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自己想要的消息,严越转身就准备离开。
临走前,他把暖水瓶递给前台姑娘:“谢谢。”
姑娘显然还沉浸在与俊朗军官的短暂交流中,有些恍惚。
接过水壶的时候,手一滑,“哐当”一声,暖水瓶直接掉了下去。
巨大的响声在寂静的夜里炸开,玻璃碎片和热水四溅。
饶是严越眼疾手快,也只来得及伸手把那姑娘往后一推,避开滚烫的开水。
“啊!”
姑娘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尖叫出声,身体也失去了平衡,惊慌失措地向后倒去。
严越见状,几乎是本能反应,扶着柜台边缘一跃而入,长臂一伸,稳稳地扶住了她。
姑娘一看严越过来,迅速抓住了严越的胳膊,扑进了他怀里。
严越一时不察,竟被她结结实实地抱了个满怀。
严越微微一怔,随即反应过来,猛地把人推开。
“抱歉。”
他低沉的声音在寂静的大厅里显得格外清晰。
一瞬间的拥抱,让那姑娘心儿怦怦直跳,她并不为此感到难堪,只觉得拥抱时间太短。
严越没再多说什么,转身大步离开了前台,回到了二楼。
回了房间的严越还不知道自己惹出了一朵烂桃花,他看着床上已经睡熟的郑锦,不自觉勾起了一抹微笑。
他没有吵醒郑锦,而是轻手轻脚地拿起盆去浴室洗了一个战斗澡。
此时两间浴室都空着,那个叫王鲁的男人显然已经离开了。
热水冲刷着身体,严越脑海里却浮现出郑锦巧笑嫣然的模样,以及她为自己处理伤口时的认真专注。
他闭眼昂头深呼吸,手也朝下探去,直到碰触到那灼热的昂扬
洗了澡,擦干头发,严越便蹑手蹑脚地上了床。
可他有些“不太满意”,因为这间招待所配了两床被子。
郑锦自觉地盖了一床被子,而另一床也被摊开放在了一侧,显然是给他留的。
两床被子之间,隔着一道清晰的界限,仿佛也隔开了他和郑锦之间的距离。
严越关了灯,进了被窝,而后翻身侧躺,看着一侧已经睡熟的郑锦。
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她的脸上,显得格外恬静美好。
突然,郑锦一个转身,身上的被子也跟着歪斜了一点,露出了她光洁的胳膊。
严越本想伸手帮郑锦拉拉被子,却鬼使神差地把歪斜的被子,拉扯得更歪斜了。
一丝凉意袭上郑锦的肌肤,她不自觉地瑟缩了一下。
失了温度的郑锦,下意识寻找热源。
严越则趁机朝着郑锦挪了挪,然后掀开自己被子的一角,仿佛在无声地邀请。
下一秒,郑锦就自动翻滚进了严越的被窝,像一只找到了归宿的小动物,蜷缩在他的怀里,汲取着安全感。
严越一把把人搂进怀里,感受着她身上传来的温度,心满意足地睡到了天亮。
郑锦并不知道昨天夜里严越的所作所为,她醒来时,严越已经不在了。
她坐起身,目光落在另一侧叠得方方正正,棱角分明的“豆腐块”上,一丝疑惑掠过心头。
严越什么时候起来的?
突然,一阵敲门声响起。
郑锦以为是严越,她下了床,快步走到门口,一把拉开了房门。
“回来了?”
然而,站在门口的并不是严越,而是一个让她意想不到的人——范九。
范九手里用网兜提着几个铝制饭盒,脸上挂着甜腻造作的笑容,正准备开口问好,却在看到郑锦的瞬间,笑容僵在了脸上。
她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手里的饭盒也险些掉在地上。
“郑锦?你怎么在这里!”范九脱口而出,声音里充满了惊疑,甚至愤怒。
她抬头看了看门牌号,确定自己没有走错房间。
这明明是昨天那位英俊男人的房间,郑锦怎么会在这里?
