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泽破天荒地这么问,沈清都忍不住多看了翟泽一眼。
之前翟泽不是拒绝了春柳,现在春柳和李沛一起回来,他又这么关心李沛的身份,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表哥,你……”
沈清没有说下去,翟泽却听出了沈清的潜意思,也意识到自己不该问这些,连忙解释道:
“春柳一个姑娘家,带着一个男子回来,再怎么说我们也认识这么久了,我也是出于关心才问的。”
沈清笑了笑,“表哥,你就放心吧。这位李公子和你一样,是个真真正正的正人君子,绝对不会对春柳怎么样的。”
沈清没有把话说下去,便撇下翟泽一个人走开了。
春柳喜欢翟泽什么?不就是喜欢翟泽人品端正么?春柳又不是那种爱慕虚荣的人!
现在,翟泽拒绝了她,又来了一个同样正义的李沛,春柳被李沛的人品打动,喜欢上李沛那也是情有可原的事。
再说了,李沛虽然有许多点不及翟泽,可一看就是个性子火热的,他的心可比翟泽要容易捂热得多。
以李沛目前对春柳的印象,只要春柳愿意,两人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哪怕翟泽是沈清的表哥,沈清也舍不得春柳继续捂翟泽这颗石头。春柳跟在她身边这么久,沈清早就把春柳当成她的亲姐妹,手心手背都是肉,哪个都舍不得伤害。
不过,翟泽至少是个男子,手背的肉糙一些耐造一些,沈清在这点上,果断选择了偏心春柳。
……
翟泽没从沈清那里得到确切答案,回到后院的库房继续做事。
库房里,白霖正帮着伙计们把货物整理到一块儿去,他虽然没跟着翟泽一起出去,但也从旁人口中听说,春柳和李沛一起回来的事。
南北商行的伙计都认识李沛,正纷纷给白霖介绍着李沛。
“那个李公子真是个大好人,之前《太学例卷》刚出来那会儿,好多人来咱们南北商行退《九三》,就是李公子仗义执言,才让咱们知道了那些人退货的缘由。”
“是啊是啊,李公子每回来南北商行,要是有空的话,都会顺手帮我们干会点活,咱们铺子里的每个人都很喜欢李公子。”
白霖忍不住问,“那春柳姑娘也喜欢李公子?”
这可把伙计们难倒了,换作以前春柳肯定是不喜欢李沛的,那时候谁看不出来春柳喜欢翟泽?
可这回春柳从豫州回来,李沛居然同行,春柳现在喜不喜欢李沛,他们可说不准。
一个伙计犹豫了片刻,给了白霖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
“这我就不知道了,反正伍总管每次看到李公子,都是笑脸相迎。”
白霖得到这个答案,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有几分不得劲儿。
他干完活,垂头丧气跟在翟泽身旁,等到两人身旁没有别人,就开始在翟泽耳边使劲叨叨。
“公子,我刚才问过了,那个李沛好像还真是个好人。咱们铺子里接触过的,没有一个说他坏话的,就连春柳姑娘对他的印象好像也很好。可他一个沧州的书生,怎么哪里也不去,偏偏去了春柳姑娘去的豫州。那么大一个豫州,两人还正好撞上了,当真有这么巧的事?”
翟泽不回答他,他就在一旁自顾自念叨。
“话也不能这么说,人品好归人品好,却也和别有用心没冲突啊。公子,我觉得,肯定就是这李沛喜欢春柳姑娘很久了,所以才趁虚而入,想要借机上位。可恶,怎么会有这么狡猾的人,咱们……”
白霖叨叨得翟泽实在受不了,忍不住蹙起眉头,沉声道:“白霖,捕风捉影的事情,不要妄加揣测。我平日里都是怎么教你的,你都忘了吗?”
白霖这才闭上嘴,不敢再惹翟泽生气。
主仆二人好不容易挨到回园子的时辰,马车刚到园子门口,园子里就传来一阵饭菜香气。
这香气和平日里厨房做的饭菜不一样,而是他们熟悉的青州菜。
翟泽和白霖都尝过张秀娥的手艺,一闻就知道是张秀娥亲自下厨了。好不容易到了饭厅,翟泽坐下来等了一会儿,果然看见张秀娥亲手做的菜呈了上来。
这足以证明张秀娥对李沛的喜欢,同样是带客人来园子,袁宝君一个堂堂沧州首富的千金,却没有李沛一个重书生的待遇好。
张秀娥当然不是那种看重俗物的人,李沛虽然来过园子一回,但张秀娥还是第一回见他。她一见到李沛,就发自真心地喜欢,再加上从沈清那里得知,李沛的正义之举,就对李沛越看越喜欢。
饭桌上,就连一向待人冷漠的江老太,都对李沛拉不下脸来。
“春柳,你吊了我们这么久的胃口,现在总算可以说了吧?”沈清也有些等不及了,春柳在南北商行卖了好大一个关子,她自然也想知道,这两人是怎么在豫州遇上的。
世上哪有那么多突如其来的喜爱?哪怕李沛是个大好人,那也是一样的。
张秀娥和江老太之所以对李沛那么热情,一方面是好奇李沛和春柳一道回来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是觉得两人之间说不定有什么。
春柳哪有沈清和江老太那么多心眼,完全没有察觉众人的想法,便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
“李沛是去豫州城探望他的姑母,我们也是在街上巧遇。我得知他姑母生病,便带着大夫去看了看。谁知回来的路上,居然看见他一人冒着大雪赶路。”
张秀娥心软,听不得这些,赶紧问道:“这么大的雪,怎么不坐马车回京城?一个人在路上赶路,那还不冻得够呛?”
江老太素来心思缜密,听了春柳之前说李沛把身上的碎银给了小乞丐,便说道:“自然是把车马费给了那孩子,手头的银钱不够了,他姑母手头不宽裕,便仗着年轻想咬牙走回沧州呗。若是手头还有银钱,说不定反倒还要给姑母留一些,哪还能开口向姑母要钱?”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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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3章 春柳姑娘也喜欢李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