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煜司有些疑惑,做什么大事在王府有他帮忙不是更容易些吗?
又冷声问道:“你这一走,还回来吗?”
李时笙摇摇头说了一句:“看心情。”
季煜司不甘心的再次追问:“你可想好去什么地方了,外面乱的很,你一位弱女子”
李时笙被问得烦了,打断季煜司的话:“停,怎么?你问东问西,是不舍得我走吗?我告诉你啊,我们不仅是说好的,而且你还欠我三件事,你不能反悔的。”
季煜司顿时脸色阴沉下来,咬咬牙:“知道了,一会儿和离书会有人给你送过来。”
说完,看了一眼李时笙,便大步离去了,不知怎么,心里总是有着一道声音告诉自己不能让李时笙离开。
季煜司气愤的锤了一下旁边的石柱子,想要离开的人留不住,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心情烦闷的季煜司索性来到了练武场,对着木桩子发泄着自己的不满,觉得不过瘾,扭头看向一旁同样操练着的的陈之意。
陈之意也被皇上指派跟随季煜司出征,几乎每天都会在这里训练。
陈之意见季煜司恶狠狠的盯着自己,顿时有点害怕:“十三,你怎么了?干嘛这样盯着我?”
季煜司突然邪魅一笑:“陈之意,你的动作看起来一点力量都没有,软绵绵的。”
话落,陈之意立马不服:“本侯爷可是从小习武,虽然这次第一次上战场,但是武功还是很好的,你居然小瞧我?”
季煜司见鱼儿上钩了继续说道:“那你来跟我比试比试。”
陈之意不屑的说道:“好啊,十三王爷,请教了。”
话落,季煜司脸上又再次露出邪魅的表情,陈之意等登上了比试台,才察觉季煜司有一些不对劲。
就简单的在比武台上比试比试,用得着恶狠狠的瞪着他吗?
随后,比武台上传来陈之意痛苦的哀嚎声。
李时笙这边等季煜司走后就先把金子收好了,没一会儿的功夫果然有个婢女给她送来了一份和离书。
李时笙打开和离书看了看,上面印着官府的印章,已经生效了,现在她终于是自由之身了。
想了想,李时笙还是决定不去当面跟两个孩子告别,而是留了一封告别信,写好信后,交代了婢女三日后在给两个孩子。
因为拿着黄金不方便,李时笙先是去把黄金都换成了银票,又回到王府打包了一下这些日子在王府穿过的衣服和带过的首饰。
这些衣服没穿过几次,布料又好,扔在这属实有些可惜,还有那些首饰都是和这些衣服配套的,缺一不可。
打包好行李,李时笙先是直接买下了一辆马车,她现在有钱,又找了京城的牙侩买了一个马夫和贴身丫鬟。
马夫和丫鬟都还很年轻,大概十二三岁,还未经过什么事,眼神都很清澈,如果指引好了,以后都必定是良善之人,更何况都会识字算数,李时笙很满意。
在这个世界,孤身一人上路并不是明确的选择,有人作伴可以互相照应一下,再不济,闷了还能有人说说话。
准备齐全后,李时笙正式上路了,她决定先回桃源村,看看葡萄树长得怎么样了,更何况那里还有她的事业呢,这么久没联系,不知道她的店铺还在不在。
小丫鬟名叫明珠,本来家境富裕,琴棋书画女红样样俱全,但是天不尽人意,家中遭了贼,父母双亡,家产全被偷走。
明珠当时去了外公家,侥幸活下来,可谁知没过两年明珠的外公也去世了。
无奈只能卖身得了一笔钱,才得以让自己外公入土为安,后来就被李时笙买下了,李时笙是她第一位主人。
而马夫,名唤秋冬,从小就是孤儿,一直给别人养马为生,对马匹很是熟悉,也正是他做工的那家换了别的行业谋生,为了生存,被逼无奈,只能想法进大户人家养马,碰巧被李时笙买了。
去桃源村一路上的行程有明珠和秋冬相伴说话,李时笙也不觉得无聊了。
李时笙坐在马车里一直都在观望着外面的景色,只要看到风景宜人之地,必定得停下下马车游玩一番再走,而且每次都是野炊。
渐渐的秋冬也摸清了李时笙的喜好,看到风景优美之地就自己主动停下,再叫车上的李时笙下来。
这次停靠的地方是一处湖泊,李时笙顿时来了吃烤鱼的兴致,询问道:“秋冬,明珠,你们俩会摸鱼吗?”
明珠摇摇头:“小姐,我不会。”
秋冬拍拍胸脯,一脸骄傲的说道:“我从小就在河里摸鱼打滚了,小姐,我来捉鱼。”
李时笙笑笑,也起了玩闹之心:“哦,是吗?那明珠来当裁判,秋冬,我们来比比谁抓的鱼最多好不好?”
秋冬憨厚的挠挠头:“小姐,你肯定比我抓的多,我认输,小姐,你就别下水了,水凉,当心感冒。”
明珠也说道:“是啊,小姐,就让秋冬去抓鱼吧。”
李时笙只能答应:“好吧,秋冬,你去抓鱼,我来给你们烤鱼吃。”
秋冬应了一声,脱下外衣,一个猛子便扎进了湖里。
不一会儿,一条接着一条的大鱼就被秋冬送上岸了,足足有七八条大鱼。
李时笙升起了一堆火,冲着秋冬竖起了大拇指:“秋冬,你真是这个。”
秋冬笑笑,不顾自己顿时湿漉漉的,便蹲在河边利落的处理着鱼,刮鱼鳞,开膛破肚,很快,鱼全部被处理干净。
秋冬这才拎着鱼递给了李时笙,李时笙接过快速的穿到树杈上,放在火堆上烤着,对秋冬说道:“快去马车上换件衣服吧。”
秋冬点点头跑去马车上换衣服,一旁的明珠则是学着李时笙的样子,把几条鱼全部用树枝穿上,放到了火堆上。
明珠这些天跟着李时笙学了不少做饭的技巧,以前在家里都是不用亲自做饭的,现如今当了婢女,只能拼命的学习下功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