而,如今却又有不同,这样的季节,自己想要遁入那一片清凉世界已不可得了。

尤其又是这样的嘈杂,三个孩子吵闹的声音充满整个空间,书中的文字浮在眼前,“如雷般的掌声震动了天地,狂呼的口号使全宇宙的空气都革命化了”,那也是弥天漫地的,却是激烈振奋的,令人充满期待的氛围,如今,自己的耳孔填满了声音,却都是这样滞重的,拖泥带水的,毫无超越的希望,其实就是张爱玲小说中的世界,那样的小说,自己读起来很有味道,然而,真的身在其中,便有一种透不过气来的郁闷焦躁,只觉得不是爆发,就是死亡了。

好容易到七月中旬,来了一场台风,大暴雨落了下来,天气顿然凉爽,虽然只是短暂的时间,却也给人喘息之机,在这天地之间的火宅,可以有片时的放松。

这一天夜晚,外面雨仍不息,房间里开着窗,凉风送来雨水的湿气和泥土的腥气,梅思懒懒地坐在床头读书。

忽然间,帘子挑开,苏凤香六岁的儿子宝庆跑了过来,随后是那两个大一点的女孩子,招娣和来娣追过来,抓住弟弟,拖着他赶快回去,宝庆便大叫大闹起来,坐倒在了地上。

苏凤香无法,只得自己过来拎起小儿子:“你个混世魔王,自家那一片地方还待不下你,到处乱撞!”

梅思抬起头来,含笑道:“没关系,让他在这里玩吧。”

苏凤香把头一摇:“他总得懂些规矩。”

抓着宝庆的胳膊把他拖出了房:“到外面玩去!”

连招娣来娣也撵出去,“砰”地关上房门,屋子里总算稍稍清静。

梅思暗暗松一口气,到这时,她读书也有些倦了,便放下书卷,趁着这晚凉天气,想与同住的人说说话,虽然两家在同一个房檐下已经半年有余,然而各自早出晚归,苏凤香时常夜班,就回来了也是操持家务,竟没有机会多说几句话,很是有些生疏隔阂,便走过去掀起帘子,与苏凤香闲聊起来。

“工厂里这一阵忙吗?”

苏凤香正在灯下做针线,闻言抬起头来道:“从今年便忙起来,这一阵格外赶工,老板接许多单,总有许多塑胶盆、塑胶桶要做。报馆里面忙吗?”

梅思笑道:“一直都是那个样子。”

聊了几句各自的行当,苏凤香忽然便问:“梅小姐,上楼之前,侬是住哪里的?”

“女青年会。”

“那里怎样?”

“不过那样罢了。”

一个小小的房间,好像女学生的宿舍。

苏凤香微微侧转了头,听梅思约略讲述,然后叹道:“梅小姐,侬真的是天生该过好日子的,那样的地方,侬还嫌不好,如今住这种屋子,侬以为很好么?”

虽然没有去住过,不过若是按梅思的言语,居然是个好地方,清清静静的,关起门来便可以安闲地过自己的小日子,苏凤香晓得自己是不成的了,带了三个孩子,无论去到哪种地方,都不得省心,不过梅小姐是可以的,倘若自己是她,绝不肯住这种地方,哪怕是没有结婚,没有小孩子的,也依然不得安闲,给几个孩子吵闹得,脑仁都要裂开来,虽然梅小姐不肯说,然而自己看得出来,她很感觉疲乏厌倦。

苏凤香接着又说:“况且又热,看看这里,七楼,上面什么也没有,白花花的日头就那么当头照下来,把人要烤成烧饼,一个个都成蟹壳黄。整栋楼顶数阿拉这一层最热,到冬天又是最冷,从前住铁皮房,是这样,好容易盼着上楼了,阿拉还想,这下好了,水泥楼,不会那样热,哪知分到七楼,还是一样,还不如阿拉从前住的亭子间哦!”

梅思抿嘴一笑:“这两天倒是好,爽快得很。”

苏凤香“哼”了一声:“不过凉快这几天罢了,等台风过去,侬再看,更热哦,所以侬到底为什么不肯去住女青年会?是嫌贵么?”

