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沈赐允<送闭段评功能
星光稀疏,阴云渐渐散去,繁星点点,熠熠闪烁的冷寂月色铺地,为窗边镀上一层银色。融融夜色下,修竹婆娑,巷尾深,离长街的喧哗热闹远一些,倒是多了几分万籁俱寂的宁静。未曾想过东华软尘的绛京城内还有如此破败的深巷,可见富贵繁华下也早已是满目疮痍。
鸳尾上下仔细地检查昏迷在床的小女娘,小乞丐忙前忙后地打水洗帕子,又被鸳尾使出去寻了一位街头相识的大夫,只有余绾,还立在屋子门口。
那简洁明了的两个字,将她钉在原地,动弹不得。女主。
这两个熟悉的字眼拼凑在一起,却令余绾感到些许的陌生,愣在原地恍惚许久。
或许是处在女配的命运中又沉浸在女配的世界太久了,久到她都已经快要忘记,组成原著世界最重要的角色并非是女配,更不是反派,而是应运而生的主角。
院门“吱呀”一声被合上,小乞丐捧着鸳尾交给他的信物,脚步匆匆地去寻大夫和买吃食去,院子里一下子更加空荡安静下来,里里外外只剩余绾三人。
晋安大道的热闹隐隐约约传来,不太真切,倒是更显得此处安静。
这便是原著中的女主吗?
余绾僵硬着缓步走上前去,四肢如同被提线操控一般,有着明显的不协调感,一快一慢的脚步更是体现出她内心的不平静和纠结。
短短的几步路,余绾却觉得自己走了很久。她心里有些乱,不太安宁,但若说有旁的心思却又并不尽然,只是在靠近床边时,莫名生出茫然无措,在内心翻涌的情绪更是让她莫名有些惶恐不安,就连她自己也说不上来是为什么,更理不清楚是什么样的情绪。
好在鸳尾一心扑在小女娘身上,并未察觉注意到余绾的异常。拿着一方干净的帕子为小女娘净脸,鸳尾侧坐在床边,动作十分的轻柔,缓缓说道:“她叫沈赐允,是我同胞兄长的女儿,自幼聪明,举止得体,有些早慧,虽身子娇弱,但独得我兄长嫂嫂喜爱。”
余绾走近来看。
小女娘确实生得颜色好,虽年岁不大,但已经能瞧出不俗的容颜。肤色白皙细嫩,眉不画而黑,朱唇不点却胜过春花,是个天生的美人坯子。
眼下来看,或许也是余绾眼拙,除却出众的容貌外,倒是也瞧不出旁的过人之处。不过许多异于常人之处并非是能从外貌窥探出一二的,例如鸳尾口中的聪慧得体,便不是单看相貌便能辨认出来的。
余绾站在床边,乍一看沈赐允的眉眼,总觉得有一二分不可忽视的熟悉之感,仔细打量过后,在瞥见鸳尾时终于恍然大悟:“她的眉眼倒是长得很像你。”
鸳尾笑了笑:“她与我是一家人,自然长得相像。其实你若是见过我的兄长便了然,她的模样长得还是更像我兄长多一些。”
余绾的目光落在沈赐允的双手上。因年岁还小,她双手虽然能看出指骨细长分明,但依旧是肉嘟嘟的,修剪圆润的指甲里残留着挣扎打斗时的痕迹,指甲缝里有污血和几缕细微的人血皮肉。
鸳尾从随行携带的包裹里拿出一件绣工精致的小衣裳,通过细致的刺绣和裁剪整齐的布料可以看出这件衣裳很是华贵,价值不菲,绝非时长街小贩卖的寻常货色,尺寸与沈赐允身形一般无二,十分合体。
余绾了然:“我说你怎么会买如此昂贵的小衣裳,之前并为听你说起过。原来是买给她,方才在街上买的那把小木剑应当也是?”
那把明显杀不了人,又小巧的木剑对余绾和鸳尾并没有任何用处,也只适合用来打发沈赐允这个年岁的孩童。鸳尾替沈赐允换下染上一些血污泥土的脏裙,没有抬头:“这是自然,总不能是买给你用的。我上次离开绛京时,她说她想跟我一起离开,跟在我身边习武,可是她身子不好,我又屡次需要去涉险,如何能带着她一起,便答应回来后给她一把剑防身。”
余绾咂舌:“那你就在街上给她买了一把木剑?这如何能防得了身,你可真是敷衍。”
鸳尾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不然还能如何?不是我敷衍,可她又不会武功,真给她一把开过刃的利剑防身,伤到她自己可如何是好?”
