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夏。
庄斯扬唱完最后一个高音,手在半空中虚划一道,空握成拳,鼓手收尾的镲声适时响起,台下配合地传起掌声与喝彩。
沈遐就坐在离舞台最近的座位,心不在焉地跟着人群拍手。
满堂赞誉之声,其中真心实意能有五分都难说。
这间酒吧刚刚开业一周,选址在上环一处不起眼的街角,客人大多是熟人推荐邀请而来,都知道台上这位“驻唱歌手”实质是酒吧老板,庄家的二少爷。无非是二代闲着没事,投点钱开间酒吧玩玩,还特地组了个像模像样的乐队,大抵是真有那么个音乐梦想,来者都是客,合该捧个人场给份薄面。
庄斯扬凑近话筒,将嗓音压得低沉而富有磁性,咬着不伦不类的英腔,用英文讲了几句,大意是感谢各位前来,祝大家玩得开心,度过一个浪漫的夜晚。
底下又是一片叫好。庄斯扬稍稍抬起下巴,露出一个心满意足的笑,走下台来。沈遐见他视线在酒桌之间逡巡,抬手举了下酒杯,喊一声:“这里。”
庄斯扬眼睛一亮,向他打个手势后绕去吧台取了一杯鸡尾酒,坐到沈遐对面,额上渗出些薄汗——舞台灯太亮照的,兴致勃勃道:“唱得怎样?你评价一下!我感觉今晚发挥得还可以!”
“挺好的。”沈遐语气诚恳地敷衍他,主要是他不懂音乐。
庄斯扬不放过他:“你详细说说。”
“……”沈遐是真的无话可说。
他耐心有限,打算另起话题。
偏偏有人看不懂眼色,从旁侧突兀地发出一声笑。
是那种从鼻子里嗤的一声笑,像是根本忍受不了这荒唐的话语似的。
而且庄斯扬前脚说完,此人后脚就嗤笑一声,节奏卡得恰到好处,正是冲着这句来的。
于是沈遐和庄斯扬齐齐转头去看。
那桌的客人是单独一个女生,锁骨发,背心长裤,身材健康匀称,肩头圆润好看。没有化妆,清秀长相,一双杏仁眼大而圆,目光却冷硬,直直望着人时带点骄矜的讽意。
不知道庄斯扬被激怒了没,反正沈遐一望见她的脸时,脑内当即闪过一个念头:可能没办法对她生气。
被四只眼睛一盯,女生扬了下眉毛,对沈遐半开玩笑道:“还‘挺好的’?是不是没听过好的。”
沈遐还没回话,他那有音乐梦想的二代朋友就语气糟糕地发问了:“你什么意思?”
女生一直看着沈遐,闻言淡淡瞥他一眼,忽而起身向外走去,途经他们这桌时回答道:“让你认清现实的意思。”
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女生已经长腿一迈,到了舞台上,握着立式话筒喊了几声:“喂?测试下音响。我给大家献丑唱首歌,不介意吧?”
她话音清亮,室内短暂地安静下来,客人们不明所以。
今晚庄斯扬唱完后没有其他演出安排,乐队的人早就散了,在台下喝酒。舞台上大灯也熄了,只有侧边的氛围吊灯散着幽深的暖光。
女生似乎不太在乎这些,微侧着头调整了下话筒高度,唇边溢出一点笑意,没什么人注意到,仅有近处的沈遐在想,她竟然上了台后反而兴奋起来。
庄斯扬方才唱的是近年声名鹊起的一支乐队的歌,明蔚选了同支乐队的另一首,传唱度广,难度更高,挑衅的意图昭然若揭。
但当她第一个字唱出口时,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静默屏息,甚至有轻微的倒吸凉气声。
简直像是音响被修好了一样。
每一个字音轻盈而精准地落在调上,起伏的高低音不费吹灰之力,漂亮的转音和真假声切换,以及她那玻璃般澄澈透明的音色,因清唱而更加显得清晰特别——如同海妖吟唱过往的歌谣。
普通人不了解演唱实力的评判维度,却都生有分辨好听与否的耳朵。
明蔚只唱了半首就结束,酒吧内掌声如潮,远处还有人吹起口哨。
明蔚笑笑下台,去吧台结账,刷卡时侧身看了一眼沈遐这桌。
庄斯扬自知技不如人,神情怏怏地向后靠在椅背上:“她确实厉害,有两下子,但是我没——哎,沈遐,你去哪?”
