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害人。”
“她是我女朋友!”就在我说话的同时,风诉突然开口,却说出了一句让我们两个姑娘都目瞪口呆的话。不仅如此,他还大力地甩开了邹莹莹的手,一个箭步过来,牵起了我的手。此时,他是背对着邹莹莹的,她只能看到他的后背,却看不到他正疯狂的对我使眼色,像是眼睛抽筋了一样。
他这是、谎称我是他的女朋友,好来摆脱邹莹莹这朵“桃花”?小伙子还真能急中生智。可惜晚了一些,邹莹莹已经听到了我说的话。
“歹徒已经带走了,你还留在这里做什么?”很显然,邹莹莹根本就不相信风诉说的什么我是他的女朋友,她一手叉着腰,上下打量着我,语气不善,许是对于风诉找我当挡箭牌的做法很是不满,因此便有些迁怒于我。
她这问题着实让我有些无语——我明明已经打算走了,是她又叫住了我。现在又说这种话?这姑娘,脑子不大正常吧?
“你有病吧?人家都走了,还不是被你叫住的?”风诉无奈的翻了个白眼,一副很是嫌弃邹莹莹的样子。我的手还被他抓着,我悄悄的挣了两下,没有挣开,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随他去了——他刚刚还帮过我一回,我帮他付的那二十几块钱,委实不能算是与这“救命之恩”两两相抵。既然“恩人”需要我帮忙,那我就权当作回报他吧。
“……哼!”这一次,邹莹莹没再说什么,站在原地,瞪着大眼睛看了风诉好一会儿,直到眼圈都红了,才从鼻子里面发出一个单音来,转身跑下了楼去。
邹莹莹离开之后,我看到身边的小男生一副松了口气的模样,好像在庆幸着,果然,下一秒,我就听见他深深地呼出一口气来,感叹道:“诶,总算是把这个烦人精给送走了。”
“那现在,你可以放开我的手了吧?”我提醒道。
“啊、抱歉,抱歉。真是不好意思,刚才一时情急,能不能请你不要放在心上?”他急忙丢开了我的手,没错,就是用“丢”的,好像是扔开一只烫手山芋似的。“这可怎么办才好?我又欠了你一个人情。”风诉拍了拍额头,仰天叹息。
“不对,我们应该算是两不相欠了。”我提起之前放在地上的东西,“借给你的钱,还有刚刚帮你挡开的桃花,就算是还了你的救命之恩。晚上的事,还是要谢谢你。”虽然我觉得即便是这家伙不来,我也能够搞定那个色厉内荏的劫匪,但是人家毕竟帮助了我,如果我不领情,会不会显得很不懂事?
向他道过谢,我便提着东西向楼上走。其实我还想问一问,他是不是跟着我过来的,因为担心我一个姑娘家会不安全,就像他在超市外面说的那样。但是我仔细思量了一番,觉得是自己自作多情了。
首先,他是一个警察,制服那个歹徒的时候,他也说了,关注这件案子很久了。因此,今天他会及时出现在这里,多半是因为他已经预测到了那名歹徒会如何作案。其次,他说他的家就住在这里,那么另外一种可能就是,他与我顺路,至于歹徒要抢劫我这件事情,也是他意外碰到的。
后来我觉得,还是第二种可能性要大一些。因为我发现,他竟然跟在我后面上楼梯。
走到六楼的时候,我出去看了一眼电梯。故障已经维修好了,这让我很是松了一口气——真好,又能少花不少力气。
风诉也随后进了电梯,在我按下层数后,就听到他惊奇的声音,“好巧!我们竟然在同一个楼层。”
“你也在十四层?”我有些疑惑的看着他,不太相信他说的话。如果是真的,那今晚发生的一切,未免都太过巧合了一些。
“是啊!我在1405,你呢?”
他脸上的认真和口中的“自报家门”都让我确定的认识到,他真的是我的邻居,而且,还是“最近”的邻居——我就住在1406,他的隔壁!
“1406”我淡淡的回答道,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以后就是邻居了,还请多多关照。”
“哈哈,好说,好说。”小男生摸摸头发,爽朗的笑了,露出一颗尖尖的虎牙,令他看上去又减龄了许多,顿时就从一个大学生变成了高中生。
“诶?对了,你是什么时候住进来的?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啊?”
