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怎么会没死?我于是问女鬼:“肇思淳不是已经死了吗?你不会认错人吧?”
“绝对不会认错,就是肇思淳!”女鬼掷地有声地说。
我和乔雅对望一眼,觉得这事儿有点诡异,不过随即想到阴风古楼那个盗洞,应该是肇思淳打的吧?难道他复制了一个自己,杀死的是复制体,再弄成白痴,以此来对付文书司?这样文书司误以为他已经死了,就可以瞒天过海,从此便没了后顾之忧。
可是我总觉得,这女鬼的话有些不尽不实,还隐瞒了很多事情。我当下盯着它说:“你还有很多没有说出来,再好好想想。”
女鬼摇头道:“没有了,就这么多,想不起来还有什么要说的。”
我嗯了声说:“行,那就去地牢,在恶狗面前好好的想一想。什么时候想到了,再来告诉我。”说着就要起身。
“我忽然想到了一些事……”
我心里冷哼一声,你这种小狐狸,哥们见太多了,还想跟我耍花枪,真是瞎了你的狗眼。
女鬼跟我说,起身它留在地府后,就成了肇思淳笼络文书司官员的工具。它本身在阳间就是干这行的,所以有钱收,倒也不觉
得羞耻。跟它经常上床的,就是廖爷和迅爷,因此从它们身上得到不少肇思淳想要的情报。
听到这儿,我明白了,它就是肇思淳安插在地府的眼线,并且专门是获取文书司情报的间谍。不然不会白天迅爷刚写了份详细的认罪书,他晚上就被杀了。而又是死在了连环杀人案中,这就不会被文书司瞧出破绽,故意死在被杀人灭口之前。
只是弄不明白的是,这孙子到底有没有复制另一个自己。阴风古楼毁灭,应该不能再复制人了吧?莫非,是在很早之前,他就进过阴风古楼,早就做好应付被灭口的准备?
想到这儿,我又问女鬼,是不是有两个肇思淳?另一个被杀知不知情,而杀死另一个肇思淳的凶手是谁?
女鬼说不知道,这次看上去不像撒谎。它只是肇思淳的一个眼线,以那孙子的狡猾和谨慎,不可能让一个女鬼知道太多秘密。那这些疑团,只能抓到肇思淳后,让他亲口说明白了。
“廖爷和迅爷,在赌场差点被打死,你不会不知道吧?”我问那女鬼。
“知道。”女鬼似乎猜到我想问什么,接着又说,“它们回到地府,就被文书司
关在密室养伤,我见不到它们。不过……我听说,文书司总管发誓要为它们报仇,据说今天你要是完不成那个任务,你一定会死的很难看!”
果然老七老八担忧的没错,知道魔石下落三天内不可能找到,如果不能用肇思淳来转移视线,我不只死的难看了,会死的很惨。
而我的时间不多了,只有最后这一天。而且还是要抓到肇思淳,再去告倒文书司总管,这时间是非常的紧迫。
“你平时要跟肇思淳汇报情报的时候,怎么见他?”我问。
女鬼犹豫了下,显然说出这件事,就等于出卖自己的老板了。但现在不说,由得它吗?廖爷和迅爷伤被折磨的有多惨,它估计非常清楚。
“说还是不说?”我催了一下。
“说!”女鬼深吸口气,“他送我一个阴阳通灵坠,时常挂在颈上,我们经常用此来传递消息。”
我立刻看了下它脖子上的一个玉坠,急忙问:“你在被我抓住时,给他发消息了吗?”
“没送出去……”
它被困在死囚墓绝中后,屏蔽了一切通灵渠道。进入封鬼坛时,死囚墓绝又封住坛口,它根本找不到一点机会。更别提来到
赌场了,这儿也杜绝了任何与外界联系的通道。
闻听此言,我松了口气,要是让这孙子提前得到消息,怕是再也捉不到了。
我点了点头后,跟它说道:“给你一个选择,帮我捉到肇思淳,我会每月用送财童子给你一笔钱,让你在地府继续过着滋润的日子。并且有我人间特使罩着,你会比以前活的更加风光。如果不帮我,或者假装答应,转头给肇思淳报信,就等着喂我那两头恶狗吧。”
女鬼几乎没怎么犹豫,就跟我说道:“我帮你。其实帮肇思淳弄情报的日子,我也过够了。我想过一些自己的生活,自由自在的。”
“好,待会儿跟我出去,你自己想办法,套出肇思淳目前在什么地方。记住,不能让他瞧出破绽!”我叮嘱道。
“明白!”
因为等不到晚上,所以马上就带着这女鬼出去了。带它出去的方式,是上我的身。我将所有道气收敛进魂魄,跟普通人是一样的,不会给它带来任何伤害。而它也明白,我什么身份,什么能力,敢趁机对我下毒手,绝没好果子吃。
站在赌场后门外,过了大概两三分钟,只听这女鬼跟我说:“联
系上了,他目前在林城市内,但约好一个小时后,在贯头镇外的树林碰头。”
听了这话,我马上快步走向胡同口,边走边问:“你是怎么说的?”
女鬼回答说:“我说目前地府开始对阴德牌严查了,存在我那儿的五十个牌子,不太安全,要马上转出来。”
原来这狐狸精还帮忙窝藏和销售阴德牌,五十个牌子,少说也值百来万,多了可能卖到上千万。这要看卖给谁,如果是急需阴德的有钱人,一个牌子卖二十万也不算多。这可不是个小数目,肇思淳绝不会弃之不顾。
再说如果这批牌子被查抄,从女鬼嘴里爆出他们还在联系,那假死就白做了。何况女鬼又说,肇思淳非常的信任它,应该觉得他们是绑在一条线上的蚂蚱,女鬼不可能出卖他。
我问女鬼:“你叫什么?”到现在还不知道它的名字。
女鬼说道:“我叫宋明玉。”
我嗯了声后没再说什么,心里却道,你们还真是天生一对。一个是找死蠢,一个是送命愚,般配的不能再般配了!
到了胡同口,刚好拦下一辆出租车,我给司机加了一倍的车钱,叫他以最快的速度赶往贯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