明蔚刚走出店门几步,就被人追了上来。
她停下脚步,回过头。
“来帮你朋友兴师问罪的?”
沈遐愣了愣,才反应过来她在说什么,无奈地笑笑:“没有,他不介意。”
当然,庄斯扬本人到底怎么想,他也不是多么在乎。
明蔚等他下文。
沈遐却罕见地沉默下来。
他出来时跑得太急,酒吧里座位排得紧密,路不好走,现在稍稍喘着气,脑子几乎是空白的。
他母亲执掌星沉集团的影视传媒板块,抱怨过旗下艺人里能唱的凤毛麟角。他急匆匆地追上来,是想问她有没有签公司或是出道计划,可以为她引荐到星沉。
越是被她这么似笑非笑地看着,原本想好的措辞越是变得七零八落,情急之下,沈遐脱口就说:“……我在想,怎么问你要联系方式?”
出口倒是流畅。
明蔚因惊讶而快速地眨了两下眼,随后眉眼向下压去,皱了下鼻子,还是没忍住笑。
果真是来搭讪。
坐在那唱功很拉垮的公子哥边上,恐怕这人也是哪家的二世祖,看着比自己还小一点。
长了一张玩弄风月的脸,人也的确是风流纨绔做派。
明蔚说:“行啊,加我微信吧。”
心里想的是:加上之后敷衍敷衍就算,这种富家子弟,她还是敬谢不敏。
沈遐第一下还摸错了口袋,换了个边才拿出手机,上前几步。
扫码成功的滴声响过,距离被拉近后沈遐下意识将声音放轻,说:“还没问你名字。”
“明蔚。”她说,“明亮的明,蔚蓝的蔚。”
2024年.
“……请问你是哪位?”
在问出这句话以前,沈遐刚看清明蔚的脸时,蓦然感受到一阵剧烈的疼痛。
这份心痛没有来由,像白纸无端地捅破一个口,前后有呼啸的风凌厉地贯穿,茫然不知所起的钝痛如同老式电脑卡机,风扇传出吃力的嗡鸣,压抑的深灰色窗口被拖拽出一连串的重复形状,全是风险警告。
他在这份平白无故的痛感中吃力地辨认和思考,终于将眼前妆容浓丽,身形纤弱,穿着华而不实礼服裙的女明星和印象里前不久才认识的“唱歌很好的女生”对上了号,艰难地出声确认道:“你是明蔚?我记得你,上周在上环的爱河酒吧见过。”
不妙的是,念出这个名字后,痛感竟然更加强烈了。
明蔚当即拧起眉头,道:“你犯什么病?爱河酒吧,几百年前的事了好吧?”
她看得出来沈遐当前情况并不太好,脸色苍白,眼下泛着青黑,神色更是一派迷茫无措。
多久没有见过他这样?自从沈遐接手星沉传媒后就不可能在人前露出这幅状态。
身后的Yvonne在车里拍出一声短促的鸣笛,她探出头问:“二位,可不可以别在马路中间逗留?外面还在下雨,有话上车说吧。”
这条路再往前就是明蔚所住的屋苑入口,相对僻静的住宅区,路上没有什么人。
明蔚暂不理会Yvonne,盯着沈遐道:“你什么时候来的香港,不是前天还在北京谈生意?”新闻里提了。
“北京?”沈遐说,“我来香港刚满一周。”
什么跟什么,明蔚眉头拧得更紧:“那你在我家楼下做什么?”
“你家楼下?”沈遐完全没有这个认知,“我过来——等等,我是怎么……”过来的?
