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啊, 世上很多事情都不是能够尽如人意的。
选秀比赛的结果很快出炉了,关仲是中途加入的,属于参与了后半段, 两次封闭训练之后, 呈现在舞台上的效果就已经很不错了, 因为是要成团出道的,所以关仲没有加入最后的选拔, 而是自觉退位让贤了。
孙千里知道这件事还一个劲儿觉得过意不去, 换一个大公司的人, 肯定早就成功出道了,可偏偏是他们小公司,不得不为大公司的艺人让路。
那些唱跳出身的训练生, 自己的表现也很好, 不说把关仲压下去,至少是能够平分秋色的那种,看起来也一片繁华。
“还好有这个音乐片,不算是颗粒无收。”
孙千里是这样感慨的,又感激那个大导演识人的眼光,能够迅速发掘出关仲这个璞玉。
“嗯, 他的确还有些眼力界儿。”
关仲点头,能够一眼看上他, 那的确是有点儿眼力的, 不管怎么说, 他现在再怎么装作平庸, 也做不出来最初的样子了。
片酬被预支之后,除了一部分给了私家侦探外,剩下的那部分, 就换了孙千里的随行,那家小公司是不肯给孙千里这个随行的费用的,于是就由关仲支付了。
“我现在是又当经纪人,又当助理。”
孙千里拖着两个大行李箱,一个他的,一个关仲的,跟在关仲的后面进了房间,推开箱子就叹息。
关仲如今的牌面,显然还不够有助理的程度,公司是不会给他出这个钱的,而孙千里……
“不知道为什么,算了,就当我爱伺候人好了。”
一边整理行李箱,孙千里一边碎碎念,他觉得自己都快有点儿当老妈子的属性了,之前对那个小艺人是这样,操心头操心脚操心全身有烦恼,现在换成了关仲,还是这样。
“你不用楚凌云这个名字,是怕被家里人找到吗?”
孙千里对这一点一直耿耿于怀,他不敢跟公司说,怕这个“失误”直接让自己丢了饭碗,但为了补救,他又给过关仲一份跟之前一样的合同,让他重新签一下,当时关仲把玩着笔,问了他一句“不如签个人合同,我签你?”
稀里糊涂的,最后孙千里就跟关仲签了合同,成为了关仲的专属经纪人。
开始他反应过来还觉得懊悔,这个小公司对他也算是不错,可他这样,像是私下里背叛了公司一样,可很快,他就想到这样的好处了,关仲的真实身份是楚凌云,楚家的大少,也就是说对方不当艺人还可以去继承家业,他不当经纪人,跟着当助理也不错,工作稳定工资高,还能少操点儿心。
现在看来,少操心是不可能了,但工资高,还是可以期待一下的。
“有什么家里人,家里没人了,那老头子,可不是我家里人。”
楚老爷子的家里人多着呐,只不过不被他承认罢了,哪怕对原主这个承认过的楚大少,最后都能那般,着实算不上多有情谊。
也难怪,没相处过,能有多少感情,血缘又不是万能的。
孙千里正在放衣服,回头看了他一眼,没看出什么,摇摇头,这就是贵圈是非多吧。
他也没有深究,整理好行李,就问关仲要不要去船上看看,如今他们一行音乐片的导演加演员都在船上,他们要乘坐这艘船到极北之地,在皑皑白雪之上拍摄最为动人的一幕。
这个导演拍片子有些文艺风,所以这一段儿也是难住了很多演员的一幕,它需要演员穿着较为单薄地在雪地上走过,留下一行脚印,被风吹得衣服猎猎作响都不算什么,还要唱歌,边走边唱,原声收录,要在歌声之中体现出一种雪国独有的魅力来。
很好,什么叫做雪国独有的魅力?是辽阔还是苍凉,还是那种看到北极熊出现之后的又惊又喜?
导演总觉得自己要求不高,演员找不到,纯粹是因为现在的演员不如以前,达不到他的要求,演员则总是在想,这导演脑子是不是有毛病,要是真的需要演个死人,难道还要真的去死一死吗?
故事是假的,演得像真的不就行了,演员不就是做这个的吗?非要把演员也折腾得跟故事里的人一样,有什么“演”的意义?
两边儿的想法,关仲都能理解,却完全没有调和的意思,看着满脸胡子的大导演在那里一个劲儿地叫嚣自己要的是艺术,艺术,再看几个被选上的演员,用尴尬的笑容掩饰,双手裹紧了自己的大衣,这么冷的环境之中,谁能唱得起来?
呵口气都觉得要结冰啊!
