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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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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究竟到什么时候,才应该学会放弃呢...

年轻的邹娥皇会说,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该放弃。

哪怕对手是她那似乎天生缺了根弦儿的大师兄,软磨硬泡下也有成功的可能。

她会仗着师妹的特权,不择手段,哭缠着师兄;半是撒娇半是埋怨地问她那个惊才艳艳的师兄,为什么就不能让她几招呢?明明她已经这么努力了不是么,为什么不能让她替他去参加天骄宴呢。

等她师兄终于轻轻颔首同意了后,十八岁的邹娥皇,以为那就是胜利。

但她从没想过,那一日是小石子打破了湖水的涟漪,是一切挫折的开端。

天骄宴后,她就被折了剑。

于是自以为看破红尘世俗的邹娥皇会说,当意识到努力在天赋面前一事无成,卷王终究跨越不了命运鸿沟,自以为背负天命然而连一剑之力都没有的时候,就该放弃了。

但是她没有想过,也没有意识到。

大多数情况下,难的从来不是放弃。

而是让一个从平等教化里走来的人,承认这世界本就不平等,灵根和资质天生就分三六九等,努力在悟性前不值一提。

难的从来不是放弃,而是让一个自命不凡的姑娘,承认她并非璞玉而是顽石。

难的是,你该如何控制住你去摸剑的欲望;难的是,仙途在前,哪怕明知渺茫,可谁能不怀希望。

在一个能得道成仙的世界里,让人不去攀仙途这件事,比飞升本身还要难。

所以。

人究竟到什么、时候,才该放弃呢?

邹娥皇咽下了喉咙的一股腥气。

她想,如果她背后的剑能拔出来就好了。

她想,如果她能——拔出剑来,就好了。

但她唯独没有想过,如果一开始就不来密州,如果一开始就不要何言知赠予的星盘,那这样糟糕的处境,或许从根本上就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这世上有那么多的如果。

但她竟只能把满腔怨愤宣泄于一柄不会说话的剑。

雨水滴滴嗒嗒地顺着邹娥皇的黑发流入她的衣襟,再缓缓滑出了她的裤腿。

风声大作,吹起她额前沾着血迹与泥迹的几根头发。

缓缓爬起来的邹娥皇忽然感到一种彻骨的寒冷。

原来即便狼狈到了这种地步,自己也依旧没有选择放弃吗。

阴云笼罩在一方后院,前院里隐约传来宾客的喧闹与祝词,与这里沉湿厚重相隔;乍起的惊雷几个瞬息闪彻照亮昏沉的天地间,呼啸在空中的鞭声一声比一声狠戾。

何春生从来没这么地厌恶过一个蠢货。

横纹耷拉在他的额前,比起一开始何春生那兴致勃勃的攀谈欲,他现在简直沉默到了一种可怕的地步。

她为什么还不倒下。

她为什么还不肯献祭出星盘。

她到底,还要苟延残喘到什么时候?

何春生知道自己应该直接了当地杀了她,但他不知为何犯了个错误,偏偏想看看到底是邹娥皇的骨头硬气,还是他的血骨鞭硬。

数不清的鞭声响彻耳边,何春生慢慢地感觉到了一种疲力,但让他感到后怕的是,这种疲力并不是源于内心,而是源于他的手腕。

他低头一看,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握鞭的手上,被一团细小的灵丝纠缠了上去。

这灵丝太细,细到肉眼近乎看不清。

可凡人如此并不奇怪,怪的他身为一个合道,居然也对这异变毫无察觉。

这本该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但邹娥皇用一次次鞭子抽到身上的皮肉之苦,换来了这些灵丝慢慢地附着于何春生的本命法器上,再渡到他的右手上。

但就算这样,一团小小的灵丝,又能代表什么。

何春生蹙眉,嗤了声雕虫小技,抬手就要弹掉。

然而无论他如何的不以为然,如何的嗤之以鼻,无论是轻轻一弹还是用力一甩,这团小小的灵丝好像已经扎根在了他的手腕上,怎么甩也甩不掉。

就好像是从他自己的血肉里长出来的一样。

是牵丝术。

侧倚在榕树主干上,拿金边婚帖用来扇风的容有衡眼神微眯——那个传闻中死在妖王爪下,自断一臂的崖山道君,此刻不仅双臂完好,在这等诡变风云下,仍有一分的怡然自得。

强大如合道后期修为的何春生,也未能发现榕树冠里藏了个人。

改头换面、隐姓埋名的容有衡,如今化名容无常,来参加一场婚宴,明知道亲师妹受难,却仍能做到不动声色。

这等人,很难说明白他心里到底藏了什么事。

又或许他此刻只是在想:这牵丝术,是他教她的。

两世重逢,面对这个愚笨的二师妹,他教给她的第一门仙术,永远都是牵丝术。

蓬莱山上的崖山道君,惊才艳艳的容有衡,平生共有两个秘密。

第一个么,他是重生者。

所以才会做下众人都不理解的那些事,譬如说自断一臂去战妖王;再譬如说假死后隐姓埋名,从风光无限的蓬莱下一任掌门人,变成了十四盟一个普普通通的散修。

种种异常的背后,都藏着一个直指天道的大秘密。

第二个么,则是牵丝术。

“牵我魂丝,色授予魂。”

他教给邹娥皇的牵丝术,和旁人学的那些个搬移物品的小仙术,不是一种东西;准确来说,这是一种相似于魔道的术法,在无灵根的人体内埋下了一根细长的假灵根。

与此同时,反应再慢的人,在浑身灵力以恐怖的速度被吸光的情况下,也该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何春生惊惧异常。

作为正道何家的老祖,他脱口而出的第一句爆喝声是:“你是个魔修?!”

