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柱香烧到了尽头,最后一点火焰燎到了手指,丁二狗一下子睁开了眼睛,一挺身坐了起来,抖起手背上的香灰,伸个懒腰,揉揉脸郏,让自己彻底清醒了过来。
两万步卒进击,自然是有探路前锋,主力中军,左右游骑卫护以及断后队伍的。而他,则是这支大军的前锋。
两万步卒的统领,是夏至。
也是丁二狗的老上司了。
比丁二狗大不了几岁,但却一直统带着整个北庭都护府最为精锐的步卒地字营。
这二万大军中,五千地字营是核心,其它的,都是府兵。
丁二狗跟着夏至打过好几场恶仗了,最危险的一次,便是在远安县城与沙列文的那一仗。
地字营重步兵硬扛北元铁骑冲锋。
那一仗,便连夏至都受了重伤。
而那时的丁二狗,还只是小小的一个队正,现在丁二狗已是率领三千人的校尉了。
说起来像他们这样的校尉,基本上都是出自天地人三营。
丁二狗站起身来,一边走一边踢着地上睡得跟死狗一样的部下。
各地府兵在集结之后,重新进行了整编,像这样作为前锋的精悍部队,都是老兵油子,打起仗来是熟手,也知道什么时候该放松,什么时候该紧张。
随着牛角号声响起,整个营地便沸腾了起来。
倒也用不着埋锅造饭什么的,大军的伙食都是成品,只消将水烧开了,将那干粮削下一块来,泡到水里,片刻之间,便是一碗香喷喷的饭食。
军粮用量十足,里头不仅有各色佐料,更有各种肉丁,水泡发之后,水面之上都漂着一层油花。要是没有这层油,便不是太顶饿。
没人敢在军粮上面弄花样。
所有人都是三两口吃完了这一顿饭,然后便赶紧去伺弄自己代步的牲口。
说起来是步兵,但实际上人人都有坐骑,都是从自家里带出来的,不但驼人,还驼着大家作战时候的甲胄。
这时节草都是现成的,只不过想要牲口有力气,自然得加一些粮食。
丁二狗端着碗,一面大口吃着糊糊,一面检查着所有人的装备,也顺便看看大家的状态。
他并不担心会有敌人来袭。
因为就在昨天,骑兵大部队刚刚从这片土地之上走过。
数万骑兵经过的地方,连走兽都不会留下什么。
敌人的主力,现在都在燕都,而剩下的那些小猫小狗看到他们的踪影,跑都来不及,那里还敢来招惹他们?
除了必要的巡逻和明没岗暗哨外,丁二狗没有立寨子,挖壕沟,树栅栏。
虽然这与行军手则相违备。
但萧都护在课堂上也讲过了,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
丁二狗觉得,这一仗,其实最关键的就是一个速度,只要大军能及时赶到燕都,剩下的那些条条框框,都可以往边上抛一抛。
事事都拘泥于条条款款,虽然不会犯错,但说不定就会误事。
他知道昨天没有按军律立营,肯定会被军司马记上一笔,打完仗之后,也会因为这件事情把自己的功劳削上一分,不过无所谓。
伸出长舌头,把碗底里的糊糊舔得干干净净,丁二狗放下碗来的时候,突然眼神微凝,视野之中,一人一骑,宛如一道黑色的闪电掠过,那人,那马,怎么那么像都护呢?
不可能!
丁二狗的老婆屠娇娇就在都护大帐之中帮着处理公务呢,都护身子不便,这一次可是留在后军之中,不可能出现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