“哦,我是今天才搬过来的。”
说这么几句话的时间,电梯已经运行到了十四层,风诉看着我吃力的提起两只超级满的大购物袋,对我说道:“我来帮你吧?”
我也没当真,以为他只是客套一番,就说“不用了,我自己可以的”。可是没想到,我的话还没说完,他就轻而易举的、在我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将我刚刚拎起来的两只袋子都拿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后面懵逼了几秒后才回过神来,疾走两步赶了上去。
他已经提着东西走到了我的房间门口,我追上去,把袋子接过来,又同他道过谢,这才得以回到房间。
——还真是剧情感十足的一天。
将一切都收拾好之后,裹着被子躺在床上,却还没有困意,睁着眼睛望着天花板,脑海中不自觉的回放着今天所发生的一切。被子里,我翻了个身,想要找到一个最舒服的姿势,一不小心便牵动了脖子上的伤口,疼得我呲了呲牙。
脖颈处的皮肤细嫩,那一刀虽不致命,却也叫我流了不少血。好在血液凝固的比较快,不然的话,我恐怕就要因为失血过多而被送进医院了。家里没有药水,也没有医用纱布,而我已经忙碌了一天,此刻也不愿再下楼一趟,因此就只是将那道伤口用清水清洗了,随意地贴上了一枚创可贴。
伤口牵扯的疼痛让我再一次的想起了那个拿刀抵在我脖子上的劫匪,同时我也忍不住去想,如果义文柏在我身边,事情会是什么样子的。
如果有他在的话,是一定不会让我受伤的吧?现在他虽然不能使用法术,可是却也比普通人要厉害许多,之前几次身历险境,都是他将我救回来的……
唉,我又想他做什么?我这一走,他既没有找过我,便是说明:我和他之间的缘分,已经就此了断了,从此桥归桥,路归路,再无干系。如今他已经是别人的男人,不该再被我惦记着。
在心里说服了自己,可是脸上却还挂着未退的苦笑——罢了,多想无益,我还是快些睡觉吧。明天就要去参加明日之星的特训,来之前,听公司里的前辈说,特训的前几天总是很难熬的,我要养精蓄锐,打起精神来才行。
因为不熟悉魔都这边的交通情况,又担心第一天就迟到会受到批评,所以我设置了一个早晨五点三十分的闹钟,以至于第二天早上我迷迷糊糊的从床上爬起来去洗漱时,外面的天还是灰蒙蒙的。
早饭简单的吃了两片面包,喝了半杯牛奶,这就算是解决了。重头戏是化妆——来之前,我特地请教了曾经参加过特训的前辈,在听了她的讲述之后,我顿时就对这一趟魔都之行产生了恐惧。前辈强调的重点中的重点,就是仪容。说是会有资深老师专门盯着你的妆容、穿着挑刺儿,一定要在这方面多加小心。
于是我坐在梳妆台前捯饬了一个多小时,才觉得没有什么问题了。至于衣服,则挑了一条和妆容比较合适的蓝白格子的连衣裙——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毕竟无论妆容还是服装,都是我精心挑选的。
出门前,又在镜子前面左看右看了许久,确定没有什么纰漏之后,这才放心离开。
锁门的时候,发现外面的把手上凭空冒出来一只袋子。
我翻开看了看,袋子里面是一支药水,一卷纱布,几张钞票,还有一张字条。
纸条上的字迹有些扭曲,但是也不妨碍写字的人将这几个字写得龙飞凤舞,“还你钱。”署名是“1405”。
原来是昨晚那个小警察。
他还真是够执着的,一定要把钱还回来才行。既然如此,那我就收下咯。将药水和纱布放进背包里,路过隔壁的时候,我下意识的朝房门看了一眼。这些东西,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挂上去的,难道他这么早就要去上班了吗?现在也不过七点三十分。
与省城相比,魔都要更繁华一些,只是这繁华也有不好的一面,那就是拥挤的交通和严重的空气污染。
出门之后我才知道,原来那灰蒙蒙的一片,其实不是天空的颜色,而是散布在空气中无孔不入的雾霾。进入到地铁站后,我习惯性的摸了一把头发,手收回来时,赫然发现手心上面有许多细小的黑色灰尘——这雾霾还真是严重,看来明天出门,要戴上一顶帽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