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可道, 非常道, 名,可名, 非常名 虽然醒的早,但是一夜好睡让他精神很好。往身上套上件黑色t恤衫下面穿着小裤衩,从床上跳起来就跑去洗漱。
刚洗漱完就听见门铃响,一定是李峰。
叶申只好套上一条垮裤去开门。他这里就没几件能穿的出去的衣服,昨天的衬衫和牛仔裤他给洗了还没干透。
李峰提着两只蓝色大纸袋, 里面似乎是衣服, 手里还提着一个白色小塑料袋子, 里面是小笼包子和紫米粥, 指挥叶申:“去吃饭!吃完饭把衣服换上!”
叶申听话地跑去吃饭,还贴心地问了一句:“李哥你吃了没有?一起吃吧?”
李峰手里一边抖着从衣袋里拿出来的衬衫一边嗤笑:“呵~学会关心人啦?以前怎么不见你这么乖巧?要是都像这两天这么听话懂事, 你早出了名了!早干嘛去了!”又用眼睛瞪了一眼叶申, “快去吃!我吃过了!”
叶申这才答应一声过去饭桌前, 十来分钟把东西吃完,把包装袋都扔了,然后又漱了口洗完手走过去换衣服。
屋里没有外人,叶申把身上穿的背心和裤子一脱就开始换衣服。
本来就白皙的肌肤因为每天不停歇地用异能修复, 此时显得更加健康白嫩, 白的像雪似的耀眼。
李峰连忙把脸转过去, 心里唾弃这小子这么不知道避讳。
他哪里知道现在的叶申已经变成了在末世中冲杀了十年的那个糙汉子, 哪里还会在乎露肉, 队友们满身污血尸浆难得有机会洗澡的时候可不全光着,谁还在乎面前站个男人?
再说丧尸满地跑的时候哪个丧尸还会在意自己是男是女,身上穿没穿衣服?看在人的眼里可不就是到处是果体,男女老少都看遍了,早就没有感觉了。
所以叶申虽然也想找个女朋友,但是很担心自己看见女人果体可能会没有反应而让女朋友生气……
李峰给叶申带来的是一件白色休闲衬衫和天蓝色的牛仔裤。
衬衫设计感很强,腰身贴合又不紧绷,料子也十分精致。前胸有几条飘逸的淡紫色线条,随性又浪漫。
蓝色牛仔裤把叶申的两条大长腿勾勒的修长笔直。再配上蓝白两色的板鞋,年轻人的朝气跃然而出。
叶申长的好,气色也比先前好了许多,肤色白皙,脸蛋微微透着一抹红晕,更显得年轻有活力。
“啧啧!”李峰在旁边感叹,“你还真是变了不少。我记得前阵子你还脸色发青呢,这就白里透红了。看来这人哪就是缺管教,好声好气对你就是不行!非得打着骂着才听话。”
叶申眨眨眼睛,一边系衬衫扣子,一边朝他腼腆地笑了笑。
这明眸如水、色如春花的小样儿!怎么好像一晚上过去,气色更好了一些?
李峰抚额,要是个女人,他现在就扑上去了。
难怪不怎么跟男人混的王墨樟都跟他混了三个月,要不是这小子太混蛋,屡教不改地跑去混夜店,还偷着溜冰,王墨樟说不定都舍不得放手。
李峰三年前一眼就看上叶申把他签了过来也是有理由的,至少这张如珠如玉的俊脸他是看上了,演技也有一些,是个可造之材。
当时问叶申的家庭情况的时候,叶申说父母双亡,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了,李峰更加有些怜惜他,所以尽最大努力想把他捧红。
可惜少年叛逆不服管教,不但泡夜店,还爬了有钱人的床,后来更是去溜冰,一再伤了他这个经纪人的心。
李峰知道自己不是什么顶尖经纪人,很可能终自己一生也捧不出天皇巨星,他很想放弃叶申,但是知道叶申无父无母是个孤儿,又放不下心让他独自闯荡,于是就这么有一搭无一搭地拖着。
一个多月前叶申被王墨樟甩了,颓废的不得了,李峰担心他再跑去吸毒,一直看着他。
谁知道他手下另外一个艺人在外地拍戏受了很重的伤,他不得不过去看看。
一个月后回来,发现叶申这小子竟然有改邪归正的迹象,这不能不让李峰感到惊喜万分。
被王墨樟甩了正好,他本来就不赞成叶申跟男人混,他希望这个外形出色的少年凭自己的本事混出个人样来,而不是沦落为被富豪包养的宠物。
现在叶申自己知道上进了,李峰忽然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再也不怕警察叔叔找上门了。
不过戒毒这个事情他绝对不会掉以轻心,一定会看的更紧,不能让叶申再朝泥沼中滑落下去。
他琢磨着回头不是该把自己铺盖搬来,亲自守着叶申,万不能让珍珠再次蒙尘。
换完了衣服,李峰点点头表示满意,摸摸叶申的头说:“你小子记住啊!这些衣服都是我借给你的,将来要赚钱还我的!再偷懒不去拍戏就把你卖掉换钱!”
