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声音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激动起来,只是有些是开心的激动,有些是惊讶害怕的激动。
许羡推开休息室的门:“我刚回来就听到这样让人惊讶的言论,你们真的让我很吃惊!”她冷笑一声:“看不出来啊,我的公司里竟然是你们说了算了,那我这个首席算什么?”
“许,许总!”财务总监惊讶的看着许羡,许羡走到她的身边:“看我很惊讶?”财务总监摇头:“不是的,我是惊喜,惊喜!”
可是她眼中绝对不是惊喜,而是惊恐。
许羡被她的表情取悦了:“怎么,看到我不开心么?”财务总监努力的摇晃着自己的头:“没有,我看到许总并没有,并没有不开心。”
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一些:“许总,只是我们很久没有见到您了,所以有些惊讶。”
许羡盯着财务总监,很快对方的额头上就见了汗珠,她微微一笑,财务总监以为许羡要说什么的时候,许羡却突然越过她走到了自己的办公桌上。
她左腿压在右腿上,身子向后倚着:“你们有什么话要说,不是说要让白月雅作为临时的代总裁么?说说你们的想
法,让我听一听。”
几个人的面面相觑,财务总监硬着头皮:“许总您回来了,那个就不用白月雅了。”
“哦,不用了?”许羡的声调上扬,对方努力的说道:“我们只是觉得许总您是她的姐姐,说不定,说不定她在处理公事的时候,和许总您差不多,所以就想着让她来暂代,我们,我们没有其他的意思。”
许羡盯着她,她把额头垂的更低了。
“我和白月雅是姐妹是真的,可是你们确定她能代替我?毕竟我的做事风格和她完全不一样的。”
人事经理知道自己这个时候不说话也跑不了,只能硬着头皮说道:“我们并不清楚,所以”
“不清楚?我看你们清楚的很。”许羡的声音顿时冷了起来,她拿起桌面上的汇款记录“啪”的一下子仍在地上:“看清楚,这是什么?”
其他人的脸上难看,许羡冷笑:“这是你们受到白月雅贿赂的证据,好啊!我不在这几天,你们倒是得到了不少的东西。”
几个不敢开口,公关经理已经浑身颤抖,她颤抖的声音说道:“许总,我,我没有想收他的东西,是
”
“闭嘴!”财务总监厉声道,她知道许羡身后站着谢临渊,就是他们嘴硬许羡也有各种的办法拿出他们和白月雅勾结的证据。
可是被自己人指证和被许羡发现,是两种概念。
许羡冷笑:“好大的威风啊!”
财务总监扬起脸:“许总,既然您都知道了,我也不用再隐瞒什么,没错,我们是收到了白月雅的东西,可是我们也是逼不得已的。”
“你生死不明,公司的效益越来越低,穆经理根本没有办法带领我们走出这个困难,而白月雅身后有秦落,她若是肯帮忙,我们公司的困境就会引刃而解。”
“这么说,你们还是为了公司好了?”
“我们是有私心,看到金钱和各种漂亮的奢侈品,我们确实是很难不动心,可是我们确实是为了公司着想,穆经理根本不能好好的管理公司,若是她继续管理下去,只会让公司解体。”
许羡点头:“继续说。”
财务总监以为许羡听进去,脸上的表情也渐渐的放松下来,她看了一眼穆昭,随后说道:“穆经理在工作上确实是有些能力,可是她根本不能挑动大梁,可是我们提出
的意见她还不能完全的接受,所以公司的销售额才会日渐下滑。”
许羡挑眉:“你的意思是,你来做的话就不会这样?意思是今天这个地步,都是穆昭没有听从你们意见的结果?”
“没错!”财务总监点头,她看向穆昭的眼神中有着嫉妒。别的不说,她来公司这么多年,一直兢兢业业的工作,可是也只是混到了财务总监的地位。
可是穆昭呢?直接空降兵到了这里,来了就是公关经理,后来更是直接升到了总经理的位置,凭什么,她哪里不如穆昭。
难道就是因为穆昭和许羡关系好么?
论能力,她不觉得自己会输给穆昭这个小姑娘,论人缘,她在公司多少年了,自然是比穆昭更加了解公司的人。
她就是不服气。
“我们在公司做了这么多年,自然是更加了解公司的事情,穆昭她什么都不懂,就是一个小姑娘,因为和许总您关系好,所以才会成为公司的总经理,她对公司真的不算是了解。”
许羡冷笑却没有做声,财务经理以为许羡是被自己说服了,她更是抬起了头:“许总,我觉得您应该好好的听听我们的意见。
”
“你的意思是说,你们比起穆昭更加了解这个公司,也更加爱护这个公司?”
“是的。”财务总监点头。
她脸上露出了喜悦的表情,说不定许羡真的听进去了她的话。不过也是,他们这么一群人,穆昭就一个人。
若是许羡帮着穆昭,那么他们这一群人就都要走,许羡想来也承受不住这样的损失吧!
“许总,我觉得你应该慎重的考虑我们的意见,在您离开的时候,公司的效益变得这样差,就是因为穆昭的关系。”
许羡站起身,她走到穆昭的身边,就在财务总监脸上露出志得意满的笑容的时候,许羡突然开口:“我想我明白了你的意思。”
“谢谢许总!”财务总监对穆昭投去一个得意的眼神。
可是没有想到许羡话锋一转:“但是你没有了解我的意思。”
财务总监一愣,许羡转头盯着她:“你以为你说这么多,我就相信了?你以为你们人多势众我就不敢真的对你们怎么样?你摸着胸脯想一想,我许羡有没有对不起你们的时候,你们中间有人学历不够,有人资历不够,可是我都用了,并且给了你们相应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