看着郑锦的衣衫凌乱,头发散乱的模样,荡妇二字霎时涌到嘴边。
可还不等她说出口,郑锦就率先发问了。
“你来干什么!”
郑锦微微蹙眉,她怎么也没想到竟会在这里遇到范九。
自然也不知道,范九是严越昨晚上惹下的一朵烂桃花。
范九攥紧手里的网兜,抬起下巴,满口质问:“我当然是在这儿工作!倒是你,为什么这副模样出现在别的男人的房间里!”
这话倒把郑锦问住了。
她严重怀疑,范九脑子有病,但凡她看过登记名册,就知道这间房是她开的。
“范九,你不会是托关系进来混日子的吧?”
不然怎么一副没工作过的样子
下一秒,范九便发出一阵鸡鸣:“你说谁呢!谁托关系了!”
哦,这是踩到痛点了啊。
看着郑锦一副我猜中的了的模样,范九气得跺脚。
她确实是托了关系,在这里做接待前台,直到昨天才刚满一个月。
这个月轮到她值夜班,没想到第一天值夜班就遇到了严越,还对他芳心暗许。
按理说她今天应该休息,但她没有走,而是在交接工作后,又早早去食堂打了包子和粥。
就是想借着感谢严越昨晚救她的事情,和他多相处一会儿,最好能进一步发展关系。
她甚至幻想过,严越打开门看到她时,会露出惊喜的表情,然后邀请她进去坐坐。
然而,现实却给了她当头一棒。
想着,她再次满是恶意地看向郑锦,妄图用眼神在郑锦身上烧出两个洞来,最好能烧死她。
郑锦自然看出范九眼中的恶意,当然她对范九这个人也满是厌恶。
倒不是因为她倭瓜脸,皮肤黑,长得丑,而是因为原主养过的一条狗。
那年,原主时常跟着父亲上山采药,但山里有狼,为了安全起见,便每每都带上了家里的大黄狗——大毛。
有一次在山里,他们遇到了范九。
这个女人见到大毛后,竟然拿着棍子去逗弄它,还说是因为喜欢大毛。
原主几番劝阻,范九却置若罔闻,反而变本加厉。
最终,大毛被激怒,一口咬在了范九的手上。
伤口不大,但范九却叫得响,闹得欢。
范九四处宣扬是原主故意放狗咬她,败坏原主家的名声。
范九的爹更不是个好东西,因为狗咬人这件事就是他想的主意。
范九的爹叫刘登,是个护林员,可护林员活多钱少,他便动了歪心思,让范九去招惹原主家的狗。
被咬后,便趁机勒索原主父亲,要他拿出100块钱来。
原主父亲哪里看不出刘登的小心思,自然不肯,那刘登就强抢了原主家的狗,活活打死了。
原主看着自己亲手养大的狗,活活被打死在自己面前,直接哭昏了过去。
那一声声凄厉的狗叫,和棍棒落在皮肉上的闷响,成了原主挥之不去的梦魇。
回忆到这里,郑锦看范九的眼神也带了恨意。
范九被郑锦的眼神吓了一跳。
“你你看什么!”
“当然是看你几时死,好给我家大毛陪葬。”
郑锦轻飘飘,冷冷冰冰一句,掷地有声。
但范九却觉得自己也很委屈,因为她爹刘登重男轻女,不许自己跟他姓不说,还取名九。
意思是,自己已经九个女儿了,老天爷赶紧给他一个儿子。
她当初那样做也是迫不得已,因为她怕她爹拿鞭子抽她。
一想到那根浸了盐水的鞭子,一下下落在自己身上的场景,她就只能按照她的说的做了。
再说了,郑锦家的大毛真真切切咬了她的,就是打死也不冤枉!
对了,当初郑锦和她爹把大毛埋了之后,她爹可是把狗刨了出来,炖了吃了。
那狗肉真香啊,她一辈子也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