刀子嘴豆腐心!叶申继续对他笑。这个爽朗的东北汉子虽然看上去挺唬人的,其实是个老妈子性格,叶申现在特别喜欢逗他。
李峰脸稍微红了红,推着叶申往外走:“好了好了!快走,还有一个小时,那边还有好几个人要试镜,咱们还不一定能选上呢!”
到了香格里拉酒店的十六楼其中一个大包房,敲开门,房间虽然非常大,但是里面挤了很多人。
李峰带着叶申挤进去。他是开了后门的,所以能直接找导演说话。当然也仅限于此,角色能不能拿到还不知道。
李峰也知道王玉樟并没有把叶申太当回事,给个试镜的机会,再给了个五十平米的小房子就不管了。
这在王先生往常的分手记录中绝对算是抠门了。
而王先生一直都是个很温柔大度的人,对分手的情人一向大方,除了叶申这次。可见叶申是真的惹姓王的生了大气。
不过李峰不在乎,这种小角色他也能给叶申找来不少,只要叶申好好磨练演技,不愁没有出头日。
电影奔月剧组的导演组成员和制片人都在,还有几个人小投资人,不过李峰偷偷告诉叶申,最大的投资人没在。
因为最大的投资人是总导演周清的远房叔叔,所以选角的权力全权握在周导手中。
这片子的男女主角和第二第三男女配角都已经定了,现在是筛选一些小配角。
周清这人年纪只有四十来岁,却是个凡事较真的人,当然人家无论身家背景还是才华都够层次,让别人没有办法用钱和权压制他,所以就算是配角他也要符合人物形象、会演戏的人才给角色,再大的投资人想随便塞人进来,那也是不行的。
当然这样的话电影的质量就会比好多电影高出几个档次来。
李峰悄声耳语:“你试镜的这个角色虽然是王先生给你的机会,但是能不能把握住,也要看你自己。不过这个角色不难,你只要正常发挥就行了,我看这几个等着试镜的都没你长的好,导演肯定对你印象深刻。”
叶申奇怪李峰为什么对他的演技这么有信心,难道原来的叶申其实是有演技的?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他对这个角色势在必得。昨天晚上看了剧本,自己的台词包括有对手戏的演员的台词,他都背下来了,没想到十年没用,背台词这项基本功倒是没完全丢掉,可喜可贺。
唯一的麻烦是,包房里面很多人挤在一起,而叶申不喜欢这么拥挤,他需要用一点时间来判断环境是不是安全。
但是没人给他这个机会来观察所有的人。
叶申拉了拉衬衫,把挽在手臂上的衬衫袖子放下来,并且把脖领处的扣子也扣上,试图把自己所有□□的肌肤都盖上,那样被伤到的可能性会降低一那么一咪咪,聊胜于无。
“你干什么?”李峰忽然伸手把他脖颈底下的那颗扣子解开,露出优美的锁骨窝,然后很不高兴地小声说他,“有你那么穿衣服的吗?你看谁家这么热的天把衬衫扣子扣这么紧?你坐月子怕风啊?”
毒舌峰!叶申决定偷偷给李峰取这么个外号。但还是听话地任由他把扣子解开了,九月末的江南还是有点热的。
叶申知道自己这是病,得治。但是不但不能去看医生,还得千方百计遮掩着不让别人知道。他觉得很郁闷。
看了看场上形势,还没轮到叶申试镜的这个角色,李峰就先跑去跟导演组套近乎,叶申也乖乖跟在李峰身后,像个乖乖牌宝宝。
实际情况是,导演组这边人少,只有六个人,所以很容易排查完毕。这边没有异变的人。可以放心呆着。
现在试镜的是别人,没有轮到叶申,他就乐的看戏,李峰拉着他去见人,让他叫人,他也就淡定地叫人,并不拘谨害怕。李峰很满意他的表现。
大概所谓王先生的分量真的不轻,所以就连一向眼高于顶的周清导演都没有给他白眼,反而仔细了看了看他。许是对他外形颇满意,还点了点头让他先坐在一旁等着。
不远处几十个人挤着站着,只有他坐着,不得不说这很不公平。
然而娱乐圈本就没有什么公平可言,所以大家虽然拿眼睛剜叶申,却没有人吭声。
今天试镜的不止叶申要试的这个角色,还有一些其他角色,所以时间是很紧张的,不会留给演员演绎第二次的机会,所有人的机会都只有一次,每人十分钟。
李峰插了队,但还是等了一个小时才轮到叶申。
“你来的时候有没有碰见别人找我?”叶申问。刚才那几个家伙可是在自家这边晃了不少时间的。
王墨璋把抽了半截的烟扔了,直起身笑微微地道:“没有,我觉得你这个时间应该没睡,就去敲门,半天没人开才知道你没在家。”实际上可是开门看了才确定没人的,他有叶申家的钥匙。
想约别人不知道提前打电话啊?想来就来,你以为你是哪家的皇帝,谁都得在家等着你临幸呢!
