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煜司不知道李时笙心中所想,眼中只看到李时笙利落的用匕首把狼皮和狼肉分开,甚至飞溅上脸颊上的血,李时笙都能毫不在意的随手一擦。
季煜司眸子晦暗不明,这女人,从来没有干过活,胆小如鼠,连只鸡都不敢杀,什么时候敢和狼搏斗,而且剥皮这么利索。
李时笙利落的处理好三头狼,看向还在一旁愣神的季煜司有些忌惮的四处看了看说道:“这深山老林的,一会儿血腥味不定再引来什么猛兽,咱们还是先下山吧。”
说这话的时候李时笙有点心虚,季煜司之所以带她来这,就是想把她杀了的,为什么想杀她呢,是因为原主动了他的逆鳞,要卖掉他的孩子。
李时笙越想越心惊,这原主干的事,无论什么后果都得落到自己的头上。
见季煜司一言不发,眼里充满了杀气,心里沉了沉,他该不会还想着杀了自己吧。
就连原主都没有来过这深山老林,虽然她是金牌杀手,但是身受重伤,野生动物又多,又怎么走的出去啊。
季煜司垂下去的手紧了紧,如果可以,第一件事就是杀掉眼前这个女人。
可是现在她已经醒了,而且现在自己正在被追杀,如果这个女人死了,自己和孩子们便没有了安身之所,他不想让孩子们跟着自己过着颠沛流离提心吊胆的日子。
那就先留着这个女人,日后再杀也不迟,儿子女儿还在家里等他回家呢,想到这,季煜司紧握的拳头松开:“我去拿我的工具。”
季煜司干不了别的重活,有时候就会来上山布置陷阱打猎维持家计,在山上一住就是几天,他常住的山洞里还有一些简单工具。
季煜司让李时笙在原地看着狼皮,继而快步去洞穴拿一些能用的工具,好把这三头狼带下山。
李时笙看着季煜司离去的背影,拍了拍自己的胸脯,看来自己这条小命暂时是保住了。
没一会,季煜司就拉着一辆自制的小拉车过来了。
先把狼肉放上去,再用狼皮儿盖好,用绳子固定在小推车上,季煜司在前面拉着,李时笙在后面推着,两人就一起下山了。
山路崎岖不平,推车又重三头狼大概有四百斤,走的很慢,没一会儿,季煜司开始喘粗气,推车走的越来越慢。
李时笙受不了了,停下,没有了推力,季煜司被推车拉着向后倒。
李时笙眼疾手快的一把捉住季煜司,心中不免吐槽,这么弱,还上山打猎呢,能在山上活着就不错。
等等,季煜司是十三王爷,书中有描写,季煜司身边有个暗卫,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否则不可能在渠山独自一人一住就是好几天,想到这,李时笙下意识松手,做出戒备姿势。
季煜司本来已经借力稳住身形,李时笙突然松手,让他摔了个狗吃屎。
季煜司刚想发怒,见李时笙又连忙把他从地上拽起来,帮他拍着身上的土:“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看你拉着推车有些吃力,就想和你换一下,你来推车,我来拉车。”
季煜司强行压制住怒火,怀疑她就是故意的,甩开李时笙的手,恶狠狠的看着李时笙:“你又想耍什么花招?你能为我着想,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说完气呼呼的走到车后面。
李时笙无语了,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算了,先不管他了,拉起推车,给自己打气:“一二,走。”季煜司还没来得及推,车已经走了。
季煜司一脸嫌弃的鄙夷着,见状连忙跟上,看着车里堆得跟小山一样的狼尸,李时笙拉的很稳,速度明显快多了,甚至都不用他出手推。
这女人,力气怎么变这么大,这一身肉可真不是白吃的,还是说自己的身体太虚弱了吗?
季煜司后知后觉自己是堂堂王爷,怎么刚才下意识的听了那女人的吩咐?