梅思掠了一下鬓边的发丝,慢慢说道:“是比这里要贵一点,不过更要紧的是,在那边,总觉得是寄居,不是自己的地方,这里虽然窄小了些,但可以长久住下去,心里安稳一些。”

是烧了原本的房屋之后的徙置大厦,哪怕是要付租金,毕竟也可以算作是自己的地方吧,女青年会虽然好,总感觉仿佛是住旅馆。

对于选择徙置楼的缘故,梅思倒是细细解说的,苏凤香也认真地听,到最后依然晃了晃头:“反正阿拉倘若有办法,定然不住这样的地方。阿拉当年在上海……”

梅思望着苏凤香,俨然竟像是看到了白明珠,虽然两个人的身份差距悬殊。

说了一阵,苏凤香将手里的衫子放下,拿过一条裤子来继续缝补,趁此转换了话题:“梅小姐,侬整天看书,那书里有什么好看的故事么?”

梅思当即便想要讲阿Q,又或者是祥林嫂,然而她脑筋一转,改口道:“是爱玲女士的一篇小说,叫做《秧歌》,是说上海——周边的乡村,土改之后。”

苏凤香本来一听她说“上海”,两只耳朵便竖了起来,然而马上便听到了“乡村土改”,登时便有些嗒然,“唔唔”了几声,算作应答。

梅思继续说着:“凤香,你在那边,看到了土改么?分田分地之后,是怎么样的?在我的家乡,虽然因为抗美援朝,日子紧一些,大家却也还过得下去,像是小说里那样残酷的事,或许其她地方有吧,但我家乡没有,也就难怪爱玲女士的这一篇小说,如此给人责备。”

是同着鲁迅先生的文集一起买来的,前些天刚刚读完,纵然是现在的自己,掩卷之后也深有感怀,很想要找人谈一谈。

梅思又说了几句,忽然发现苏凤香只是“唔唔嗯嗯”,梅思如今很会察言观色的了,见她不很感兴趣的样子,便停了口,笑道:“凤香一直是在城市里的么?”

苏凤香点点头:“是啊,阿拉在乡下,没有什么亲戚。”

“我从前有一个朋友,是上海人,总是夸说上海的电影,上海的百货公司……”

听她讲起上海的风情,苏凤香陡地抬头,眼神一亮:“阿拉上海啊,是天上地下第一等的好地方,人家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杭哪里及得上阿拉上海?城隍庙热闹哦,蟹黄汤包哦,拉洋车哦,跑得飞快哦,石库门大洋房哦,亭子间哦,还是双亭子间,柳桉木的壁炉架,阿拉只恨没有福分去住哦!”

侃侃而谈当年在上海当女佣的往事。

与陈露云一样,苏凤香也是地道的上海人,从小到大都没有离开过上海,作女佣维持生活,因为她年轻漂亮,手脚麻利,能言善道,又是本地人,人头熟,颇有几个有力的亲戚给荐到了富裕人家,只她的遭遇却不同于咸亨酒店里的小伙计,“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她可是如鱼得水,先后换了两家主人,都滋润得很,如今在这香港石硖尾的徙置楼,忆念起往昔在上海的日子,很以为风光:

“那个时节好啊,五月初五有粽子,八月十五分月饼,到过年的时候,东家派红包,里面有半块洋钱,除夕夜主人家开宴席,我们在厨房里也喝酒,吃猪头肉,只是自从打起仗来,日子便越来越不行了,解放军刚进了上海城,主人家不多久就走掉了。”

梅思细细思量着《秧歌》里面的文字,月香的雇主解放后依然留在上海,日子愈发窘迫了,天天要来厨房查米和煤球,因此月香炒冷饭给她的男人吃,便愈发傲然,颇有一点狷狂。

听梅思讲了小说里的故事,苏凤香点了点头:“啊呀,竟然是这样的么?幸亏阿拉主人走得早,也幸好阿拉走了,不然佣工都没得做,弄到那样小气,好没意思的哦。”

虽然从前也不是过的大小姐的日子,总比这样强些,苏凤香是五零年便随着东家的脚步走了的,那时东家太太和她说:“凤香啊,不是我吓你,你做佣工这么几年,又是我们这样的家庭,手里也是有几个钱的,你可要小心,不要给他们算到‘资产阶级’里面去了。”

那时节她的男人在工厂里,当个小头目,每个月到手也有几十块钱,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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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听了太太的话,心里慌,回家来和她男人商量:“太太是如此说,她与先生都是读过书的人,说的总不会错,倘若共产党真的要抄了我们的家,可怎样办?又或者把我们抓到牢里面去呢?现在倒还是慈眉善目的,谁知后面会怎样?主人已经决心要走了呢!”