“你找我什么事?”大贵人不会闲的没事干来找他这个小人物吧?
单元门前的灯昏暗的很,王墨璋上神色未明,声音也有点飘忽:“嗯……”他能说自己觉得叶申变得不像原来的叶申,让他实在好奇忍不住想来查探一番吗?
“你想说什么就说。”又不是便秘,说话还带背景音的。
“没什么,你不是饿了么?我带你去吃饭。”
我跟你很熟吗?弄的跟老情人似的口吻?
叶申本想端着高冷的脸拒绝,瘪瘪的肚子忽然应景地“轰隆隆”叫了起来,声音太大,他估计王墨璋也听见了。
王墨璋脸上带上了些隐隐的笑意,转身去开副驾驶的门,让叶申进去。
叶申却忽然低头摆弄手机,他在给李峰发短短信,他要弄清楚以前的叶申跟王墨璋到底什么关系,以免以后更加出丑。
叶申:李哥,我最近忘的事情很多,今天一个叫王墨璋的人找我,可是我不记得他了,我以前跟他什么关系?
三秒钟后,李峰的短信回来了。
李哥:被包养和包养的关系!不过你被人家给甩了!
看这感叹号就知道李峰有多么不喜欢叶申跟王墨璋的那种关系。
叶申失笑。于是他抬头道:“谢谢,我不去了。”抬腿就走进了单元门。
开玩笑,再饿也不能跟着前金主去吃饭啊!万一人家以为你还想抱大腿呢?被人鄙视一次就够了,两次就是自己贱了。
但是好饿!叶申的胃已经疼了起来,只能弯着腰按着胃上了电梯,再开门进门,然后叶申就把自己丢在沙发上窝着。
已经痛的都不想动了,身体涌上一股无力犯懒的感觉,胳膊腿都是酸软的,更加懒得去弄饭吃了。
饿不是病也不是伤,所以用异能都没办法治,只能忍着,忍着忍着,叶申就睡着了。
梦中,叶申带着队友们在漫山遍野地逃命,跟丧尸大战了好几天都没吃饭,现在是饥肠辘辘,心里只有一个信念:找吃的!
忽然,叶申闻到了一股香味,非常香,像以前妈妈给做的夜宵的味道。
是皮蛋瘦肉粥!
嗷嗷嗷!叶申拼命找着,猛然抬头看到头顶的悬崖上流下了香浓的液体,皮蛋瘦肉粥像瀑布一样流了下来。所有人都欢呼着伸手张嘴去接。
叶申张开嘴,把粥吃进嘴里,香浓软滑的粥顺着喉咙滑下,饿的痛苦的胃瞬间被抚慰。
好幸福……叶申差点流下幸福的眼泪。
然后他张着嘴巴一直吃一直吃,直到耳朵边上有个声音说:“好了,再吃就吃撑了。”
叶申瞬间睁开眼睛,光线昏暗,有个人影在眼前晃。
糟糕!丧尸!
顾不上想是现实还是梦境,叶申瞳孔瞬间睁大,动如闪电般朝人影攻击过去。
人影举手一挡,“哗啦”一声,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发出破碎的声音。同时发出的还有人体倒地发出的闷响和一声痛苦的闷哼。
“别打!我是王墨璋!”
会说话?至少不是丧尸。叶申放松了些许,聚起精神擦擦眼睛去看那个从地上狼狈爬起来的身影。
房间里只有一只壁灯亮着,光线有点昏暗,却一点都不妨碍他看清眼前的人。
真的是王墨璋!
“你大晚上来我家干什么?怎么进来的?”一场虚惊,叶申还被吓的心“怦怦”跳着,没好气地对着眼前的人翻白眼。
王墨璋起身开了客厅的大灯,地上摔破的碗划破了他的手,很痛,不过他攥住手指遮住了伤口,同时强压下心里的震惊看着叶申,刚才那一下要不是他训练有素躲的快,一定会打断他的肋骨。
这种攻击比他的保镖还要凌厉迅速,太令人意外了。叶申什么时候练就了这么强横的功夫?
不过他来不及多想,见叶申不高兴地询问,就笑笑回答:“我有你房子的钥匙,这不是怕你饿坏了吗?”
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都这么上赶着送粥上门了,叶申也不好开口让人滚出去,只好气哼哼地窝在沙发说:“那谢谢你了。我们不是分手了吗?以后就别来了。太晚了你回去休息吧。”
王墨璋点了点头,回身找了簸箕和笤帚把碎碗和撒了的粥都收拾了,对叶申道:“去床上睡吧,不然会着凉的。想洗澡的话热水器里烧了热水。你好好休息,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