这方面的记忆竟然完全没有。甚至他低头看自己这一身装束,都想不起是什么时候购置的衣服。
雨越下越大,两人的头发都湿了,一绺绺地黏在额头上。
“你这什么情况?”明蔚烦躁地撩了一下头发,一手的水,“你们家的医生呢?你得飞回上海看医生。”
沈遐倏尔抬眼看她,想问她怎么清楚他家的情况。
“他飞不回去。”Yvonne直接推开车门,半个身体跨出来,举着手机,“打八号波,天文台预计明后天升级九号,这两天的航班全部取消,明蔚你明早飞巴塞罗那的航班刚刚通知取消。”
行,好,可以,一整天全是意外。
明蔚闭了闭眼睛,直接向车子走去。
她走了几步发现沈遐还站在原地,烦躁地回头命令道:“跟我上车。”
户外有风声雨声,坐到车里,门一关六根清净。
车型宽敞,明蔚和沈遐共坐后座,中间隔着楚河汉界。
她一上车就拿起手机专心发消息,没跟他说任何话。
沈遐从口袋中摸出手机,面部识别解锁后,发觉自己看不太明白消息——通讯列表里前排的几个发送人,一概不认识。
但他通过桌面上的日期得出了结论:自己确实是失忆了,并且一失就是七年记忆。
他对这七年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只记得初见时的明蔚虽然锋芒毕露,但对人态度不至于像现在这样。
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
不知怎地,他有点怕她。
对他来说,昨天的明蔚还像一枝长满荆棘、咄咄逼人的野玫瑰,今天的明蔚已经犹如一把上了年头的大提琴,柔润、沉着,色泽深厚而亮,神秘而慑人。
车停稳后,明蔚动作利落地下车,把沈遐也招呼下来,随后让Yvonne尽早回去,Yvonne完成一个流畅的掉头,从右边车窗里对她摇了摇手挥别。
明蔚这才转过眼看沈遐。
折腾一整天,她一肚子火对着失忆的人无法宣泄,沈遐为什么突然跑到香港来找她也成了无头悬案,只能恼怒地瞪他,冷冰冰道:“跟我上楼。”
她家住在20楼,800多平方呎(80平方米),两房一厅。
出道两年左右租的房,屋苑私密性非常好,适合艺人居住。后来赚了更多的钱却没有搬去大房子的兴致,索性买了下来作为在香港落脚的寓所。
明蔚将高跟鞋踢开,换了拖鞋后,给他拿了一双。
她懒得多走路,站在门口直接伸手指给他看:“这是我房间,这是客房,你先住一晚。被子在柜子里找一下,自己套,想洗一下的话洗衣机烘干机在那边。”
她筋疲力尽,说完这些直接往沙发上躺下去,“我不管了。”
沈遐环顾了一圈,又去确认了下客房的情况,站在门口,还是没忍住问:“我们两个是什么关系?”
明蔚能轻易察觉到他记忆出了问题,没把他扔下不管而是把他亲自领回家里,不像是普通男女之间有所保留的关系,反而应当是极其熟悉亲密。
但如果是这样,她对他这副颐指气使的态度又说不通。
明蔚头也没抬:“我们离婚了。”
沈遐怔住。
明蔚闭着眼回想,这人的记忆好像停留在他们刚认识的阶段。
半天没等到回话,明蔚思索了一下,以告诫的语气补充道:“所以呢,沈遐,虽然你不记得了,但是你可不要蠢到再来追求我,重蹈覆辙。”
毕竟当初她只是在酒吧小唱了半首歌,沈遐就眼巴巴地来要她微信了。
屋内陷入诡异的沉默。
良久,沈遐以一种充满怀疑的口吻说:“我追求你……?怎么可能?”
他不就是要了个微信?之后一则消息都没发过。
看明蔚朋友圈发现她已经签了奇迹娱乐后,他就放弃了将她引荐到星沉的打算。
奇迹是香港老牌唱片公司,即使唱片业如今式微,奇迹在对歌手的培养和经纪管理上还是相当专业的。
她要说“追求”,他记忆里可从来没有这项,要么是他失忆的那部分自我做出来的事。
沈遐从小到大没谈过恋爱,没追过女孩,他长得好、家世高,主动来攀的异性自然见过一些,但他在这方面开窍得晚,对谈恋爱这档事提不起什么兴趣。非要说的话,其实是对所有的人际交往都不太感兴趣,一直以来深交的朋友也只寥寥几个。
他从来以为自己是一生不会结婚的人,光是明蔚方才说的离婚,在他耳里都如天方夜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