她男人也不安:“不如我们也走了吧,虽然太太没有说去香港要带着你,但凭我的本事,你也能干,到那里总有一碗饭吃。”

于是两个人便变卖了家产,带了银元,全家到香港来了。

来到香港不多久,男人便因为工伤死去了,从此只有苏凤香独个带着孩子,靠着在工厂里做事,养活全家。

如今苏凤香的境遇,可是与从前不同了,极其紧迫,日子过得总是好像在打仗,当年无论是日本人进租界,还是解放军进上海,都不曾像这样紧张焦灼,分外疲惫。

在这样漫无尽头的劳苦之中,苏凤香全靠着回忆让自己快活一些,昔日在上海当女佣的那段时光,如今再想起来,俨然便是人生中的辉煌,如同早晨的阳光照在大地,晨光下一切事物都染上了玫瑰色,还带了金粉的色泽,居然有一点堪称富丽浪漫了,这样的回忆,便如同一支兴奋剂,让她能够有力气撑下去。

连她自己也不愿承认,如今是落魄了,有时候她情不自禁便要想,倘若当初留在上海,会不会有所不同?共产党打倒资产阶级,但自己只是帮佣,男人也不过是在工厂里作一个小小的管事人,怎么样也说不到“资产阶级”上面吧?或者当初竟然是给太太骗了,太太和先生恨共产党,便要自己也恨共产党,离开共产党掌权的地方,到这人生地不熟的香港来,过这样的苦日子,每当想到这个,苏凤香便如同有一只毒蜂蜇自己的心,火辣辣的疼。

然而今日终于听到梅思说,后来的上海,过得也不好,她登时便如同喝了一碗酸梅汤,从喉咙到小腹那么的清凉爽快,自己当然是不同于月香,月香是因为家在乡下,才给太太瞒哄了,以为分了田地,日子过得很好,便辞工回乡下来,自己本就是上海人,太太纵然要想方设法辞自己,用这样的借口是不成的,那么东家是要用怎样的花招来哄骗自己主动辞工呢?一时却是想不到了,只是那样变穷了的主人家,待着也实在没意思。

两个人谈谈说说,一直到深夜十点多,梅思感觉困倦,便提了水盆,去往淋浴间,中间经过取水处,十几个男人支起几张桌子,坐在那里叉麻雀,“稀里哗啦”响亮的洗牌声震荡耳鼓,虽然今日天气凉爽,也仍然有人手里猛力摇着扇子。

一个人吸着烟哈哈大笑:“不如来我们这边,虽然开初只是□□笼、四九仔,但只要你肯干,将来便做到红棍也不奇怪。”

梅思微微转头瞥了一眼,男人卷起衬衣袖子,裸露的手臂上刺了一条青龙。

对面的人苦笑一下:“我哪里有德龙哥那样的魄力霸气。”

打出一张八万。

往前走几步,果然不出意外,公共淋浴间前排了七八个人,梅思叹一口气,倘若自己能熬夜,真想半夜过来洗凉,那时总该没人在这里,不过趁此机会,倒是可以先去一下洗手间,她把盆放在地上,和前面的邻居说了,占个位置,便转去了厕所。

厕所那里也是有人排队,这原是一定的,一层楼三百多个人,一共只有六个厕位,男厕三个,女厕也是三个,倘若按照时下流行的“平等”主张,可以说是相当平等了,可是女厕总是比男厕紧张,所以便利的办法,便是准备一个尿壶,到这里来倾倒,很是快捷的。

到十一点,梅思终于进了淋浴间,很快脱掉衣服,站在莲蓬头下,哗啦哗啦冲着水,用毛巾快速擦着身上,外面还有人等着要洗。

洗过了澡,梅思端着面盆快步出来,看到隔壁邻居的女儿,二十一二岁的鄂林鹃正拿了个盆子,到取水处洗小青菜,便笑问:“林鹃,这时候还烧饭?”

鄂林鹃回头含笑道:“啊,是梅小姐,薛叔叔来和爸爸下棋谈天,这么晚了还在谈,妈要弄宵夜给他们吃,我来洗菜。”

梅思又问:“明天是早班还是晚班?”

“早班,所以很快便要去睡了。”

梅思笑道:“你们纱厂这一阵也忙啊!”

鄂林鹃手指刮去菜梗上的泥土,笑着说:“倒是忙些的好,加班多发一些薪水,买小菜、买报纸都宽松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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