这个渠山他经常住,有什么猛兽他都一清二楚,现在妥协绝对是为了不必要的麻烦。
李时笙边拉车边想着,自己一个堂堂的金牌杀手,流了多少鲜血,受了多少苦难才得来的,如今不明不白的穿越到一本小说里。
还是个短命的,哎,多说无益,还是想想怎么保命吧,男主女主肯定是要离得越远越好的。
至于反派,虽然长得很帅,但是很危险,巴不得自己死了,好去找女主,以后有机会还是和离吧。
然后一个人挣多多的钱,这个时代好像还没有男模馆吧,嘿嘿,以后就有了。
李时笙下意识回头看向季煜司,眼睛眨了眨,想着要是把他弄到男模馆,肯定是头牌。
季煜司感受到强烈的视线,只见李时笙一脸血,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又弯起嘴角。
饶是季煜司常年征战过沙场的人,看到李时笙这样子,还是觉得很诡异。
季煜司觉得,这个女人肯定是毒坏了脑子,精神失常了。
季煜司瞪了一眼李时笙:“快走,一会儿狼群返回来,你我都得死在这。”
看着一脸凶神恶煞的季煜司,李时笙撇撇嘴扭过头认命的拉车。
季煜司扯了扯嘴角:“往前一直走,就能下山了。”
随后悄无声息的爬上了小拉车狼皮上面躺了起来,反正这女人有的是力气,先休息一会吧。
李时笙一路拉着小拉车往山下走,走着走着,全都是下坡路了。
李时笙轻松了不少,甚至还喊着季煜司推慢点,可是季煜司在车上呼呼大睡,根本没有听到李时笙的话。
走了两三个时辰,天慢慢亮了起来,李时笙这才看到山脚下的小乡村,这座山叫做渠山,而小乡村则叫桃源村。
这是架空时代的一本小说,如今龙元国的一个最偏远的长宁县密云镇桃源村,这个村子的山另一边就是邻国齐阳国了。
李时笙远远的看着炊烟袅袅的村子,时不时传来鸡叫打鸣声,脚下那一条蜿蜒崎岖的山路直通村庄,路的两旁则是田地,此时已经开春,田地里绿油油的。
李时笙此时已经累极了,走到拉车的速度也慢了下来,眼看村子就在眼前。
李时笙咬牙坚持着,此时,突然觉得车变得轻快,回头一看,季煜司在用力推车。
李时笙瞬间有动力了,这么弱的人还坚持推了一夜的车,她在坚持下,马上就到家了。
脸上的汗水混着血水滴答滴答落在身上,让李时笙有些难受,所幸不远处有条小溪。
李时笙到小溪边洗了把脸,冰凉的溪水一下子就激的人清醒了不少,照着倒影把头上的伤口头发全都洗了洗,伤口不深,只是流的血比较多,看起来严重而已。
清洗完后,李时笙这才感觉清爽不少,惊喜的看到水里面有不少鱼虾螃蟹,暗暗想着以后可以来捉鱼虾吃。
李时笙洗完后又找了些消炎的草药随便蹂躏了一下敷在了额头上,而季煜司只是看了一眼李时笙摘的草药,只是普通的草药而已,便默默的在小溪清洗自己,两人没有交流。
休息了一会儿,现在的早晨还是有些凉,李时笙刚洗了头打了两个喷嚏,便又去采了几株风寒草药打算回去煮了喝了,以免感冒发烧,她可不想刚来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就生病。
而且还有季煜司这个随时想杀了自己的定时炸弹。
摘完草药,在小溪边清洗干净,李时笙便回来拉起推车招呼了季煜司一声继续赶路。
季煜司跟在一旁,视线落到了几株风寒草药上,眼神中充满了疑惑,这女人什么时候认识草药了?
走了一会儿路,便遇到几个大婶挎着篮子从远处边说笑,边走了过来,是早上去挖野菜的。
其中就有原主的大娘,原书女主李若云的亲生母亲王氏。
王氏看到李时笙脸上立刻气愤不已,这个没用的,昨天自己都收了牙侩的银子了,结果她没有卖成孩子。
又看到季煜司在一旁,心虚的缩了缩,本来不想打招呼的,直到李时笙拉着拉车走进,眼睛一亮看有一车的狼皮,顿时带着几个大婶走了过来。
几个大婶围过来开始和季煜司寒暄:“老李家的,这是又去山上打猎了啊?”
