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28章
好在当时秋白露的世界,绝大多数奶酪或者说她接触的奶酪都是以甜口为主,她几乎没怎么接触过咸口的奶酪。因此这个晴天霹雳的消息,对她影响不大,直到她穿越异世界。
咸咸酸酸的奶酪,她算是原汁原味的体验到了。怎么说,口感还是那种口感,就是味道怎么都吃不习惯。就像吃甜豆腐脑和咸豆腐脑,吃惯甜的人,很难想象咸的口味,也很难习惯。
当然,习惯这东西是可以改的。
那么多年吃下来,秋白露已经能够习惯咸奶酪的味道。现在正面不改色的往胡萝卜土豆泥里加奶酪调味。调好味,蒸锅内的面包片也能取出来了,这东西不像肉干,需要蒸的时间很短,水开没多久就能够取出。取出的面包片,边边角角的味道不够好,摆盘也不够精致,因此市面上贩卖的三明治大多会去掉边角。不过野外就不讲究那么多了,秋白露既不需要美观,也不挑食。
面包边她就不去了,只把面包片沿着对角切了一刀,变成两个三角形,就开始往里面夹入调好味的胡萝卜土豆泥。等夹完,第一种口味的三明就制作完成。夹着馅料满满当当的三明治,秋白露顺手就递了一个给嘴馋,眼睛瞪得圆溜溜盯着三明治的库里木。他高兴的转了个圈圈,开心到声音都变夹了:“谢谢白露,白露真好。"
听着他说这句。
秋白露眼皮跳了跳。
有种听到,妈妈我想吃烤山药,谢谢妈妈,妈妈真好的奇妙错觉。
这时候,她不是应该配合的说句,吃,吃大块的。揉了揉额角,秋白露不自觉露出一点淡淡的笑容。游子思乡,秋白露从前不懂这种感觉,她和家里的关系一般般,就算离了家,出远门上学或上班也并没有觉得很思念。
直到来了异世界,每当联想到以往的事情,她都会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不过这种感觉对秋白露来说,来得太少了,大多数时候,她回想起从前都不是什么好事,她也不会刻意去想从前。
因为那只会让她更深刻的认识到,她和世界格格不入,她无家可归的事实。
所以难得想起好的,令人发笑的事情,秋白露心情不错。
愉快的把剩下几种口味的三明治做完。第二种口味是,鸡蛋沙拉酱。
这种口味比胡萝卜土豆泥还要简单,只需要把煮好的赤鸡蛋剥开捣碎,加入沙拉酱拌一拌,就大功告成。做完两个口味的三明治,肉干变得柔软,秋白露擦去肉干上多余的水分,用油煎了煎,搭配上类似牛油果口感的水果组合起来,就又是一个美味的三明治。这些东西做起来简单,除了最后一种口味,全部弄完,秋白露也就花了十来分钟的时间。在此期间,丹尼尔换好了衣服,接过切面包和夹馅料的工作。
他来时,走动姿态还有些别扭。
因为对秋白露来说宽敞的衣服,对他来说还是小了些。这就导致衣服紧紧贴在他的身上,将他的躯体线条勾勒得明明白白,上半身套着的长衣在胸口处更是有种一动,衣服马上就要被撑裂的夸张感。秋白露看着他的样子,眉心一跳,觉得她最开始只是拿敌人的魔法袍,而不是把衣服也剥了是个错误的决定。现在是纠错的时候了,秋白露开始考虑返回把敌人衣服扒了,洗洗看能不能给丹尼尔套上,穿她的衣服果然还是太为难丹尼尔,这样子根本不方便活动。说真的,要不是森林里毒虫太多,长衣好歹能挡着些,秋白露都想建议丹尼尔把上衣脱了,裸着说不定更舒适。
“好吃。”
库里木不愧是因为馋嘴被利亚姆抓住的妖精,在秋白露和丹尼尔做三明治的时候,他就在旁边吃得满嘴流油,整张脸看起来都要埋进三明治夹心里了。而且每个表情都在说着好吃。
秋白露看他的样子都忍不住开始啃起三明治,确实是好吃的。
面包在熏蒸后重新变得柔软香甜,搭配上黏黏糊糊的夹心,丝滑绵软的口感即使一连吃上好几个都不会腻。这要是在配上碗豆浆那就更舒服了。可惜,秋白露来时没有买豆子,利亚姆倒是有买豆腐。但他们上路那天就吃完了。
三种口味的三明治消耗的很快。
其中秋白露最喜欢的口味是鸡蛋三明治,咸咸甜甜的味道很适合她。
丹尼尔则主要在吃胡萝卜土豆泥的口味,这并不是他特别喜欢这个口味,而是他看秋白露喜欢鸡蛋三明治,就没去拿鸡蛋的口味。
至于为什么不拿肉类的......