余绾无奈道:“那你好歹亲自雕刻出一把木剑给她,对你来说也并非什么难事,在小贩处买一把算怎么回事?她自幼长在绛京城内,怕是没少见到小贩贩卖的木剑,既然向你开口,自然是瞧不上这些。”
鸳尾手上动作一顿,若有所思地看着放在一旁的木剑,没有再言语。
也是这个功夫,余绾瞧见那身从沈赐允身上替换下来的衣裙袖中似是露出来一张细长的纸条,不禁将那身衣裙接过,伸手一摸,果然如此。
应当是匆忙从一张信纸上面撕下来的,撕裂处并不齐整,残留一半瞧不出形状的字迹,反面倒是写着一行完整的字,稚嫩字迹歪扭的不像样子,便是余绾仔细辨认许久,却依旧看不出那短短几个字到底写的是什么。
字丑到余绾忍不住评价道:“这字写得有点像是在鬼画符。”
“上面写了什么?你啊,都什么时候还有心思说这个。"鸳尾嗔道,将纸条拿过来,又忍不住为其辩解道,“她只是字有一些不好而已,已经寻了名师的字帖每日辛勤地练着了。你日后可不要当着她的面说,被她听到了,又要怏怏不乐了。”鸳尾定睛一看纸条上面的字,念出声来:“王杨铭。”余绾端详好几眼都未能辨认出来,鸳尾却只瞧了一眼便念了出来,令余绾不禁啧啧称奇,只是眼见鸳尾的神色阴沉下来,余绾没再纠结这个,而是问道:“这是谁?”鸳尾撕毁纸条,放在烛火边焚烧干净:"梧桐书院的伙计小二,是跟着兄长的老人了。”
这张纸条一看便是危急时刻写下来的,或许是沈赐允察觉出什么端倪,故意写下来放在身上,只是还来不及交给旁人,自己便被突如其来的变故迷晕过去。
小乞丐碍于男女大防,自然也不会去动沈赐允的衣裳,故而这张纸条迟迟没有被人发现。
不论沈赐允出于何种目的写下这张纸条,都要去找到王杨铭问个清楚,事不宜迟,鸳尾拿起短剑塞在腰间,便要去梧桐书院,正巧撞上气喘吁吁的小乞丐领着大夫回来。小乞丐不禁傻眼,朝屋里看了看:“你不管允儿了吗?她人还昏迷不醒!”
鸳尾脚步没有停顿:“允儿中的毒你身后的大夫可以解,你这两日哪里都不要去,买些吃食备在屋子里,她不出五日便能解毒醒过来,身边一定要有人守着。”
说罢,鸳尾将腰间装着碎银子铜板的荷包解下来,全部都扔给了小乞丐。
自听了小乞丐的描述后,余绾心里便有了数。她虽医术不行,但对毒还算尚有两分了解,在仔细瞧过后更肯定了几分,想来鸳尾也是不差,不然也不会如此淡定。鸳尾已经急匆匆地走出了院子,小乞丐想要追上前去说两句话,却又不放心屋子里的沈赐允,眼见大夫已经淡定地走进屋内,犹豫再三只好跟着进去了。
余绾跟在鸳尾身后,一同去了梧桐书院。
夜已经深了,便是再热闹的街巷眼下游人也少了许多,只余下高高悬挂的灯笼在夜色里闪烁着微弱的亮光。梧桐书院在燕雀街,对比旁的街巷,这条长街左右两排都是书斋,平日里也只有一些书生诗人往来,这个时辰人更是少了许多,寂静的长街很难看见一两个人影。梧桐书院倒是还开着张,只是王杨铭却不在里头,其中一位伙计明显认识鸳尾,上前主动说道:“不止是他,便是掌柜的也有段时日不见身影,我想要报官,可那日却收到掌柜派人送来的书信,说是他回乡省亲去了,这几日让刘家的先暂管书院诸事。”
一听此言,鸳尾便知不对,开口问道:“书信在哪里?”伙计道了一声稍等,从锁起来的柜子里拿出一封已经拆封的书信交给鸳尾。
鸳尾打开,一目十行看起来,余绾扫了两眼,问道:“怎么样?”
鸳尾脸色沉郁:“确实是我兄长的字迹。我兄长自幼习的是书法大家的字帖,而且字迹中留有自己的习惯,旁人很难模仿的如此相像。”
话落,鸳尾向书院伙计追问道:“是谁将这封书信送过来的,你可认识?”
书院伙计思索片刻,目光在扫过余绾时恍然记起,见鸳尾神色着急,也知是出了什么事情,赶紧说道:“我记得那人应当是未央酒楼的掌柜,他与这位女娘一同来过此地,那日登门送信,我还问了两句,有些印象。”
余绾蹙了蹙眉头,却没有主动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