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铁板上的温度逐渐攀升,热气缭绕间带着油香,林墨的眼神专注而带着几分俏皮。
他轻巧地挥动着手中的两支特制“画笔”——其实是两只修长的毛笔。
笔尖饱蘸着色泽鲜亮的酱汁,随着他手腕的翻转,酱汁在食物上缓缓铺展,仿佛是在进行一场无声的烹饪艺术表演。
不知不觉间,香气缓缓弥漫开来,蹲在林墨一旁的彩衣惊喜道:“好香啊少爷,彩衣还是头回闻到如此浓郁的肉食香味。”
林墨得意一笑,道:“香就对了,彩衣啊,这可是传说中的铁板烧,神仙来了都得驻足停留。”
林墨吹起牛来一套一套的,吹的彩衣频频点头,满心满眼都是小星星。
不多时,第一批食材已然全部出炉,林墨把它们拿出来放入盘中,让彩衣给林母与莫诗雨端过去。
当彩衣把食物端过来之后,林母与莫诗雨对视一眼,浅笑嫣然,便一人拿起一串,轻吹几下,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那细腻的肉质与浓郁的酱汁交织在一起,让她们几乎同时惊讶得瞪大眼睛。
彩衣见状,很是欣喜地说:“夫人,莫姑娘,少爷说了,这叫铁板烧,乃是神仙所用的膳食。”
这个傻憨憨,林墨说什么她都信。
其实铁板烧也就那样,人间美味真谈不上,莫诗雨与林母只是惊讶林墨做出来的东西居然能吃…仅此而已。
铁板烧的做法并不复杂,仅仅不到半个时辰,所有的食材皆已烹饪完毕。
随后,林墨与彩衣把食物全部拿到凉亭里,放在石桌上。
除了林墨母子与莫诗雨坐在石凳上,其余人都是站起一旁,一人拿着一串吃着。
林母在吃了几串后,便先行离开,她主要是想着让自家儿子与莫诗雨多亲近一些…大家懂得哈。
林墨小口喝着酒,大口吃着肉串,别提有多惬意了。
林墨的这份洒脱不羁,看得莫诗雨着迷不已。
见状,莫诗雨举起酒杯,道:“林公子,诗雨敬你一杯。”
林墨淡笑道:“呵呵…酒逢知己千杯少,难得姑娘赏光,今日在下便与姑娘好好畅饮一番。”
莫诗雨微微一怔,心道:“酒逢知己千杯少…林公子竟已到了出口成章的境界吗?似公子这般男子,世间绝无仅有,诗雨定要牢牢抓住他。”
“呵…既然公子有此雅兴,诗雨便舍命陪君子,与公子不醉不归。”
林墨说道:“诶…喝酒只是为了助兴,并不是为了醉。今日有姑娘作陪,便已是赏心乐事,姑娘随意即可,切勿多喝。”
闻言,莫诗雨面露娇羞之色,心说:“林公子这是在夸我好看吗?好开心呀!这块木头莫不是开窍了?我该怎么回他呢?若是直接表露心意,会不会不太矜持呀?”
“呃…诗雨倒是有个提议,此情此景,公子何不作诗一首,抒发已情?”
“如若公子不弃,诗雨愿为公子起舞助兴。”
几两白酒下肚,林墨自然不会拒绝这种装…作诗的提议。
“传闻诗雨姑娘的舞艺冠绝天下,在下岂敢有嫌弃之意,倘若能亲眼得见姑娘之风华舞姿,那可是天大的荣幸之事。”
“不过在下也有一提议,府中并无任何乐器,在下姑且献丑,唱首诗歌,为姑娘助舞可好?”
闻言,莫诗雨心道:“哼,当初本小姐磨破嘴皮,你却一口回绝,说什么不懂欣赏,怎的今日就荣幸了?”
这也不能怪林墨太过双标,当初两人勉强算是点头之交,可如今却是准女友的关系,态度自然有所不同。
随即莫诗雨欢喜道:“公子还会唱歌吗?最近水调歌头广泛流传,不少青楼艺馆皆以此诗作歌,甚是好听,公子可是要以它为歌?”
