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现在的许子明,并不是从前那个许子明。
两人的人生与上辈子截然不同,许子明当然也不可能放着工部的好差事不做,跑到南北商行来跟着她经商。
再说了,就算许子明敢来,她还未必敢要呢。
要是让顾含章知道,那可就真的像梁宗光说的那样,要“后院起火”了。
……
转眼间,春柳已经来到豫州半个多月。
一开始她的确存了散心的意思,想着借着做生意的借口出去散散心,等回到京城后,就能平复心情,把翟泽当普通朋友看待。
但等她到了豫州,这才发现豫州人口众多,居然有不少商机。
若是南北商行能开到豫州,肯定也会大受欢迎。
因此,春柳谈完了生意也没着急回京城,而是留在豫州城考察起来。
——虽说他们南北商行的资金,大部分都投入到造船当中,但事先考察好了豫州的情况,迟一些入驻不也可以吗?
于是,春柳直接给沈清写了封信报平安,干脆在豫州城的客栈住了下来。
这日,春柳刚拜访完豫州城一家大酒楼的掌柜,带着身边的人回客栈。
谁知,刚出了酒楼没一段路,就听到不远处的街上传来一阵吵闹声。
她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一群模样流里流气的青年,正围着两个人骂骂咧咧。
街上的行人都纷纷驻足朝那边张望,却无一人上去劝架。
“那边怎么回事?”春柳本来不打算管,可眼角余光扫过,发现那几个混混就要对那两人动手,其中一人居然还是个几岁大的孩子。
她顿时看不下去,停下脚步询问起来。
“听姑娘的口音是外地人吧?”一个提着菜篮子的大婶一脸唏嘘,“你不是豫州城里人不知道,那几人一直在附近街上游手好闲,寻常的商户都不敢招惹他们,好似是一个小乞丐不小心踩了他们一脚,他们便不依不饶起来。有个书生看不过,帮着小乞丐说了几句话,好像把他们给气着了,我看是不能善了了!”
春柳问道:“那孩子看上去不过七八岁,几个有手有脚的男人,居然还和个孩子计较?”
一个大娘回答道:“要不然咋说是地痞流氓呢?”
“他们整日在街上游荡,豫州城府衙的人都不管吗?”春柳皱起眉头,疑惑地问道。
大娘叹了口气,“怎么没管?可也管不过来呀!府衙的人再想管,也不能每时每刻盯着他们。他们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没犯什么大错,顶多进去关两天就出来了。咱们这些普通百姓还是能忍就忍,要是被人记恨上了,那以后的日子可就不好过喽!”
大娘话音落下,就看见春柳直接朝几人走了过去。
她吓了一跳,急忙喊道:“闺女,你可别冲动。你一个姑娘家家的,对上他们可要吃亏!”
春柳没有回头,倒是她身后的人对大娘笑了笑,“这位大娘,您不必担心。区区几个地痞流氓,我们伍总管还是不怕的。”
“光天化日之下,你们几个人欺负一个孩子,还是不是男人?”人群当中,年轻人把衣衫褴褛的小乞丐护在怀里。
一个混混被年轻人的话激怒,操起手中的棍子朝年轻人挥去,“一个有娘生没娘教的乞丐,你也想管。既然你这么喜欢多管闲事,刚才他哪只脚踩的我们,就废了你哪条腿好了!”
年轻人面上闪过一丝恐惧,但还是选择紧紧护着小乞丐。
混混手里的棍子眼看落到年轻人身上,春柳用了全身力气,一脚狠狠踹在混混屁股上。
混混猝不及防,直接摔了个狗吃屎,愤怒地从地上站起来,“谁?谁踢的老子!”
周围围观的人生怕被混混误会,纷纷往后退了几步,几个混混的目光落在唯一不退的春柳身上,更加怒不可遏。
“老大,我刚才看见了,就是这女的踢的你!”一个年纪小些的混混喊道。
被喊成老大的混混恨恨地盯着春柳,“好啊,一个黄毛丫头也敢来招惹老子。老子这就让你看一看,什么叫做男人!”
他大喊一声,留下两人看着年轻人和小乞丐,其余人都朝春柳围了过来。
然而,还没等他们动手,春柳身后就呼啦啦上来好几个身材高大的壮汉。
这些人不是别人,正是从前跟着张重山的那些盐帮的兄弟,来到京城之后已经养了很久的老,都闲得手痒,正好拿混混练手!
“敢动我们伍总管,我看你们是想吃不了兜着走!”
“兄弟们,这种地痞无赖,就该好好教训一番,让他们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看他们还敢不敢祸害普通百姓!”
这几个混混看着不好惹,实际上哪里是这些壮汉的对手?
几人没过多久,就被壮汉们揍得哭爹喊娘。
这下子,平日里敢怒不敢言的百姓,也都忍不住纷纷鼓掌叫好。
“你们居然敢打小爷,知不知道小爷是什么人?小爷的姐姐可是太守大人的姨娘,你们敢打我,我姐夫肯定不会放过你们!”
这回跟在春柳身旁来的,没有一个是孬种,冷笑了一声,一脚踩在他脸上。
“那你知道我们是谁吗?我家东家可是当今镇国公府的世子夫人,季家大小姐,一个太守家小妾的弟弟,你算什么东西,敢在我们伍总管面前大呼小叫!”
混混脸色一变,“你们……你们给我等着,要是敢骗小爷我,我迟早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几个壮汉哈哈大笑,“好,我们就在悦来客栈等你们来!”
混混们不敢再留,夹着尾巴灰溜溜地跑了。
春柳虚咳一声,“好了,咱们出门在外,不要太张扬了……”
不过,这种狗仗人势……哦不,话不能说得这么难听,这种有靠山的感觉是真的痛快。
她感觉这几日心中的阴霾一扫而光,正要去看年轻人和小乞丐的情况,就听到一个略微耳熟的声音惊喜道:“伍总管,真的是你?我还以为我听错了呢!”
春柳也回头望去,只见那个护着小乞丐的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沧州学子李沛!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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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7章 巧遇李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