“好啊。”
关仲答应得痛快,换上那件丝绸衬衣,衬衣有个小花领,复古风格的调调,若灯光下的旧色,还配了一件红披风,短的那种,黑色的紧身裤配上一双有些尖的黑靴子,再有靴子上面的金属纽扣,齐肩卷发还是那种小波浪卷,没有变成爆炸头,都是因为发质好,压得住。
那是当然发质好,假发嘛!
穿着这样的一身儿在这样寒冷的环境之中,真可谓是作死。
孙千里都有些担心:“这真的能行吗?不然再多贴几个暖贴?我听他们说这个很有用的,带了很多。”
“不用了,没事儿。”
什么叫做“借尸还魂”,这个身体本来就是一个死物了,是因为他的激活才让心脏再次跳动,可实际上,这个身体并没有属于他的脑电波了。
已经死了的,不能再死一次,所以这种残酷而极端的环境,连同这个要求,对他来说,都很平常。
精神力能够支撑的,那就毫无问题。
而他的精神力,作为神明的精神力,在这里展开一场风暴都只是一个“念头”的事情,又何须惧怕风雪呢?
干净的白雪地上,很快留下了两行足迹,踏雪而行的青年走得轻松,冷风吹过他的小波浪卷,吹起他的红披风,连那复古旧色的丝绸衬衣都在风中泛起些许涟漪一样的光泽。
白雪刺目反光,他的歌声嘹亮,没有任何配乐,却像是自带了混响,是风声交错带来的美妙感觉,还是那浑厚的嗓音所造成的回响……
“棒极了,这就是我要的感觉,太好了,太好了,没想到会这么好!”
拍完了这一段儿,大导演没开眼笑,孙千里球一样从雪地上滚过去,把怀里的大衣披在了关仲的身上,语气责备:“你就不冷吗?快穿上!”
他这样子,可真像一个老妈子。
关仲笑了笑,极目远眺,突然说:“我以前可从来没想过自己还能来这样的地方。”
费用太贵,距离太远,不安全……很多限制女孩子远行的因素,放在现在都不再成立,故地重游,也许是身份,也许是眼界,也许是别的什么因素的改变,他现在看这里,似乎跟其他的世界也相差无几。
男男女女,性别的初次改变所带来的特殊感受,到如今几乎都找不到了,他已经习惯了“身体是外物”的概念,也习惯了这些变化,他的目光已经离开了世俗所规定的概念,到了更高一层去,也就不会再为这些小小的改变而欣喜烦恼。
【你说,这里美吗?】
【……很美。】
风景上,是美的,美在一望无际,美在白雪皑皑。
可真正论起来——
【我们见过更美的风景,它不是独特的。】甚至不是唯一的。
这种美瞬间就多了局限,好像以前看着很美的一个大美人,现在看,怎么好像有点儿毛孔粗大?
她还是美的,但那种美已经不再无暇。
淡淡的失落始终萦绕心头,却又不知道该怎样去诉说,那种若有所失,或者说,那已经失去的感受。
【可它是独特的。】
哪怕过尽千帆,看它依旧不同。
系统很能体会关仲的感受,他们本就是相伴最久的,有些东西,不必言说。
【是啊,它是最独特的。】
是心心念念的最初。
是诞生之地。
是起源之地。
是他们相遇之地。
“我以前也没想到我会成为大少爷的老妈子,现在,能穿好了回去再说话吗?”
孙千里怨气满腹,他亲手给关仲拉着拉链,关仲还在看着四周的风景,而他,只觉得手指头都被冻得不太灵活,拉链都对不上了,恨不得直接把火炉塞到关仲的怀里,可他……
“走不动了,脚冻僵了。”
关仲故意说,他这会儿就是不想动。
孙千里叹了一口气,无奈地在关仲面前蹲下来,把后背给他,“趴上来,我背你回去,我应该还能背得动你。”
关仲小小惊讶了一下,笑着趴在孙千里的后背上,手搭在前面,调皮地用手背擦过孙千里的脸颊,“冷不冷,有没有觉得自己是在背一具尸体?”
“呲,就是尸体我也给你背回去,谁教是我带你来的。”
孙千里被冰了一下,一缩脖子,嘴里倒吸气,却还是一步一个脚印把关仲背了回去。
半路上有人接应,大导演兴奋劲儿过去了,总算还记得有人需要照顾,忙让人帮忙,没让孙千里被累趴下,即便如此,听他□□,关仲还是笑了,“我宣布,你以后就是我的大管家了。”
“感谢升职啊!有没有加薪?”孙千里给了一个白眼,扶着膝盖,他都快热得冒烟了,大男人,可真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