在这方天地,谈起“魔”这一个字,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魔域里那些个不人不鬼的天生魔物,而不是早于一千年前灭绝的魔修。

那是起源于一千年前的一场天地不容的童男童女祭祀案,得知消息后,昆仑携手大小仙门近千余,以迅雷之势围截了魔窟,将八成魔修一网打尽,金丹以上的魔修全部魂飞烟灭,剩下的魔修再难成气候,过上了人人喊打的生活。

自此风云变幻,魔修这二字也逐渐被人遗忘。

甚至到了近几百年,大多数修士只知道那杀不尽的魔物,而不知道人,也能修魔。

而何春生再是个心思狭隘之人,他毕竟也是作为何家老祖,参与了那场对于魔修的围堵。

也就是说,他亲自领教过那群人的手段。

在修仙史上只留下一行“三月之内,魔窟荡平”的八个字,真真切切落到每个人身上的时候,却是数不清的血肉之躯。

魔修的手段,连天地不容都只是一个委婉的形容词。

他们驱使死人的白骨,吸食活人的血肉,各个生得是娇媚容颜,藏着的是歹毒心肠;三个月的包围战,以看似剿灭为大胜利的前提下,是仙门近千年的根基损伤,数十万精英天才的殒命。

所以才会在二十年前的妖族入侵下,青黄不接的人族战线节节溃退。

但如何辨认一个人是不是魔修,并不是靠他们外在的那些手段,而是从修炼一开始,他们运转灵气的方式。

正道修士的灵气是自己修出来的,魔修,则是从别人身上掠夺生机蕴养己身。

一瞬间千万线索都在何春生脑海中过了一遍,难怪邹娥皇从来不遭雷劫,每日只有一战之力,这些万般古怪下藏着的秘密,在如果她是个魔修的解释下,一切却都能解释地清了。

他又惊又怒,反手要甩下三张火符。

谁料下一瞬,纠缠在他手腕上的丝线猛地一收力,半跪在地上的女修,以扭曲的角度爆发出惊人的一跳,咯吱咯吱的关节作响;手心握着刺骨的鞭尾,任凭骨尖划破手掌留下稀稀拉拉的血水,以一种惊人的高速甩向何春生。

火烧火燎的燎泡遍布了她的半张面庞。

邹娥皇顾不得喊痛,她一跃而起,纤长的灵丝锁住了天上那老贼的咽喉。

如果是一个剑修在场,看到这一招哪怕仅仅是灵丝,也必然会惊呼一句:好标准的细月分春剑法。

细月,是剑式皓然如丝,看见而不可挡;分春,看似温柔的背后是杀机毕露。

只有剑招能做到这样。

所以哪怕邹娥皇手中无剑,可她用的确实是实打实的剑招。

可惜何春生不是剑修,所以他看不出来,他只嗅到了一丝恐怖的杀机,但不知道这样的杀机,在剑修的概念里,是堪比教科书般规范的模板。

“我不是魔修。”

用白骨嶙峋,皮肉绽破的双手锁住他,把薄如蝉翼的灵丝架在他脖子上,干着杀人的勾当却一脸不知所谓的邹娥皇,认真地对何春生说。

在她那双无论何时看都觉得蔫蔫的黑瞳深处,冒出了蕤蕤火光。

“我是个剑修。”

当一个蓬莱的修士,向旁人这般宣誓自己是一个剑修,而不是修剑的,大约也就说明了,她非剑不可。

非剑不能。

所以,到底什么时候该学会放弃呢。

藏在树荫下的容有衡在此刻终于微微笑了。

他想,如果这个人连灵根都没有,却执意还要踏上这场求仙之路,并且甘愿守着一把籍籍无名的剑五千年,忍受着旁人肆意的嘲笑而不改其路...

那你要对这样的人说什么呢,你还能对这样的人说什么。

夸赞或贬低,都不能磨其心志。

劝戒与教导,都只是多管闲事。

——或许连邹娥皇自己都忘了,她修仙五千年来,遇到过最大的挫折,从不是拔不出剑。

而是在一开始,她只是个没有灵根的凡人。

所以如果要放弃,那她在一开始就该放弃。

可是偏偏,这个旁人总说废物累赘的姑娘,坚持了下来。

她是如此赤诚地背着身后的一把裹着厚布的剑。

我心应我,万死不辞。

求仙之道,剩者为王。

须知这大道路上千难万难,抵不过一颗赤子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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