“天啊,这是狼吧,这么一车,多少只啊这是。”
王氏轻咳一声,当着外人的面表现出一副慈爱模样:“时笙啊,不是大娘说你,寻了个这么有本事的夫君,就踏踏实实过日子,别整天吵吵嚷嚷的。”
李时笙偷偷鄙夷的看了一眼王氏,撇撇嘴,心里忍不住吐槽原主那为数不多的智商能出什么幺蛾子,还不是你指使的。
“是啊,时笙,你这夫君可真有本事呢。”
“比咱村最会打猎的高猎户家还厉害呢。”
“可不是,这狼平常人谁敢招惹啊?”
几个大婶你一嘴我一嘴的说起来。
王氏凑近李时笙,拿出一个手帕,装作一脸心疼的样子帮李时笙擦脸:“时笙,你的头这是怎么了?受伤了吗?赶快回家让你姐给你瞧瞧。”
李时笙不动声色的避开王氏伸过来的手,这王氏只要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怎么疼爱关心李时笙,那么背地里肯定是要压榨李时笙。
小到柴米油盐,大到房契地契,要不是季煜司死守着最后两亩地契,恐怕早就被王氏忽悠走了。
偏偏原主却乐在其中,以为王氏是真心对自己好。
李时笙家就这么一个姑娘,捡到季煜司,算是季煜司入赘到了她们家。
李时笙从小葬母,是父亲一手带大,两年前因病逝世了,临终前把自己攒了一辈子的银子,大部分给了李时笙的大伯李大海,只为李时笙以后能有李大海照拂,不受人欺负,不缺吃少穿。
可是,千算万算,没算到李大海在家里是做不了主的,李时笙的爹死后,王氏就迫不及待的把李时笙一家赶了出来,说是分家,银子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
王氏嘴上说的好听,实际上眼神里闪烁着贪婪,李时笙可不是原主,只要王氏说点好听的,就把不得上赶着舔:“大娘,你忘了你之前说的咱们已经分家了,再找李若云看一次病,就收一两诊费吗?我们家可没钱。”
几个大婶听到李时笙不叫表姐,反而直呼起姓名,眼睛中闪过八卦之意,面面相觑。
第一次被李时笙当众拆台,王氏有点震惊,这死丫头,什么时候敢跟自己顶嘴了,连忙反驳说到:“你个死。”
说到一半想起有外人在立马改口说到:“时笙啊,大娘这不是开玩笑呢吗?你还当真了不是?”
有点后悔把李时笙一家赶出来了,这一张狼皮最少不得值几两银子。
王氏情不自禁的伸手要摸,李时笙连忙拉车往前走躲开,看着王氏一脸不耐烦:“大娘,这狼皮还有血,别脏了你的手哈,我这就先回去洗干净。”
王婶表情略显尴尬的看着拉着车离去的李时笙嘴里嘟囔着:“你这死丫头,大娘摸摸还不行了。”
同行的张婶立马打圆场,亲昵的搂住王婶:“他王婶,你家侄女找的这个女婿可真有本事啊,这么多头狼,你身为他家长的,对他们一家那么好,又经常帮他照看孩子,不得分你几头狼啊,有钱了别忘记我们,分我们点肉尝尝也好啊,嘴里好几年都没有尝过荤腥了。”
另一个赵大婶也不甘示弱的挽住王婶另一个胳膊:“是啊他王婶,你家若云也到了定亲的年纪,又长的俊,用狼皮做成大氅当陪嫁,多配人啊,咋的也不能说个咱们乡下泥腿子不是,最起码不得是镇上的啊。”
王婶是个没主意的坏心眼子,爱占便宜,净出些馊主意,两人这么一说,说中了她的心坎里。
表面上还是装作不在意冷哼一声:“时笙那个死丫头,我们就跟她爹娘一样,管她一家子吃喝,不给我们还能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