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了,公主,刚刚我侄女打来了电话,说林霁尘的人找到她们了,已经杀了他们好几个人。”
“你说什么?为什么会被找到?你不是说你侄女安排得很精密吗?”
她要气炸了,一耳光狠狠甩过去,这个内务长都被她打得踉跄了好几步。
那两个人质没了,那她手里的牌都没了。
不对,她还有一张牌,而且是一张分量比那对母女还要重视一百倍的超级王牌。
“叶繁枝呢?叶繁枝在哪?快把她提过来见我。”
“是!”
内务长捂着又红又肿的脸马上又出去了。
然而,这一次,又让他们失望了。
“大人,那个……慕容炎的儿子根本就没有把那女人带过来,他就只是假意答应我们,想要见到他的女儿而已。”
“你说什么?”
内务长也气疯了,他恨不得立刻把眼前的人给撕碎了。
区区一个慕容珏,居然也把他给耍了。
这两人最后惨败。
而时间,从御媚打那个电话,再到事情的结束,居然刚刚好就到九点半,就半个小时而已。
这个男人,真的太强悍了。
如果说他的老婆叶繁枝是讲究技术性细水长流的反击。
那么,这个男人绝对就是排山倒海如狂风扫落叶式的猛烈出击,而他一出动,那么结果就只有一个——死无葬身之地!
御媚最后被狙击枪那点红光被对准眉心时,如果不是内务长扑过去挡在了她面前,她的脑袋就直接像西瓜一样碎了。
“啪!”
温热的血液,夹杂着脑髓喷到她的脸上。
她条件反射般地眨了眨眼,等再次睁开,她透过眼前这个伺候了她几十年的人,他脑袋上的那个血洞,她看到了一双无比熟悉,但此刻却充斥着全是嗜血的眼睛。
“给我继续杀!”
冰冷的不带一丝温度的声音,也继续传来了。
霎时,又是一声枪响。
“公主——”
有人拖着她逃了,他们尖叫着,大喊着,就像是当年她在御安王府屠杀他们御家其他人一样。
在那血雨腥风里如丧家之犬一样逃窜。
她御媚,终于也有了今天。
她被拖着拼命地朝前跑着,脑子里却又浮现了刚才那双眼睛,而这双眼睛,最终也和她记忆里的一双湛黑瞳仁吻合在了一起。
是的,林霁尘的相貌,其实像极了他的父亲林照。
特别是那双眼睛。
年轻时的林照有多好看?
御媚不知道,她只清楚地记得,十六岁那年第一眼见到他开始,她就深深地被他吸引住了。他那个时候已经43岁了,可是他相貌俊雅,气质出尘,就是往那里一站,美好的就好似画出来的一样。
于是,她疯狂地迷恋上了他。
第一次亲密接触,是借口题不会,然后他过来弯下腰给她讲题,那时候她满脑子都是他身上那股好闻的檀木香。
而那个时候,林照还未察觉。
真正对他表明心意,是18岁她成年,所为老师的林照,送给了她一副上好的笔墨纸砚,她满心欢喜下,穿着新衣服在他教她研磨时,她侧过头就亲了他。
林照震惊了!
他看着她,似乎很难以置信,自己的学生会对他有那种想法。
她18,他45……
林照离开了御安王府,再也没有回来过。
她气炸了,亲自杀去了滨海,一番勾引后,将当时大她两岁的林耀文,也就是林照的儿子骗到了手。
然后,她以一个全新的身份进入了林家。
看到她的那一刻,林照的表情是怎样的?又惊又怒,满脸都没了半点当年他们师生的情谊。
她看见了,很高兴。
之后,她在林家待了好几年。
也就是那几年,林照对她的充耳不闻加剧了她的心理扭曲,她以为到了他身边,天长地久下,他总会被自己感动,可以看她一眼。
可林照不是。
他每次看到他,要么无视,要么就是冷漠,就好似在他眼里从来没有她这个人一样。
时间一长,她终于受不了了。
她以林耀文做要挟,将这个铁石心肠的男人骗到帝都后,给他下了药,硬是逼着他和自己度过了整整十天。
十天后,事情全变了。
御媚最后还是被救了出去,林霁尘的人击中了她两条腿,正如当初她把他生下来后,倒提着他的两条腿,威胁他的父亲。
她说:“林照,你不同意,我就把他从这楼上扔下去。”
还不到满月的孩子,在她手里哭得撕心裂肺。
林照最后给她跪了下来,同意了。
御媚被拖上车的时候,两条血痕从她的一双脚蜿蜒下来,她扯了扯嘴角,忽然就又想起了这个男人当时跪在她面前说过的话。
他说:“御媚,你不怕有报应吗?这可是你的亲生儿子?”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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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9章 一败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