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厂的面积很大,全厂分为了三个部分:住宿区,办公区,工作区。
天气很热林知秋没走远只是在附近转着,住宿区的建筑不多,除了两栋宿舍楼和一个食堂就只有一间屋子坐落在食堂的东北位置,屋子的外围被铁皮给围住了,像一座监狱。
这个点厨房已经要开始准备晚上要吃的菜了,林知秋在经过食堂时注意到有一位婶子正蹲在门口洗着菜,等她走近那位婶子也已经洗好了,她正要起身把盆中的水倒掉,这时意外发生了。
因为后厨的人常在这洗菜,所以地面长年都是湿的也就导致滋生了青苔,洗菜的婶子大概是起身时踩到了青苔,下一秒身影一晃就要摔跤,就在这时林知秋上手扶了一把才让她免于摔倒在地。
婶子惊慌地抓住手中的菜,本以为要摔一跤的她没想到还稳稳地站着,她抬眸一看,看到了一位面生又长得好看的女孩,连忙道谢着,“闺女,谢谢你啊,要不是有你扶了我这老骨头一把恐怕就要摔咯。”说这话她满脸还都是未消散的惊慌失措。
大婶并不老,看起来也就五十多岁的样子,林知秋弯唇笑了笑说道:“没事就好,你这是在洗晚上的菜吗?”她起了一个话题和婶子聊了起来,她低头看了眼她拿在手上的盆,盆里面有好几种青菜:土豆,茄子,豆角。
“是啊,不现在开始准备下工的职工就吃不着饭了。”婶子说了一句又急忙道:“闺女不和你聊了,婶子要去切菜了。”说完就抱住怀中的盆就转身走了。
林知秋没地方去,她想进去看看,她在婶子身后问道:“婶子我能进去看看吗?”
她怕厂里的厨房有规定闲杂人等不能入内。
婶子脚步没停回应她的话:“没事,进来吧。”
得到回答的林知秋抬脚走了进去,后厨的空间并不宽敞,四周的墙壁常年被烟火熏染着,导致变成了深褐色,墙面还有些石灰脱落露出斑驳的底色,在屋顶的中间位置挂着一盏昏黄的灯泡。
刚进门的右手侧放着一个大大的水缸,里面装满了清澈的水,在水缸的旁边有着一个大概八十公分的切菜墩,上面遍布都是刀痕。
在厨房的最里面有着一个巨大炉灶,上面放着一口直径超过一米的大铁锅。炉灶的另一侧放着一个架子,上面摆满了食材。
一进来婶子就匆匆忙忙把洗好的菜放在菜墩子上,切了起来。
叶知秋没乱走就站在原地打量了一圈,在看到水缸上方挂着一个用竹子编成的篮子她眼睛一亮,“婶子,这篮子是谁编的编的真好。”
这个竹篮的造型非常好看,正方形的设计看起来简单又大气,编织的手艺看起来就好,每一条竹子都紧密贴合,排列的整整齐齐,细缝小的几乎看不见,篮子的四周没有一点的毛糙,边缘被打磨的圆润光滑。
不仅好看还实用。
婶子切菜的动作没停,刀刃在她的使用下都要变成了残影,听到叶知秋的询问她转头瞧了一眼,回答道:“婶子编的,你喜欢?”
叶知秋点了点脑袋,语气满是夸奖,“婶子手艺真好,这是我看到编的最好看的篮子了。”
婶子呵呵笑了几声,“行,你喜欢到时候婶子教你,我姓林,叫我林婶子就行。”
她喜欢这个丫头,觉得她看起来漂亮又乖巧,所以她喜欢和她相处。
“行,林婶子我叫叶知秋。”
叶知秋也同样告知了她名字。
叶知秋看自己实在无聊,林婶子还在忙活着,她问:“林婶子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林婶子没推辞,她指了指水缸,说:“帮我打盆水放在案板上吧。”
她现在在切茄子,切好的茄子不放在水里会氧化变成黑色。
叶知秋在林婶子的提醒下拿了一个红色的塑料盆装了半盆水放在了案板上,茄子已经切了一大半,她帮忙把切好的茄子薄片放在水中。
林婶子看着在专心做事的叶知秋笑了笑,问道:“闺女你是新来的?之前都没见过你。”
食堂人来人往的虽然不至于全都认识,但总有那一丝印象,但她对叶知秋是一点印象都没有,更何况她长得那么好看,如果见过她肯定会认得的,唯一的解释就是新来的。
叶知秋答道:“是啊婶子,我今天刚入职,明天就要去上班了。”
“原来是这样,难怪之前没见过呢,你在那个岗位上班?”