彩衣喜滋滋地说:“嘻嘻…莫馆主有所不知,我家少爷唱歌可好听了,前些时日还教会彩衣唱小燕子,彩衣可喜欢了。”
听到彩衣说起那首儿歌的事,林墨顿时有些脸红,尴尬道:“呃…姑娘今日恰好一袭白衣,不如就以白蛇传的词句作歌,若姑娘觉得不错,日后也可以这等模式编排节目。”
林墨话音一落,莫诗雨瞬间眼前一亮,显然有些迫不及待,道:“白蛇传的词句还能作歌吗?公子可否现在便唱与诗雨听?”
闻言,林墨一口饮尽杯中酒,给自己壮了壮胆,点点头,缓缓开口唱道:青城山下白素贞,洞中千年修此身。啊~~啊~~勤修苦练来得道,脱胎换骨变成人。啊~~啊~~
听到开头的几句,莫诗雨整个人都惊呆了,心说:“如此音律、如此唱法,真是闻所未闻,原来歌曲还能如此演绎,妙哉、奇哉。”
当林墨第一段唱罢后,莫诗雨整个人处于呆滞状态。
一旁的彩衣别提有多欢喜了,双手打着节拍跟随着林墨哼了起来。
就连小乔与小蝶也都学着彩衣那般,双手打着节拍。
木瓜见此时没人跟他争抢铁板烧,趁机多拿了几串,他可不懂什么诗词歌赋,干饭才是人生大事。
这首歌比较简短,很快林墨便把它唱完。
当林墨唱完后,回过神的莫诗雨问道:“难不成公子还精通音律?诗雨虽不才,可近些年来,也拜访过不少音律大家,似公子这等唱法,诗雨还从未听过。”
“毫不夸张地说,此曲只因天上有,人间却难几回闻。”
林墨拿起一串肉吃了起来,又喝了一杯酒,含糊不清地说:“哪有你说得那么夸张,瞎哼哼而已,在下可不懂什么音律之事。”
莫诗雨心道:“公子到底还藏着多少惊喜,诗雨当真配得上公子嘛?莫诗雨呀莫诗雨,你可是舞蹈大家,又是京都有名的才女,万不可自惭形秽,不行,公子如此优秀,我也不差的。”
只见莫诗雨目光如炬,深情凝望着林墨,道:“公子真乃神人也,虽是不懂音律,却能自成一派,呃…诗雨方才有言在先,这便舞上一段,为公子助兴。”
莫诗雨连让林墨唱歌伴奏的事都没提,想着让林墨快些看到自己的绝代舞姿。
说着,便缓步走下凉亭的台阶下。
在两旁花丛的空地上站定后,面向林墨,浅浅一笑,朝着他微微欠身,然后跟随秋风与落叶翩翩起舞。
这莫诗雨当真不愧是舞蹈大家,仅仅是开头一舞,便立即吸引住林墨的眼球。
用翩若惊鸿,宛若游龙来形容莫诗雨的舞姿甚为贴切。
林墨看着华丽的舞蹈动作不断变化着,心里不禁涌现出两句台词:想欣赏妾身的舞姿吗?不要爱上妾身哟?
此时林墨的眼神中不仅有欣赏,还有欲望,没错,就是欲望…男欢女爱的那种。
女生吸引男生的点往往就在一瞬之间,有些人喜欢对方的样貌身材,而有些人却是会在某一个时间节点上莫名地喜欢上对方。
莫诗雨这一舞,恰好就触碰到林墨喜欢的那个点上。
林墨痴痴地看着莫诗雨,甚是着迷。
只见他猛灌一杯酒,似乎一小杯已不足以满足他,随即拿上一整坛,大声吟诵道:“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倾国倾城貌,惊为天下人。”
“今日得见姑娘此舞,林某真是三生有幸,妙哉、幸哉。”说着又猛灌了几口酒,大叫道:“好酒、好舞、好一个绝代佳人,哈哈哈…”