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笙顿了顿,一脸自豪之情:“哼,我认识那个捣乱的人,他就是这条街的混混,偷抢拐卖,坐了几次牢。我甚至怀疑这孩子就是他的拐来的。”
燕鸿笙忍不住点头:“姐姐真是聪明。”
念笙愈说愈起劲,眉飞色舞道:“这孩子我看着喜欢,所以我也是打心底里想要救他的。于是我灵机一动,我站出来,指着那个孩子说他是我的弟弟。”
“那个混混生怕我搅了他的好事,他恶狠狠的瞪着我,威胁我:小乞丐,你别乱认弟弟。你们长得一点都不像……”
“我双手叉腰:谁说亲姐弟就一定要长得像?我像我妈,我弟弟像我爸爸。我家里穷,我爸爸妈妈身体又不好,所以我和弟弟从小就出来做乞丐……我叫乔米。他叫……”
“我叫乔笙。”
念笙讲到这里,脑海里浮出那个孩子的机灵劲,就忍不住泛起欣慰的笑意。:“那孩子是真的聪明,我刚自报家门,他就现编了个名字。周围的人纷纷都信了我们,就连那个人贩子也信了我们,他变得有些慌乱。”
“我赶紧趁着人多,走到那个孩子面前。他福至心灵般,伸出手竟然让我抱他。”
念笙讲到这里,不知为何红了眼,声音也变得哽咽起来:“五六岁的孩子,体重轻得很。那些该死的人贩子,虐待这个孩子,不给他吃,把孩子饿得面黄肌瘦。还天天挑看不见的地方打他,掐他。我把孩子带回家,给他洗澡时,发现他身上没一处好的……”
燕鸿笙眼底水光泛起,他幽幽道:“他遇到姐姐,也是不幸中的大幸。”
念笙摇摇头,似乎很是歉疚:“我带他回家后,本来把他藏在我的房间。每天只需要多买点吃的给他,然后教他读书写字。孩子聪明得很,学什么快得很,性格也好得很,长得也俊,就是瘦了点。我以为我可以对他好一辈。可是才一个月,我妈妈就发现了他…~”
念笙抽了抽鼻子,啜泣道:“我妈这个人,极致的利己主义者。她不愿意我赚的钱给别人用,每天都用非常恶毒的话骂我,骂他。她骂我小小年纪学人当妈,不要脸。骂他是没人要的孩子,是我们家的累赘,我妈嫌弃他连累我们了,每天都要撵他走。孩子自尊心强啊,每天眼睛都红红的……可我没有办法啊,我得出去赚钱啊,我不能守在他身边保护他。”
念笙忽然悲恸大哭:“我每天都只能安慰他,让他再忍忍,等我长大了,能赚很多钱的时候,我就带他出去住。他也听话,把我妈妈辱骂他的话当耳边风,忍辱偷生的在我家生活了半年。可是有一天,我回家时,我却找不到他了。”
“我妈妈告诉我,说他身体好了,被我喂结实了,就成了白眼狼自己跑了。可我根本不信我妈妈的话,我第一次跟我妈妈爆发了巨大的争吵,我让她告诉我孩子的去向。她每天都编个理由骗我,一会说他被人贩子买走了,一会说他自己跑了,一会儿说她把他丢到福利院了。”
“呜呜呜……我想到孩子那么小,他一个人面对险恶的社会,吃什么,穿什么,住哪里?我就心痛得不得了。这么多年,每次梦到他都还心痛。在我心里,我真的已经把他当做我的弟弟了。”
“你不知道。他有多依赖我,多信任我。可我却把他弄丢了。如果时光可以重来,我宁愿不要这个狠心的妈妈,也要那个暖心的弟弟。”
这是藏在念笙心底里无法忘怀的痛。
不提它的时候,念笙的岁月静好。
可是提到它,她就心疼不已。
为那个跟她同病相怜的孩子的命运感到揪心。
她扑在床头,哭得撕心裂肺。
燕鸿笙颤巍巍的伸出手,轻轻的抚摸着她的发丝。
他的眼眶,是前所未有的红。
“所以,姐姐你叫念笙,是因为他吧?”燕鸿笙问。
念笙倏地抬头,看到燕鸿笙眼底的红,她蓦地有些心慌。“小笙,我养了那个孩子半年啦,那时候我自己都是半大的孩子,对他倾注了全部心血,所以难免对他记忆铭心。我取念笙这个名字,确实是为了纪念他。可你千万别吃他的醋……”
她晃着他的手:“姐姐知道你对我好,我也会对你好的。你我的交情,也是非常深厚的……断然不会比他少……”
燕鸿笙笑了笑,他抓着念笙的手,柔声道:“我不吃醋。我只是羡慕那个孩子,他遇到你,何其有幸。”
念笙赶紧拍马屁:“他遇到我,何其有幸?而我遇到你,也是何其有幸?小笙,你就是我的福星……你不仅让我事业有成,还救了我的命…~”
燕鸿笙哭笑不得:“原来你能说溜须拍马的话。既然能说,那就多说点,我爱听。”
念笙傻眼。
燕鸿笙拍了拍她的脑袋:“去洗把脸,眼睛都哭肿了,我不喜欢看姐姐哭。”
“哦,好。”
念笙起身,往卫生间走去。
燕鸿笙望着她的背影。眼泪忽然决堤般淌下来。他仰着头,拼命把眼泪关了回去。
“念笙……”
“念笙……”
他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又一遍。
顾家别墅。
警笛长鸣,警车带走了顾母。
救护车拍成一排排候在别墅门口,担架一抬抬的把受伤的人抬到救护车上。
家属们义愤填膺的臭骂着罪魁祸首:“真是个疯婆子,难怪董事长跟她要离婚。这种女人放在家里就是隐患。”
匆匆赶来的顾澜城,听到别人对妈妈的恶评,他的心里重重的沉了沉。
他逮着燕奇瑞打听道:“奇瑞,我妈妈呢?”
燕奇瑞甩开他的手:“澜城,你妈到底怎么回事?她发什么神经啊?竟然用硫酸泼大家?还好她被警察带走了。你现在应该关心你爸,貌似他和你的继母伤得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