“办公室文员”
林婶子在她脸上扫了几眼,她原本猜测她可能会是车间的普通职工,没想到是办公人员,厂的办公人员可都是文化人呀,最低都是高中毕业,甚至还有几个是大学毕业的。
人长得漂亮又聪明又有学历,她越看越喜欢了,要不是家里儿子都结婚了,她都想把自个的儿子介绍给叶知秋了。
接下来叶知秋又和林婶子聊起了其他,聊到一半,厨房进来了一个男人。
男人看起来五十多岁,长得不高大概一米七左右,脸上有着很明显的皱纹,他穿着白色工装,是棉布材质上面还有纽扣,身上还系着一条深灰色的围裙。
一看就是厨师装扮
他一进来就看到厨房有两人,除了林婶子还有另一位年轻的姑娘,他以为是后厨新来的,他嘴角含笑道:“哟,我们这来新人了?来了个这么漂亮的丫头”
林婶子放下手中的刀,侧身剜了他一眼,“就你一天天到晚想着新人,这是办公室新来的。”
男人叫陈鸿才是后厨的主厨师,他走到右面的墙前,墙上有一枚钉子,钉子上挂着一顶白色的帽子,他取下给自己戴上,戴好后他才回应林婶子的话,“忙活不过来当然要招人,也不知道上面怎么回事,这么久了也没见招人进来。”
林婶子给叶知秋介绍,“他叫陈鸿才是这里的厨师,你叫他陈叔就行。”说完她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她向陈鸿才道:“老陈,你儿子陈临是不是在办公室上班?好像是给王主任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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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吧。”
“是啊,怎么了?”陈鸿才走到炉灶前掀开了锅。
“这丫头说不定是你儿子的同事呢,对了你被分配在哪个领导手下工作了?”后面句是林婶子对叶知秋说的。
叶知秋抿了抿唇说:“我也不太清楚,明天去上班才知道。”
陈鸿才在刷锅,叶知秋凑上前问道,“陈叔中午的红烧排骨是你烧的吗?”
他抬眸看了一眼她,笑着道:“是我烧的,味道怎么样?”
叶知秋赞赏道:“好吃!是我吃到过最好吃的红烧排骨了。”
夸奖可以拉进两人的关系,陈叔的红烧排骨确实烧得好吃,又软烂又入味。
陈鸿才听到夸赞大笑两声,一个厨子觉得最大的赞美就是夸赞他做的菜好吃了,他拍了拍叶知秋的肩膀说道,“那等会尝尝叔烧的红烧肉。”
语音刚落,身侧又传来林婶子的声音,“知秋今天你可有口福了,红烧肉可是你陈叔的拿手菜,吃过他做的红烧肉没有一个人说不好吃。”
听到林婶子评价这么高,叶知秋也有些期待,“那我一定要好好尝尝。”
五花肉已经被切成小方块放在了盆里,洗好的铁锅加入冷水,把切好的五花肉放进去,等水开后把水面上的浮沫撇去,等煮得差不多后就可以把肉捞起来过热水冲洗并沥干水分。
红烧肉最重要的就是炒糖色了,首先在锅中放入油和糖,小火加热,用铲子慢慢搅动着,让糖慢慢融化,直到糖液变成焦糖色并出现小泡泡,这时候就可以把沥干水分的五花肉放入锅中翻炒,让每一块肉都能裹上糖色,这个时候的肉的表面会变得金黄发亮。
接着就要放入提前准备好的香料,料酒,生抽,老抽等,翻炒均匀后,加入水,大火烧开后转小火慢炖。要炖四五十分钟才会变得软烂。
在这段时间内,叶知秋听陈叔和林婶子聊着厂里发生的一些趣事,时不时附和笑两声。
时间过得很快,不一会空气中就弥漫着红烧肉的香气,打开锅盖浓郁的肉香扑鼻而来,陈叔首当其冲尝了一块,吃完后点了点头道:“手艺还在。”
叶知秋首先从视觉上来看,红烧肉被烧得色泽红亮,她夹了一块放入嘴中,肉在口腔中爆炸,接着她眼睛一亮,立即给陈叔竖起大拇指,由心夸赞道:“好吃!”
红烧肉非常软肉,肥而不腻,连尾巴处的瘦肉都好吃。
听到夸赞陈鸿才非常开心,直夸叶知秋会吃!
红烧肉煮好后,陈叔又要去弄其他的菜了,叶知秋留下来帮忙,还能吃到锅中的菜。
等晚上的菜全都弄好了,职工也差不多都下班了,叶知秋往窗外望去,太阳已经要落山了,在西处天空出现一大片的晚霞,很美。
叶知秋和陈叔林婶子打了一个招呼就离开了,在回宿舍的路上她看到了一个有些眼熟的人影。
杨婷美。
在她的对面还站着一位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