丹尼尔瞥了眼,背对着所有人吃饭的利亚姆。在他看来利亚姆实在是个神人,每天不管什么时候都戴着面具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好像不能见光一样。但丹尼尔可没听过黑暗精灵有不能见光的毛病。而且他现在不戴面具,改戴面罩也没见他阳光过敏,可见利亚姆只是纯粹的喜欢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并且连吃饭都不愿意被人看见脸。
咳...扯远了。
丹尼尔不怎么拿肉类是因为利亚姆无肉不欢,问了秋白露吃不吃煎肉干三明治,得到她已经吃过的回答,就大手一挥直接包揽掉剩下的三明治。
他都包揽完了,丹尼尔又不挑食,更不会去和利亚姆吵,对他来说,秋白露做的都好吃,自然而然胡萝卜土豆泥馅吃得就多了。
早餐的时间没有持续很久,吃饱喝足几人继续上路。他们一天的日程大概是这样的。
天刚亮就起来赶路,走到太阳最大,肚子饿了的时候,就开始准备午饭,吃完午饭休息一会接着上路,随后一直走到天色变得昏暗就开始找地方扎营休息。这个日常对于真的赶路的人来说不算赶,真正着急赶路的人都是日夜兼程,像秋白露某次加入的商队,就因为有批货物保质期有限,所以基本上两眼一睁就在赶路,每天的睡眠时间大多在五个小时左右,赶得人身心俱疲。也就是这次利亚姆带路,他武力值够顶,时间又充裕并不着急,不然在魔兽森林内,大概没什么人会这么悠悠哉哉的慢慢走着,大多数会选择快速穿行这片森林。毕竟实在是太过危险了。
行李收拾完,秋白露苦恼的看向那一大只趴在一旁休息的狮鹫。
开马戏团虽然是秋白露的戏言,但利亚姆的问题是没问错的,狮鹫要怎么处理是一个问题。她在这次之前,还从来没真正亲眼见过这种生物。在她的世界,这完全是幻想物种,而来到这个世界后,由于狮鹫的稀有性,想要见到基本只能在王都中心或平原地带。
秋白露一心往人类外的区域跑,跑得还多是森林,能见到才是稀奇的事情。
因此这是她第一次见到狮鹫。
正如故事中描述的那样,它有着狮子的身体与利爪,鹰的嘴和翅膀,羽毛呈现阳光般的金黄色,外观称得上威风凛凛。
难以抗拒啊,秋白露站在被拴着的狮鹫面前,她还蛮喜欢这种生物的,不过带着上路确实很不方便。所以.....要杀掉吗??
说起来狮鹫是什么味道,会像莱O斯说的那样有野兽的腥味,肉质硬,余味很糟糕吗?
这样的话,处理起来就得用卤煮的方法了,但是没有足够的调料,光是长时间炖煮,就算放很多葱姜也不能完全去掉腥味。
难办啊..
看秋白露站在狮鹫前,面露难色,已经习惯秋白露养宠物的利亚姆道:“想养就养吧,反正狮鹫喜欢逐风兽,也会自己狩猎,饿不死的,就是要小心它逃跑。”狮鹫是很高傲的魔兽,独立又顽固,要驯养一匹狮鹫并不是容易的事情,之前骑着狮鹫来的蠢货就是,根本没有驯服这匹狮鹫,要不是这匹狮鹫性格相对种族其他成员来说更加温顺,也有被驯养的痕迹。不然骑它来的蠢货早就摔死了。
不过有利有弊,狮鹫虽然难驯服,但驯服后会对主人保持绝对的忠诚,勇敢又无畏,作为坐骑来说是上佳的选择。
至少比马要好些。
秋白露要是想养着代步,利亚姆觉得可以,刚好秋白露也说马不是宠物,狮鹫饿了,还能把马投喂给它,然后让狮鹫拖板车。
不知道是不是感应到了利亚姆的邪恶想法,马扬了扬蹄子,有种惊恐的感觉。
“这还是不用了,就把它留在这里吧。”被利亚姆这么一打岔,秋白露都忘记说要吃狮鹫的事情,转而顺着他的话思考,回答了他的问题。再怎么说,马她梳毛都梳了半个月,多少有点感情。所以狮鹫还是留着吧。
“随你。”
利亚姆也就是问问,秋白露想养就养,不想养就算了。而且想想狮鹫其实没多好,顽固还难驯服,吃的还多,似乎还是马更适合当坐骑。
秋白露不知道利亚姆的想法,正在马好,还是狮鹫好来回跳动。
她拿出斧头割断了缠绕在狮鹫身上的藤蔓,这是由库里木制作的魔法,不仅有禁锢的作用,还带着安眠的效果。正因如此,狮鹫才保持了安静,没有症状也没有吵闹。现在等秋白露把藤蔓割断,狮鹫重新从地面站了起来,展开漂亮的双翼,似乎下一秒就要展翅高飞。然而没....
它只是展了展翅膀,随后开始绕着秋白露和马转圈,对着马露出了垂涎欲滴的表情,但最后它还是选择来到秋白露身边,用脑袋拱了拱她,爬下了身体,示意秋白露可以做到它背上。
看着眼前这一幕,利亚姆再次重复了昨天的话:“我就说你做的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